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法代言人
2022-09-19
广东惠州惠阳:多举措筑牢禁毒防线
今年以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积极开展系列禁毒工作,筑牢禁毒防线。
一是精进业务,开展毒品实务讲堂。为提升检察干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业务能力,近日,惠阳区检察院举办以“毒品犯罪疑难问题与取证指引”为题的专题讲座,惠阳区检察院全体刑检办案人员参加。讲座中,第二检察部主任为检察干警详细讲解毒品犯罪构成要件、计算方法等,并就主客观方面的证据指引进行深入讲解。同时,鼓励检察干警扎实做好宣传活动,向身边亲戚、朋友普及禁毒知识。
二是法律监督,全程监控毒品清点销毁。6月21日,惠阳区检察院派遣两名检察干警前往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对拟销毁的毒品进行清理、核查、登记、封存,全程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确保拟销毁毒品数量清晰、不留遗漏,并监督毒品清点出库,与公安民警共同押运至指定销毁地点,全程跟踪监督。
三是督促履职,回访新圩镇政府。结合办理毒品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惠阳区检察院于2021年4月向新圩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毒品治理。为摒弃“一发了之”的做法,切实将法律监督职能贯穿于社会治理始终,6月24日,惠阳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黄东平带队到该单位回访座谈、查看台账,在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时也指出不足、提出建议。
四是实地宣传,深入群众普及禁毒知识。惠阳区检察院积极联合新圩镇政府在新圩镇广场、菜市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介绍毒品样品、发放禁毒标识礼品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详细介绍什么是毒品、新型毒品种类、毒品危害等知识,并结合惠阳区检察院办理的毒品典型案例向群众释法说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毒品,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
接下来,惠阳区检察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打防并重的检察工作理念,在依法打击涉毒品犯罪的同时,注重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禁毒工作,持续提升禁毒宣传效能,让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深入民心,为筑牢禁毒防线贡献检察力量。(文/杨文 郭珍秀)
山东枣庄市中: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为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来自该区教育和体育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的15名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聘任仪式上,该院检察长冷建明逐一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并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立足各自的职能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好“研判员”“参谋员”“调查员”“联络员”作用,协助检察官解决在办案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共同推动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办理,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在随后的座谈中,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们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配合,实行“检察+行政专家”模式,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他们纷纷表示,将恪守公平公正立场,积极履行职责,学习检察业务,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对案件中专业性的“疑难杂症”积极建言献策,为提升执法司法协作水平和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作出贡献。(文/武兴才)
江苏射阳:拖欠10年的抚养费一次性到账了
“我愿意接受法庭调解,现场支付3.6万元抚养费。”近日,由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唐某某向其父唐某军追索抚养费一案,顺利调解结案。当事人表示接受调解协议内容,并现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全额支付抚养费。
2012年,白某某与唐某军感情破裂离婚,约定婚生子唐某某由母亲白某某抚养,唐某军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直至唐某某年满18周岁。然而,一直到2022年,唐某某从未收到父亲支付的抚养费。其间,白某某多次联系唐某军,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今年,唐某某向射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要求父亲唐某军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因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射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戴琴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并迅速全面展开调查。经核查材料、现场走访,戴琴依法认定白某某与唐某军关于唐某某的抚养协议有效,唐某军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秉持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理念,戴琴积极与承办法官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案件办理的程序和进展,协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庭前调解工作,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唐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消除亲情阴霾、收获阳光心态。在射阳县法院、检察院的努力下,以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唐某军、唐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唐某军一次性向唐某某支付抚养费3.6万元,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现场履行完毕。(文/单年森)
河南平顶山新华:检察能动履职推动企业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为进一步减少扬尘污染,强化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治理,近日,由河南省平顶山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牵头,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新华分局组成专项帮扶组,对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开展扬尘治理专项帮扶纾困活动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帮扶组一行详细听取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关于今年5月份因疫情封控导致矸石堆存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并作表态发言。随后,帮扶组一行来到二矿矿区北侧矸石堆放场,现场查看并分析梳理整改阶段存在的问题,研判解决方法。
在此次专项帮扶纾困活动中,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程序、法律条文适用及检察监督方式等角度进行了科普宣传,并就如何建立检察机关与环境部门日常联系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监督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下一步,新华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不断加大监督力度,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自觉能动履职,确保扬尘污染整改到位不反弹,积极为守护好辖区优良空气贡献检察力量。(文/马琰)
黑龙江嘉荫:大数据助力精准监督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嘉荫县检察院科学探索运用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监督新途径,通过司法履职有效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为了创新监督方法,该院党组班子带领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检《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理论文章,通过深入研讨,达成了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赋能刑事检察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的共识,在筛查重点社区矫正人群的基础上,通过调取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定位手机话单等技术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通话记录中的基站进行破解,精准定位,准确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行踪,然后对症实施精准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近日,该院通过这种方法,准确排查出一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未经请假私自频繁跨市、县活动的情况,后经了解,李某系该县民营企业家,企业安置200余人就业,为县域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其频繁跨市、县活动也是因业务发展需要。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该院及时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县司法局立即进行了整改。李某随即向县司法局提出跨市、县请假6个月的申请,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监督。嘉荫县检察院受理后,通过依法审查和与司法局沟通协调,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司法局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根据与会人员评议,该院依法向司法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司法局批准李某6个月的请假申请,同时建议该局下辖朝阳司法所根据李某企业的经营现状,调整矫正方案,确保矫正的质量和效果。经该院回头监督获悉,司法所已经将该建议落到实处,此举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意义重大。(文/高景阳 武志新)
江苏淮安经开:让误入歧途的学生重回正轨
“检察官阿姨,参加听证会的叔叔、阿姨们,我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深深的懊悔……”近日,在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大三学生刘某说道。
事情源于该院今年办理的一件不起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马某均为在校大学生。2021年11月,二人通过微信兼职群联系上王女士,向其介绍“乘机购酒”促销活动,表示可以帮助其招募人员乘坐飞机以优惠价格购买某知名白酒,王女士只需支付购酒及费用报酬。王女士盘算之后,觉得靠谱。为了让王女士放心,刘某和马某又找来别人购酒成功的截图,隐去名字等身份信息后发给了王女士。随后,王女士便通过微信向刘某转账1.3万余元。刘某收到转账后即刻提现,并将王女士微信拉黑,后刘某分得9500元,马某分得4200元。
该案移送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后,办案检察官认为,刘某、马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但他们归案后悔罪态度较好,认罪态度诚恳,且均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已经全额退赔并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出于教育挽救目的,该院拟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针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会。最终,听证员们经过讨论,本着教育、挽救及警示的原则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综合考虑听证会的意见,该院最终对刘某、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检察官介绍,不起诉不等于无责任、不处罚,该院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刘某、马某作出行政处罚。(文/ 许一欣 李乐)
湖北武穴:监督清运“垃圾山” 办好民生小事
“谢谢检察院的重视,本以为我们这山旮旯的农村没人管,没想到你们真的解决了我家的心病,如今我们终于可以开窗呼吸新鲜空气了。”近日,湖北省武穴市梅川镇314县道附近居民在武穴市检察院微信平台留言表示感谢,为检察机关的行为点赞,并希望检察院能继续关注民生小事,关注乡村建设发展。
今年2月,武穴市检察院在“武穴检察”微信公众号后台接到群众举报,称梅川镇314县道周边散落大量垃圾。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立即到现场调查,发现群众举报的位置附近,堆放着大量废旧衣服、白色塑料制品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现场环境脏乱不堪,散发出阵阵恶臭。因无人定期管理,垃圾逐渐堆积成山,对附近小区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也导致周边环境污染,社会公共利益遭到损害。
对此,武穴市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清理涉案地点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成立专班工作小组,召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某环境景观工程项目部对314县道周边垃圾堆积点现场勘查评估,制订清运方案,共动用6台挖机、铲车、垃圾运输车30余次进行全方位清理,相关责任部门还竖立了垃圾指示牌、标语,引导周边单位、居民规范垃圾处理,现场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农村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扔现象,我们对全镇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进行大排查,发布了《关于规范处置镇区建筑垃圾的通告》,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大整改,对违反通告的相关责任人、单位依法追究责任。”行政机关及镇区负责人对前来“回头看”的检察官说道。
办好民生小事,当好群众贴心人,让幸福无“微”不至。今年以来,武穴市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办理服务乡村振兴类公益诉讼案件35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改3次 ,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建设美丽乡村。(文/钟瑜)
江西万载:法治宣讲进物流园区
为筑牢寄递行业安全防线,促进寄递行业健康发展,近日,江西省万载县检察院组织干警走进辖区信达智慧物流产业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宣讲中,该院干警以物流寄递行业开展禁毒工作的重要性为切入点,向行业人员介绍、普及“七号检察建议”内容,提醒从业人员,在疫情防控特殊期间,更要从源头上遏制“毒快递”等违法犯罪,绷紧“寄递”安全弦,进一步夯实寄递行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对物流园区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解答,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其识别并严禁邮寄违禁品,鼓励园区工作人员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涉寄递违法犯罪线索。此外,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重点阐述了常见夹带毒品方式和辨别方法,并提出了三点工作建议:一是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制度;二是严格寄递从业人员准入和管理;三是加强对寄递从业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寄递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参加此次宣讲有效提升了拒毒、防毒意识以及甄别各类寄递违禁物品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禁毒防范意识,严把寄递安全关口。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七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为促进寄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文/徐秦)
安徽庐江:“府检联动”共护“英烈红”
近日,安徽省庐江县举行冶父山陵园烈士集中安葬点揭幕仪式,并设立烈士纪念设施国家保护管理碑与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碑,检察蓝“扎根”墓前守护“英烈红”。
为弘扬英烈精神、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庐江县检察院依法履职,将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重要内容。
一方面充分发挥专项行动抓手作用。该院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向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领域延伸,联合庐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县范围内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在主动发现问题中提高主动保护的思想自觉。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府检联动”平台作用。该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更好汇聚英烈保护工作合力,通过联合开展工作,明确共同目标追求,有力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降低检察监督阻力。此次设立保护碑,是落实“府检联动”方案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确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责任,有利于形成烈士纪念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该院将持续开展英烈保护工作,通过检察履职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风尚。(文/吴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