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炼油化工企业安全检查的重点和抓手
2022-09-09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刘军辉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刘军辉|文、图
安全检查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方式,从形式上看,实践中通常包括公司综合检查、安全管理部门督查、专业管理部门检查、基层单位自查、承包商自主督查等各种形式。
对于炼化企业来说,在开展安全检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循以体系为纲、以制度为导向的原则,促进专业安全与安全专业深度融合的理念,形成专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承包商自主管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安全局面。
本文结合笔者实践经验,就炼油化工企业安全检查的重点和抓手进行探讨,以供读者参考。
安全检查的重点
根据炼化企业的特点来看,安全检查重点通常侧重于生产装置,具体来说,主要包括运行装置检查、大修装置检查、大修装置内的重大危险源检查等,另外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也是炼化企业安全检查的重点之一。
运行装置检查
炼化企业开展的运行装置检查主要侧重于装置的日常生产运行维护,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 方面:一是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包括仪表联锁系统投用情况及各类检测、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报警仪、火灾报警器),消气防设施、稳高压消防水系统、泡沫消防系统的完好备用情况;二是查危化品的贮存、装卸、运输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三是查污水预处理和尾气回收装置等设施完好、运行情况;四是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五是查过程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储罐气相连通火灾风险及装置高压窜低压风险管控、液化烃泵、热油泵等高危泵管控;六是查商储基地、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管理以及后勤管理(如燃气)等;七是对配电站、机柜间、控制室,埋地管线、外管等开展专项检查;八是查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大修装置检查
炼化企业开展的大修装置检查主要侧重于开停车、直接作业环节、承包商安全管理,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 方面:一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射流清洗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机械等专项检查活动,对本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开展专项检查;二是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方案编制、施工项目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落地情况、承包商员工安全培训、夜间作业环境、硫化亚铁自燃风险等;三是重点关注无氧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叉车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风险防控情况;四是查基础网格负责人、作业点负责人、监护人等各层级人员履职情况,承包商自主管理情况,承包商全流程管理情况等;五是查直接作业环节制度执行以及能量隔离风险识别和管控情况;六是查安全隐患整治和实施效果以及施工质量情况;七是关注危险废物的安全,查储存过程依法合规情况;八是查开停车方案的编制以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大修装置内的重大危险源检查
炼化企业开展的大修装置内重大危险源检查,顾名思义主要侧重于大修期间,装置内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 方面:一是查“未切出”检修的系统是否与检修系统进行了工艺隔离,以防止能量意外释放;二是查检修区域与非检修区域是否进行了隔离,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带料运行区域;三是针对同一区域内部分设备检修的,查检修设备与非检修设备是否进行了隔离,以防止作业对生产设施造成安全影响;四是查检修与不检修区域、设备、工艺管线是否有明显的警示标牌防止误操作和人员误入;五是查不检修的重大危险源是否按正常运行管理,相关工艺控制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投用,岗位人员是否正常巡回检查等。
工程建设项目检查
相比于检修装置及生产装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有其特殊性,工程项目以土建和安装为主,涉及的主要机构包括项目组、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等。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检查,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3 方面:一是检查项目建设的合规性,如施工许可情况以及承包商的选择和分包的合规性等;二是检查项目建设各层级人员尽职履职情况,主要从HSE体系、制度的建立,施工作业是否按照制度、设计及施工方案执行等方面开展,网格员、监护人是否及时发现现场违章并由责任单位进行销项管理等;三是检查承包商的管理及考核情况是否落实落地等。
针对承包商的检查
尽管很多承包商作为独立法人单位,需要自主开展安全检查,但炼化企业作为业主单位,仍应将其纳入自身安全管理系统之中,并通过对承包商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其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针对现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不细不严的问题,炼化企业一方面应坚持“甲方和乙方”一起抓、总包商和分包商一起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一起考核,实施“强势管理”、全过程管控,从严从重执行处罚措施和清退机制。另一方面,应重点开展承包商安全审计,检查承包商管理体系、管理能力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能力,帮助承包商提高自主管理水平,并培育优秀战略承包商,形成长期合作机制。同时将管理前移,强化承包商入场、承包商人员资质和能力审查,以及作业过程管控等前期监管环节,及时将违章消除在萌芽阶段。当然,还应明确提出对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自查自改具体要求,督促承包商开展自主检查、自主整改反馈,从输血变为造血,督促承包商由“被监管”向自主管理转化。
第二,由于外部承包商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项作业的安全风险控制难度往往较大。对此,炼化企业在积极开展作业危害分析和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应积极落实针对承包商作业前安全分析及措施确认检查工作,一是要检查其在非常规作业开展前是否进行了风险分析和安全交底,作业前是否开展了安全喊话并签字;二是要查其是否在作业时严格执行了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规程或施工方案,作业人员是否按特殊保护要求劳保着装;三是要查其在作业区域是否设置了必要的警戒区,是否悬挂了警示标识,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第三,针对部分承包商关键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炼化企业应重点做好如下4 方面安全检查:一是抓好各方履职,严查相关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安全经理等关键岗位在岗履职情况,严查监理在方案审批、材料进场验收、工程控制把关等环节履职情况,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履约责任;二是开展关键人员的审核确认,加强对各类承包商施工作业单位及监理单位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入厂审核、考核和面试,强化针对相关人员到岗情况的检查,以确保关键管理岗位人员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加强对于施工组织和管理力量配备方面的检查,如果项目责任单位发现承包商关键管理人员达不到配置要求,应停止施工许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