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学生科学学科态度实证研究
——以化学学科为例
2022-09-20季青春
季青春
(南京工业大学 化工学院,南京 211816)
一、问题的提出
新高考改革始于2014年,首批试点的浙江省和上海市采用“3+3”方案,即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个高考科目成绩和3个自主选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组成。2017 年为首批试点省市新高考改革落地元年,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四省市同时启动“3+3”方案,开始第二批新高考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发现,新高考改革在实践过程中取得多项价值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物理、化学等科学科目地位被弱化[1],学生科学素养下降[2]。新高考改革的制度设计让科学科目受到冷落,不能有效给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提供人才支撑[3]。于是,教育部2018年下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高校选科进行约束。江苏新高考改革始于2019年,采用“3+1+2”方案,“3”仍是语文、数学、外语3个高考科目,“1”为首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须在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至此,通过高校和高中对学生的双向引导,物理科目基本恢复原来文理分科时的地位。然而由于“08 方案”和改革后的“3+1+2”方案一脉相承,主要差别在于选考科目前者采用等级呈现,而后者通过等级赋分制折算计入总分。这导致新方案下难度较大的化学科目在江苏省弃选的现象尤为显著。因此本研究主要聚焦江苏新高考改革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的影响,从而为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学生科学选科、涵育科学态度提出合理建议。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2020级和2021级江苏籍大学生为调查对象,于2021年9月联合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江南大学、常州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等12所大学的招生办公室通过问卷星随机向学生发放问卷。2020级江苏籍学生的高考方式为“08方案”,2021级江苏籍学生的高考方式为“3+1+2”方案。研究共收回化学学科态度倾向问卷3417份,有效问卷2940 份,有效率为86%。
(二)研究方法
本文的因变量为化学学科态度,包含价值认知、本质理解、兴趣态度、精神品质四个维度。借鉴竺丽英编制的化学学科态度量表[4]测量学生化学学科态度,量表共有25道测试题,采取李克特五级计分,均设置5种选项:很不赞同、不赞同、不确定、有点赞同、非常赞同,分别赋值1~5。
表1 变量定义与解释
本文针对研究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和差异性分析,然后通过多元回归模型进一步分析江苏新高考改革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的影响。模型为:Q(Attitudei)=ә1+β1×New CEEi+β2×Demogi+β3×HighSchi+β4×Univeri+εi。其中Attitude为化学学科态度,NewCEE 为江苏高考模式,Demog、HighSch、Univer分别代表人口统计学特征、高中、高校三类变量,∂和ε分别为常项和扰动项。
三、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和差异性分析
通过T 检验比较江苏新高考改革方案在控制变量上的差异(结果见表2)。在人口统计学特征维度上,男生1499人,女生1441人,男生占比约51%。农村户口1499 人,城镇户口1441 人,城镇人口比例49%。江苏新高考改革方案在这两者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在家庭背景上,江苏新高考改革方案在经济资本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在文化资本上存在显著差异。在社会资本上,江苏新高考改革方案在父亲职业上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而在母亲职业上却存在差异。在高中维度上,重点中学比例总体占比71.9%,和调研学校学生分布群体水平基本相当。江苏新高考改革方案在是否重点高中变量上存在显著差异,重点中学的比例从改革前的68.1%提高到了75.0%,原因可能在于高考总分从480分调整为750分,增加了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重点中学的分数优势更加明显。江苏新高考改革在是否选考化学变量上也存在显著差异,选考化学的学生比例从改革前的45.9%降到改革后的38.5%。由于问卷具有化学学科倾向,故参与问卷调查选考化学的学生比例远高于实际比例,但从改革前后变化趋势来看,选考化学人数下降是不争的事实。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和差异性分析
在化学学科态度变量上,学生总体平均为101.634 分,江苏新高考改革使得学生化学学科态度从改革前的97.356分提高到改革后的105.020分,提高了7.664分,并存在显著差异。学生化学学科态度提高似乎和化学科目选考人数下降相悖,实则两者原因不同。化学科目选考人数下降主要是由于等级赋分制,化学科目和其他科目相比难度较大,在同等条件下放弃化学科目成为大多数学生的必然选择。而学生化学学科态度提高却和江苏新高考改革有关,改革前的“08方案”分数的呈现形式为等级,大多数学生获得B 等级即可报考绝大多数的高校,因此对化学科目的态度就没有特别重视,“08方案”下江苏学生科学素养下降明显[5]。改革后的“3+1+2”方案虽然仍然采用选科制,但是通过等级赋分制将等级又转化成分数并加入总分,在唯分数的驱动下,学生对化学学科态度的重视程度得到提升。然而学生化学学科态度的差异可能是多个因素导致的结果,在控制变量上的差异可能会使江苏新高考改革在化学学科态度上存在不同。因此,为厘清江苏新高考改革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的影响,有必要做进一步分析。
(二)多元回归分析
上述研究发现,江苏新高考改革方案在学生化学学科态度上存在显著差异。那么影响学生化学学科态度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模式设定,采用逐步回归法做进一步分析。由表3可知,模型(1)显示的是江苏新高考改革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的影响,模型(2)-(4)在(1)的基础上,将控制变量人口统计学特征、高中、高校三类变量依次纳入模型,所有模型的因变量均为学生化学学科态度。从总体上看,新高考改革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具有正向影响,当仅有江苏新高考改革的影响下,新高考改革能使学生化学学科态度提高7.664分,和前面一致。当模型(2)引入人口统计学特征控制变量后,大多数控制变量影响不显著,而父亲受教育年限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具有负效应。当模型(3)引入中学控制变量后,是否重点中学变量对学生学科态度影响不显著,而是否选考化学变量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影响显著。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选考化学的学生比不选考化学学生的化学学科态度高7.057分。然而在模型(3)中,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新高考改革后的学生仍然比改革前的学生化学学科态度高出8.253分,说明新高考改革的分数制度设计,比改革前的等级制更能提高学生化学学科态度。同时,引入中学控制变量后,性别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的影响变得显著,女生比男生的化学科学态度要低2.229分,说明男生比女生更倾向选考化学科目。当模型(4)引入高校控制变量后,是否“双一流”高校变量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影响不显著,然而是否理工科专业变量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影响显著,选择理工科的学生比非理工科学生的化学学科态度高3.369分。
表3 江苏新高考改革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的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江苏新高考改革对学生化学学科态度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但并没有提升化学科目在同类科目中选考人数的比例。化学科目作为江苏新高考改革中受影响最大的学科,可一定程度显示目前政策下的选科弊病。因此,需要从高中、高校、政府三个方面共同发力,引导学生科学选科、培育科学态度,避免功利化选科行为。
(一)供给侧:高中要加强生源供给能力建设
首先,要加强高中师资结构调整。江苏“08方案”实施多年,以物理与化学为代表的科学学科的师资弱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江苏新高考改革背景下,科学学科有进一步削弱的趋势。要加强科学学科对学生的吸引力,就需要提前储备优秀的科学学科师资做保障。国家与地方层面要统筹协调编制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考虑增加高中科学学科教师编制,创新编制管理,加大不同地区科学学科师资的调控力度,实现教师管理最优化。加大科学学科师资管理,充分考虑新高考改革带来的教学模式与管理模式的改变,完善过程和结果并重的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师教学绩效评价体系[6]。
其次,要建立合理的选科指导机制。高考改革旨在让学生基于自身兴趣爱好,选择合适的专业方向。然而不同学科的难度不一样,尤其科学学科由于学习难度大,而被大多数学生放弃。因此,高中要做好新高考改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帮助他们对自己的价值进行合理定位,正确处理自身兴趣爱好、发展潜能、职业倾向与国家需要、社会需求、高校要求之间的关系。要适当引导和培育学生对科学学科的兴趣,促进更多的对科学感兴趣的学生主动选择科学学科,切实扭转应试化、功利性的选科倾向。
(二)需求侧:高校要加强招生主体能力建设
首先,在普通高考招生中,要加大招生专业与科学学科的关联度[7]。新高考改革初期,大学专业选考学科是由高校自主设定。各高校为了扩大生源选拔范围,大多数高校专业没有提出明确选科要求。2018年,教育部规定大多数高校中工科专业必选物理学科,并且在原来选科的基础上增加学科间“且”的关系。2021年,教育部进一步对高校选科进行引导,要求高校大多数工科专业必选物理和化学学科。可见,国家高度重视科学学科,从顶层设计对高校选科做出部署。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主体,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选科指引,遵循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各高校应基于自身的办学目标和办学特色,针对不同专业所需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制订科学学科要求,不断优化人才选拔机制[8]。此外,各高校还应通过官网对不同专业的选科以及培养目标和职业发展方向作出清晰说明,增强学生在报考之前对相关专业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在综合评价招生中,要加大招生专业与科学学科的需求度。综合评价招生是基于考生高考文化分、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的“五位一体”人才选拔体系,以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和具有拔尖创新潜质的学生。综合评价招生以高考为基石,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以特色为标准,有利于高校精准选才;以评价为导向,有利于引导基础教学[9]。综合评价招生能较好地实现高考的核心功能,为破除“唯分数论”指明了方向。随着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推进,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高校要充分发挥招生主体地位,科学设置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的学科要求,并将必选科学学科的专业纳入综合评价招生,从而进一步向基础教育传递科学学科的重要性。
(三)调节侧:政府要加强招生政策迭代升级
新高考改革涉及教育系统内外、高中教学、大学招生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和利益群体多元化诉求的回应,需要政府统筹推进。首先,要调节考试政策,从评价的角度赋予分数更加公平和科学的内涵。本轮新高考改革问题的焦点在于等级赋分制,无论是等级赋分、等比例赋分还是标准分都通过学生的相对成绩来回避试卷难度、学科差异带来的分数不等值问题[10]。然而由于不同学科难度不同,尤其科学学科难度大,从而需要重新构建一套计分规则,让分数既要能反映考生真实水平,又要能反映整个群体水平。原有的分数相加法不能解决新高考改革带来的问题,需要用测验等值技术进一步重构分数,这也是新高考改革评价的重要诉求。
其次,要调节招生政策,从录取的角度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11]。在坚持高考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高考的差异性,这是新高考改革走向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重要举措之一。基于新高考改革出现科学学科弱化的局面,就需要政府赋予高校更多的招生权利。高校除了可以对专业提出选科要求外,还可以设置不同专业所需科学学科的权重。另外,本轮新高考改革的重点落在学科改革上,而招生录取主体实则是高校,因此要加大“一档多投”录取机制研究。这样高校可根据不同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提出更加多元的学科要求,进一步提升高校专业和学科的匹配度,培养更多创新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