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陷网络社交诈骗的原因和防范策略
2022-09-18陈巍延雷虎强
陈巍延,雷虎强
(1.福建师范大学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2.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他人感情的行为[1]。网络社交诈骗是网络诈骗的一种类型。此类骗术中,不法分子多利用假冒或虚构的身份,以网络为媒介,与被害人建立某种信任关系,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钱财或被害人的感情。网络诈骗受害者轻则损失钱财,重则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选择轻生,更有女大学生轻信网恋虚假信息,被人贩子绑架、贩卖到穷乡僻壤,亦有被骗后不自觉成为诈骗帮凶而获刑者。18岁的南京邮电大学准大学生徐玉玉因接到发放助学金为由的诈骗电话而被骗走9 900元学费,在和父亲报警回家的路上,家境十分贫寒的她突然心脏骤停,不幸离世,检方认定诈骗是其死因[1]。2022年“3·15晚会”曝光#女主播微信实为男运营专骗粉丝大哥#,有大学生为支持网络女主播,连续几天刷礼物超过1 000元。其实是男运营冒充女主播私信与粉丝聊天,趁机添加粉丝微信,日常对粉丝嘘寒问暖、邀请观看直播,进而骗取打赏,而受骗大学生却蒙在鼓里。 现今,现实生活与虚拟网络相互交织,网络不再只是现实的延伸。对于在校大学生来说,网络社交已成为他们日常社交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诈骗行为却早已深入大学生网络社交圈。由国家反诈中心指导、腾讯守护者计划等团队联合出品的《2021年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网络诈骗被害群体中,20—29岁人群占比高达41%,是网络诈骗的主要受骗群体[2],且这部分群体的年龄与高校本、硕、博群体重合度较高。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3]。针对近年来诈骗新手法层出不穷、大学生群体中网络社交诈骗事件频发的现象,笔者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防范网络诈骗已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常规工作和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必修课之一,必须引起高校广大师生的高度重视。
一 网络社交诈骗受害大学生特征
“报告”显示,建立亲密关系进而引诱投资的杀猪盘诈骗位列2021年十大诈骗类型第二,在所有举报案件中占比18.9%;网络婚恋、交友诈骗(非杀猪盘)位列2021年十大诈骗类型第10,占比1.4%。上述网络社交类诈骗合计占比20.3%(见图1)。20多岁的青年群体是陷入网络交友诈骗的主要人群,此年龄阶段的青年人对交友、婚恋、消费等方面均有更多需求,近年来随着部分大学生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可支配财产有所增加,遂成为诈骗分子的主要攻击对象。高校网络社交诈骗受害者有以下共同的特点。
图1 2021年十大电信网络诈骗类型[2]
(一)风险防范意识较欠缺
尚未走入社会的大学生群体缺乏社会阅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部分大学生容易感情用事,轻易相信他人,尚未与聊天对象深入交流就付出感情和金钱,一不小心便会陷入诈骗圈套。大学生群体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常常致力于参与在线兼职、网络交友等活动,扩充“小金库”,拓展人脉圈,广泛的交往动机使得大学生更容易成为诈骗分子锁定的目标。此外,大学生群体对网络的依赖性较大,常常喜欢将所在位置、近期心情感想、生活爱好等个人信息发布在网络上。通过加好友、查资料等方式,骗子便能轻易获取学生个人信息,不法分子自然不会放过这些“潜在收益”。巩佳佳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围绕对电信诈骗的认识、遭遇电信诈骗情况等问题对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进行了调研,其调研结果显示,对于问题“您认为自己对电信诈骗的手段了解程度如何”,回答“非常了解”的学生占比 24.33%,比较了解的占比46.26%,但仍有5.61%的学生不太了解[4];对于网络刷单、盗取QQ号码、中奖等常见诈骗手段,90%学生对此了解,但对于网恋诈骗、套取验证码等诈骗方式仍有三分之一学生不曾了解(见图2)。调研结果显示,部分大学生对于网恋诈骗等电信网络诈骗不甚了解,风险防范意识较欠缺,这部分大学生更容易暴露在网络诈骗的危险当中。
图2 大学生电信诈骗的手段了解程度
据央视财经频道2021年5月25日报道:“上海宝山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直播诈骗团伙,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这个犯罪团伙不仅有丰富的话术对网络主播和男性操盘手进行培训和分工,还会精心挑选诈骗对象,特别是那些涉世未深、没有太多社会经验的在校学生。经查,被害人大部分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其中超过六成是在校学生”[5]。
(二)法律意识相对薄弱
大学生在以往的人生阶段中更多地把生活重心放在学习学科课程上,相对忽视了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在自身遭遇诈骗的情况下,如果数额不大,一般会选择忍气吞声、不报案处理;或者出于自尊心和对自身形象负面影响的顾虑,他们更愿意向同学、好友求助,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将自己受骗的经历告知家人和老师,更不愿意联系警方,这给警方的侦查工作造成阻碍,也使不法分子有了更多可乘之机。部分学生虽然在受骗后报案,但因其被骗金额不足以达到立案标准,立案率相对较低。大学课堂上普法教育工作相对式微,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相对较薄弱,即便知晓自己被骗,也往往无法获取有效的司法救助途径。张琴等曾对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做随机调查,调查显示,遭遇过电信诈骗的比例超过75%,遭遇电信诈骗后只有约47%的同学选择报警(见图3),很多学生因报警太麻烦,感觉没有希望追回被骗钱款等原因自认倒霉[6]。周亚萍对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0级新生发放问卷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有34%的同学遭受过电信网络诈骗,其中99%以上的同学没有去当地派出所或者通过110报警[7]。以上随机调查结果皆表明大学生群体法律意识较为薄弱。
图3 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是否报警
(三)现实社交满意度较低
有些大学生由于性格过于内向腼腆,甚至有些人有社交恐惧症,在现实生活中他们无法找到合适的倾诉对象。唯独在互联网空间,他们能卸下一切防备,尽情释放自我,摇身一变可能就成了文青、梗王、或者倾听大师。网络上的交流通畅,使得他们更容易在网络上寻找到经历和目标相似,能够理解自己、支持自己、相信自己的人,拓展自己的社交圈子,以弥补现实生活中较为匮乏的社交关系。一些不法分子因此找到可乘之机,通过同城交友、网络恋爱等方式实施诈骗,让一些社恐大学生陷入险境,承受现实与网络的双重打击。
(四)非理性消费行为多发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电子支付技术的不断进步,移动支付已融入大学生日常消费的方方面面,移动支付为网络交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激发了部分非理性消费行为的产生。大学生对待新生互联网造物适应能力强,能够娴熟地使用移动支付工具,但在网络社交的虚拟环境中,容易因消费带来的愉悦情绪、个性和面子需求产生情绪性消费;此外,电子支付弱化了消费痛苦、贷款分期超前消费等问题的存在,也更易让大学生产生盲目性的非理性消费。通过直播打赏、粉丝互动等网络社交渠道为喜爱的主播应援、购买商品是当今互联网的常见消费手段,网络诈骗分子便会乘虚而入,骗取学生的钱财。关于主播行为与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关系,吴嘉宝研究认为,主播形象的建构性能正向影响受众在直播间的非理性消费行为,直播间的互动体验能够提升消费者对于主播的信任度进而更易进行非理性消费[8];此外,虚拟环境的沉浸性更易让消费者在观看直播时产生非理性消费行为。关于大学生群体特征与非理性消费行为的关系,刘泓铎研究认为,消费行为带来的满足感和愉悦感会带来情绪化消费[9],大学生为满足攀比和炫耀欲望容易产生高消费行为,大学生群体对于金钱、劳动、价值关系的认知不足容易产生非理性消费,电子支付和低门槛信贷更易为大学生群体创造超出其偿还能力的消费行为。
二 校园网络社交诈骗的常见手段
相对于现实社会,网络空间具有一定的隐匿性,易于伪装。相信不久前的乔碧萝事件(1)“乔碧萝殿下”原是斗鱼主播,直播时通常用卡通图像挡住脸,并以甜美的声音和网友聊天。2019年7月25日,直播时出现事故,之前一直挡脸的表情包突然消失,无滤镜无美颜的真实相貌曝光,因出现“萝莉变大妈”的场景而走红网络,自8月1日起被多个直播平台封禁。此事导致为其花费10万元礼物并排榜单第一的粉丝注销账号。读者应该还有印象,这就是典型的网络社交欺诈案例之一。假身份、假证书、美颜App、摆拍视频,在网络上,学历、样貌、经历都可以是假的。在此,列举一些常见的网络社交诈骗手段。
(一)盗号诈骗
盗号诈骗,即冒充熟人诈骗。不法分子利用微信、QQ、Line等各类在线通信工具,在平台上通过各种手段,以冒充被害者熟人的方式,冒用身份、虚构事实,以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公私财产。“熟人”不仅仅指代在现实生活中熟悉、了解的人,也包括未必熟识但具有一定联系的人。微信、QQ都是大学生常用社交平台,涉世未深的学生联系人列表中多数是生活中真正的熟人,骗子通过植入木马等不法手段获取他人社交平台账号后,登录该账号,制造各种理由骗取账号原主人好友信任、谋取钱财,不法分子常常会在较短的时间内联系好友列表中多位常用联系人,以数量凑数额。
案例1:2018年11月19日,青岛市城阳区某学院在校生韩某某(女,24岁,山东菏泽人)在使用QQ网上聊天过程中,被诈骗团伙假冒其学姐身份,对方称国外打电话不方便只能通过QQ联系,说的一些基本信息都准确无误,韩某某信以为真。对方谎称外汇额度用完了,以从海外回国需要帮忙购买机票的名义,诈骗人民币7 850元[10]。
此案例中,韩某某未对其所谓学姐的身份进行核实,就轻易汇款,导致上当受骗,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该诈骗手法虽然老套但依然有效,部分风险防范意识较欠缺的大学生更容易上当受骗。
(二)群内冒名诈骗
QQ群、微信群等网络群组是相同圈子的人们互相联系、沟通的重要手段,聊天群、活动群、外卖群、占座群、兼职群、就业群……一事一群早已是大学生的生活常态,这些群组在方便沟通的同时,也成为骗子埋伏的狩猎场。潜水在群里,在特定时机以仿冒他人ID和头像等方式冒充群内有身份、有威望、有一定地位的人对群友实施诈骗活动是他们的惯用手段,尤其是一些小额诈骗往往让受害人疏于防范。例如,不法分子在学生群换上假冒头像,冒充班委发布虚假班费收款二维码;借社会热点、各地灾情进行群内募捐诈捐;或是虚构免费体验课程吸引大学生加入,仿冒课设教师收取课程押金,称后期退回,若学生现金不够便推送网贷平台诱导学生贷款。冒充同学、同事、上级领导、专业人士、公职人员等都是此类诈骗的常见手法,熟悉的头像背后可能隐匿着陌生的骗子。更有甚者,骗子直接混入大学校园,通过宣传单、张贴码等各种渠道扫码加入大学生组织非实名微信群,花言巧语直接添加学生为好友,进而诱骗钱财。一般骗子在群内冒名顶替被发现后会立即退群,但部分受骗学生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即便知晓被骗也可能选择忍气吞声不报案,这更是助长了诈骗分子的嚣张气焰,使得他们以使用相同手法连续作案,相关案例如下。
案例2:据《北京日报》2020年12月31日报道,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通过在校园图书馆、自习室、食堂等各处扫张贴二维码,自称大三学生加入了各类学生微信群。入群后,凭借能说会道的本事取得女同学的信任,加为好友。在建立信赖关系后,以帮忙在其经营的网店刷单的名义让受害人购买手机寄给张某某,手机归了张某某,手机款却只能由受害人承担,获取财物后便切断联系。凭此方法,张某某在不到半年时间欺骗多名女生,诈骗、盗窃所得达10余万元[11]。
(三)网恋诈骗
网恋诈骗是指在网络上主动交友后受诱骗发生的网络恋爱诈骗行为。或许是为了寻求刺激,或许是为了填补生活的空白,大学生尝试网恋者不在少数,有人获得了真挚的爱情,也有人投入了感情却获得了负回报,更有甚者陷入被人贩子贩卖的危险境地。大学生群体经济逐渐独立但仍不稳定,受诱导易产生非理性消费行为,部分现实社交满意度较低的同学在网络交友、情感婚恋方面有客观需求,最容易成为此类诈骗的目标对象。所谓圈子相同话必投机,恋爱骗子通过在线游戏平台、婚恋网站、各类即时社交平台上陌生人沟通渠道与受害人联系,一番热络联系、嘘寒问暖,轻轻松松添加好友。通过虚构完美形象,恋爱骗子不断尝试获取受害人信任,先对受害人殷殷关切以获取好感确定恋爱关系,再通过诱导其为自己打赏、解决生活难题、拉拢投资金融产品等方式,以“低球技术”获取被害人进一步信任,先提出一个较容易实现的小要求,在受害者接受后逐步发展为较大的要求,诱导受害人一步步接受骗子的要求,逐步侵吞被害人资产,直至进入杀猪盘模式。有些受害人可以说是心甘情愿被骗,甚至直到人财两空依旧对不法分子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案例3:小傅在杭州某大学上学,2021年6月中旬,他在网上结交了一名游戏主播。陪聊陪玩之后,双方很快发展成恋人关系。之后,主播提出的任何要求,小傅都尽量满足。据了解,从6月中旬起至8月,小傅总共向主播刷礼物、转账共300多万元。可令小傅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那“娇俏可人”的网恋对象并不是想象中的样子,“女神”的身份、照片居然都是假的。小傅从未与对方见过面,也没有视频聊天,仅仅是语音聊天。小傅家人得知小傅被骗,遂报案,上海警方将嫌疑人黄某抓获。黄某时年24岁,平时在某语音聊天平台上做语音主播。为了更好地吸引男子聊天打赏,她从网上购买“美照”,作为自己的主播头像和照片资料。黄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2]。
案例4:某女大学生在交友软件上遇到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就相互加了微信,并约了线下约会,见面地点离学校不远。当女生按照男生微信定位来到一辆车旁时,突然冲出一男一女将她强行绑到车上,幸同班几个男同学碰巧路过将她解救[13]。
案例3中的男大学生小傅和案例4中的某女大学生都是在社交网络上交友不慎而上当受骗。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被骗300多万元,数额之巨可谓惊人,而某女大学生甚至在校园附近差点被骗子绑架贩卖,可见网络社交诈骗的疯狂程度。
三 校园网络社交诈骗的防范策略
(一)思想引领,增强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
网络诈骗的日益猖獗给高校思政工作带来了新的考验,加强对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教育成为高校思政工作新的重要内容。基于对以上网络社交诈骗的方式方法及典型案例的分析,高校思政教师应该有针对性地加强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激活反诈细胞,上好开学第一堂“防诈骗课”。新生开学,骗子开工。如果在大学新生入学之初就对他们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工作,强化新生的网络社交风险防范意识,能够防患于未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今的大学生绝大多数都是从校门到校门,初高中学习阶段受高考压力的影响,只知埋头课本学习,日常生活轨迹单一,社会经验比较缺乏,一旦跨入大学校门,便来到一个相对复杂多样的新的学习生活环境中。其中,网络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将立刻成为大学生日常亲密接触的对象,大学新生也因此成为网络骗子首先瞄准的诈骗对象。因此,针对大学新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特点,有必要编撰一份专门面向大学新生的《防诈骗手册》,着重向大学新生介绍网络的构造和特点、使用方法以及互联网容易被诈骗分子利用的漏洞,使大学生一进校门就初步建立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其次,树立保密意识,教育大学生将重要隐私揣进口袋。个人信息泄露、被贩卖等现象已成为网络诈骗犯罪黑色产业链的前端环节,许多电信网络诈骗都以隐私信息被泄露的受害者为狩猎对象。因此,从源头杜绝个人信息外泄对于避免个人财产损失尤为重要。高校思政教师可以通过发布微信推文解剖典型案例、组织班会开展专题讨论等方式,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断提醒教育学生做到对网络上来源不明的信息不轻信、不理睬、不透露、不转账,绝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特别是在日常使用互联网社交时,应对转账汇款网页、中奖网站链接保持警惕,不轻信网页引诱性描述;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Email、微信、QQ账号和密码等个人秘密资料,不将个人手机卡和银行卡租售、转让给他人使用。尽量使用私有设备联网,不在公用电脑上透露个人隐私信息。网络社交诈骗中,不法分子还常以参与投资、购买网游装备、帮忙“砍一刀”等借口要求受害人下载含有木马程序的软件或引诱受害人在山寨网站输入自己真实门户网站的账户密码。为减少损失,常用的即时通信工具、网银、社交媒体账号之间最好不要设置相同的账号和密码,以免在遭遇木马时被骗子“以一带三”,致使不同平台账号皆因账号密码相同而连串被盗;平时不要嫌麻烦,应不定期的更换密码,或是设置密码问题、绑定常用手机号或邮箱,万一账号被盗能及时找回。
再次,揭开“网友”面纱,引导大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网络社交关系。网络是虚拟环境,但交友务必以真实为前提。在网络交友中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如对网络群组中的好友申请要提高身份识别意识,不对未曾谋面的网友轻易吐露个人信息。如接到熟人通过微信、微博、邮件、短信和语音等留言方式发送的转账请求,或询问银行卡、网络平台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时,务必要与收款人联系并核实情况,以免蒙受损失;接到网聊对象或久未联系的“熟人”要求转账时,尤须保持谨慎、多方求证再作判断。
最后,补牢陷阱防护网,培养大学生理性消费习惯。高校可设置大学生消费指导课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塑造健康消费心理,保持理性的消费行为。课程应重视大学生财务规划和管理意识培养,让大学生通过学习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市场营销学、消费经济学理论,能够识别常见营销手段,抑制非理性消费行为,以免陷入骗子的圈套。
(二)警示教育,多措并举共筑反诈之堤
除了在新生入学这一重要环节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外,还要通过多种渠道、以多种方式开展大学生网络防诈教育,加强防范宣传教育比加强事后打击更加重要[14]。如可以利用党团组织纳新、长假将至、外出实习、毕业择业等大学生涯特殊阶段,开展专题教育;在大学生思政教育相关的公共课上引入“网络安全微课堂”“预防网络诈骗知识测验”和开展“网诈案例分析主题研讨会”等方式,让学生通过线上线下学习和考试的方式,增强防范诈骗的意识,相关职能部门亦可根据学生作答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那些较为容易受骗上当的学生,进行精准辅导、特别关注,防患于未然;此外,可以在第二课堂教育中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手段,将反诈知识潜移默化地传达给大家,如在学生晚会节目中以小品、情景剧等形式引入反诈骗案例的方式,警醒学生,最大限度减少大学生遭受网络社交诈骗的可能。
上文中鲜活的案例、新闻媒体上的真实报道、警方的反诈素材,都有可能成为在最后关头拯救学生的救命良药。只有反复强化大学生的反诈意识,才能保证大学生校园网络生活的安全。此外,加强与校外公安政法机关的联系,建立警民协作关系,共同开展大学生网络社交反诈防骗教育,也是一项必要和可行的工作。如可以邀请公安民警来校做防范网络诈骗的专题警示讲座,或组织大学生参观附近监狱,让监狱相关服刑犯人现身说法,以便大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网络诈骗的手段和方式,防微杜渐筑牢反诈之堤。
(三)助困扶弱,亡羊补牢主动作为
已经不慎上当受骗的学生,往往容易陷入生活拮据、经济困难的窘境,也常伴有郁郁寡欢、患得患失、思虑焦躁等异常情绪[15]。针对此类问题,一方面,教师应及时主动发现,适时心理疏导。高校思政教师有责任通过学生自报、同学反馈、查看学生朋友圈和QQ空间以及检查学生财务欠费情况等方式,及时发现、主动帮助受害学生,并适时给予心理干预,引导受骗学生通过倾诉的方式了解问题,正视自身遭遇,释放负面情绪,纾解心理压力。另一方面,学校可以设置特殊困难补助从经济上救助因网络诈骗受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学生,依据受困学生的具体损失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临时困难补助,让受骗学生不至于因受骗穷困潦倒而退学,甚至发生自杀自残等不幸事件。
高校思政教师在网络安全教育中还要时时告诉学生,一旦感觉自己被骗,不要害怕、逃避或自责,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老师、公安机关反映相关情况,并及时通知可能会因此受到牵连的家人、同学、朋友知晓此事。若有财物损失,固定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以便能够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清案情,获得有效救助,及时追赃挽损。财产损失如涉及银行账户或网络钱包,应及时联系银行挂失银行卡,寻求微信、支付宝客服帮助冻结账户钱包。总之,最重要的是要冷静、及时地与周围同学、朋友、老师协商,不要试图只靠自己解决所有问题。
四 结束语
当下,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那些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高校采取封控措施限制学生校外活动空间,在一段时间内将成为常态。在此特殊时期,网络更成为大学生与外界沟通的重要渠道,高校思政工作者要特别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注意疏导受骗学生情绪,更应协同多方力量,创新教育方式方法,预防网络社交安全事故的发生。青春只有在安全的环境中才能永葆活力,生命只有在安全的背景下才能发光发亮,保障每位学子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