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稳定性激励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实证研究*
2022-09-28李孟君章子豪黄安胜
李孟君,章子豪,黄安胜,b
(1.福建农林大学 a.公共管理学院,b.创新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福州 350002;2.福州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州 350108)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林业基础设施是林业基本生产要素之一,是提高林业生产力水平的基本保障,建设林业基础设施在促进林农增收、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当中起重要作用[1]。长期的林业生产实践证明,产权安排会直接影响产权主体行为选择。稳定而明晰的产权能够保障经济主体的预期并激励长期投资,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绩效[2]。一方面,国内外学者大多认为,产权稳定性会刺激农户投入,拥有稳定产权的农户更倾向于农地投资,并提出土地征用、土地产权、土地冲突和不安全感知均与农业投资密切相关[3-6]。产权稳定性理论同样适用于林地领域,林地产权越稳定,越能够刺激农户对林地资金与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7-8]。另一方面,关于产权稳定性的界定,学界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土地产权稳定性的研究集中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以发展中国家为研究对象更常见[9]。国外研究表明,土地产权稳定性不仅与土地产权来源[10]相关,也与土地产权权利范围[4,11]有关,国内学者多使用土地调整[12-13]、土地确权[14-15]衡量产权稳定性。综上,借鉴农地领域农田基础设施的农户投入研究,从微观视角出发探究林地领域产权因素与林业基础设施投入关系的研究相对缺乏。同时,仅少量研究证实土地产权稳定性的法律稳定、事实稳定和感知3个维度对经营主体投入行为产生的影响[16]。鉴于此,以率先进行林改的典型地区福建省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为样本,从农户微观视角研究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行为,对提高农村林业基础设施的供给水平和破解财政资金紧张难题提供启发;基于现代产权理论和土地产权稳定性三维模型,探求林地产权稳定性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影响机理和三重效应(保证效应、收益效应和交易效应);借鉴三维分析模型[17]从事实、法律和感知3个维度衡量林地产权稳定性,更加全面阐释林地产权稳定性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影响,对进一步深化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1 理论分析
以科斯为代表的现代产权理论把产权界定、交易费用和资源配置效率联系起来,揭示产权的不同安排对资源配置具有重要作用[18],这就促使经济学界探讨产权的制度和安排,分析不同的产权结构对人类行为的影响。根据产权理论可知,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确权到户,稳定承包关系,极大地提高了林地产权稳定性,具体表现在确权发证带来的法律层面的稳定、农村土地禁止随意调整带来的事实层面的稳定以及农户心理预期感知层面的稳定。
1.1 法律、事实和感知稳定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影响
产权的法律稳定是土地产权的一种法律状态,一般通过国家权力支持来保护,以此在受到侵权时调用国家法律手段强制保障[17]。林业生产自身具有长周期性特征,加上林业基础设施投入大多属于与林地地块无法转移、不可分离的投入,农户对正式法律层面保护的重视程度对他们是否采取投入林业基础设施这一决策影响更加重大。当前,集体林法律产权稳定是通过登记确权到户并颁发林权证对产权初始界定,增加产权的排他性,降低产权的不确定性,以此增强产权稳定。学界已有部分学者证实集体林确权发证促进了农户林业长期投入[15,19-20]。事实层面的产权稳定与农户实际所拥有的产权有关,与法律状态不直接相关。多数研究将土地频繁调整视为事实层面地权不稳定的最重要和最直观的表现[12]。虽然法律规定土地产权不能随意调整,但是林业实际生产经营中因为各种主观和客观原因仍然存在林地产权调整的可能,这就造成了产权事实上不稳定,而法律上稳定的不一致情况[9]。因此,没有调整历史或调整频率较低的林地被视为产权稳定性高,农户更愿意长期经营和投资此类林地,投入林业基础设施。感知层面的稳定是农户的心理反映,法律赋予林农的产权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产权稳定,符合农户内心的赋权行为认知才是感知层面的产权稳定性。农户对林地产权有强产权认知和弱产权认知[21],前者认为产权是个人或者集体的,会强化农户对未来的预期收益稳定认知,后者不清楚产权归属,以及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对政策不信任等情况,并因此削弱对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可见,感知的产权稳定直接作用于农户生产经营行为,且研究普遍发现,林地产权感知稳定对林业投资具有重要影响[22-23]。
1.2 产权稳定性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三重效应”
现有研究表明土地产权稳定性对农村土地的投资具有保证效应[24]、收益效应[24]和交易效应[25],土地产权的稳定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保障,发挥信贷和抵押效应,扩大交易能力。鉴于林业基础设施投入是投资的特殊类型,在此综合借鉴这些成果的思路,分析林地产权稳定性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三重效应”。第一,保证效应。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与良好的集体林产权制度设计密不可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通过颁发林权证、签订承包合同、延长土地使用期限等,可以从法律上提供保障,保证农户个人利益不受侵害,降低不确定性风险,从而提高农户对林业的长期投入。林地产权稳定性的提高使得农户认为能够长期拥有土地,农户因此有更高的积极性进行林地条件整改,这就会刺激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第二,收益效应。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带来稳定而明晰的产权,会增加农户投资信心。基于农户具有的“理性经济人”特征,其是否投入以及投入多少取决于投资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比较,尽管林业生产周期较长,但是只要农户在林地基础设施投入预期净收益高于不投入或者“搭便车”的预期净收益,农户就会选择私人投入。农户很可能因为林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改善林地长期生产条件,并产生直接的预期增收效益而选择进行林地基础设施的投入。第三,交易效应。集体林权制度产权改革中,鼓励林地有序流转,支持公开市场交易,让林地流转到有能力经营的投资主体中,达到帕累托最优效率改进。拥有稳定的林地产权会增加交易机会,助力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农户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适时卖出或出租林地,回收投资或提升土地的重置价值,以减少投资风险,从而提高农户获得财产交易收益的可能性。因此,产权稳定性会加大农户对未来市场的信心,从而刺激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进行投入。综上所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法律层面、事实层面和感知层面影响林地产权稳定性,林地产权稳定性对农户具有保证效应、收益效应和交易效应,进而刺激农户改善林地条件,投入林业基础设施。反过来,农户的经济行为又会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工作提供反馈,最终形成一个不断循环的增强闭环,促进林业可持续经营。
2 数据与方法
2.1 变量选取
据了解,样本地区主体改革在2005年左右逐渐完成,故调研数据为2005年后的总投入。以林业基础设施投入(林业基础设施主要是指农户在地块上自费或者投工进行修建的林间公路、林间便道、灌溉水渠、蓄水池、防火隔离带、林间防护站、草棚茅舍、灭虫灯等生产性林业基础设施,投入包括新建和修缮两类活动)为被解释变量,包括是否投入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资金总额和投入的劳动总天数。以林地产权稳定性为核心自变量,借鉴其他学者的研究,基于法律维度的林地产权稳定性衡量[26]、基于事实维度的林地产权稳定性衡量[12]、基于感知维度的林地产权稳定性衡量[27]。在调研中,请农户对“您认为林权证能够保护您的土地权利吗”“本轮承包到期后是否还会发生林地调整”“您是否担心失去承包地”“您可以防止他人侵害您的土地权利吗”进行回答。在借鉴前人研究基础上,选取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林地特征和村庄特征作为控制变量。所有变量的定义、赋值如表1所示。
表 1 变量的定义或赋值Table 1 Variable definition or assignment
2.2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课题组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两次对福建省集体林区3市11村283户农户进行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福建省森林覆盖率全国第一,且作为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产权改革的典型,选择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三明、南平和龙岩三大林区,具有代表性。抽样方法是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分布选择调查农户,鉴于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有30户农户,国家级固定观察点有100户农户,计划每个村抽查25~30户农户。共发放问卷300份,经整理删除含有缺失值的问卷后,共获得有效问卷283份,问卷有效率94.33%。283份问卷调研数据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 2 变量描述性统计Table 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variables
2.3 数据处理
2.3.1 调研数据多重共线性检验和模型适用条件检验
首先,对各自变量的样本数据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检验结果:平均VIF值为1.19,最大VIF值为1.36,说明各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然后,对Tobit模型适用条件检验。CM值较大表明拒绝“扰动项服从正态分布”的假设。检验结果:CM=9.844,表明符合正态分布假设条件[28]。
2.3.2 估算林地产权稳定性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和投入水平的影响
由于农户的基础设施投入行为分为投入和不投入两种情况,适合采用二元Logit回归模型对模型进行估计。当被解释变量为投入的资金和劳动力(按照实际投入数值取对数)时,存在部分样本为零的情况,属于受限因变量,采用Tobit模型比较合适。因此,通过式(1)和式(2)分别估计林地产权稳定性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和投入水平的影响,采用Stata 14.1软件进行估算。
(1)
(2)
3 结果与分析
3.1 不同维度产权稳定性促进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
事实维度的林地产权稳定性(XT1)能够促进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Y1)(表3模型1),即没有经历过林地调整或调整频率低的农户更愿意进行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这是因为林业基础设施相对其他投入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决定,若林地频繁调整,农户营林积极性将会降低,便不会投入林业基础设施,与产权稳定性对农户农田领域投入的研究结果一致[14]。法律维度的产权稳定性(XT2)显著影响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模型2),这是因为林地确权登记被赋予法律保障,林地产权的排他性增强,农户能够以低成本和合法的方式明确地权边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了林地矛盾与纠纷,从而强化了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的长期投入,和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一致[25]。感知维度产权稳定性(XT3)越高,农户越愿意对林业基础设施进行投入(模型3),这与“农户对土地产权的主观认知是影响其行为决策最为直接的因素”实证结果吻合[22]。农户主观感知到的林地产权越稳定,面临林地征收或者被他人侵犯的风险就会越低,对林地长期投入的未来预期收益信心增加,对投入林业基础设施的顾虑减少,直接促进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的发生。最后,验证了事实、法律和感知3个维度加总平均处理后总的产权稳定性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的影响,结果在1%显著性水平上为正(模型4),证实林地产权稳定性越高,越能提高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表 3 农户投入行为的估计结果Table 3 Estimation results of farmers’ investment behavior
3.2 产权稳定性促进农户林业基础设施资本和劳动量投入
产权稳定性越高,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资金(Y2)越多(表4和模型5),而稳定的产权促进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上劳动量的投入(Y3)在1%的水平上显著(模型6),这是因为稳定的产权制度安排从法律上保护了林农的权益,原则上不允许林地产权随意调整形成的强产权认知,降低了产权界定成本,保障了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预期报酬,进而激励农户进行要素投入。林地产权稳定性促进农户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水平,与林地确权分户影响农户对林业生产资本和劳动力投入的研究结果一致[29]。但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要素投入存在差异,对在林业基础设施上劳动量的投入比起资本投入更显著。这可能因为影响农户林地投入行为和投入水平的因素可能不同,一旦农户选择了资本投入,投入强度可能更多地取决于产权稳定性外的其他因素[30],如在样本区域内,投入林业基础设施的类型更多与林间便道有关,调研中农户多倾向出工而不是出资修建林间便道,表明产权稳定极大提高了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劳动量的投入。
表 4 农户投入强度估计结果Table 4 Estimation results of farmers’ investment intensity
3.3 户主年龄、家庭收入、村庄经济和林地面积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均有影响
户主年龄(X1)和家庭收入水平(X5)负向影响农户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这与在实际调研访谈中预期结果一致,是因为样本农户年龄越大,其自身的劳动能力和拥有的资本量逐渐不足,可能获得的预期回报也就越少[15],再加上林业经营的回报周期较长,削弱了年长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家庭年收入更高的农户,可能进行更多的非农活动,进而在林业基础设施投入劳动量减少,并且林业经营时间长,对于资金使用的机会成本更高[31],投入林地基础设施的预期效益相对较低,因此会降低农户投入。但是,家庭收入越高的农户在林业基础设施上投入资金越多,这是因为资本投入直接来源于家庭收入。村庄经济(X8)和林地面积(X9)正向影响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村庄经济条件越好的地区,农户对准公共物品投资意识越高,林地基础设施投入的可能性越大。可能的解释是村庄经济水平高的村庄,农户更愿意留在村内发展农林生产,如在调研中武夷山地区的村庄经济发展水平更高,村民多愿意留在本村种植茶叶,故而在林业基础设施上投入的资金和劳动力都更多,这与集体经济成分越高的村庄越有利于促进农户参与灌溉设施供给的研究结果一致[32]。林地面积显著影响其资本和劳动量投入,一方面是因为林地经营面积直接影响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的要素投入水平,另一方面要素投入与营林面积一直保持趋同,也有可能是农户未达到规模经营[22]。
3.4 不同规模营林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影响存在差异
为验证林地产权稳定性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和投入强度的影响是否受不同林地经营规模大小的影响。根据样本地区农户林业经营面积,将农户划分为数量大约相等的两种林地经营规模。林地产权稳定性对经营面积较大规模农户的影响大于对小规模经营农户的影响(表5)。产权稳定性对经营面积在0.333 hm2以下的小规模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和投入水平均没有产生显著影响;而对经营面积在0.333 hm2及以上规模的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的影响在10%水平上显著,对林业基础设施资本投入的影响在5%的水平上正向显著,说明产权稳定性对促进林业规模经营具有积极导向,林业经营大户在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中获得的收益更多,相较于小规模农户,更易形成生产要素的集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林业生产效益因此得以保障,进而农户的营林积极性更高[15]。然而,劳动要素的投入在大规模经营农户中并不显著,可能的解释是资本对劳动力要素具有替代作用[33]。
表 5 林地产权稳定性对不同规模农户影响Table 5 The impact of the forest land tenure security on farmers of different scales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事实、感知和法律3个维度的产权稳定性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激励作用明显,其中法律和感知维度产权稳定性最为重要;林地产权越稳定,农户对林业基础设施资本和劳动要素投入强度越大,特别是对劳动力要素的供给;户主年龄、家庭收入水平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存在一定负向影响;村庄经济、林地地块面积则对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产生显著正向影响;产权稳定性对林业大户基础设施投入的影响大于对小规模营林农户的影响,且相对劳动要素而言,资本要素对大规模营林农户在林业基础设施上的投入影响更为显著。
4.2 建议
第一,进一步确保林地确权发证工作的落实,做好指导、管理和监督,强化对已确权林地的保护。清晰的产权界定是提高林农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前提,要进一步强化确权发证工作,充分赋予集体林区林农产权法律保障。实际林业工作中尚存在林地征收、林地调整次数频繁以及林权证发放后又被收回的情况,这就要求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大对确权发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现有法律法规原则上规定了承包期限内土地不得调整,对承包土地的经常性调整不利于农户对土地的长期投入,容易造成短期效应,所以要明晰法律条款,从源头保障林区农户的产权稳定性。还可通过建立“阳光土地”平台,公开公示确权颁证信息以及林地承包划分边界,设立林地纠纷信访通道,及时调解林地纠纷矛盾,确保确权颁证全覆盖。第二,农户对林地产权稳定的主观感知是影响其林业基础设施投入的重要因素。林改政策及相关法律赋权通过农户的主观感知才能最终作用于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的发生。为更好地理解农户的经济行为,除法律保障或政策明确规定外,有必要加大对广大农户主观感知的重视。管理部门特别是林业站工作人员和村干部,一方面需要提升自身认知水平,加强对林改政策的全面了解和把握,规避政策执行偏差;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农户林改政策以及土地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和解读,教育农户合法合理维权,为农户提供正常的维权途径,以提升林区农户对稳定林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政策的信任,强化农户产权稳定性的主观感知,树立林业生产主体意识。第三,持续深化集体林产权改革,推进林地流转工作。鉴于林地面积是影响要素投入的重要因素之一,并且产权稳定性对大规模农户林业基础设施投入行为和资本投入影响显著。首先,需积极鼓励集体林区林农林地流转工作,特别是引导非农农户、无力营林农户流转林地,培育林业专业大户、成立林业生产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促进组织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林业经营,提高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充分激发林业生产要素的潜能,提升林业生产效率。其次,村庄经济显著正向影响农户投入,可通过村集体名义招商引资,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壮大村庄经济,直接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不断提升集体林业发展水平。最后,完善林业相关配套政策,开发“森林银行”业务和森林保险业务,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促进林业基础设施的资金供给主体多元化,从而调动林业经营主体生产积极性,促进林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