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警犬技术行业标准的申报与制修订
2022-08-27徐晓丹
徐晓丹
自2019年全国警犬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组建以来,每年的申报数量都有十多项,且逐年增加。但在日常审查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一些常见问题反复出现,如何做好警犬技术行业标准的申报与制修订工作,笔者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以《法庭科学 警犬标准体系》为指导
所谓警犬标准体系表就是编制警犬技术行业标准制修订规划和计划的依据之一,也是警犬技术行业内,包括现有的、正在制定的和应予制定的标准的蓝图。在编制该体系表的过程中,警犬技术标准化工作组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可扩展性的原则,深入调查警犬技术行业需要标准化的系统边界和范围,调研影响警犬技术行业系统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等,调研相关的行业科学、技术及其发展动态,广泛征集警犬专业管理、使用、科研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并根据GA/T 1136-2014《公共安全行标体系表编制规则》的要求,制定了《法庭科学 警犬标准体系》。该体系分为三级,按照基础、技术、管理划分大类,涵盖了警犬训练、使用、繁育、健康、淘汰、饲养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信息技术、设备仪器等各个领域,相当于申报行业标准的指南,在发布警犬技术行业标准申报通知时会将体系表一并发布。在体系表中,详细列出了拟编、在编、 已颁布的标准,警犬技术人员在申报前一定要研读体系表,进行合理申报。
二、标准材料要完整无误
警犬技术行业标准的材料准备要完整无误,这也是警犬技术行业标准审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标准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首先是申报阶段,除了要准备项目申报书之外,还要准备好标准草案。这一点是与其他项目所不同的地方,一般项目只需要填写项目申报书即可,标准的申报除了要填写项目申报书,还需要将已经撰写完成的标准草案一并提交,否则不予立项。准备好这两份材料之后,标准项目的申报除了纸质版之外,还要通过“公安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填报,所以要确保纸质版和系统版的内容一致。另一个是项目报批阶段,警犬技术行业标准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标准申报单、标准报批稿、会议纪要、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送审稿意见汇总处理表、更名函(如需要更名)。起草人如果对报批材料中的要求有不明确的方面,可以按照GA/Z1405—2017《公安标准制修订工作导则》进行准备,也可以直接咨询所申报的标委会秘书,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尤其是标准几经修改之后,标准的名称与原来标准计划项目已经不同的时候,一定要准备标准名称的更名函,还需注意要盖的公章要齐全,编制说明中的征求意见单位数与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结尾处的单位数要一致等。
三、掌握制定标准工作的基本流程
谈到标准的制定,很多研究人员往往觉得很难,笔者认为这种认识除了是标准在内容上的高质量要求之外,另一方面是大家对标准工作的程序不了解,觉得程序烦琐,要求严格。实际上,制定标准的工作流程是有章可循,要求清晰的。根据GA/Z1405—2017《公安标准制修订工作导则》,标准的制定流程主要分为: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出版阶段、复审阶段、废止阶段。对于新制定标准的起草人员而言,主要工作集中在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而对于已经颁布的标准,且到了复审期(一般行业标准为五年),主要工作为复审阶段、废止阶段。
具体来说,预阶段就是制定标准建议,形成初步的制定计划,这一阶段在《公安标准制修订工作导则》中没有提到形成草案,但根据实际工作来看,笔者建议初步形成草案,以备后面申报立项使用。立项阶段,就是填写项目申报书,上报标准草案,标委会邀请专家讨论是否立项并报科信局,形成项目计划公示。起草阶段,就是立项的起草人员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阶段,起草人员需要向标准涉及的相关单位发函或以会议的形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标准送审稿。审查阶段,一般以会议的形式,由标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形成最终的报批稿。批准阶段,是对报批稿再审查,形成出版稿报出版社出版。出版阶段,就是由出版社校对无误后,排版出版,形成出版物,所以标准的内容一般以最后的出版物为准。已颁布的标准为了保证其科学性与可行性,要进行复审,复审后确定其是进行修订还是废止,如果需要废止的就由科信局颁布废止公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即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
四、标准编写要规范
标准的编写规范性主要表现在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
(一)形式方面
形式方面实际上就是标准的封面、前言、章、条、段、列项、图、表、公式、脚注、附录等各个要素,要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所规定的内容来撰写。《标准化工作导则》是指导我国标准化活动的基础性和通用性的标准,旨在确立普遍适用于标准化文件起草、制定和组织工作的准则。与GB/T 1.1-2009相比,GB/T1.1-2020进行了三方面的重大调整:一是从总体上确立了标准化文件起草的原则和要求,覆盖了文件拟编制成一个整体的文件或拟分为若干部分的原则、规范性要素的选择原则、文件的表述原则,为各类标准化文件的起草提供了宏观指导。二是增加了标准化文件的分类、核心技术要素的编写规则、规范性要素“总体原则”的编写规则。三是在要素的表述中,明确界定了条款和附加信息。如果是2020年之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警犬技术行业标准一定要重新对自己的标准进行审核,认真按照2020年版本的最新要求进行制定。
(二)内容方面
首先标准的内容要完整,语句通顺,标点正确,陈述型条款、要求型条款、推荐型条款等运用准确,助动词使用得当。标准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是否便于实施和被引用。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或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的结构是否相同,术语应用是否准确,标准涉及的英文内容是否无误。其次,起草标准应遵循国家通用标准规定的规则。不同功能类型标准应符合GB/T20001相应部分的规定,文件中某些特定内容应符合GB/T20002相应部分的规定,与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应符合GB/T20000.2的规定。此外,还要注意标准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以及相关标准冲突,警犬技术行业部颁布相关规章文件可以在警犬技术内网的规章制度专栏里面查找和下载,相关行业标准可以在公安部科信局的标准处页面的标准系统里查阅。最后,要熟练掌握警犬技术行业标准经常涉及的产品标准、试验标准、训练标准、使用标准、数据规范标准等各类标准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各部分内容之间的关系和编写的注意事项等。例如:产品标准一般应包括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且每项技术要求都应有相应的试验方法等;试验标准应包括:原理、试剂、仪器与设备、测定步骤、分析结果表述、精密度/准确度等;训练标准包括:犬品种的选择、训练内容、考核指标等;使用标准包括:警犬技术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犬的资质和能力、装备配置、作业的方法和注意事项、事件的处置等。数据规范标准要符合GA/T541—2011《公安数据元管理规程》、GA/T542—2011《公安数据元编写规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