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的机制创新
——以福建省泉州市为例
2022-10-06林国宏黄志锋
林国宏,黄志锋
(1.泉州师范学院 人事处,福建 泉州 362000;2.泉州师范学院 商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我国高校自1999年扩招以来,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高素质人才。然而,随着高校招生数量的增加,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学生就业困难与企业人才需求难以有效满足的现象始终存在。究其原因,根源在于学校的教育培养与企业的招聘需求存在着较大程度的脱节。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迫切需要推进人才培养的供给侧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和切实手段。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中指出,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产教融合对高等学校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深化产教融合,将教育、人才、产业、创新有机衔接起来[1]。自此,全国各地掀起了促进产教融合、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热潮,以促进产教融合为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描绘了我国未来几年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的“新蓝图”与“施工图”。文件指出将在我国试点建设50个产教融合型城市,培育超过1万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并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这标志着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由校企合作走向更深层次。中国高等教育的产教融合实践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一、产教融合文献回顾
有关产教融合的研究与实践,欧美的一些国家已有上百年的经验,基于不同的教育理念,形成了不同的研究和实践的主体、机制和体制。总体上看,这些国家产教融合的研究和实践形成了一些共性特征:较为完整的政策体系、政府专项资金投入、企业和行业全程参与[2]。并形成3种主要产教融合的模式:一是学校主导型,如法国的“学徒培训中心”模式和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制”,这些模式均以学校为中心,以培养学生动手和实践能力为培养目的,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二是企业主导型,如德国的“双元制”、日本的“企业访问”、韩国的“产学结合”,这一模式坚持企业培训为中心,学校教学为辅助,培养模式高度契合企业实际需求,但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对企业的依赖性过大,一旦企业经营出现较大波动时,这一模式就难以为继[3]。三是校企并重型,如美国的“契约合作”、英国的“工学交替”,该模式将工作与教学相结合,两者并重,学校在传授专业理论的同时也积极地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以及实践操作能力,通过有针对性地实践安排,不断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动手操作能力。国内对于产教融合的研究起步较晚,早期主要集中于探讨教育和产业的关系问题,在产教融合的内涵[4-5]、意义[6]、特征[7]、内容[8]、动力[9]、模式[10]、存在问题和推进产教融合方法与策略[11]等问题上展开讨论。2014年后关于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的研究引起学界的关注,在原因、理念、问题或困境和改革路径和策略方面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也为我国产教深度融合提供了较为扎实的理论支撑。但研究层面更多停留在宏观层面,具体的微观实施机制、体制上的探讨还未形成有效的体系,也导致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无法突显,产教融合中各主体的职责界定无法明晰,从而削弱了产教融合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泉州市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的基础
(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产业支撑强劲
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全市经济总量连续20年居福建省首位,2021年全市生产总值11 304.17亿元、人均GDP达12.87万元、工业总产值超过2万亿元,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1%[12],已形成纺织服装、鞋业、石化、机械装备、建材家居、食品饮料、工艺制品7个超千亿产业集群和纸业印刷超500亿产业集群[12]。泉州作为全国民营经济发达地区之一,产业基础扎实,制造业体量大,民营经济活跃,创造了“晋江经验”;全市拥有年产值超亿元的制造业企业2 523家、超10亿元企业246家,上市企业104家,拥有中国名牌产品46件、中国驰名商标159件;有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10个、省级109个,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5个、省级16个,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国家级1个、省级73个[12]。
(二)优质教育资源集聚,服务功能彰显
泉州市现有全日制本科高校7所,在校生8.9万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1所,在校生1.3万人;高职院校11所,在校生约5.4万人;组建1个省级和6个市级职业院校联盟。其中,泉州市职业院校联盟(省级)在福建省首批五个职业院校联盟中规模最大,并在全省率先开展在联盟内4所优质中职学校加挂高职院校分校牌子的运行模式。全市高校共有省级高峰学科、高原学科、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等各类对接产业的学科专业类质量工程项目164个,位居全省前列,形成了覆盖重要产业链的专业布局。全市高校、职业院校每年培养毕业生约10万名,就业率达98%,其中在福建就业约占90%、在泉州就业约占70%,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已成为推进我市乃至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三)产教融合持续深化,改革成效突出
泉州市紧随国家职教改革步伐,规划建立市、县(区)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政府财政资金中设立职教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配套出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泉州特色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截至2021年12月,全市高校共与2 687家企业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其中:校企合作专业覆盖率达95%以上;在院校建成一批产教融合产业学院,校企共建市级以上职教集团10个、职教联盟7个、产业学院24个、重点研发平台58个;联合开展省级“二元制”“现代学徒制”试点99个,培养学生5 000多人;建设各级各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334个,具有投入规模大、功能定位广、县域布局佳、服务能力强等特点,每年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次以上。
(四)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初具规模,服务经济效果显著
目前,全市已建成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和泉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5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近年来,泉州市政府加大力度扶持产业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围绕市18个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要求,出台《泉州市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等政策,深入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对经认定的产业实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补助每个基地100万~500万元、每家工作室15万元的经费;产业实训基地和工作室学员参加培训、获奖的,将按照相应标准给予500元至2万元的奖补。截至2021年12月,全市已认定市级产业实训基地10个、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26个,已培训近万人次。
三、泉州市产教融合城市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统筹规划不足,产业对接失衡
泉州市现有17个集团/联盟,名称相同相近的有智能制造(机械)、纺织服装(鞋服、鞋业)、经贸(财贸)等8个。由于产教融合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联动机制不健全,不利于形成政府统筹规划与资源配置的合力,不利于产教融合改革的顶层设计与创新实践结合。泉州市“十三五”规划和泉州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泉州市制造业产业结构为:四大主导产业(纺织鞋服、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建材家居);三大特色产业(食品产业、工艺制品、纸业印刷)和五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的,现有集团/联盟结构与产业结构对接不充分(见表1)。由表可见,与主导产业的石油化工产业(产值超千亿)。特色产业的纸业印刷产业(产值超百亿)的对接出现空白。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资源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相关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表1 泉州市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院校联盟基本情况
(二)产教融合不深,赋能面窄
产教融合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关系着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功能的实现,然而现阶段泉州市集团/联盟校企合作主要局限于共建学生实习基地、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不匹配,主要体现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不完善,缺乏对先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创新,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与产业岗位需求脱节,学生到行业企业实训实践深度不够。总体来看,合作模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深入、多维、系统、实在。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与维系主要是靠人脉关系和信誉,大多是不规范、难以持久的低层次合作,未能形成统一协调、自觉的整体行动,合作的成效参差不齐。泉州市大中型企业能积极主动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开展较好,而小微企业尽管有意开展校企合作,但限于财力不足等因素影响,投入有限,在推进产教融合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产教深度融合主体单一,体制机制亟待突破
过去泉州市集团/联盟基本上是高职院校牵头,行业企业被动参与;成员构成只在中、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层面,高等学校(本科)和科研院所缺位;体制机制基本是松散联合体,运行主体基本是院校。产教深度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亟待突破,校企合作中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不够,在依法合资、合作构建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运作等方面的探索较少。校企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仍然较高,未建立有效的产教融合信息共享机制,缺少实体化、专业化的校企合作综合服务平台或机构,校企对接不顺畅,人才、设备、技术等资源优势未能互利共享。产教融合的应用领域应做出相应调整,从过去侧重于职业教育逐步延伸到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并重的整个高等教育体系。
(四)社会对职业教育仍然存在偏见和歧视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职业教育亦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职业教育的发展对于满足企业多样化的人才需求和专业技能性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社会对传统职业教育的偏见和歧视现象仍旧存在,唯名校论、学历论的现象屡禁不绝。在劳动市场上,职业教育“二等公民”地位尚未根本改变。就业方面则表现为青年人普遍不愿意到工厂务工,更愿意从事劳动量较轻、收入较高的服务业;技术技能型人才发展渠道窄、总体待遇较低。青年劳动力就业更倾向于向三产服务业流动。
四、泉州市产教融合城市建设的举措
(一)加强顶层设计,夯实产教融合的政策基础
第一,强化规划引领和有机衔接。当前,泉州市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格局尚未根本确立,仍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对校企双方在实施校企合作中的责、权、利没有明确的表达。建议以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契机,将产教融合纳入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等重大专项规划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与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相适应,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优化产业和教育结构布局,统筹出台促进产教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扶持方式,设计产教融合建设的实现途径,规划布局若干产教融合的重大项目。在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试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和院校;重点遴选、支持建设一批基于产教融合的产业学院(系、部)、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高水平专业群。
第二,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调控作用。在遵循“区域统筹、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的原则和“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教育管理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宏观调控引导校企深度合作的良性发展。由泉州市政府牵头,建立由市教育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县(区)政府组成的校企合作领导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制定校企合作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确定产学研结合的工作方向、目标和重点,及时解决产教融合进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政府应主动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判断地方产业发展趋势,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成立校企合作的社会服务机构,充分利用各地的公共服务组织机构、公共媒体等各种资源搭建产教融合服务平台,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推动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建议各级政府继续加强资金投入,把职业教育作为财政支持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业教育经费重点支持和使用方向,会同税务部门做好落实支持职业教育和产教融合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13]。允许企业办院校按照一般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对企业投入职业教育的建设经费和事业费给予减免等[14]。企业或个人资助或捐赠职业学校用于教学和技能训练活动的资金或设备费用,允许实行税前扣除。企业与职业学校共同开展产学研结合,允许企业摊销相关研发费用[15]。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国家6部门颁布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研究制定泉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推进办法,明确校企合作各方参与职业教育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学校、行业、社会协同推进产教融合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学校办学主体功能,强化产教融合核心作用
首先,提高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匹配度。建议支持契合泉州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建设,由泉州市教育局牵头,定期开展针对高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才需求契合度调查,定期发布调研报告和预警报告,为高等院校优化专业结构提供第一手信息资料。建立院校毕业生就业监测信息化体系,及时了解和跟踪高校毕业生的动向,提高专业设置和调整的针对性。
其次,加强“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调研发现我市职业院校高技能教师较为欠缺。建议设立高技能教师专项资金,用于高技能教师招聘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推动建立校企共建“双师”培训基地。推行“校企互兼互聘”的师资培养模式开辟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允许院校专业教师与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双向流动,建立区域共享的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库。根据行业企业的特点和高校专业建设的特色,研究制定符合面向企业兼职教师的职称认定标准指导意见,支持院校设置“产业教授”特设岗位。
最后,完善院校职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建议借鉴宁波的经验做法,制定泉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打造“高地-高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适应各类企业对人才的不同需求,推进形成分层次设置专业、分层次培养不同层级人才的机制体制。推进院校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推动政行企校联动建设“课、岗、证、赛、创”“五位一体”职教课程体系。加快推动校企广泛合作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依托“1+X”试点和公共培训基地,强化职工技术技能培训[16],提升学校研发能力。鼓励院校主动适应泉州经济发展需求,引导院校及时跟进和研究企业和生产所需,引导行业企业在技术、设备、人员等方面给予院校支持[17]。
(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发挥企业产教融合主体作用
首先,加快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2019年国家出台《促进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之后,启动的试点产教融合型企业大多为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鉴于泉州市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建议参照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条件,制订适应城市发展现实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办法、认证标准、鼓励政策和动态调整机制,配套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产教融合试点企业认证制度,认定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推动更多企业进入认证名单,予以政策、财税优惠支持。
其次,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热情。建议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积极履行校企合作责任企业实行税收减免、财政支持,优先解决贷款、融资问题等。充分发挥规上企业的引领作用,支持引导各类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深度参与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纳入相应政府投资项目支持范围,充分考虑泉州各县区市的产业结构特点,可以从雕艺、茶文化、体育、香醋、陶瓷等具有地方特色产业入手,鼓励相关企业与相应高校加强合作,共同投资搭建实践创新平台。同时,进一步丰富校企合作的形式,采取引企入校、引技入校、引训入校和引师入校。
再次,提升企业技术骨干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通过调动一些知名企业家和行业高管走进院校授课,可以增加他们的知名度和他们在行业的话语权。建议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对企业技术骨干进行有效教学法培训,进行教学能力认证,培养一批产业技术培训师,并建设职教兼职教师人才库,将经过认证的业界优秀人才纳入管理,供院校优先选聘。支持具备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业选拔技术骨干,与院校相关骨干教师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团队,并在学校设立专门研发工作室,持续开展技术研发。
最后,发挥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示范作用。鼓励企业利用各种渠道加入对产教融合的投入,在校企合作中为高校提供设备、实践场地等方面的支持,校企双方共同探索专业实践培养方案,合作开发专业实践实训教材。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行动计划。围绕“十四五”泉州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布局,根据泉州市十大千亿产业发展需要,支持校企整合互补性优势资源,开展深度合作,在研发基地、技术实验室、产教园区、成果转化中心等方面共建共享。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产教融合的良好外部氛围
政府相关部门应多渠道开展活动宣传、弘扬工匠精神,以期在全社会营造出“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时代风尚,积极开展“职教光荣”“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主题宣传活动,破除鄙视职业技术教育的偏见,让社会各界给予职业教育更多关注与支持,营造全市对劳动、对技能型人才的尊重。加大对优秀技能型人才的宣传和表彰力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经济和社会待遇,努力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升职业教育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此外,政府部门可考虑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对职业教育进行普宣,重新审视职业教育的本质和内涵,增强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更多优质的考生进入职业教育学习实践。本地相关高校亦应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口碑,以提升学校的影响力。行业协会、用人单位通过人才市场和招聘广告,明确技能人才需求方向,宣传行业发展前景和趋势,引导学生的专业选择。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产教融合的效率
依靠行业企业发展教育是世界许多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例如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独具特色,已取得巨大成效;法国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特色也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澳大利亚形成了以行业主导的职业教育模式TAFE。一些院校提及泉州市行业协会对开展产教融合的指导作用发挥不足,产教融合的参与度较低[18]。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文件,明确规定行业协会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协助职业院校的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或挂职,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制定人才培养标准,构建人才评价与预测机制,遴选本行业的专业骨干推荐为职业院校兼职教师人才库。每年对本行业进行人才需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作为职业学校招生和专业调整的重要参考。政府牵头成立由教育部门、行业或行业协会参与的评估机构,构建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校企双方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考核评估。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在其行政职能难以实现全面覆盖的领域,将部分行政职责授权相应的行业协会,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其运行予以规范、强化监管、定期指导和监督。支持行业协会牵头开展本地区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调研,并向社会公布行业。
(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挥产教融合的重要作用
第一,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督导企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责任,出台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参与教育教学全过程,完善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协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机制,指导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面向企业职工开展职业培训,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实行联合办学,继续推行“订单”培养。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共享师资资源,共建实训基地,共担学生就业,促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技能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实践过程对接,专业与产业企业岗位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职业院校根据行业企业提出的岗位培养目标,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搞好课程开发,按照行业企业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并参与企事业单位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等,为企业提供职工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
第二,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在经济发达的杭州、苏州、深圳等地,社会力量已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资金来源。建议落实国家及省、市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推动制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工作优惠政策”,落实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促进公办、民办职业院校在公平规则下共同发展。
第三,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标准和奖励办法,拓宽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途径。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产教整合型”企业的评定标准及相应的奖励办法并加快实施。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并作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以及其他有关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指标。定期认定教育型企业,将人才培养、产教研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政府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在技术改造补助、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科技、发展改革局在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上予以优先支持。鼓励行业企业配套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企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各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拓宽企业积极有效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第四,鼓励探索灵活的引才模式。建议多形式、多渠道引进和聘用各类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专兼职任教。以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创新用人体制机制,探索符合泉州市产教融合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试行新进专业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制度。落实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制度,实施泉州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深入推进“引企入校”“引企入教”改革。鼓励泉州市各类高等院校申报新专业时,积极引入相关行业企业,完善高校产业教授聘任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产业教授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教学改革、课程开发等领域的作用。鼓励点对点、面对面的培养方式,全面推行企业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为企业培养产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五、结束语
产教融合是发展高等教育,特别是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有效形式之一。通过依托政府、行业协会、高等院校、企业、社会力量,整合多方主体间优势资源,推进高校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适应泉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随着当前泉州市产业模式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进程的推进,对高水准、高质量、贴合泉州当地产业发展的高等教育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泉州作为制造业强市,已形成多个特色明显、竞争优势突出的超百亿产业集群,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技能型应用人才的巨大需求。泉州的高等教育体系应积极融入并参与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具有泉州特色的现代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建设,为泉州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五个泉州”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包括乡村振兴事业在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最终实现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发展与泉州社会经济发展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