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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背景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验教学改革探索

2022-09-01代显华邓陕峡

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2022年5期
关键词:法学法治人工智能

施 亚,代显华,赵 亮,邓陕峡

(成都大学a.法学院;b.期刊中心,成都 610106)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在各个行业方兴未艾。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人工智能与法学的结合日趋密切,一方面数字科技催生的网络犯罪、隐私保护及知识产权应用等诸多法律困境和伦理议题迫切需要立法和司法给予回应,相关法学研究将为技术的创新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促使法学与计算机科学、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AI法律机器人、法律大数据、区块链取证、智慧法庭等“人工智能+法律”衍生产品成为法治建设“智能化”的重要载体,法律的实践场景将发生根本性变革。科技的进步在丰富法学学科内涵、拓宽法学研究视阈的同时,也对法治人才的专业素养和应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法学教育而言,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1]。尤其对地方高校而言,其法学本科教育应当以社会需求和未来发展为导向,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和提升,探索“法学+”的新文科建设思路[2-3]。与此同时,由于传统的法律知识结构与技能已经无法满足新兴行业法治化发展的实际需要,所以,相应的知识内容、载体和学习方式,都需要作出调整,法学教育必然面临向实践主导模式的转型。

1 人工智能时代法学教育的应然转型

1.1 法学教育要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7 年,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人工智能+法学”的学科专业教育融合,探索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以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应用中产生的相关民事与刑事责任确认、隐私和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利用等法律问题,促进人工智能法律法规和伦理制度完善。随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进一步要求,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此,教育部与中央政法委将“互联网+法学教育”纳入《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 的意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需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以法学研究夯实信息技术发展的制度基础,利用信息技术的革新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而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培育是最基本的保证,尤其是要培养具有交叉学科视野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决定着“智慧法治”发展的进程和潜力[4]。

1.2 法学教育要服务于法学知识结构的颠覆性改变

技术创新的颠覆化、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多元文化的融合化,使得法学与其他人文社科,乃至自然科学建立密切联系。在全世界范围内,法学交叉学科的研究和创新性人才培养日益兴起,主要表现在“知识结构与研究内容的跨学科交融、师资队伍的跨学科建设、学术成果的跨学科呈现、研究生培养的跨学科引导”[5]。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和手段,其内涵外延受到社会关系变迁和发展的影响。诸如金融科技、网络犯罪、知识产权等社会问题都不再是单独的实体法问题,而是结合科学技术、商业模式、历史文化、大众心理等多学科的综合性理论问题。又如,智慧法庭、智能庭审、法律大数据研判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在程序法层面同样丰富了以“人”为主导的司法过程,在线开庭、远程提讯、网上质证等给传统法学带来了新的议题。但是,部门法历经多年的学科建设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基于此的传统法学教育难以在既有的知识架构内实现创新发展[6]。我国当前法学教育仍然依托主课堂教学,在人才培养方式的实践性、学科交叉的融合性等方面均有不足,长此以往将有碍法治人才社会适应性的养成。因此,法学教育的层次结构应当适应法学知识的结构性变化,并作出适应性调整。

1.3 法学教育要服务于新兴法律行业的市场需求

自建国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随同社会法治发展历经初创、停滞、恢复、发展直至平稳。法学教育的模式和内容在法教义学的影响下日益固化。但是,当前的法律服务市场面临低成本运营、全球化扩张的转型压力,法律科技公司层出不穷,司法体系的现代化、数字化重构悄然发生,人工智能引领司法已经形成不可阻挡的改革之势。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法律服务提供商,甚至是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学院,都将技术开发作为法学未来发展的位点和契机。正如英国牛津大学理查德·萨斯坎德教授所言“法律世界已经到了天翻地覆的边缘”[7]。从内生动力来看,法学学生的录取规模某种程度已经超过就业市场的容积,尤其受疫情影响的当下,行业“内卷”的驱力短期内并不会停止,法学教育的未来必须考虑法律市场的发展趋势。所谓的“新兴法律行业”,就是指与社会发展同步,在社会分工深化的同时强调“打破圈子、跨界融合”,从而形成以网络法学、数字法学、计算法学等为典型代表的“法学+”专业区域。其中,法学人才深嵌于社会经济对于法律治理的规范性和正当性的双重现实需求之中,应是既精通法律知识,又能深度融入复杂社会经济体系机理的复合型人才[8]。因此,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需要从“以学科为主导到以问题为主导、从规范法学到实证法学、从基础法学到临床法学”三个方面,实现“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转型[9]。

2 地方高校法学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

2.1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交叉学科实验平台搭建不足

致力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是地方高校法学院为区域经济发展在人才培养层面的基本职能和角色定位。加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平台建设,有效对接课堂教学与产业集群,促进教学成果与产业发展步调一致、协同共进是地方高校学科一体化建设的主要着力点[10]。但是,目前国内地方高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的具体路径仍需要探索。法学专业的知识架构及就业去向决定了其与传统工业制造业、金融服务业和互联网技术等高精尖行业的产业需求和用人要求不相匹配,进一步弱化了地方高校法学院的社会公用性,使得学科建设与产业发展长期以来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学科交叉融合、产业跨界发展对法治人才提出了“通识全才”的基本要求,然而立足于解决产业、行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并作为常态化运行的学科交叉实验平台建设明显不足,既无法满足产学研的协同与集成化,也无法输出符合产业需要的法治人才。

2.2 以能力提升为重点的交叉学科实验课程开发不足

我国自本科阶段起即设立法学教学,学生没有其他专业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直到研究生阶段才区分以应用为主的法律硕士和以科研为主的法学硕士。即使如此,绝大多数地方高校法学院受限于师资、生源和平台,研究生阶段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设计仍然未作明显的实质性区分,并且对于其他专业知识的引入不足。虽然自2000 年以来,在借鉴美国的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的基础上,我国部分高校开始探索建设《法律诊所》课程,以期通过专题讲座、模拟法庭、法律援助、庭审技巧实训等课程内容的教授,帮助学生理解现实的社会关系、法律应用技巧以及法律之外的商业逻辑、交易模式,弥补当前法学本科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的不足。可以说,这种尝试一定程度推动了法学教育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带动一批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开展了翻转课堂、实验实训(专业实习),并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当前仍然存在如下问题:①实践性教学内容过于零散,学科融合不足,尚未形成培养学生全方位实务能力的课程体系;②课时和课程容量有限,学生无法通过短期的实习和短期课堂内容真正了解行业及其运行规则,掌握“办案”的能力;③课程资源的不足,缺乏实践课程需要的实践场景、实务案例和硬软件条件,学生有效参与获得实践职业能力的提升有限。即使通过专业实习、指导学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可以缓解部分“供需矛盾”,但是资源匮乏仍然是最为主要的问题。此外,具有交叉学科背景或经验的师资不足也是阻碍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交叉学科实验课程开发的原因之一。

2.3 以创新创业教育为特色的教学成果产出不足

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也在2022 年下发《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要求应用型本科院校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办学思路向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转向,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但是,传统法学教育将培养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为人才培养的中心目标,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设计围绕法学专业化、职业化展开,鲜有针对法科学生开设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创新创业理念融贯于法学教学的路径还未形成。不仅如此,现有的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内容和知识架构也更加侧重于创业理念的普及和商业模式的建构等产业内容。虽然教育部教学大纲涵盖了创业风险的相关知识要点,但其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远远不足,主要强调了创新创业的商业风险,法律风险被严重忽视。①绝大部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中,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师资缺乏;②源于依法创业、合规经营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渗入创新创业实践。因此,需要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发展以创新创业教育为导向的法学教学新模式,并在此基础上产出、孵化各类专业教材、配套资料以及各级精品课程和产教融合项目。

3 地方高校法学实验教学改革探索

3.1 深化产教融合,服务产业需求

法学专业深化产教融合的必要性兼具了主动性和被动性两方面的特征。法学教育需要适应产业发展需要,主动深化产业融合。即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和时代内涵包括产业的转型升级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下逐步推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应当聚焦于产业发展的问题解决和相关法治人才储备,才有望应对人工智能时代对法律人提出的新要求。被动性则体现在人工智能介入司法程序和法律业务的界限、方式和规则等被不断突破和创新,对既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架构已经造成结构性影响,甚至在未来不久司法业态和法律服务业生态也将变革。如果法学教育不做出符合市场需求和产业需要的适应性调整,法治人才可能面临边缘化的处境[11]。

因此,结合国家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要求,对接成都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的需要,借助智慧法治建设的契机,法学院充分发挥地方高校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方面的优势,与国内领先的法律互联网企业华律集团开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度合作,在实验课程联合开发、交叉学科实验平台共建、双创师资联合培育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3.2 推动学科交叉,搭建实验平台

法学专业作为创新发展的智识保障,法治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手段,其学科知识和实务技能具有综合性、复合性的特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必须建立在理解所在行业、了解相关技术、熟悉交易模式的基础之上。因此,坚持“法学+”的一体化学科专业建设思路,实现学科知识的不断融合,学科领域走向多学科交叉、跨学科、超学科,是法学教育改革的理性回归[12]。

法学院基于本杰明·布鲁姆“教学三维目标”,立足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协同育人理念,围绕人工智能和创新创业对新时期法治人才的法律职业素养、法学知识储备、法律适用能力、大数据思维能力、计算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要求,搭建“互联网+法律”交叉学科实验创新平台,让学生不出校门,即可参与人工智能的法学专业实践。学生借助实验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图谱制作及互联网法律咨询援助、法律咨询案例校准等工作,了解互联网法律行业,提升法律应用能力,探索、孵化创新创业项目,实现法学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专创融合”(见图1)。

图1 学科交叉的实验教学目标

3.3 打造双师队伍,开发课程产品

正所谓“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学专业的实践性要求法学教育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人工智能+法律”的师资队伍建设应当以“双师型”为导向,在扩大人才引进增量的同时,培养、培育现有师资的高质量转型,激发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开发线上线下混合型、翻转课堂等系列课程。

关于“双师型”教师的理解,既要立足于成都大学地方高校的办学定位,参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培养培育一批具有双职称、双素质的高水平法学教师,还要结合教育部“双创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引导教师强化创新能力,参与产教融合,夯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主阵地。

目前,法学院在职教师双师型比例超过70%,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分布式课程产品,并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开发了“法律大数据检索与应用”“人工智能法律应用”2 门交叉学科实验教学课程。课程取代传统法学教育的“满堂灌”的讲授,以满足学生开展个性化社区学习(即“人工智能+法律”实验教学)的必备知识和技能为教学内容:主课堂教学通过课堂任务、教学游戏完成协作式学习,学生开展对人工智能法学知识的自主式探究学习;第二课堂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及学科竞赛为主导,充分利用与华律集团共建的“互联网+法学”交叉学科实验创新平台打造个性化学习社区,促进学生在真实交易环境中提升综合素质,促进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在课程资源配套方面,学生可以通过中国大学MOOC进行自主学习,同时课程也邀请创新创业实务专家开设主题讲座、专项辅导,拓宽学生视野,给予学生启发(见图2)。

图2 双师队伍开发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分布式”课程产品

3.4 聚焦能力提升,赋能人才培养

当前法学专业就业率持续走低,其中不乏与社会经济环境、供求关系等宏观因素和毕业生深造、职业规划的个体因素相关,但是法学教育的质量仍然是决定法学学生就业能力的决定性因素。究其原因,是法学教育的改革没有以学生能力提升的结果导向和评价质效相衔接,改革的实施存在“粗放化”倾向[13]。因此,法学院设计了学生能力动态测评体系,全流程评估学生在参与“互联网+法律”交叉学科实验中的能力提升情况,并依据反馈数据优化平台设置。

能力动态测评体系主要以问卷形式开展,在学生参与实验室工作前期、中期、后期,分别填写问卷,以了解、评估学生的适宜性和能力变化。问卷内容涉及基本信息、职业规划、能力素养、项目过程性评价、工作满意度评价五个板块。通过学生进入项目的全流程反馈,以评估项目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实效。

同时,法学院还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教学效果反馈机制。学生参与实验平台的工作,后台会对学生的操作习惯、法律知识盲区、法律适用弱点及易错点等进行数据分析和反馈,不断促使学生和教师“自省”,进一步提升教学效果,同时也可以建立完善的教学信息资源库,实现培养方案、模式、内容的全面优化[14]。可以说,通过以学生为中心的分布式课程产品,结合学生能力的动态评估体系,有效实现了“教育过程”“教育场景”“教育评价”的全方位贯通,赋予法学实验教学在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新的内涵,学生的核心专业能力、跨专业知识迁移能力、资源管理与应用能力、行业分析和判断能力、专业忠诚度和职业满足感显著提升[15]。

4 结语

互联网技术的革新和发展促进了包括法学在内的各学科信息化转型,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的实践教学不是对法学基础理论的延伸和简单的应用,而是引导学生将抽象法学概念转化为解决法律问题的具体能力,进而实现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16]。当前法学教学还未完全脱离法教义学的传统模式建成以应用型为导向的实践教学模式,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迫使法学教育意识到法学专业培养的不是“专才”,而是具有多学科背景的应用型复合人才。“人工智能+法律”的法学实验教学探索和尝试,仅仅只是“法学+”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的起点,未来的法学教育将继续以产业需求为导向,贯穿专创融合的理念,真正成为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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