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时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2-08-29黄瑜
文/黄瑜
■导读之声
在我国,醉酒后做出犯罪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此举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和警戒行为人不要醉酒实施犯罪行为。然而,对于醉酒状态下实施民事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界定,我国法律未能明确规定。但这种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亦普遍存在,对于醉酒状态下实施民事行为有效或者无效或是效力待定,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插图/小宜
■故事聚焦
A公司与B公司洽谈一笔业务。B公司为获取到A公司的该业务,派出公关经理盛情款待A公司法定代表人,将A公司法定代表人灌醉后,乘机与其签订了违背A公司真实意思且不利于A公司的商务合同。事后,A 公司为避免损失,以公司法定代表人与B 公司签订该业务合同时处于醉酒状态,B 公司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商务合同。那么,A 公司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
■法官有话说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条中的“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一般属于既有客观状态,主观上不能预见或避免。
如一方家有重病患者,为治疗病患而急于出卖房产,对方利用该状态,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购买该房产;再如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向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判断能力的老年人兜售金融产品等。而本案例中的A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代表公司履行职务时,对于自己能否饮酒或者能饮多少酒,都应当并且能够预见或避免,因此不能将自己过量饮酒的后果诿过于他人,而应对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而签订合同则是典型的民事活动,A公司依法应当为其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A 公司与B 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形,A 公司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