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耗能企业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2022-09-21张逸冰巨淑平郑茹月
□文/张逸冰 巨淑平 郑茹月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经济学院 河北·秦皇岛)
[提要]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背景下,工业大省河北省也做出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的预期规划,能耗监管随之趋于严格。本文结合统计局数据,对河北省高耗能企业的污染及其治理状况、能源结构和资金状况进行梳理,总结河北省高耗能企业面临的挑战,并从政府和企业互相支持配合、协力解决问题的角度提出相应对策。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过多成为危害全球环境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郑重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利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其中,“碳达峰”是指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碳中和”是指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六大高耗能行业(火电、钢铁、非金属矿产品、炼油焦化、化工、有色金属)的总能耗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0%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占比接近80%。因此,不断扩张的高耗能产业将成为影响碳减排目标实现的重要阻力。河北省是我国重要的资源供给地和工业生产基地,高耗能企业在地方企业中占比较高,面临的减排压力较大。在“双碳”目标下,河北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围绕产业结构优化、运输结构优化、低碳生活方式、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做出任务部署,在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的同时密切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体现河北特色。
然而,对高耗能企业实施碳减排监管切不可一蹴而就,控制企业碳排放影响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它们转型的压力以及所需要的时间。从高耗能企业自身来看,它们正在面对诸多困难,行业产量过剩导致盈利空间不断缩小,疫情反复冲击生产经营,大宗商品接连涨价,能耗双控、资源收紧,高耗能行业又被列入贷款限制类行业导致难以获得贷款。如果一味对这些企业采取强硬的措施可能会导致大量企业倒闭,对行业生产造成冲击。另一方面高耗能企业虽然有不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面,却也对经济的增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如何有效控制高耗能企业碳排放,同时打破企业面临的困境实现“软着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既需要高耗能企业自身的思想转变,也有赖于技术的进步,更需要政府在各种层面上的支持。
一、河北省高耗能企业现状
高耗能行业是指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一次性能源或二次能源比重较高、能源成本在产值中占比重较高的产业,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煤炭开采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等六大行业。截至2021年,这六大行业的企业单位数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的四分之一以上,对本省的经济增长起到了比较突出的拉动作用。同时,河北省是能源消费大省,长期面临产业结构偏重,能耗总量过大,碳排放过高,资源承载能力弱化等问题。因此,分析河北省高耗能企业现状,既要关注到它们对社会环境责任的履行,也要关注到它们自身的结构特点和资金状况。
(一)污染及治理状况。研究表明,河北省高耗能产业对大量颗粒物及SO2等污染物的排放是导致地区空气质量下降的根本原因。但随着政府与企业逐渐认识到污染排放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污染处理技术的不断提高,工业污染排放量各项指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如表1所示,2016~2020年主要工业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的排放量均大幅度降低。其中,2019~2020年的降幅最为突出,减排政策初见成效。(表1)
表1 河北省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一览表(单位:万吨)
从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完成情况来看,投资规模在2020年以前始终处于增长状态,且大部分投资用于治理废气,可见近年来污染治理力度加大。而在2020年,投资规模大幅度缩紧,可能无法满足降低污染负荷的需要。(表2)
表2 河北省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完成情况一览表(单位:亿元)
总结来看,河北省地方政府及各企业单位的污染治理意识逐渐增强,污染物排放情况有所改善,但在增加污染治理投资方面仍有进步空间。
(二)能源结构。河北煤炭资源比较丰富,开采历史悠久,煤炭品种齐全,为焦化、钢铁、化工和电力等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和原料。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全省逐步形成了以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石油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工业体系。但与此同时,煤炭使用所带来的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会对土地资源、地下水资源、建筑物等造成一定损害。从2017~2019年的主要能源产品消费量来看,煤炭消耗量居高不下,每年接近三亿吨。同时,天然气和电力的消耗量也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表3)
表3 河北省主要能源产品年消费量一览表
而在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同比下降5.3%,降幅比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分别扩大2.2和0.3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增长25.3%。其中,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分别增长33.4%和6.6%。能源生产结构不断优化,原煤、焦炭产量分别下降6.7%和12.7%。随着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逐渐下降,而新能源的消耗量逐年上升,能源结构的变化比较乐观。
(三)资金状况。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北省各地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工业投资占比逐年下降。2021年1~12月固定资产(不含农户)投资主要数据显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1.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9%。从全省六大高耗能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来看,2019年和2020年两年中,仅煤炭开采洗选业和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亏损比重增长幅度达到了5%或以上水平,其他行业亏损比重波动较为平缓。而到了2021年,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亏损比重均有较大幅度的上涨。其中,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亏损增加最为明显,比重上升了12.64%。(表4)
表4 河北省高耗能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亏损企业比重一览表(单位:%)
在2021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中指出,在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的背景下,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被排除在外,不受上浮20%限制。这也意味着高耗能企业所用电价不受限,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会有不少的增加。与此同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绿色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绿色信贷政策(指利用信贷的金融手段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与实践,是行政力量与市场机制协同作用下的环境经济政策)提出至今已经十余年,而在如今的“双碳”大背景下,政府不仅给予节能减排企业信贷优惠政策,也从严限制了对“两高一剩”产业(高耗能、高污染的资源性行业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融资支持。由此看出,随着能源价格上涨和绿色监管力度的加大,规模以上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资金状况不甚乐观,而对于规模以下的中小高耗能企业来说,情况可能更加严峻。
二、河北省高耗能企业面临的挑战
(一)高耗能企业生产及运营成本增加。能源价格上涨、电价大幅上调使得高耗能行业生产成本明显增加,将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压力。同时,高耗能企业将面对愈发严格的环保要求。为满足控制碳排放的需要,企业不得不在改善生产流程、更新生产设备或采购价格更高的环保型生产原料、放弃生产部分碳排放较高但却能给企业带来更高利润的产品等方面付出努力。而配置较多环保设备和协同处置项目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系统电耗,资金缺口也较大。未来高耗能产品需求必将持续下滑,进而导致市场供过于求,价格下降。而企业可能无力传递成本增加的负担。
生产成本的增加在倒逼高耗能企业转型的过程中也必将导致大量能耗高、效益低的中小企业被市场淘汰,规模以上企业也会在高成本和严监管之下面临较大的压力。
(二)高耗能行业缺乏适度的转型时间规划。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多项举措并进,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河北省也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以上的目标规划。因此,能耗控制指标日趋收紧、能耗监管日趋严格。然而,尽管有转型升级的意愿,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无论是通过技术改革和创新来淘汰落后产能,还是完成产业的升级都需要一定的时间。面对需要即时完成的减排和控制能耗的目标,它们往往来不及调整和升级。在没有足够的缓冲期完成技术迭代的情况下,无法达到能耗指标的企业将面临限制或停止生产,对企业的经营、相关产品的生产以及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都将造成一定冲击。
(三)高耗能企业面临金融限制及融资困难。通过对河北省高耗能行业企业资金状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能源成本、污染治理成本双双提高的压力下,对高耗能企业的金融限制无疑使得它们的资金状况雪上加霜。在节能减排大背景下,用于设备升级和技术升级的资金投入大幅上升,必然导致这些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现金流收紧。而由于行业属性,银行机构难以向其放出信贷,使得高耗能企业面临资金难以周转的局面。而这样的融资限制对中小企业的打击更是巨大的,贷款困难的问题将大大降低这些企业的节能减排意愿,造成一定的生存困难。
三、对策建议
(一)企业和政府都应借鉴国内外在支持能源转型方面的先进经验。一方面为可再生能源市场提供法律保障,促进能源尽快转型升级,减轻对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依赖;另一方面要加大政企校合作,为能源技术领域的创新与应用提供平台、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支持,尽快培养出新人才、发展新技术,攻克能源升级的技术难关。
(二)在避免“一刀切”地勒令企业关停关产的同时,对高耗能企业退出后的保障措施应尽快出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应科学合理地统筹规划,对高耗能企业予以一定政策支持并留存适当的过渡时间,处理好企业转型和发展安全的关系,循序渐进地完成节能减排指标。而对于低效的高耗能企业,如果其不得不逐渐退出市场或面临停产重组等局面,这些企业的未来走向和员工的安置问题都关乎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同样值得重点关注。
(三)绿色信贷体系也应有所创新和发展,从而更好地解决高耗能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投入与流动资金紧张之间的矛盾。比如,运用绿色再贷款引导银行机构开发与碳足迹挂钩的转型金融产品,将贷款利率、延期期限等与碳排放预期挂钩。同时,也应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融资担保、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更好地满足企业在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方面的融资需求,适当加大绿色信贷的投放力度。
总之,地方政府应充分考虑地方行业情况,在了解高耗能企业转型诉求的同时积极发挥作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减轻节能减排压力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并引导扶持企业完成技术升级、达到减排和能耗指标的要求,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