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探讨
2022-09-28王忠顺包宏伟
□文/王忠顺 包宏伟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阜蒙县)地处辽宁省西北部区域,农牧业交错发展,总面积6246平方千米,全县耕地面积约3186.66平方千米,有效灌溉面积2746.66平方千米,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常年均保持在2000平方千米以上,年粮食总产量达35亿斤左右,属于全国粮食生产大县,主要农作物除玉米之外还有小麦、红薯等,部分村镇还增种蔬菜、苗木,发展观光农业,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亮点。根据实地调查,阜蒙县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344处,共包括19处集中式农村饮水工程、4座提水泵站、6234亩节水喷灌、2座小型水库、187座拦水坝、174条田间明渠灌溉渠道、76座蓄水池、10座灌溉围塘。其中大部分水利设施带病运行,灌溉用水在输送过程中渗漏、漏损严重,已经无法为全县农业生产灌溉提供基本的服务,严重影响全县农业保产保收及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工程管护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水利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的持续增大,阜蒙县新建、加固了一大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此类设施在农田灌溉、度汛抗旱、地区供水等方面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调查发现,当前阜蒙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缺乏健全的监管机制,全县专业的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数量较少,年管护经费分配不当,各项农田水利设施病害严重,且大多带病运行。根据2019年底的全面清查资料,阜蒙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病险情况(见表1)。
表1 阜蒙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病险情况
阜蒙县共辖35个乡镇和1个城区,在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改革前主要由镇水利站牵头,实施村委会自治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村级水利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缺乏实务操作能力及工作积极性。与此同时,为保证该县既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一周两次的巡检频次,则至少需要为各村镇配备10名巡查人员,但是目前村镇级管理模式下显然无法满足基本人员配备,导致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维护管理举步维艰。
二、管护工作创新思路
(一)建立管护工作组
为确保阜蒙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良好运行,必须在进行除险加固处理并保证各项基础设施良好运行的基础上,建立村镇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组,并由分管副镇长担任组长,由农业服务中心及水利站工作人员等全员参与,并成立村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队,专门负责对全县农田水利设施实施定期巡查。此外,还应由镇水利站安排专人成立考评组,按照随机安排考评人员、随机选择检查工程、随机抽查村镇居民的模式[1]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绩效考评,并将考评情况纳入管理专员绩效考核中,起到较好的督促和监管作用。
(二)构建定期巡查机制
阜蒙县于2020年底聘请专业公司对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调查与地理位置、结构、工程数量等基本情况的测绘,根据调查结果构建起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数据库,并分类建档,为后续管理提供了基础资料。
与此同时,阜蒙县还聘请专业公司开发出适合全县实际的包括工程分部图、工程基础数据、三维图、巡查app等在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系统,管理专员通过巡查app便能将工程运行数据输入系统,由系统通过计算得到工程运行状况、是否需要维护等结论,并反馈至巡查app管理专员端口,由管理专员作出相应处理。同时,管护小组及考评组也能通过管理系统实时了解和检查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等基本情况。
日常的巡查管理工作可以由管理专员完成,但是对于较为严重的裂缝、渗漏、淤积、水毁等病险问题必须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将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捆绑,委托资质合格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统一处理。这种处理既能弥补阜蒙县村镇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人员专业水平不高、业务技能不强等缺陷,又能引入第三方市场因素[2],提升全县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效率。
(三)落实长效资金补助机制
当前阜蒙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主要来自财政补助及村镇级投入,管护经费规模约为70万元/年,经费用途主要集中在管理专员工资、补助及工程维修、运行管护方面。为保证经费使用效率,以田间明渠灌溉渠道长度、提水泵站及引水坝数量等工程管护数量、管护难度[3]等为依据,按年度考评并按季度发放;第三方承包工程则逐月考评,按季支付。
(四)改革成效
在以上措施实施后,阜蒙县农田灌溉面积大大增加。2021年全县耕地面积及有效灌溉面积分别增大22.1%和34.6%,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和产量稳步增加,许多村镇种植结构更加多元化,在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和质量稳步提高的同时,增种蔬菜、苗木、果园、观光农业等面积稳步增大,为农民稳步增收提供了更多机会和保证。全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基本走上了良性运行、维护和发展之路,在管护经费得到落实和高效利用的基础上,水利工程管理专员工作积极性和业务水平稳步提升,水利设施损毁率明显降低。2021年全县所拥有的专业管理人员数量已逾350人,能基本保证为各村镇配备10名专管员,这也为全县各村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巡检、养护及良好运行提供了人员方面的保证。
三、结论
综上所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良好运行是保证县乡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必须通过建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组、构建定期巡查机制、落实长效资金补助机制、壮大专管员队伍,从而为县乡及村镇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转及功能的顺利发挥提供组织保障、工作保障、资金保障和人员保障,彻底杜绝一直以来所存在的“重建设轻养护”的错误观念,力图做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养护、管理、使用环环相扣,为区域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