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Heckman两阶段模型的分析
2022-09-19李琳迟名佳张涛
李琳,迟名佳,张涛
(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 大庆 163319;2.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
传统旅游业的发展模式产生不可逆转的生态破坏及自然资源的浪费,阻碍了旅游业绿色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1]。为此,中央多次发文强调“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以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目标”。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生态旅游”已成为学术界与国际旅游市场上倍受关注的热门词汇[2-4]。所谓生态旅游是指以生态资源为基础,以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会给旅游景区带来巨大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效益的旅游模式,同时也能传承传统生态知识和文化、吸引公众对旅游景区生态环境关心的旅游活动[5-7]。北方草原一直以来是我国传统的畜牧业基地,也是我国的绿色生态屏障,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等重要生态功能,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巩固粮食安全、发展生态旅游的重要物质基础[8-10]。额尔古纳市隶属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最北的边境城市,蒙古族的发祥地之一,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当地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大,草原资源是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9倍,但近年来受“全面禁牧”政策的影响,加之干旱、雪灾等极端天气频发,牧户的脱贫致富任务重,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极为突出。因此,生态保护和牧户脱贫致富成为额尔古纳市当前的首要任务。生态旅游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且被认为是有助于当地原住居民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途径。由此,生态旅游成为当地牧户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增长的必然选择。
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直接利益者和践行者,牧户的参与意愿直接影响着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认知个体层面的差异对于社会科学的研究设计具有重要意义[11,12]。目前,关于生态旅游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中,有学者认为经济利益是影响当地居民发展生态旅游信心和参与态度的关键影响因素[13,14]。也有学者提出,生态旅游的长远发展关键在于合作与参与。合作的意义在于参与各方基于公认的准则基础解决共同问题[15],通过合作提高各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积极性,有效避免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冲突[16]。当地居民是生态旅游发展利益相关者中的关键角色,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7]。学者们通过研究发现居民的支持和参与程度是生态旅游发展的基础和保障[18]。当地居民参与不仅有助于提升生态旅游管理质量,且持有积极参与意愿的经营者行为还会大幅度提高景区对游客的吸引力[19]。参与生态旅游经营使当地居民有机会享受旅游发展的成果,切实保障经营者的旅游参与权,为经营者参与生态旅游创造条件更利于当地民俗文化传播和经济社会发展[20]。居民的积极感知对其参与生态旅游经营具有显著影响,增加地方文化的合理嵌入是有效增加居民参与的关键[21]。也有学者研究发现居民生态旅游认知会直接影响生态旅游的参与意向,参与意向会进一步影响居民的参与行为,因此生态旅游认知对于增加居民参与行为至关重要,其中生态旅游认知包括经济影响感知、社会感知、文化感知和环境感知等方面[22-24]。
国内外关于生态旅游参与意愿影响因素的研究为本文提供了有益借鉴,然而已有研究不具备普遍适用性,无法为内蒙古草原牧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可靠的理论指导。因此,本研究利用来自内蒙古额尔古纳市9个村落及生产队的500份调查问卷,构建Heckman两阶段模型,对影响牧户参与意愿及预期收益的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以期为额尔古纳市发展草原生态旅游提供参考。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1.1 数据来源
以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荣誉称号的额尔古纳市为研究区域,探索当地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的意愿及影响因素。在设计好问卷后,团队先进行了小规模预调研,对调研问卷进行完善后,于2019年5—11月,先后前往额尔古纳市梁东村、梁西村、白桦林村等9个村落及生产队进行问卷调研,共收集有效样本问卷500份。
1.2 研究方法
在探讨影响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活动意愿的因素后,本研究还将继续探讨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预期收益水平,但这一过程仅适用于那些愿意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牧户。显然,搜集到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预期收益的信息并非来自全体样本的随机选择,而是在第一阶段中具有参与意愿的牧户。此时,简单地选择线性回归进行分析,会导致选择偏差问题的存在,违反了随机抽样的假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研究选择Heckman两阶段模型分析以上因素对牧户参与意愿及期望收益水平的影响,其模型构建步骤[25,26]如下:
第一阶段,构建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意愿模型,即假设样本不存在选择性偏差,仅以“是否愿意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作为因变量,利用Probit模型分析影响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意愿的因素,模型可以设置为:
在第二阶段利用选择样本进行回归,需将从第一阶段为每个样本计算得到的逆米尔斯比率(inverse Mills ratio,IMR)λi加入第二阶段,以修正第二阶段的选择性偏误问题。可以得到愿意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牧户预期收益水平的影响因素回归方程:
其中,incomei表示受访者预期收益水平,Xi为影响预期收益水平的因素,λi为公式(3)计算得出的逆米尔斯比率,φ(∙)是标准正态分布的概率密度函数,ϕ(∙)是累计分布函数,βi、δi为相关系数,μi为随机误差项。由于收入数据呈非正态分布,本研究采用收入的自然对数作为公式(2)中的因变量。利用OLS回归对上述方程进行估计,如果δi的系数显著且不为0,则意味着需要使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进行估计。
1.3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着重探讨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因此,被解释变量即为牧户是否愿意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如果牧户回答“是”,则赋值1,“否”则赋值0。有参与意愿的牧户预期收益水平为家庭预期年总收入。结合实地调研情况,对牧户家庭资源特征、价值认知、社会观念、人际关系和政策环境五方面指标进行衡量,根据牧户认可程度进行赋值,1~5分分别对应“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一般/同意/非常同意”,符合程度越高,则该项分值越高。最后,依据牧户预期年收益水平作为具有参与意愿受访者的期望收益水平的衡量指标。对于解释变量,即影响因素,根据理论假设,选择牧户家庭资源特征、价值认知、社会观念、人际关系和政策环境5个方面[27,28]共计15个指标(表1)。
由表1可以看出,在确定牧户家庭特征方面指标时选择2个涉及户主的衡量指标,这是由于在牧户家庭中,户主往往具备最大的话语权,其个人特征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家庭的思维方式和未来发展。从家庭特征总体的描述统计结果来看,户主的年纪相对较大,且文化水平不高。本研究并未选取家庭年收入这一经济指标,而以家庭拥有牲畜数量和人均草场面积代表家庭经济收入能力,这是因为在实际调研中发现牧户倾向于隐瞒家庭实际收入水平,这会导致指标存在严重的偏差性。而对于牧户而言,家庭拥有的牲畜数量和草场面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牧户的经济收入能力,因此本研究选用这两个指标替代家庭收入情况。从调研结果来看,许多家庭拥有的牲畜数量超过20头,人均草场面积18.81 hm2/人,该统计结果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此外,家庭成员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比例较少;额尔古纳市牧户居住相对聚集,生活居住地至景区的可达性较强。
表1 解释变量的统计描述
2 结果与分析
本研究运用Stata 14.0软件平台对上述模型进行Heckman两阶段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逆米尔斯比率λi在5%水平上显著,表明样本选择偏差确实影响了第一阶段模型估计,使用Heckman两阶段回归模型纠正了样本选择偏差。
表2 牧户参与意愿的Heckman两阶段回归结果
2.1 家庭特征影响结果分析
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牧户的家庭特征对其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的意愿及预期收益水平产生了比较显著的影响。
首先,从户主特征来看,户主的受教育程度均在10%显著水平上对牧户的参与意愿和预期收益产生正向影响,即牧户家庭户主受教育程度越高,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意愿越强,预期收益也越高。户主的年龄在5%显著性水平上对牧户的参与意愿产生负向影响,即牧户年龄越大,参与意愿越弱。
其次,从家庭特征来看,家庭成员中是否有工作在政府部门对牧户的参与意愿和预期收益水平影响不显著。但拥有牲畜的数量在5%显著水平上对牧户预期收益水平产生了正向影响。拥有牲畜数量多少对牧户的参与意愿不具有显著影响,这可能是由于牧户的参与意愿更多地受牧户对生态旅游、政府政策宣传以及绿色发展经济的认知等的影响;从第二阶段回归分析可知,如果牧户具有参与意愿,那么拥有牲畜数量越多,他们的预期收益水平就越高。这主要是因为拥有牲畜数量较多的牧户本身畜牧业经营收入高的可能性就大,对加入生态旅游经营预期的收益水平就会更高。人均拥有的草场面积对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意愿不具有显著影响,但在5%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牧户预期收益。这可能是因为无论牧户从事传统畜牧业经营还是从事草原生态旅游经营,都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草场,草场面积越大,其从事生计活动获得高收入的概率就越大,因此人均草场面积越大预期收益越高。居住地所在位置对牧户参与意愿和预期收益影响不显著,这与当地生活环境有关。额尔古纳市为县级市,牧户居住区相对较集中,与景区距离有限,且牧户家中一般拥有马匹、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生态旅游中间商等经纪人也会为游客游览提供大巴等交通工具,牧户和游客的可达性较强,即使牧户居住地与传统景区有一定距离,也不会影响其参与生态旅游经营。
2.2 价值认知影响结果分析
从Heckman两阶段模型分析结果得出,牧户的价值认知对其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的意愿及预期收益水平产生显著影响。
经济效益认知分别在1%和5%显著性水平上对牧户的参与意愿和预期收益产生正向影响,即牧户对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经济效益认知越强烈,其参与意愿越强,预期收益越高。众多学者研究表明,生态旅游的开展完善了基础设施,降低了生计脆弱性风险,是当地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29,30],这与本研究结论相符。此外,生态旅游以生态资源为基础,经营过程中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传播环境知识、传统文化和科普教育功能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正是由于牧户对生态旅游有了充分了解,当他们进行参与意愿选择时会受其对环境效益认知的显著正向影响。拥有参与意愿的牧户,其社会效益认知更多地体现在响应政府号召和社会认可方面,在10%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预期收益,即社会效益认知越高,预期收益水平也越高。
2.3 社会观念影响结果分析
从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一方面传统经营习惯的遵循程度在5%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牧户的参与意愿,这表示牧户越倾向于遵循传统的经营习惯,其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的意愿就越低。牧户受年龄和教育程度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迟滞性”特征,往往不愿意改变已有的生活习惯和经营方式,再加上大多数牧户是风险厌恶者,会在内心对新生事物和不确定事项产生抵触,只有传统生活方式或经营习惯无法维持家庭生计才会被迫发生改变,因此,他们的参与意愿会受传统经营习惯的显著负向影响。另一方面,传统经营习惯的遵循程度在10%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牧户的预期收益。由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性要求更高,且生态旅游要求牧户拥有与游客、旅行社、导游、政府等多方沟通的能力以及旅游经营和管理经验,这些可能与牧户传统的经营习惯存在明显差异,因此,有意愿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牧户在收益水平上会有更高的要求。
与邻里亲朋经验交流的程度在5%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牧户的参与意愿。来自邻里亲朋的经验技术和信息交流能使牧户获得更多的信息量,他们之间信息交流的程度越高,获得信息的能力就越强,经营过程中能力和技术的提高就越容易。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善于和邻里亲朋进行信息交流的牧户往往具有更高的沟通能力和经验技术,能够更容易改变固有思想,接受新知识,对新生事物不会产生抵触心理,敢于尝试、敢于改变的精神让他们更愿意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的经营。
2.4 人际关系影响结果分析
在人际关系影响方面,亲朋好友参与草原生态旅游在10%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牧户的参与意愿,但其他社会关系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对牧户不会产生显著影响。这表明牧户并不是独立个体,存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网,其中,亲朋好友对他们的影响更为明显。如果亲朋好友有人先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积累一定经营经验后,便会帮助后进入者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问题和过高投入。当亲朋好友参与经营的比例越高,他们形成联盟的可能性就越大,更容易形成保护壁垒,在经营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削弱中间商(如旅游社、导游等)的价格垄断和利润瓜分,牧户也就更愿意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的经营。
2.5 政策环境影响结果分析
在政策环境影响方面,通过回归分析可知,一方面,政府的激励政策在5%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牧户的参与意愿,政府在绿色发展、绿色经营等方面的激励补偿政策越多,牧户就越愿意关注相关政策给家庭带来的益处,参与意愿就越强;但该影响因素在第二阶段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即无论政府的激励政策如何增加,均不会显著影响牧户的预期收益水平。另一方面,是否参与合作组织对牧户参与意愿不存在显著影响,而愿意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牧户,加入合作组织便会显著正向影响其预期收益水平(5%显著水平)。加入合作组织可以提升牧户间的经验交流和利润分配机制建立,降低经营风险,形成公平分配机制,提高牧户的经营收益。此外,合作组织可以将经营收益留存一部分在组织内,用于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完善,形成自然资源的反哺机制等,这些是单独牧户无法达到的,因此,加入合作组织更便于牧户了解草原生态旅游对自身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升,牧户的预期收益也极大地提高。
3 结论与政策建议
3.1 结论
牧户作为生态旅游发展的直接利益者和践行者,是促进当地生态旅游发展的关键因素。本研究通过构建Heckman两阶段模型对牧户参与意愿及预期收益水平的影响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牧户参与意愿具有明显的“迟滞性”特征,受经济效益的影响最为显著,但也可能会因对环境认知的改变而发生改变,即牧户的参与意愿选择不同于一般“经济人”的选择行为,不仅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判断标准,同时也受到生态认知、传统经营习惯和亲朋好友交流程度的影响。此外,牧户是否愿意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和预期收益水平是两个不同阶段的选择。总体来看,户主受教育程度、经济效益认知和传统经营习惯遵循程度是牧户参与意愿和预期收益的决定性因素,经济效益认知比环境效益认知和社会效益认知更能决定牧户的参与意愿。
3.2 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结论,为了提升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的经营意愿,促进草原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实践中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有关部门在鼓励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时应重视户主在家庭决策中的地位,结合户主的年龄和受教育程度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在为户主提升自身素质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也要重视鼓励牧户家庭增加饲养牲畜数量,进而促进牧户家庭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意愿。
(2)实践中应注重草原生态旅游在为家庭提供可观经济收入、环境和资源保护功效和社会认可度方面的宣传力度,这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果相一致[31]。政府在鼓励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时要在生计可持续性、环境可持续性和传统习俗、文化教育功能方面进行正面宣传,扩大宣传渠道,从而促进牧户家庭的参与意愿。
(3)要重视引导牧户在生计经营过程中的观念转变,革除旧习俗,尤其是注重草原生态旅游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理念的宣传,鼓励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牧户与未参与牧户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最终提升牧户参与草原生态旅游经营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