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的机制
——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服务发展前瞻
2022-08-27刘大勇张俊艳郑雅文
刘大勇,刘 洁,张俊艳,刘 鑫,郑雅文
(1.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 300072;2.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深圳 518055;3.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上海 200082;4.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天津大学)研究基地,天津 300072)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并指出“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近年来,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创造的量质齐升,知识产权保护显著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与运营也体现出非常重要的市场价值。同时,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水平也实现了明显提升。2021年,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种类从34种增至44种,专利基础数据累计下载量1 168TB(Terabyte);商标数据对外开放达到6 100余万条;全国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达到37家;遴选认定三批共80家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在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有101家;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88家,覆盖30个省级行政区[1]。2021年全国专利转让、许可、质押等运营次数达到48.5万次,专利质押融资规模达到2 198.9 亿元[2]。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互关联并相互影响,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及运用的过程中能够发挥关键作用。面向2035年的发展需要,基于知识产权服务的相关理论,提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及其动态特征,为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提供决策参考。
一、知识产权服务协调机制的理论基础
1.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的内涵
知识产权服务是综合使用各方面软硬基础设施及市场要素,为参与知识产权活动的个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个创新主体,提供有助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及社会福利增进的一系列支持保障活动,贯穿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过程中,可分为主要由政府等公共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和通过市场资源配置提供的市场化服务。其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括由政府等公共部门提供的服务以及由社会组织、企业等提供的公益服务,涵盖知识产权申请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共享、教育及培训服务、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维权及法律服务等内容。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是为了充分满足众多知识产权创新主体多样化的发展需要而提供的产生经济价值的服务,比如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咨询与规划、知识产权数据规范交易、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及托管、知识产权投融资及维权与法律服务等内容。图1列举了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内容。
图1 知识产权服务的内容
2.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需要有效机制
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形成内生的创新能力[3],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运行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保障和重要激励。伴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全链条中,知识产权服务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可以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提供重要支撑。政府可以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和组织协调者,并通过与多元主体积极开展合作有效实现公共服务供给[4]。同时,相关服务产业的成长可以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的完善,可以为知识产权成果提供更多转化应用与实现经济价值的机会,进而与产业创新的市场需求潜力相结合,实现知识产权活动与产业经济的相互促进与良好运转[5],同时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知识产权是将知识信息作为知识产品转换为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明确信息资源或知识产品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利,实现知识信息的价值[6]。因此,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是知识产权服务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指出“要建立数据标准、资源整合、利用高效的信息服务模式”,并且需要“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数据开放共享与高效配置不仅可以实现知识产权业务、政务与信息服务一体化建设,也有助于创新成果的产业化[7]。然而,数据的开放与共享可能带来知识产权信息、商业秘密保护等一系列重大数据安全问题[8],需要面对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信息泄漏、误用、滥用以及谬用等风险,需要政府与市场共同处理好信息共享与数据安全之间的关系。
因此,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发展可以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共同作用下实现,在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政府通过因势利导的产业政策、公共服务及数字治理,可以充分发挥在创新成长过程中由地区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的潜在比较优势[9],并避免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进而发现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及高效运用的契机。对此,需要推动公共服务更加有效地弥补创新主体在市场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信息“缺口”,帮助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过程中突破“瓶颈”,将知识产权创造形成的创新要素积累发展为创新驱动的动能,将创新要素产生的潜在比较优势转变为众多市场主体在广泛合作中的竞争优势。
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应通过合理的反馈机制、评价机制充分了解参与知识产权活动的人才(团队)的发展需要,建立高效的沟通、响应和不断优化服务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众多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不断积极开展创新合作。进而,可以提升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探索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公共服务与公共资源配置规律[10]。在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下,知识产权资源与市场需求形成有效匹配,并能够促进重点领域和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部门实现创新资源的集聚与总体优化配置[11-12],形成循环累积、持续有效的发展动力和激励机制。这个过程也伴随着企业的技术升级与产业转型[13],进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并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质量。
这个过程也是政府、市场、产业相互作用并且螺旋式上升的过程:相较于三螺旋创新模型[14],知识产权服务在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也具有一种类似“三螺旋上升”的成长机制,政府、市场、产业通过相互作用、交叉影响推动整个知识产权服务系统螺旋上升[15-16]。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化发展螺旋式上升的成长过程中,基础支撑型、发展推动型、要素配置型的知识产权服务可以分别在不同成长阶段,在建立巩固市场基础、推动完善市场环境和加速催化市场运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协调机制的整体设计与动态特征
1.机制设计的框架体系
培育和完善市场环境,需要政府重视包括科技创新和教育在内的公共服务和资源投入,完善公共支出结构,进而有助于提升长期的经济绩效和市场福利[17]。基于长期动态变化的市场特征,提出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的激励兼容机制,有助于在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形成与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完善知识产权服务。这就需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过程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通过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资源进入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领域。另一方面,通过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有效监管,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公正、清朗的市场环境,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长期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运用好各项知识产权服务的举措,按照功能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基础支撑型、发展推动型和要素配置型(见图2)。
图2 三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服务示例
基础支撑型服务举措是指基于政府公共服务,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的基础条件。如知识产权的公证服务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对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有助于实现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保护,并预防和减少参与知识产权各环节主体间的纠纷;信息共享可以提高知识产权基础信息的使用频率和使用效率,有助于进一步充分发挥知识价值;维权及法律服务则提供维权援助并有效解决知识产权诉讼纠纷,保障知识产权各主体的合法权益。
发展推动型服务举措是指实施推动市场快速发展、有助于突破产业发展瓶颈的关键性服务,重点在于甄别限制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因势利导、瓶颈突破以及减少摩擦,培育市场环境,实现服务业的持续成长与市场的良好运转。发展推动型的服务主要由政府进行推动和引导,对培育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发挥着关键作用。例如,通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使知识产权的市场化服务拥有良好的市场信任基础与合作环境;通过开展相关的培训服务,培养知识产权领域的高水平人才;通过推进聚集区建设,构建知识产权集群,使聚集区内不同主体融入其中并充分提升不同主体的研发动力、活力和能力[18]。
要素配置型服务举措是指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不断吸引、充分配置可以推进知识产权发展的市场资源,拓宽知识产权服务的市场边界,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有利于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该类型知识产权服务举措主要为市场化服务,即由市场配置资源要素和提供相关服务。例如,通过灵活、多样、具有针对性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咨询、导航及知识产权布局服务,为企业的创新转型升级与基于知识产权创造更多经济价值的活动带来机遇。高效的知识产权转移与运营服务可以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这也有助于包括高校、企业等众多创新主体获得更多开展创新合作的机会。合作创新也有助于知识产权成果质量的提升[19]。因此,创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可以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在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多资源与机会的同时,也有助于创新成果与生产应用的深度融合,进而推动知识产权和产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2.基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协调机制
上述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服务,在市场发展的各时期分别发挥着不同的关键作用,具体如图3所示。
在市场初步建立时,基础支撑型的公共服务可以通过吸引创新资源进入市场,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创造发展机遇。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一些公共服务和公共投入,可以作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对可能广泛开展的创新活动形成引导,对其产生的正外部性进行鼓励以及补偿。例如,公共部门提供的知识产权申请服务、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及公证服务等,可以作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化发展的软基础设施[20],在逐步扩大市场规模的过程中,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投资回报率有机会不断提升,进而促进优质资源不断进入知识产权服务市场。
当市场在成长阶段,发展推动型的知识产权服务将发挥关键作用。在这一时期,为了促进市场创新主体之间的有效合作以及信任共识的形成,可以发挥政府信息获取的优势,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有效监管等举措,扫清市场发展的障碍,降低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的搜寻成本与交易成本,进而不断吸引创新要素的投入,并激励创新人才运用知识产权服务探索更多具有市场价值的知识产权成果[5]。通过“市场信用积累-市场规模扩大-市场合作机制建立并不断强化”的循环积累过程,突破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化发展的瓶颈,不断提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当市场逐步进入有效运行阶段后,以市场化服务为主的要素配置型知识产权服务可以充分发挥作用。通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共同作用,建立起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与服务机制。例如,基于不断积累的市场信用和不断完善的诚信机制,运用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交易合作等服务,满足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运用过程中对各类资源要素的需求,并充分发挥创新要素的市场价值。
在市场建立、成长和完善的过程中,要始终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的协调发展,通过政府与市场持续的良性互动与共同作用,促进市场有效运行和知识产权服务的健康发展。
图3 不同阶段的知识产权服务发展路径
3.基于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协调机制
从知识产权的范围和分类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知识产权客体界定为: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基于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征及其发展需要,知识产权服务也在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推动作用。
对于著作权(版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可以针对性完善“基础支撑型”知识产权服务举措。如建设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审查流程,提供全方面、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
专利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市场价值发挥则主要体现在转化和运用的阶段,对于此类知识产权,可以重点发挥“发展推动型”和“要素配置型”服务举措的作用。一方面,可以通过信用体系建设、人才教育培训及有效监管等措施,营造诚信、法治、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激励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活动;另一方面,完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信息加工服务、代理服务以及相关金融服务等,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与渗透,为知识产权成为推进新产业与新模式发展的重要动力提供有力支持[21]。
此外,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也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加工和服务机制,并做好知识产权信息安全保护。一方面,通过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对知识产权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和加工,可以把握技术发展趋势,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全过程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另一方面,需要规范知识产权数据交易市场,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共享的同时,处理好数据开放与数据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的关系。
三、知识产权服务协调机制培育举措
基于上述机制分析,进一步提出构建知识产权服务协调机制的举措建议。
第一,建立“基础支撑型”的知识产权服务。在市场建立初期,重在发展知识产权申请、传播、维权及法律服务等基础支撑型服务,打通知识产权确权、维权、用权的全过程,吸引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资源进入市场。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激发市场活力,加强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利用知识产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灰色产业链,建立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为市场建立、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第二,完善“发展推动型”知识产权服务。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构建人才、资本与技术等要素良性互动的市场环境,形成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监测和信用监管,引导知识产权高效有序流转。
第三,发展“要素配置型”知识产权服务。激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力,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和服务平台。同时,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鼓励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混合质押和保险,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有效发挥金融服务对实体经济与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上述列举的服务,是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服务中可能涉及到的内容。而不同地区在具体发展过程中,可以立足创新要素特征、创新资源禀赋结构、知识产权积累情况、软硬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等具体条件,结合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可以采取的知识产权服务内容,在不同阶段发挥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服务的关键作用,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并不断培育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运行机制,通过因势利导的服务充分发挥地区创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进而实现知识产权的重要市场价值并推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