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能力提升与就业援助困境应对研究
2022-09-22张雨楠阿拉善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张雨楠 阿拉善盟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近年来,我国残疾人就业情况有所好转,然而仍有不足,且残疾人的就业质量一般。目前,现阶段,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伴随着经济发展进程的产物,近年来在社会科学领域越来越关注。通过检索“雇佣、雇佣制度、雇佣政策、创业者和雇佣、社会保障”的关键词,了解到关于雇佣和社会保障的学术研究形成了更加成熟的研究成果。而且,研究成果的大部分都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而实施的,为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标准。
一、残疾人就业能力理论基础
(一)就业能力的界定
就业能力是一个十分广泛的概念,不管在世界上还是我国都对就业能力的概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不同的研究人员和研究学者对其的解释与定义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20世纪初研究人员按照两分法的方式判断人们是否有就业能力来确定救济对象。而在此次研究中,作者则认为就业能力是残疾人在生活中通过自己的脑力付出和体力付出等获得社会经济报酬,维持生活的一种能力。社会中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所以也有自己不同的优势领域,所以残疾人群体完全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在社会中满足心理适应性、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需求。在个人心理适应性方面,主要是指残疾人在生活中具有积极的就业信心,愿意摆脱生活现状积极地参与社会生活与工作。人力资本主要是残疾人所需要的接受教育的经验、劳动技能以及身体素质等,这些都是残疾人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的重要保障。社会资本则是残疾人所建立的与职业相关的关系网,比如争取到的社区、亲友以及政府等部门的帮助等等[1]。
(二)残疾人就业能力构成要素
残疾人就业就是指做到法定年龄,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学生就业意向的伤残人得到劳动职位,并获得劳动酬劳或经营收入。
(三)残疾人就业能力与就业服务的相互关系
残疾人就业服务包含为残疾人提供的就业信息、对残疾人开展职业练习的梳理、职业心理辅导、职业融入点评、职业康复治疗、职业具体指导、职业详细介绍等。为残疾人选择适合的工作提供必需的支援,为分配残疾人学生就业提供必需的援助。
二、残疾人就业能力现状
(一)残疾人就业能力基本情况
残疾人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群体,促进残疾人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繁荣,大家生活有安全保障的重要依据。现阶段残疾人就业状况在我国早已相对稳定,新增加残疾人就业总数在逐步升高。国家政府十分关心伤残人的生活确保和就业问题,并出台了众多针对残疾人就业援助的法律制度,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就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地区政府必须对残疾人采取优惠政策,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实现残疾人多形式、多途径就业,促进了残疾人充分就业。作者对中国2016年到2020年中国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变化情况进行了调查,从中可以看出残疾人就业人数呈现持平的状态(见表1)。其次,作者也对残疾人的就业结构进行调查,发现残疾人主要是从事农业种植为主,其次是从事生产运输以及商业服务业。比如以盲人按摩服务业为代表的行业解决了众多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提高了国民生产总值[2]。
表1 2016-2020年中国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变化情况(单位:万人)
(二)残疾人就业能力的特点
其一,残疾人有关数据缺乏、滞后。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我国每年都会有人民群众因为众多因素的影响致残,给家庭造成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打击,所以在社会发展中我国残疾人的数量并不是一个不变的状态,而是一个持续动态的变化过程,这就必须在我国相关的单位做好残疾人数据和情况的相关调研事务,立即升级残疾人的相关情况和数据,从而为其提供针对性的就业保障和就业援助。但是目前我国残疾人有关数据缺乏、滞后,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建设,同时也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3]。
其二,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障等现代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缺乏量化。量化工作可以提升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能够使其在工作中按照制度要求和发展目标开展工作。保障残疾人就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作,需要相关的部门和人员加强对残疾人各项工作的量化评价与考核,但是当前我国在残疾人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工作都没有量化的评价标准和指标,导致很多工作在开展中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性不高,也不能够发挥自身的作用,更好地为残疾人就业服务。
第三,就业网络建设方面的不足。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了信息化时代,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也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满足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改善残疾人就业现状对于社会发展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相关部门在促进残疾人就业中可以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强对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残疾人就业管理的质量与水平。尽管在中残联等部门的带领下,各地区、省、市都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对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的应用不充分,不能够发挥其作用,导致残疾人在信息网站上注册多年依然待业。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是网站在信息化建设中信息更新不及时,也没有处理好残疾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降低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的利用效率[4]。
(三)残疾人就业能力面临挑战
由于缺乏科学管理,康复中心管理缺乏统一规划,科学指导,而有的康复核心主要建在本地综合医院,有的与残疾人联合会康复组织融合。因时制宜,与本地优点资源紧密结合是非常值得效仿的工作经验,但无论哪一种方式都无法达到日益提升的康复要求,尤其是综合医院的康复,因为综合医院的经济效益特性,医院的收益总与经济效益挂钩,造成必须康复的残废人群,较难获得康复医治,且康复工作中又是一项长期性、花费较高的,持续的医治全过程,更无法确保伤残人康复的维持医治。此外一些医院科室反复创建康复科室,而求经济收益,导致医疗资源比较严重消耗,且各科室借调出去的康复工作人员欠缺康复方面的专业技能和康复内容的学习,难以呈现绝佳治疗效果。
三、残疾人就业援助困境的原因
(一)制度方面
制度是一切工作顺利进行的主要前提,没有制度就没有管束,针对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而言更是如此,残疾人就业援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关注残疾人的心理需求,做好心理重建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培养残疾人的工作能力以及协调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所以相关部门必须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残疾人的就业,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但是从国家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的残疾人就业法律保护体系还不完善,而且存在漏洞,比如我国法律部门并没有针对残疾人制定专门的反歧视法律,部分内容在描述上也太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导致残疾人在就业中可能会受到用工单位或者工作人员的歧视。其次,地方出台的政策实施办法没有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进行细化,可操作性差。地方政策应该与中央政策相互协调,共同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有序推进,但是目前我国部分地方在制定地方政策中并没有与中央政策相互协调,也没有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对政策内容进行细化,所以导致地方在推动残疾人就业中失去支持作用,阻碍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5]。
(二)援助主体责任偏离
残疾人的就业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提升离不开援助主体的支持和保障,在现行行政体制下,我国的公共权利主要是有政府掌握,因此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残疾人就业的质量。但是目前我国部分政府部门作为重要的援助主体,在援助责任上没有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导致残疾人不能够充分就业。政府部门是保障残疾人生活的重要环节,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只有承担起自身的责任,才能够给残疾人营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让残疾人群体在开展工作中有保障,从而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就业服务质量不高
残疾人在就业中往往会存在众多问题,他们急需要社会的关心与帮助,政府等相关部门作为重要的服务组织与机构,应该给残疾人提供更加周到和便利化的服务,及时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促进残疾人能够更好地适应岗位发展需要。但是目前我国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方面做不到位,服务质量也不高,使部分残疾人员在就业中得不到及时的帮助,对就业失去信心,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建设。
四、残疾人就业援助的困境应对措施
(一)国家与地方充分结合,健全残疾人就业援助保障制度
国家与地方是保障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力量,所以在对残疾人进行就业援助中必须要将国家与地方力量相互结合,健全残疾人就业援助保障制度,为残疾人的就业保驾护航。首先,从国家层面来讲要完善残疾人法律制度。一方面国家要完善反残疾人歧视法。国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尊重残疾人的尊严与权利,使其在工作中有平等的就业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这不仅是对残疾人权的尊重,同时也是我国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此我国在制定残疾人反歧视法中可以借鉴先进国家的政策,比如《澳大利亚1992年残疾歧视法》《英国1995年残障歧视法》等制度[6],根据我国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情况,完善我国的残疾就业反歧视法。另一方面,我国要不断完善单独援助制度。单独援助制度可以促进不同类别残疾人员之间的差距平等。在我国不同的残疾人残疾类型、残疾程度以及文化水平和家庭环境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在就业的选择等方面也会不同,为此,我国应该针对不同残疾人群的情况制定单独援助制度,根据不一样残疾人不同的援助措施和援助计划方案,保障残疾人就业的公平公正对待。其次,在地方层面要完善残疾人的配套制度。目前我国地方对残疾人就业援助的配套措施不完善,所以中央的很多政策都被束之高阁,不能够发挥作用,为此,我国地方政府必须要以中央政策为依据,完善地方残疾人配套制度。比如在开展工作中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安排和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和残疾人自主创业贷款贴息补助方案》[7],详细规定了贴息对象,真正将中央政策与地方政策有机协调起来,促进了残疾人的就业。
(二)教育、培训和康复联动进行
在地区发展中,我国过于重视残疾人就业援助的结果,也就是说残疾人是否得到充分就业,但是并没有重视残疾人教育、培训和康复等工作,为此,我国应该转变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理念,在开展工作中将教育、培训和康复联动进行。首先,我国要建立残疾人教育培训体系[8]。各个地区要召集残疾人就业人员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聘用专业的人士向残疾人员解读提升就业能力的相应专业知识,扩充残疾人员的知识储备,提升她们的工作能力。需要注意的是,在对残疾人员进行就业培训中要适当地增加种植业等行业内容的培训,因为种植业是残疾人就业的主要行业。其次,地方要实行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三位一体的全面康复政策。针对精神残疾或者重度残疾者,我国要建立农疗机构,帮助其在工作中进行康复训练,扩大其就业的机会[9]。
五、结语
目前我国残疾人的基数还很大,其中有很多是具备一定就业能力,如何促进残疾人就业成为当前国家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为此,我国相关部门必须认真分析残疾人就业能力构建与就业援助困境,针对困境与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比如.国家与地方充分结合,健全残疾人就业援助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和康复联动进行等等,促进我国残疾人都能够在工作中实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