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中有人 心中有本 行之有根
——解读《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音乐学科)的新变化
2022-09-08潘丽琴
潘丽琴
2022 年4 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对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回望我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二十余年,以音乐学科为例,如果说《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是音乐学科课程改革的1.0 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以下简称“2011 年版课标”)则为实验稿基础上的修订完善,其一脉相承的课程理念和推陈出新的课程性质,可谓音乐学科课程改革2.0版,而《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作为音乐学科课程改革的3.0版,将引领艺术教师实现从素养内涵到目标定位、从理念层面到实践层面的变革。只有深入研究新课标,理性思考新变化,教师才能准确定位新方向,有效实施新教学。
一、“目中有人”:明晰定位,聚焦核心素养
课程性质、理念与目标反映着学科的核心特性、实施路径和培养目标,对教师明晰课程定位、实施与评价课程教学起着引领作用。
1.解读课程性质
从课程性质来看,与2011 年版课标提出的“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相比,新课标增加了“情感性、创造性”。在20 多年的课程改革历程中,中小学音乐教学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学习和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实现了音乐教师教育理念的根本性转变,并进一步革新了音乐课堂教学的方式,提高了音乐课堂教学的质量。但我们也看到了2011 年版课标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如三维目标相互割裂且偏向知识与技能、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学生主体性未能凸显、对学生音乐素养的形成缺乏应有关注等。针对以上问题,新课标在课程性质的界定上有了更精准的表述:“艺术教育是美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弘扬真善美,塑造美好心灵。”这样的表述直击艺术教育的内核,表明艺术教育要脱离学科知识本位主义的束缚,将其培育目标指向育人。
2.理解课程理念
从课程理念来看,由2011 年版课标的五项课程基本理念转变为新课标的三项课程理念,不变的是对审美、美育的追求和对艺术体验的关照,正如雷默先生所说:“如果教育中的人文艺术学科作为艺术要有意义,它们就必须从审美角度来教授。”[1]新课标凸显了艺术体验的地位,强调通过主题单元、问题导向、项目式、情境任务等方式,培育学生的基本艺术素养;体现了课程综合的理念,从“关注学科综合”到“突出课程综合”,既是对音乐本位视角的打开,又是对育人本位格局的坚定,同时也是对如何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等问题的回应。
3.厘清课程目标
从课程目标来看,“艺术课程围绕核心素养,体现课程性质,反映课程理念,确立课程目标。”这充分表明了核心素养作为贯穿艺术课程的主线,在新课标中有着“定海神针”的聚焦地位并一以贯之。艺术课程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和文化理解。溯源核心素养,时光回到2016 年9 月,《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发布,核心素养以“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三方面、六大素养和十八个基本要点为组成要素进入公众视野。随后修订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 年版)》首次凝练了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新课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历时三年研制而成的,其将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作为构建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的逻辑起点和落脚点,对三维目标进行了整合和提升,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学习艺术课程后应该达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可见,这既是对普通高中课标修订亮点的继承,又是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成果体现。核心素养的内涵具体明确,既有延续性又有发展性,它贯穿于艺术课程标准的全过程,主导和统整了艺术课程和教学的各要素,使育人目标更为集中统一。
课程目标作为核心素养的具体体现,是基于教学内容、教学行为、学生学习特征而提出的课程具体目标,体现了学科内容、活动特征与学段特点等。艺术课程总目标从五个维度逐步落实课程目标的核心素养化,第一个维度侧重审美感知,第二个维度侧重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第三个维度侧重创意实践,第四个维度侧重文化理解,第五个维度关注音乐与姊妹艺术、社会生活等的关系,侧重文化理解和创意实践。这也说明了不同课程目标对核心素养的体现既有所侧重,又相互交融。
聚焦核心素养是我们理解、内化新课标的第一步。在把握教学内容和实施课堂教学时,教师应以培育和发展学生的艺术核心素养为统领来引领教学实施,将“目中有人”作为新课标落地的首要着眼点,真正践行“以美育人”的理念。
二、“心中有本”:提高站位,优化课程实施
在解读课程性质、理解课程理念、厘清课程目标的基础上,我们把目光转向课程实施层面。新课标围绕核心素养的落实,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重组课程内容,加强学段衔接,突出艺术学科之间及艺术与其他学科的综合,提出基于核心素养表现特征的学业质量标准和学业评价,将艺术核心素养的培育与发展贯穿艺术课程和教学的全过程。
1.优化课程设置
在课程设置上,新课标规定1~7 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线,融入舞蹈、戏剧(含戏曲)等内容,8~9 年级分项选择开设。这样的课程设置,改变了长期以来音乐、美术单科开设的情况,从遵循艺术学习规律、体现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出发,将1~2 年级设定为艺术综合,3~7 年级以音乐、美术为主,有机融入姊妹艺术,8~9年级开设艺术选项,学生可以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课程中自主选择。先综合后分项、分段的课程设置方式,既体现了课程设置的阶段性特征,也兼顾了艺术学习的整体性。
2.重组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的重组是新课标修订的又一大突出变化。以音乐学科为例,其学科课程内容框架从原来的四大领域变为如今的四类艺术实践,并在不同学段设置了不同学习任务,如1~2年级“唱游·音乐”有“趣味唱游”“聆听音乐”“情境表演”“发现身边的音乐”4项学习任务,3~9年级“音乐”有“听赏与评述”“独唱与合作演唱”“独奏与合作演奏”“编创与展示”“小型歌舞剧表演”“探索生活中的音乐”6项学习任务。在表述各学段的学习任务时,新课标从具有内在关联的内容要求、学业要求和教学提示这三个方面展开。内容要求强调的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的重要性,指向“学什么”;学业要求结合内容要求,指向“学得怎么样”;教学提示则回答了要学习教学内容、达到教学要求,必须要经历哪些教学活动,指向“怎么学”。同时,新课标还铺设了课程内容的暗线和明线。暗线指学生不断增长的生活经验,以学生的视角看整个艺术学习和真实世界;明线指将重大主题教育有机融入课程,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这样的课程内容观体现了学生学习从强调学科知识到基于生活经验的逻辑转换,旨在使学生尝试实践、合作、探究,经历深度学习,并由此获得知识、解决问题。
以3~5 年级的音乐学习任务“听赏与评述”为例,内容要求中提出感知音乐表现要素、音乐主题与基本段落等要求,关注音乐本体的学习内容;学业要求中提出“能听辨音乐中的情绪和情感变化,并判断是哪些音乐要素引起音乐情结、情感的变化”等要求,体现学习内容的具体化以及知识向能力的转化;教学提示中提出教学策略、情境素材、学习活动建议,为学生的学习铺设了从“学什么”到“怎么学”再到“学得怎么样”的有效路径。此外,课程内容还有机融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提出听赏“以中国作品为主”的要求,单列中华民族音乐知识技能或文化与中外音乐双线并行的组织方式,旨在通过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
3.加强学段衔接
新课标在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上具有明晰的学段特性。在幼小衔接上,1~2 年级的艺术学习课程以“唱游·音乐”“造型·美术”为主,采取游戏化、活动化、综合化、生活化的学习设计,进一步落实了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坚持儿童为本”“坚持双向衔接”。在小初衔接上,新课标提出要结合学生从小学到初中在认知、情感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特征,把握课程深度、广度的变化,让艺术学习循序渐进。在初高衔接上,8~9 年级开设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五门学科,不仅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选择性,同时也为学生进入高中阶段的分项艺术学习做好了铺垫。可见,在课程设置和内容编排的纵向学段衔接上,新课标体现了连续性和进阶性。而这样的学段衔接,也正落实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所提出“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
4.研制学业质量
评价是检验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新课标首次研制了学业质量,在学生学什么(防止内容虚化)、学到什么程度(把握艺术学习的整体质量)、怎么学(经历基本的典型活动)等方面建立了一个立体动态的结构,不仅让教师明了学生在每个学段学习后应达到的合格标准,以便更好地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评价,把握音乐课堂教学的深度和广度,还让学生的素养形成更为明晰并可测可评。以艺术表现素养中的表现特征之一——识读乐谱的学业质量标准为例,其描述如表1所示。
表1 “识读乐谱”的学业质量描述
以上描述从“识读乐谱”维度出发,根据学生学习规律,循序渐进,同时也与学习任务中的内容要求、学业要求、教学提示环环相扣。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关注“如何教”,更要关注学生“如何学”以及“学得如何”,从而逐步构建核心素养统领下的“教—学—评”一致性。
无论是优化课程设置、重组课程内容,还是加强学段衔接、研制学业质量,新课标均把着眼点落实到人,即学生。这就要求教师要提高站位,从育人的角度去研读课标文本,在“心中有本”的基础上,不断细化课程实施,这也是新课标落地的关键点。
三、“行之有根”:落实到位,立足江苏实践
如何立足江苏实践,高质量地实施义务教育课程,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我们要牢牢把握课程改革方向,严格落实国家课程,紧扣课程实施路径,加快教师培养培训,在素养导向、实践育人等方面做好排头兵。
1.以素养为主线,研制教学指南
要想通过新课标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双减”政策,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教师是关键。如果教师没有理解新课标,便一头就扎进教材里,就如同走进了一片森林,“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理解并内化新课标的内涵是教师把握教学整体面貌和路径的必由之路。据此,省教研部门将组织专家学者在研读新课标的基础上,编制《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教学指南》,从“顶天”的育人目标,到“立地”的课堂教学例析,教学指南打通上位理念和下位实践之间的通道,让教师的课堂教学有抓手、有路径、有方法。
2.以素养为导向,完善艺术评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深化学校艺术中考改革,省教育行政部门将研制《关于深入推进艺术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工作原则、测评要求和举措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以期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和改进功能。
3.以素养为核心,优化课堂教学
课堂是实施课程改革的主阵地。艺术教师如何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探索并践行艺术课程改革的路径和方法尤为重要。基于此,省教研部门拟开展“指向核心素养的中小学音乐学科单元教学设计与实施专题研讨活动”。此专题研讨活动旨在通过音乐课堂教学的设计与实施研究,引导教师从以往的单一教案撰写转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设计,从单一课时设计转向单元(主题)整体教学设计,促使教师反思并研讨教学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课堂教学各关键环节设计的有效性,推出一批既有理论底蕴又有应用意义的教学设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风格特征的教学课例,从而推进我省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改革走向纵深。
“什么知识是最值得所有的音乐学生学习的呢?该哲学问题的回答很明确:音乐素养。音乐素养是实现音乐教育的价值、目的和目标的关键。”[2]面对新课标,我们要厘清和解读的还有很多,如关注大观念、大任务、真实性、实践性,从注重学科逻辑到更多地关注生活逻辑……其学习与实践的道路正如朱熹在《朱子语类》中写的那样:“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