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现状及对策建议
2022-09-26张晓云张会影
张晓云 张会影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北京 100081)
“绿色食品”这一名词是伴随我国改革开放和新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时代产物,并由此带动了一个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绿色食品经过30余年的发展,不仅创立了我国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更是开启了我国品牌农业发展建设的新篇章。作为我国首例证明商标,绿色食品进一步树立了食品安全、优质可靠的品牌形象,逐渐得到民众的认可和信赖。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和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持续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升农产品的安全标准和质量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都起着至关重要的积极作用。本文阐述了绿色食品标志发展取得的成效,并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绿色食品标志的产生与发展
绿色食品这一概念在我国首次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我国城乡居民已经解决温饱问题并开始全力追求小康生活水准的历史背景下,绿色食品应运而生。绿色食品的产生对于满足我国新时代下农产品以及加工食品更高的质量要求,带动我国农业高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转型,以及促进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相处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开发绿色食品的战略构想得到了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1991年,国务院专门对原农业部《关于开发“绿色食品”的情况和几个问题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其中明确指出,开发绿色食品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增进人民身体健康,增加农产品出口创汇,都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要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开创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同年,原农业部向全社会首次发布《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通告》。1992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原农业部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发布会,对外正式宣布准予“绿色食品”商标注册,并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使用、保护“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通知》。1993年,原农业部颁布《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从此,我国绿色食品事业正式步入了规范化、可持续发展的新时期。
1996年,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了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成为我国首例证明商标,该证明商标注册人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至今,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已在国际《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类别分类》的第1、2、3、5、29、30、31、32、33等9大类产品上连续两次成功续展注册,其中涉及4种注册形式和33件证明商标。为了进一步丰富获证企业用标形式,2017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注册形式由4种扩大到10种,注册证明商标60件,合计注册93件,注册范围基本涵盖了大宗农产品及食品。
截至2021年底,绿色食品商标已在日本、韩国、法国、葡萄牙、俄罗斯、英国、芬兰、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等10个国家和我国香港成功注册,得到了有效保护。其他主要贸易国的注册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绿色食品标志的功能作用及推广使用现状
绿色食品标志作为证明商标,表明的是这类食品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具备安全、优质、无污染等特定品质。绿色食品采用标志管理的形式,即依据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所具有的特定的法律属性,通过标志商标的使用许可,以衡量企业的生产管理及其产品的质量监管是否符合规定的绿色食品标准,并且在企业获证后,持续监督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是否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充分保障绿色食品的安全可靠,促进绿色食品事业的有序蓬勃发展。
(一)逐步提升了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率据近几年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行动调查统计,绿色食品获证企业用标率达到70%以上,大型超市、专卖店等销售的绿色食品产品基本都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绿色食品加工企业问卷数据统计显示,产品为预包装食品的调查样本中(占全部问卷调查样本数量的94%),83%的样本使用了绿色食品标志。以往民众普遍认为绿色食品用标率低,是因为在市场上见到印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不多,实则不然,绿色食品用标率与绿色食品的发展结构、产品级别和产品类别等有着密切的关系。2021年,绿色食品中的农林类产品数量占绿色食品产品总数的80.8%,初级产品数量占绿色食品产品总数的63.1%。其中,蔬菜、水果这些初级农产品数量占绿色食品产品总数的48.8%,这些初级农产品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多以批发、散装批量等方式销售,还有些初级农产品作为原料直接进入加工环节,所以市场上看到的用标绿色食品产品数量不多。
(二)广泛传播了绿色食品概念绿色食品标志的图形由3部分组成,即包括位于上方的太阳、中心的蓓蕾和下方的叶片,它们分别代表了生态环境、生命的希望和植物生长。标志形状为正圆形,意为保护。此标志把绿色食品的概念图解得生动形象且富于美感,使人印象深刻。经过多年宣传推广,绿色食品概念已被社会广泛接受。早在1999年,《辞海》已将“绿色食品”列入书中;绿色食品有关知识被国家编入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生物教学大纲》;此外,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多所农林院校设置了绿色食品专业或开设了相关课程。
(三)构建了世界领先的标准体系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依据“安全与优质相结合、实用性与先进性兼备”的原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十三五”期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修订绿色食品标准85项,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准140项,组织编制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212项。这些标准和规程涵盖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加工控制和包装贮运规范的全方面,使得我国的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通过制定和不断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提升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掌握了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四)打造了安全优质农产品精品品牌良好的口碑和优质的品牌形象是凸显绿色食品核心价值的重要标志,来自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是绿色食品品牌价值的根源,绿色食品标志在商品上的规范使用,是绿色食品标准的认定方与绿色食品生产者共同向消费者作出的质量保证承诺。多年以来,我国的绿色食品事业基于满足民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逐渐摸索、创立了一整套规范、严谨、公正、权威的绿色食品标志审查许可程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产品抽检、企业年检、风险预警、市场监察等齐备的证后监管措施,从制度上保障了食品质量的安全可靠和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从而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认可和信任。
三、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的相关规定,每个进入市场的产品都应当规范地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还存在着部分获证企业不用标、用标不规范、违规用标等问题,主要原因集中在4个方面。
(一)部分获证企业品牌意识欠缺创建名优品牌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绿色食品中农产品比重较高,而农业又是弱势产业,很多农产品企业品牌意识欠缺,这种现象在绿色食品企业中也普遍存在。经调研发现,部分获证企业品牌意识欠缺,用标主动性不高,影响绿色食品品牌效应的发挥。还有部分企业认为标识与产品售价无关,用了绿色食品标志后市场监管反而增多,所以不想用标。部分中小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要销售模式为采购商上门采购,采购商多采用自己品牌的包装箱,印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箱使用率较低。部分企业因包装改版成本高或是标识使用规定性强、有效融入产品精美包装的设计难度大、追求包装迎合消费者需求,不愿用标。
(二)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标志认知和理解不到位由于宣传推广不到位,很多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标志不了解,导致在购买商品时对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商品关注度不高,同时对标志的真实性缺乏辨别能力。大多数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首先考虑的是价格,其次才看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厂家和品牌等)。还有不少城市居民、农村村民对于生鲜农产品,不喜欢其带包装,习惯于生鲜“看得见”,加上一些产品不便于包装,已经形成长期的习惯,很难改变。
(三)不规范用标现象时有发生在市场监察工作中,经常会发现部分获证企业未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见表1)。获证企业不规范用标有几个原因:一是基层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虽然健全,但是人员力量不足,制度宣传指导不到位,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企业内检员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只是满足于申报材料准备;三是获证企业产品包装上印制的产品名称、商标名称与绿色食品证书内容不一致,或是证书内容有变化未及时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变更备案申请。
表1 绿色食品用标规范市场监察情况
(四)违规用标情况尚且存在目前存在的违规用标行为主要是超范围用标,获证企业为了节省申报成本而有意为之。这些企业法律意识不强,不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同时,部分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认为,由于自身没有执法权,对随意改变包装的企业无处罚权,不能有效制止企业侵权违法行为。
四、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正确识别绿色食品标志应通过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科普宣传月等活动,普及绿色食品标志知识。鼓励各地政府创新绿色食品宣传形式,积极发挥媒体和协会等社会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树立绿色食品安全、优质、营养的形象。继续开展以“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推进绿色食品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不断提升绿色食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二)加强业务指导,让获证企业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2021版)》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启用,并推行使用粘贴式标签。下一阶段,绿色食品工作系统应迅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在市场营销、包装设计、生产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指导获证企业积极、规范用标。应加强对企业内检员的培训,出台内检员工作手册,建立内检员表彰机制,使内检员的作用得到更大的发挥,切实提高获证企业生产管理意识。
(三)强化证后监管,保持绿色食品标志检查监督常规化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要强化监管职能,加强监督能力,补充人员配备,通过岗位培训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培育一批精通绿色食品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大对市场上绿色食品产品的抽检力度,对于不规范用标的情况要及时地予以指正并限期整改,进一步引导获证企业规范地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同时,还应积极地配合各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从严从快地打击假冒绿色食品行为,从根本上维护绿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和影响力。[1]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绿色食品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