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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携犬参与搜捕犯罪嫌疑人的几点体会

2022-08-27覃仕科

中国工作犬业 2022年8期
关键词:警种协同作战警犬

覃仕科 李 博

警犬搜捕是指警犬依据带犬民警的指挥,在指定区域内通过搜寻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主动做出示警反应,以及对企图反抗或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扑咬抓捕的作业过程。笔者从事警犬工作15年,参与多起搜捕犯罪嫌疑人工作,现将几点体会与同行分享。

一、带犬民警应加强业务培训

在搜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中,其工作环境与条件的多变性是平时训练工作中无法预料的。主要特点包括:环境复杂多变,可能会出现公(马)路、村庄、街道、山道、河流等环境;搜捕区域不是固定或指定的,常常因案情的发展,变得不可预测;气候也是多变的,在一些重大要案中,警犬搜捕有可能连续作战,需要面对刮风下雨等恶劣环境;搜捕过程不是单一的警犬工作,很多情况下是多警种联合行动。因此,带犬民警与警犬能否适应环境及整体联动,成为警犬搜捕成功的重要因素。

实际工作中,搜捕犯罪嫌疑人多数情况是在其他警种遇到困难或者是重特大案件中,才调用警犬。原始现场、犯罪嫌疑人气味、搜捕进程等都不是最初的情况。因此,带犬民警的快速反应和分析应变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一)带犬民警应具备一定的从警工作经历与知识储备,能充分控制警犬,熟悉现场嗅源的发现与提取过程。

(二)带犬民警有带犬与其他警种一起训练、一起搜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经历。

(三)带犬民警有尽量多的分析、研判刑事、治安、诈骗等案件的工作经历,以及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的能力,为警犬搜捕工作提供更多的有利条件。

(四)带犬民警有过硬的身体条件,能在艰苦条件下保证人犬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日常训练必须紧密贴近实战

警犬搜捕犯罪嫌疑人是利用警犬敏锐的嗅觉和迅猛的扑咬能力。在搜捕工作中,对警犬的能力要求不再是单一的追踪或者扑咬,而应是追踪、扑咬甚至鉴别气味等能力的综合体。因此,在平时的训练中应抓好以下工作。

(一)多种环境与条件下的追踪训练。训练环境应从平时的训练场转向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追踪条件从适宜的气候转为多变的情况。

(二)准确判断警犬的示警反应。警犬的示警反应随现场多变的干扰条件会发生微妙的变化,这就要求带犬民警能在平时训练中抓住警犬的任何一丝反应,从而做出准确判断。

(三)加强具备追踪能力警犬的扑咬能力训练。平时训练中,掩体搜索、场地搜索、室内搜索、车辆搜索等,都是处于相对静止或者安静的环境条件,尤其是警犬对助训人员的气味相对“熟悉”,产生一定的适应性。在这种情况下,警犬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扑咬,在一定程度上与实战现场条件有些脱节,尤其是对护袖的扑咬会造成警犬在实战中对犯罪嫌疑人并不构成震慑。基于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警犬的扑咬每年应由具备条件的省级警犬工作单位以复训的形式,进行考核、加强、巩固。

二是警犬的扑咬应贴近现场实际,采用全身防护的形式进行,扑咬护袖仅仅在初期训练中使用。

三是平时训练穿插激发警犬凶猛性的训练,在助训员与警犬的相互搏击中,激发、培养警犬成功制服犯罪嫌疑人的“成就感”,助训员的“假打”要改为“真打”。

四是加强警犬的体能训练。带犬民警在平时训练中,应合理安排人犬的体能锻炼,保证警犬在实际工作中有充沛的体能。

三、与其他警种的协同作战训练

大多数警犬工作隶属于刑侦部门管理,以服务刑事案件为主。但在实际工作,区域内出现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监管系统内的人员脱逃、重特大案件等,就要采取多警种协同作战模式,如特警、刑警、治安警、狱警、交警等,有些时候,甚至还出现跨区域协同作战,此时的警犬工作不再属于刑侦部门,而是归属于整体公安工作。因此,为了充分发挥警犬在公安工作中高效、快捷的作用,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上级管理部门适时组织区域内的多警种协同演练,以区域内常发案件为“演练模型”,让警犬技术充分磨合并融入多警种协同作战的模式中,形成区域内多警种协同作战工作机制。

(二)上级管理部门适当组织或模拟跨区域、多警种协同演练。

四、将现代警察技术应用于警犬工作

(一)构建警犬技术战术小组。警犬技术最原始的工作单位是1人1犬,但在重特大案件的搜捕工作中,由于犯罪嫌疑人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应建立警犬技术战术小组:带犬民警和警犬(1人1犬),加上1~2名勘察协助人员,或1~2名特警(或其他武装警种)。通过日常不断的训练、强化,树立带犬民警的多警种团队作战意识。

(二)培养带犬民警的职业自豪感。常规装备意识和训练意识应贯穿于警犬工作,警犬就是警察的装备,要像爱护自己一样对待警犬;其次,参与搜捕工作时应确保其他警用装备齐全、准备充分;第三,在实际工作中让警犬技术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案件侦破中,充分锻炼、提升带犬民警的工作能力。

(三)将警犬的训练管理简单实用化。现行警犬的管理模式为警犬队的集中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责任心下降等情况,甚至带犬民警不一定有时间开展每天的日常训练。

我们的警犬工作虽然不能照搬国外模式,但可以将警犬的日常训练等工作简单实用化,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与浪费,确实落实公安部“警犬作为装备配发”的指导思想。

(四)提升带犬民警的总结分析能力。在20世纪80年代的警犬技术规程中,要求带犬民警在案件终结后,带犬民警应及时总结案发时间、到现场时间、现场发现的线索或物品等,并绘制警犬作业路线图等,从中发现警犬工作的成功与失败之处,为下次工作积累经验。

而随着社会发展和多警种协同作战的增加,总结不再是单一的警犬技术总结,许多情况下,指挥部会构建多警种的案件总结机制,例如:线报信息、空中信息(无人机技术)、视频信息(监控技术)、网络信息、现场信息等,从多方入手研判整个案件抓捕过程,为各警种的再次协同作战提供经验,更为警犬的训练与使用提供第一手的现场技术指导。

因此,为提高警犬技术参与案件的成功率,公安部规定每年开展的警犬复训是为了提升警犬的作业能力;同样,也应对带犬民警进行“回炉”,让他们参与总结与分析,并及时掌握其他警种的现代技术手段等,提升带犬民警的综合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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