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战略下山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研究
2022-08-29闫丽君
闫丽君
(晋中信息学院,山西 晋中 030800)
2012年底,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2016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发布,掀起了全国以创新为驱动进行经济改革的浪潮。山西省政府在中共中央宏观战略的指导下,也推出了一系列以促进科技创新为目的的举措,2020年7月《山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正式实施,为山西省实现经济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1]。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发展质量可以直观反映出该地区科技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水平,并且其出口规模和结构可以反映出高新技术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本文以创新驱动为着眼点,对山西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进行研究,并针对性提出促进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及出口的政策建议,以期为山西省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和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有益参考。
1 山西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水平与质量直接关系到其出口竞争力,而近些年山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数量的快速上升得益于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规模的扩张。表1列出了2016 —2020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末从业人员数及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从表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自我国2016年《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发布之后,创新驱动在社会经济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2016年之后迅速增加,平均增长速度达35%,至2020年底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已经达2016年的3倍之多,说明在国家提倡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引领之下,带动了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但与企业数目的快速增长相比,从业人员的数量增长相对较慢,2020年较2016年仅增长了17%左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新增长的企业规模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与实际情况相符,2016年之后私营企业规模不断上升,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市场竞争。2020年企业营业收入较2016年增加15%,增速也明显慢于企业数目的增长,说明企业发展的规模经济效益不高,反映出山西近些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规模以下私营企业的增长,但整体经济效益和发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表1 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相关数据[2]
表2列出了中部6省2016—2020年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从表2可以看出,虽然山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近些年增长快速,但是对比中部其他5个省份的情况,除2016年外,其他年份都排名末位,说明山西高新技术企业整体发展依然滞后。2020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5 658家,是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5倍,而当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创造工业总产值达16 864亿元,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仅2 242亿元,湖北省高新技术工业总产值约是山西省的7.5倍[2],从以上数据看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无论在规模还是创造的经济效益方面都远高于同期的山西发展水平,并且对比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特点,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表现更加明显。因此,山西省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的同时,也要注重质的提升,进行优势资源整合,发挥产业集聚所带来的规模经济效益[3]。
表2 中部6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2] (单位:个)
2 山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
2.1 山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
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山西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上升。山西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在2011—2021年11年间,除2017年和2019年有小幅度下降外,其他年份均保持正增长。其中,有两次飞速发展时期,第一次是2011—2013年,高新技术出口额从5亿美元上升至32亿美元,增长了近5倍;第二次是2020—2021年,高新技术出口额由2020年的88亿美元增长为2021年的151亿美元,增长率达71%,而这两次突破式的发展主要得益于山西省政府政策的支持及技术发展。
山西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的攀升,优化了山西省外贸结构,高新技术出口占山西总出口额的比例持续上升,2011年山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仅5.6亿美元,山西出口总额为54亿美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山西出口总额的比例仅为10%,而发展至2021年,山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已迅速上升至151亿美元,占山西出口总额的比例也上升至71%,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速发展促进了山西整体外贸水平的提高,加快了山西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步伐[4],为转变山西经济发展过度依赖资源、消耗资源的不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山西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提供了新的发展路径和突破口。
2.2 山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
山西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集中度较高(见表3),2021年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出口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例为84.42%,电子技术出口占13.78%,两者出口比例合计高达98.2%,而其他领域的出口微乎其微。反映出山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比较单一,行业内部发展极为不平衡,不利于山西高新技术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表3 山西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4]
虽然目前山西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过于集中,但是近些年行业内部结构也在逐步优化,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出口额在2017年占比为98.36%,之后几年占比持续下降,至2021年已降至84.42%,整体下降了13.94%,而其他领域的出口比例则在慢慢扩大,但整体上调整速度较慢,出口还是集中在技术层次要求较低的产品上,而涉及核心技术密集的生物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材料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等领域出口竞争力较弱。
3 提升山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科技人才的教育与培养
提升山西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能力,重点在于增强山西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科技创新人才又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因此,不断加强科技创新人才的投入,培育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创新人才,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以2020年的数据为例,湖北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5 658家,是山西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5倍,湖北高新技术企业年末从业人数有150万人,是山西省的7倍之多。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规模的壮大,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湖北省高校每年向社会输送的大量毕业生,尤其以武汉为例,共有7所“211”高校,另有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两所全国知名“985”高校,每年向企业提供大量高素质的科技人员,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保障。山西省在高等教育人才的培养方面与湖北省有较大的差距,全省境内仅有唯一一所“211”高校,而且对优秀人才的引进方面总是存在“留不住,引不进”的尴尬局面。高技术人才短缺是山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一块重要短板,基于这一现实状况,山西省政府应该加强高校建设,制定灵活的落户政策和有竞争性的人才引进政策,将优秀人才留得住并且引进来。企业要提高高技术人才的待遇补贴,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建立合理的晋升机制,让人才有归属感和认同感。
3.2 实现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产品出口结构
根据前文的分析,山西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过度集中,行业内部发展极不均衡。计算机通信技术与电子技术的出口占山西高新技术出口的比例高达90%以上,其他行业的出口占比极低,高新技术产业内部发展不均衡,长此以往不利于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政府应积极引导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将一些资源引导至产业占比较小的行业,对其进行一定力度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使得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价值,实现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均衡稳定发展,从而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结构。
3.3 加强国际技术交流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山西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近些年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外资企业及加工贸易出口的带动,而涉及自由技术转化的产品出口规模较低,获得的经济附加值并不高。因此,山西省利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来带动经济结构升级,实现资源经济转型的目标仍然道阻且长,其中根本难题在于培育自主技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但技术创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进行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同时,也可以同国外开展技术贸易等国际经济合作,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并消化吸收再创新[5]。同时,借鉴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先进科学的管理模式,并结合自身的发展特点,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3.4 创造有利于高新技术发展的客观环境
山西省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仅依靠企业的技术投入和创新研发是远远不够的,良好的技术支持、鼓励政策及有效的技术保护制度能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激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投身于技术研发及技术成果的转化。首先,政府除加大对技术创新的财政投资外,在税收等政策方面可以给予企业及个人更加优惠的政策,例如根据技术创新层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出口退税率,鼓励自主创新及高质量技术研发;对一些经济实力较低的中小企业给予政策倾斜,适当降低其贷款门槛及利率,缓解其资金运营压力,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免税、减税优惠。其次,政府在技术保护方面应制定更加完善的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使得各项活动做到有法可依。长期以来,山西省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程度认识不足,相应的制度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很多的技术创新项目停留在申报及实施环节,项目实施完成之后没有及时进行专利申请,降低了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不利于其经济价值的发挥。因此,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地保护技术研发者及创新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其后顾之忧,提高科学技术的成果转化率,真正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