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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8年我国专用汽车(及挂车)行业12大战略取向(上)

2022-08-31肖献法张奉勇

商用汽车 2022年6期
关键词:专用汽车内燃机燃料

肖献法 张奉勇 文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2年,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的第3年,距离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还有8年。

2022年虽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2年,但除了中长期发展规划(超过5年),我国各领域的“十四五”规划,自2021下半年至2022上半年,一直在陆续发布。

专用汽车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由于各领域应用和要求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我国有关专用汽车(及挂车)行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及规划十分少见(标准除外)。因此,为了系统梳理未来8年乃至更长时期有关我国专用汽车(及挂车)行业发展的政策取向或战略取向,不得不等待重点应用领域“十四五”规划的出台,由此也带来本文成文一再延期,至近日才感觉可以暂时画上一个句号。

可以看出,在过去的10余年里,在政策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下,我国专用汽车(及挂车)行业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及全球市场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和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提升和变化是多元的、复杂的、甚至是跳跃的、不可预知的,这反映了我国相关政策体系和市场体系的多变性和潜在性。

为了帮助业界前瞻性布局,笔者从近年国家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宏观政策和一些专项规划中,梳理出了有关专用汽车(及挂车)行业未来8年乃至更长时期的12大政策取向或国家战略取向,并作注释或简析,供业界参考。

1.专用汽车动力:新能源化、清洁化、多元化

2017年4月6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在“三、重点任务”之“(三)突破重点领域,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中提出:“大力发展汽车先进技术,形成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先进节能汽车梯次合理的产业格局以及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引领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继而在“3.节能汽车”中提出“”

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三、交通装备先进适用、完全可控”之“(三)推进装备技术升级”中提出在“七、绿色发展节约集约、低碳环保”之“(二)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中提出:“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

2020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在“第3节 发展愿景”中提出:“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2月22日成文)在“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之“(十)打造绿色物流”中提出:“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车船,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要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行动之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中提出:“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021年11月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主要任务“(六)打造清洁低碳的绿色运输服务体系”之“大力发展清洁化运输装备”中提出:“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优化交通能源结构。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船舶在运输服务领域应用,……。……。”

该《规划》在主要任务“(六)打造清洁低碳的绿色运输服务体系”之“深入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中指出:“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用,稳步提高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汽车比例。……。到2025年,有序建设100个左右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2021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二)基本原则”之“(三)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营运车辆及船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显著提升。” 紧接着在“表1 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具体目标”中提出:到2025年,“全国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20%。”“国际集装箱枢纽海港新能源清洁能源集卡占比:60%。”

表1 涉及、关联专用汽车(及挂车)当下及未来发展的主要规划和政策

图1 2019年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其中“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即包括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渣土运输车等

该《规划》在“三、主要任务”之“(二)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能效”中提出:“继续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并在“专栏二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中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沿海主要港口矿石、焦炭采用铁路、水运和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比例达到70%以上。”

该《规划》在“三、主要任务”之“(三)推广应用新能源,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中提出:并在“专栏四 新能源推广应用行动”提出:“(1)电动货车和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行动。在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推进中心城区应用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在钢铁、煤炭等工矿企业场内短途运输推广应用纯电动重卡。在张家口等城市推进城际客运、重型货车、冷链物流车等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2)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深入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到2025年,有序建设100个左右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该《规划》在“三、主要任务”之“(五)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绿色交通科技支撑”中提出:“推进绿色交通科技创新。……。……支持新能源运输装备和设施设备、氢燃料动力车辆及船舶、LNG和生物质燃料船舶等应用研究;加快新能源汽车性能监控与保障技术、……研究。……。”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在“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之“(十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中提出:“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2021年11月15日,工信部印发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在“三、主要任务”之“(二)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转型”之“壮大绿色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提出:“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在“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之“(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中提出:“

图2 专用汽车动力多元化是大势所趋,但柴油机以及燃气机仍是今后公路及野外运输类专用汽车以及许多特殊作业类专用汽车的主要动力

2022年1月24日,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发布的《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在“四、主要任务”之“(六)构建全寿命周期绿色交通技术体系”中提出:“推动运输服务绿色环保技术研发应用。……推动载运工具污染物检测溯源、污染物在线监测及防控、噪声污染防治等新技术及装备研发,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低碳交通技术研发应用。……。提升低碳能源应用技术水平,开展电能、氢能、氨能、太阳能等低碳能源在载运工具和作业机械等装备上的应用技术研发。”

图3 作为特殊领域,“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这在七八年前几乎是不敢提的事情

2022年1月30日,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在“三、完善引导绿色能源消费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之“(十一)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策”中提出:“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

2022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在“(一)有序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中提出:“立足本地氢能供应能力、产业环境和市场空间等基础条件,结合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特点,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客、货汽车市场应用空间,逐步建立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与锂电池纯电动汽车的互补发展模式。”在“(四)逐步探索工业领域替代应用”之“专栏‘十四五’时期氢能产业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中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城市公交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等公共服务领域,试点应用燃料电池商用车。”

2022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在“二、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之“(七)大力发展绿色消费”中提出:“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

综合国家有关政策,近年来以及未来8年或更长时期,商用车动力向新能源化、清洁化、多元化拓展成为大势所趋,同时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柴油、汽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重。其中,专用汽车在动力选择上会有自己的侧重,比如柴油机仍是未来公路运输类专用汽车和野外/非道路作业类专用汽车的主要动力,纯电动会在城市内普通物流、冷链物流、环卫作业、工程物流等领域继续扩大应用乃至普及,氢燃料电池等会优先在物流配送、环卫作业等公共服务领域试点应用。

: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这在七八年前几乎是不敢提的事情,主要是当时担心电动汽车的安全性、可靠性。

而在“节能减排”战略推动下,并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进步,据悉,早在2015年,民航总局即启动了民用机场内地面特种车辆“油改电”试点工作(为期3年),确定北京首都、成都双流、昆明长水、长沙黄花、哈尔滨太平和厦门高崎6个试点机场。之后,2018年,民航总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10月1日起,国内主要机场新采购空港设备,除了加油车、消防车等特种保障车辆和应急救援车辆之外,其他空港设备都必须是电动空港设备。但实际上,进展一般。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电动化技术的成熟及电池价格的持续下探,各大民用运输机场会从2021年开始大量采购电动空港设备。

据介绍,民航系统适合“油改电”的“特种车辆”主要指在机场内运行的飞机牵引车、客梯车、机场摆渡车、引导车、行李传送车、升降平台车、行李拖车头、叉车和贵宾车等。

据分析,机场特种车辆因使用区域封闭、日行驶区域和距离相对固定、续航要求不高且变化不大、机场路况平坦且车速要求不高等,十分符合电动化车辆的应用场景,被业内称为电动化最佳细分市场。

另悉,2015年民航总局启动机场地面特种车辆“油改电”试点工作时,全国民航机场范围内运行的各类地面特种车辆、设备总量超过1.8万辆,并随着行业的发展逐年递增,其消耗的柴、汽油在机场总能耗中的占比约为13%,成为民航业能耗与地面排放的重要源头之一。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称:“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2020年4月1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按照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内购置新能源汽车不再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也将于2022年底到期,但2023年是否继续,据悉尚在研究之中。这些政策的调整,会对行业产生一定影响。

2.专用汽车内燃发动机:向能源多元化、清洁化、绿色低碳化发展

2017年4月6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年)》在“节能汽车”中提出:“推动先进燃油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替代燃料汽车研发,……。”“鼓励天然气、生物质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替代燃料汽车,允许汽车出厂时标称油气两用,……。”

2021年7月26日,在工信部装备工业二司指导下,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组织编制和发布的《内燃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在“一、我国内燃机产业发展背景及技术要求”之“(四)新一代内燃机技术发展方向与需求”中指出:“高效、低碳、近零排放是内燃机发展的趋势和要求。”

图4 不断提高汽车燃料消耗量、环保达标要求,加强对中重型商用车节能减排的市场监管,仍是国家未来对内燃机汽车工业管理的重点

该《规划》在“四、重点任务”之“(五)推动新一代低碳和碳中和燃料高效清洁应用”中指出:“……。因地制宜发展低碳和碳中和石油替代燃料将助推我国实现碳中和并缓解我国能源依赖的现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内燃机燃料多元化和低碳化发展。”并提出:“2025年,在部分地区推广应用醇醚代用燃料(甲醇、乙醇、二甲酥等)、混合燃料和生物燃料(生物柴油、生物乙醇),低碳与碳中和燃料替代率达到5%以上。开展氨、氢等可再生燃料发动机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新一代天然气和甲醇燃料发动机技术,低碳与碳中和燃料发动机有效热效率达到45%以上。”“2030年,低碳和碳中和燃料的市场推广应用,推动醇、醚、氨、氢为代表的可再生燃料和生物燃料的生产和推广应用,低碳与碳中和燃料替代率达到10%以上。”“2035年,实现可再生合成燃料、生物燃料和氢等碳中和燃料规模化应用,为推动碳中和燃料应用、实现内燃机碳中和奠定基础。实现满足我国能源需求和区域能源结构的替代燃料产业发展和布局,低碳与碳中和燃料替代率达到20%以上。”

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行动之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提出:“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

2021年11月15日,工信部发布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在“三、主要任务”之“(六)引导产品供给绿色化转型”(专栏7 绿色产品和节能环保装备供给工程)中提出:“大……。到 2025 年,开发推广万种绿色产品。”(只是方向性的提出——笔者注。)

近年来,我国汽车内燃机工业的生命不断迸发出新的活力,一是传统能源(汽油/柴油)内燃机的清洁排放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将全面实现国Ⅵa水平),二是燃气、甲醇等清洁燃料的替代和扩大应用,三是零污染排放的氢气内燃机已经崭露头角(据悉国内内燃机企业正在加紧研发)。

可以看出,近些年来,我国汽车内燃机工业通过自身技术革新、燃料技术革命和燃料多元化的形成,已经为未来实现“近零污染排放”或“零污染排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推动汽车内燃机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进而在日新月异的新能源技术面前进行自卫和发出挑战。

随着汽车工业和内燃机工业的进步,作为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其内燃机燃料多元化虽说是一个大的趋势,但相对整个内燃机汽车工业的能源多元化进程会显得相对滞后。

3.内燃机专用汽车(底盘)节能、减排水平不断提高,直至实现“近零污染排放”

2017年4月6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年)》在“节能汽车”中提出:“不断提高汽车燃料消耗量、环保达标要求,加强对中重型商用车节能减排的市场监管。”

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七、绿色发展节约集约、低碳环保”之“(二)强化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中提出:“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油、路、车治理,有效防治公路运输大气污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控制标准及船舶排放区要求。”

2021年7月26日,在工信部装备工业二司指导下,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组织编制和发布的《内燃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在“三、规划目标”之“3.提高绿色发展质量”中提出:“2025年全行业内燃机热效率和有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2028年前内燃机产业实现碳达峰,035年碳中和燃料规模化应用,内燃机产业碳排放较碳峰值降低 20%以上,2050年内燃机产业实现碳中和。”

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行动之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提出:“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

2021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三)发展目标”中提出:“——营运车辆及船舶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比例显著提升”“到2025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较2020年下降率5%。”在“三、主要任务”之“(四)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交通污染深度治理”中提出:“深入推进在用车辆污染治理。推动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加快建立超标排放汽车闭环管理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在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在“三、主要任务”之“(五)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绿色交通科技支撑”中提出:“在污染防治方面,配合制修订港口、营运车船、服务区、汽车维修等设施设备污水、废气排放限值等标准;……。”

2021年11月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主要任务之六“(六)打造清洁低碳的绿色运输服务体系”之“大力发展清洁化运输装备”中提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鼓励各地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推进高排放营运车辆更新淘汰。”

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7日公布)在“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之“(十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中提出:“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国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

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在“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之“(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中再次重申:“全面实施汽车国Ⅵ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Ⅳ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

对内燃机汽车工业而言,节能与减排是一对孪生兄弟,既相互关联又各不相同,在政策法规上既经常一起提出,又分别提出相应要求。

当前内燃机汽车工业面临的形势,一是以纯电、电混、燃料电池为主导的新能源汽车对自身市场的不断挤压,二是国家标准对自身排放、能效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而后者又成为能够挑战前者的底气和根本。

提高内燃机的排放与能效水平,一方面需要持续改善自身结构和生产工艺,一方面需要快速拓展绿色能源。

从国家政策取向来看,只有清洁燃料(绿色能源)才能成为汽车传统能源——汽油和柴油的替代燃料。其中,天燃气被视为最主要的清洁燃料之一,因而多年来被作为汽车传统燃料的主要替代者,且应用规模很大,主要体现在商用车上。甲醇也是清洁燃料之一,但其在乘用车以及商用车上的应用规模均还在初级阶段。近年来,氢气被视为内燃机汽车最理想的清洁(零排放)燃料,但氢气内燃机还在研发的初级阶段,国内外都在关注和研究。

发展替代燃料的好处,一是丰富了能源种类,实现能源多元化,减轻了对传统能源的高度依赖;二是继续发扬、利用了内燃机技术和配套产业链条,相当于内燃机产业应用的有效拓展;三是,有利于改善大气质量。应用替代燃料(清洁燃料)并超过国Ⅵ以上排放标准尤其达到“近零污染排放”时,从能源产出与利用的整个周期来看,其对大气带来的污染程度,与采用火电充电的电动汽车相比,可能不相上下。

一直以来,国家政策法规对所有内燃机汽车(含乘用车、商用车以及改装成的专用汽车)提出了环保要求(标准),但并不是对所有内燃机汽车提出能耗要求(标准),“专用作业车”就是例外情况,这主要是考虑到专用作业车复杂多样的“作业”特点。例如:

图5 专用汽车在国家环保要求方面与所有汽车一样享有同样的“待遇”,但其中的“专用作业车”在国家能耗要求方面却是个例外

(1)JT/T 719-2016《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代替 JT 719—2008首版),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最大总质量为3.5~49 t的营运货车。

(2)JT/T 711-2016《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代替JT/T 711-2008首版),适用于以柴油或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最大总质量超过3.5 t的营运客车。

(3)JT/T 1411-2022《天然气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首版),适用于以天然气为单一燃料且最大总质量为3.5~49 t的营运货车。

(4)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历史版本GB 19578-2014、GB 19578-2004),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3.5 t的M1类车辆;不适用于仅燃用气体燃料或醇醚类燃料的车辆。

(5)GB 30510-2018《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替代GB 30510-2014首版),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3.5 t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不适用于专用作业汽车,包括厢式专用作业汽车、罐式专用作业汽车、专用自卸作业汽车、仓栅式专用作业汽车、起重举升专用作业汽车及特种结构专用作业汽车等。

以2005年发布的“十一五规划”首次提出到2010年节能20%、减排10%的目标为标志, 我国开始在各个领域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自2011年发布的“十二五规划”明确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路线以来,我国各行各业又开始向“绿色低碳”转型。对汽车工业而言,“绿色低碳”的内涵相比“节能减排”应该说发生了一定变化,“节能减排”主要针对的全是内燃机汽车(传统能源汽车)天下的汽车工业,后者针对的则是已经包括内燃机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工业。两者的主要分界点是2009年开始实施的《汽车产业振兴与调整规划(2009-2011)》。

4.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示范推广,尤其是辅助驾驶系统、自动驾驶汽车在商用车(含专用汽车)上的推广应用

2017年4月6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年)》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作出部署:“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重点支持传感器、控制芯片、北斗高精度定位、车载终端、操作系同时提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推广。……集中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验证的示范与评价,建立智能网联汽车与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网络、智能电网及智慧城市等的信息交流和协同机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多领域联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界定、网络安全保障等法律要求。”

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三、交通装备先进适用、完备可控”之“(一)加强新型载运工具研发”中提出:“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研发,形成自主可控完整的产业链。”在“四、运输服务便捷舒适、经济高效”之“(三)加速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提出:“积极发展无人机(车)物流递送、城市地下物流配送等。”

2021年11月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主要任务“(四)构建集约高效的货运与物流服务系统”之“推动专业化物流创新发展”中提出:“推动无人机(车)投递、智能配送、无接触寄递、即时直递等新模式发展。”

图6 2021年11月印发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快高级辅助驾驶技术、自动驾驶技术在营运车辆上推广使用,提升车辆主动安全性能。”图为2018年中国重汽商务大会上展出的L4级自动驾驶HOWO矿山霸王(宽体矿卡)

该《规划》在主要任务“(七)打造数字智能的智慧运输服务体系”之“提升数字监管服务水平”提出:“以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等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融合与质量提升。加快北斗系统在运输服务领域推广应用,修订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部门规章,推动技术升级改造。”

该《规划》在主要任务“(八)打造保障有力的安全应急服务体系”之“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中提出:“研究构建车路协同安全体系,加强路网、车辆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和出行引导。加快高级辅助驾驶技术、自动驾驶技术在营运车辆上推广使用,提升车辆主动安全性能。”

2022年1月24日,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发布的《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在“四、主要任务”之“(三)推进运输服务与组织智能高效发展”之“加快智慧物流技术研发应用”中提出:“壮大供应链服务、冷链快递、高铁快运、双层集装箱运输、即时直递、无人机(车)物流递送等新业态新模式。”在“(三)推进运输服务与组织智能高效发展”之“加速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中提出:“促进道路自动驾驶技术研发与应用,突破融合感知、车路信息交互、高精度时空服务、智能计算平台、感知—决策—控制功能在线进化等技术,推动自动驾驶、辅助驾驶在道路货运、城市配送、城市公交的推广应用。”在“(五)推进一体化协同化的平安交通建设”之“加快路网风险智能协同管控技术研究”提出:“推动自动驾驶与非自动驾驶车辆混行系统安全智能管控技术研究,研制适应自动驾驶的交通安全设施。”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年)》与《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2020—2025)》分别对“智能网联汽车”和“智能汽车”进行了描述,两者之间有区别、有联系。

我们一般认为,智能驾驶包括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2个层次。《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25)》提出了2020、2025年汽车DA(驾驶辅助)、PA(部分自动驾驶)、CA(有条件自动驾驶)系统新车装配率,以提升汽车的行驶安全性能。近年来,包括前撞预警系统(CWS)、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ACC)、车道偏离预警系统(LDW)、车身稳定性控制系统(ESC)、坡道起步辅助系统(HSA)等驾驶辅助系统(相当于L2级),已经在国产高端重卡(以公路牵引车为代表)乃至高端客车上逐步得到应用和推广;但国外重卡装备上述驾驶辅助系统的时间更早更普及,甚至成为标配。而自动驾驶汽车近年已经在国内部分港口(码头牵引列车)、矿区(矿用汽车)、公共交通(自动驾驶城市客车)等相对封闭领域得到少量应用。

5.优化运输结构,治理“非标”“双超”,引导货运车型(包括卡车类、列车类)继续向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集约化配送、集装箱模块化汽车列车运输、专业化物流(电商物流、冷链物流等)等运输模式

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二)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35年,……旅客联程运输便捷顺畅,货物多式联运高效经济;……。”在“四、运输服务便捷舒适、经济高效”之“(二)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中提出:“优化运输结构,……。推进电商物流、冷链物流、大件运输、危险品物流等专业化物流发展,促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有机衔接,鼓励发展集约化配送模式。”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2月22日成文)在“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之“(十)打造绿色物流”中提出:“加强物流运输组织管理,加快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

2021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三、主要任务”之“(二)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能效”中提出:“提高运输组织效率。……推动铁水、公铁、公水、空陆等联运发展。……。探索推广应用集装箱模块化汽车列车运输,提高多式联运占比。推动城市建筑材料及生活物资等采用公铁水联运、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等运输方式。”

2021年11月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主要任务“(四)构建集约高效的货运与物流服务系统”之“推动干线货运规范高效发展”中提出:“创新货车租赁、挂车共享、集装单元化等新模式。”“……积极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置轴汽车列车、厢式半挂车,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紧接着在“专栏10 货运非标车型治理行动”中提出:“联合工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开展货运非标车型治理,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非标货运车辆治理工作,强化规范执法和联合督查,加快淘汰存量非标货车,严把新货运车辆准入关,提升货运车辆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实施邮政、快递‘进厂’‘进村’工程,推进寄递物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跨境电商协同融合。”在主要任务之“(五)构建安全畅通的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系统”之“提高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水平”中提出:“推广跨境甩挂运输。”

该 《规划》在主要任务“(八)打造保障有力的安全应急服务体系”之“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中还提出:“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标准,加大非法改装车辆联合执法检查和打击力度,严禁违法违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在“提升安全运行监管能力”中提出:“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全网络监测预警。”

2021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在“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织密灾害事故的防控网络”之“(三)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之“深化专项整治”中提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特种设备、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接着在“专栏2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中列出(摘录):

(1)危险化学品。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

(2)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出口、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

(4)道路运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危桥、危隧、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5)邮政快递。末端车辆安全、作业场所安全。

2022年1月24日,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发布的《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在“四、主要任务”之“(五)推进一体化协同化的平安交通建设”之“加快路网风险智能协同管控技术研究”中提出:“研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智能预警和防控技术。”

图7 《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继续开展货运车型标准化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涉及到运输类专用汽车和运输类挂车

多年来,由于我国物流运输环境的复杂性,及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不断出台政策,引导和促使货运车辆车型结构不断调整,未来仍会继续坚持这一方向。

上述政策提出“继续开展货运车型标准化专项行动”,并鼓励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集约化配送、集装箱模块化汽车列车运输、专业化物流(电商物流、冷链物流等)等运输模式,意味着:一方面要继续进行(在用车辆,涉及运输类专用汽车和运输类挂车)“非标”“双超”治理,一方面从产品源头上“研究制定门类齐备、技术合理的货运车型标准体系”。

6.加快“公转铁”“公转水”步伐,将逐步抑制运输类半挂车市场需求

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四、运输服务便捷舒适、经济高效”之“(二)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中提出:“优化运输结构,加快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公转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2月22日成文)在“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之“(十)打造绿色物流”中提出“: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行动之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之“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中提出:“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2021年10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三、主要任务”之“(二)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能效”中提出:“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在“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之“(十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中进一步提出:“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十四五’时期,铁路货运量占比提高0.5百分点,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超过2%。”

2021年11月2日,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在主要任务“(一)构建协同融合的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系统”之“加快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中提出:“提高道路货运组织化、集约化程度,充分发挥道路货运在枢纽集疏运体系方面的比较优势,持续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在“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之“(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中再次重申:“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进一步提升。” (新增4)

笔者简析: 2017下半年,国家首提“公转铁”,后扩大到“公转水”;相比于公路运输,铁路、水路运输被认为是更加“绿色高效”的交通运输方式,因此部分替代公路运输成为近年及未来“为改善大气质量”的一个战略选项。抑或因此,近年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一再重申这一规划要求,可见态度之坚决。此举将逐步抑制运输类半挂车市场需求。

(未完待续)

图8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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