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放疗剂量同步化疗对食管癌疗效及不良反应的比较
2022-09-27任孟先臧刘兵魏雪蕊
任孟先,梁 伟,臧刘兵,魏雪蕊
(1.太和县人民医院 放射治疗科,安徽 阜阳 236600; 2.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放射治疗科,安徽 合肥 230031)
食管癌是指食管上皮异常增生形成的恶性病变,发病率高,给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据流行病学统计,在食管肿瘤疾病患者中,食管癌的占比高达90.00%以上;在全部恶性肿瘤疾病中,食管癌排名第二[1]。鉴于食管癌的发病具有隐匿性,大多数患者在发病初期并未出现异常症状,导致确诊时病情已发展到中晚期,缺乏手术治疗指征,当前主要采取同步放化疗治疗来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但是,在对食管癌患者实施同步放化疗治疗时,有关放疗剂量尚未达成共识,还存在争议。本研究对不同放疗剂量同步化疗用于食管癌的效果进行比较。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收集了2020年03月至2022年03月在安徽省太和县人民医院北区治疗的共计40例食管癌患者,按照随机数表法分为2组,每组例数为20例。实验组男性11例、女性9例;年龄53~86岁,平均(72.83±1.58)岁。对照组中男性10例、女性10例;年龄54~86岁,平均(72.38±1.47)岁。本研究通过太和县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 2020-11)。
纳入标准:经CT、食道造影、内镜及病理学检查诊断为食管癌,满足《食管癌诊疗指南》中食管癌诊断相关标准;年龄>18岁;预计存活时间超过3个月;了解此次研究流程,同意加入研究者。
排除标准:并发胃癌、咽喉癌等其他恶性肿瘤疾病者;存在肝肾功能不全者;精神异常或沟通障碍者;既往存在胸颈部放射治疗史者。
1.2 方法
两组均接受放疗同步化疗治疗,对照组采取高剂量放疗,实验组展开低剂量放疗,具体方法为:
1.2.1 化疗:治疗第1天,患者静脉滴注75 mg/m2的顺铂(江苏豪森公司,国药准字H20040813),静滴(持续30 min,避光)1 d,联合氟尿嘧啶(上海旭东海普公司,国药准字号H31020593)750 mg/m2,持续输注1~4 d。28 d为一个化疗周期,总共治疗4个周期。
1.2.2 放疗:利用面罩固定患者的头颈部,通过螺旋CT扫描颈部与胸部,确定肿瘤体积,标记照射位置,随后使用6-MV直线加速器进行照射治疗,一周治疗5次,靶区设置:GTV:以影像学和内镜可见的肿瘤长度;CTV:包括GTV和GTVnd+淋巴引流区,并在GTV和GTVnd左右前后方向(4周)均放0.8~1.0 cm(平面),外放后按解剖屏障调整。在GTV上下方向均放3~5 cm,或在有淋巴结肿大转移的CT层面的上下各外放1.5~2.0 cm。同时包括淋巴结转移率较高的相应淋巴引流区域:食管旁,左、右上气管旁淋巴结区,左、右下气管旁淋巴结区,主动脉下淋巴结区,隆突下淋巴结区等区域淋巴引流区。PTV:在CTV基础上各外放0.5 cm。正常组织剂量:肺平均剂量≤13 Gy,两肺V20≤25%,V5≤45%;脊髓剂量:平均剂量9~21 Gy和0体积剂量≤40 Gy;心脏:V40≤30%,V30≤40%;实验组的总照射剂量为50 Gy,对照组的总照射剂量为60 Gy。
1.2.3 观察指标:1)治疗1个月后的临床疗效:以国际抗癌联盟实体瘤客观疗效标准作为判断依据:①治疗后肿瘤体积缩小≥70.00%,评定为完全缓解(CR);②治疗后患者的病灶体积缩小30.00%~70.00%,则视为部分缓解(PR);③治疗后癌症体积缩小<30.00%,且癌症体积无增大趋势,评定为稳定(SD);④治疗后肿瘤体积增大,视为进展(PD)。记录CR与PR的例数,计算总有效率。
2)治疗3个月后的预后效果:评估标准参照Karnofsky功能状态评估量表(KPS)与生活质量量表(SF-36),每个量表计为0~100分,分数越高,评定为预后效果越良好。
3)不良反应:评价标准为RTOG急性放射性损伤分级标准,记录放射性食管炎(对于放疗后出现胸骨后疼痛、咽下疼痛、发热、呛咳等症状,可考虑放射性食管炎)、白细胞减少及胃肠道反应的例数,计算不良反应发生率。
1.3 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的比较
治疗1个月后,与对照组相比,实验组临床总有效率略高,差异不明显(表1)。
2.2 两组预后效果的比较
治疗3个月后,两组的SF-36评分与KPS评分均增加,实验组略高于对照组(表2)。
2.3 两组不良反应的比较
在不良反应发生率上,与对照组(30.00%)相比,实验组(10.00%)显著降低(P<0.05)(表3)。
3 讨论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和饮食习惯的变化,食管癌的患病人数不断增加,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与生存质量[2-3]。食管癌的临床表现为进食哽咽感、吞咽困难、胸骨后疼痛等症状[4],不仅会影响进食,病情严重者还会出现呕血、吸入性肺炎等恶病质[5]。
临床对食管癌主要采取放化疗和手术治疗,因大多数食管癌患者确诊时已处于中晚期阶段,缺乏手术治疗指征,故将同步放化疗作为重要的治疗方法。迄今临床研究发现同步放化疗方案用于中晚期食管癌后,可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6]。当前,顺铂与氟尿嘧啶是同步化疗的常用药物,其中顺铂主要通过阻断DNA复制,达到抗肿瘤细胞增殖的治疗目的;而氟尿嘧啶可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阻碍,发挥治疗疾病的目的[7]。放射治疗通过标记照射靶区,利用射线进行治疗可以进一步杀伤肿瘤组织,阻断肿瘤细胞的活性与繁殖,已广泛用于食管癌治疗。但目前关于放疗剂量仍存在争议[8]。对此,本次研究主要分析了不同剂量放疗同步化疗用于食管癌的效果,结果显示:在临床疗效、SF-36评分及KPS评分上,两组对比没有明显差异,提示高剂量与低剂量放疗同步化疗用于食管癌的疗效相近,这与参考文献[9]的研究结论相似。
同步放化疗治疗食管癌后的不良症状引起了临床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本次研究发现,在不良反应发生率上,实验组高于对照组,提示相较于高剂量,低剂量放疗同步化疗的安全性更高。分析其原因:受疾病的影响,患者身体免疫力低下,对药物的耐受力较低,较高剂量的放疗容易损伤机体组织,而低剂量的放疗对于患者更容易耐受,出现的不良反应较少,临床治疗的安全性更高。同时,本研究食管癌患者经放疗同步化疗后,发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胃肠道反应、放射性炎性反应以及血液学毒性等方面,多为1级~2级,没有增加临床治疗的风险性,利于患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疗方案[10]。
表1 两组临床疗效的差异Table 1 The difference in clinical efficacy between the two groups[n(%)]
表2 两组预后效果的差异Table 2 The difference in prognosi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表3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的比较Table 3 Comparison of the occurrence of toxic and side effects in the two groups[n(%)]
综上所述,高剂量与低剂量放疗同步化疗用于食管癌治疗后均取得较好的效果,但相较于高剂量放疗,低剂量放疗对患者造成的不良反应更少,临床治疗的安全性更高,值得临床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