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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测度及创新发展研究

2022-08-26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22年8期
关键词:收入水平居民收入共同富裕

宋 娜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广东 广州 510800)

一、引言

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本质而言,共同富裕就是消除贫穷和两极分化,实现全民普遍富裕,其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1,2]。自共同富裕这一概念提出以来,中国积极开展有关共同富裕的各类型、分阶段探索与实践工作,现已获得一定成效。截至2021 年底,中国共有7.7 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减贫人口数量超过同期全球的70%,并且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均得到大幅度提升。针对共同富裕,国家提出了两大战略远景目标:一是到2035 年全民迈出共同富裕坚实步伐,有效改善人民生活、缩小差距;二是到2050 年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历史进程和未来发展目标可以看出,实现共同富裕已成为新时期解决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亦是推进现代化进程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在共同富裕两大战略远景目标实现的过程中,科学、准确地测算当前及下一阶段的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有助于结合实际适时作出针对性工作部署与计划调整,推进共同富裕各项工作平稳落地,切实消除两极分化推进全民普遍富裕。

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对中国共同富裕开展了诸多讨论,现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研究成果。一是共同富裕的内涵特征。起初,学术界就共同富裕内涵特征的讨论主要围绕居民“先富”“后富”与“共富”展开,内容涉及“共同富裕”“同步富裕”“差别富裕”[3-5]。发展至近期,有关共同富裕内涵特征的讨论多围绕“居民平等”“全民共富”“全民均等”展开[6-8]。二是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地位与价值。学术界普遍认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对于兼顾效率与公平、消除贫富两极分化、缩小城乡与地区差距,推进全民普遍富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9-11]。三是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现阶段大部分学者均从理论层面分析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指出通过绿色发展、乡村振兴、财税改革、公有制改革等方式实现共同富裕[12-15]。也有部分学者从实证角度具体分析了影响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因素,建议从城乡融合、数字普惠金融、数字经济等方面着手推进共同富裕[16-18]。

综合而言,现阶段学术界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大多为理论层面的定性分析,较少涉及实证层面的定量研究,关于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量化研究更是极少。相关学者也仅是从收入分配、农村居民群体富裕等不同角度出发,构建重点各有侧重的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方法单一,研究结果也尚不统一[19,20]。此外,关于共同富裕未来趋势预测的研究也较少,较难为具体实践提供有益参考。鉴于此,文章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进行实证测度及演进趋势进行预判。文章的创新性贡献在于:第一,构建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概念模型并创新运用ARIMA 模型,测度共同富裕发展水平,补充相关领域的量化研究;第二,从社会系统结构优化视角出发,以中等收入群体增加衡量共同富裕发展水平,以期为共同富裕的相关研究提供全新视角;第三,创新性地对未来十年共同富裕发展水平进行预测,用以弥补相关领域研究空白,为推进中国共同富裕目标实现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

二、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测度分析

共同富裕的本质是提高整体社会系统的综合水平,实现全民富裕、全面富裕。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其涉及内容、环节、主体较为多样,且处于不断演变状态。因此,研究共同富裕发展水平不仅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将多维度共同富裕状况纳入同一评价系统,还需兼顾共同富裕的时间变化规律与未来发展趋势。

1. 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概念模型

作为一个社会分配概念,共同富裕兼具促进社会发展平衡和经济发展平衡的双重功能[21]。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提高离不开社会系统的结构优化、层次提升与整体状态升级。而社会系统的结构优化主要表现为居民收入分配格局优化,简言之即以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格局优化[22]。由此可以推导,社会系统的层次提升即为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增加。社会系统的整体状态升级,则表现为全体社会居民的收入差异缩小。基于此,文章选取三个维度指标,分别为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和居民收入差异,对共同富裕发展水平进行量化分析。在此,构建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测度的概念模型,具体如下:

式(1)中,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为Z1,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为Z2,居民收入差异缩小指数为Z3,共同富裕发展水平为C。

Z1是一个比例相对数,测度较为简单,公式为:

式(2)中,G为总人数,N为处于中等收入区间的人口总数,Z1的取值范围为[0,1]。

Z2无法直接得出,在此借助Eisenhauer(2011)[23]的研究,用式(3)进行计算:

式(3)中,i表示居民,y代表居民可支配收入。b和a表示中等收入群体收入的上、下限。a为调节系数,且α>0。Z2取值范围为0≤Z2≤1,取值越小,表示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越低,反之则表示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越高。

Z3主要运用变异系数进行测算,计算公式为:

式(4)中,Z3的取值范围为[0,1],越接近0 表示居民收入差异越小。V(F)表示居民收入的变异系数,当V(F)=0 时,Z3为1。随着Z2取值的增大,V(F)值趋近于1,相应Z3值趋于0。

根据子系统间相互关系的不同,目前综合测度模型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适用于相互独立子系统的加法模型,二是适用于相互关联子系统的乘法模型。而共同富裕发展水平三个维度的相互关联性较强,更适用于乘法模型。因此设定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最终测度模型如下:

其中,ω 为测度指标的权重,即指标Z对C的贡献程度,ω1,ω2,ω3≥0,且ω1+ω2+ω3=1。在此采用宋彦蓉、张宝元(2015)[24]的客观性赋权法进行指标权重计算,公式为:

其中,m为指标个数,m=1,2,3;ρj为指标j与其他指标的复相关系数。

将式(6)带入式(5),即可计算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综合得分,即中国共同富裕的整体发展水平。

2. 数据来源与说明

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及研究需要,文章将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测度研究时间范围选取为2011—2020 年,预测时间范围选取为2021—2030 年。样本数据均选自历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微观数据,并进行如下处理:第一,为提高测度准确性,选用相对标准界定中等收入范围。该标准可以筛选出收入分配格局变化过程中,处于总体收入中间水平的人群;第二,考虑到抽样调查存在个体入样概率差异,为最大程度接近总体真实情况,使用调查组所提供的权重数据,加权计算中等收入群体指数、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指数和居民收入差异缩小指数;第三,剔除全年家庭总收入变量缺失的样本,并对剩余样本的人员权重指标进行调整;第四,假定中等收入群体的家庭总收入根据人数平均分配,则中等收入群体的人均收入水平为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人数的平方根,并使用CPI 指数将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以2011 年价格水平为基进行平减;第五,为降低极端值带来的影响,在居民收入差异缩小指数计算时,分别剔除了5%的收入最低和最高人群。

3. 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测度结果

运用公式(6)进行计算,最终得到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指数、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指数、居民收入差异缩小指数三个子指标的权重,分别为0.25、0.46 和0.29。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运用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概念模型,对2011—2020 年CGSS 调查数据进行测算,得到三个维度指标及中国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的得分(见表1),并根据表1 数值绘制图1。

表1 中国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得分

图1 中国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演变趋势

整体来看,研究期内,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总体呈现稳步上升态势。具体来看,2011—2020 年间,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综合指数从46.81 上升至48.85,共计提高2.04。且根据P 值结果可知,2020 年较2011 年的综合指数增加值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共同富裕发展水平上升趋势显著。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在于,近年来国家持续关注居民社会共同服务问题,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文件,积极加大收入分配改革等。这些政策措施的密集出台和落地,为中国居民收入和消费的提升提供了保障,使得此后几年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数量、收入水平均有一定提升,居民收入差异大幅缩小。

分维度来看,研究期内,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和居民收入差异三大指数的变动规律呈现明显异质性。就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而言,长期以来,其呈现出显著上升趋势,但这一变化也具有周期性波动特征。2011—2020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不断扩大,指数从50.08 上升至52.40,共增长了2.32,且Bootstrap 检验的P 值为0.023,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增长较为显著。并且,在2011—2014 年和2015—2020 年间,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分别呈现出两个周期性变化。这种周期性变化与中国的“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实施,以及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规律有关。细言之,“十二五”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作为阶段发展的一大核心任务,“十三五”进一步提出要“在经济转型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在两大政策引导下,各地方积极开展相应工作,引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呈现出两个周期性变化。因此,要想有效改善和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中国仍需继续出台和实施更多有效措施。

就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而言,其呈现出较为平稳的增长趋势。2011—2020 年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整体呈现上升态势。具体而言,相邻年份间,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指数虽然变动较小,且存在重叠置信区间,但比较2011 年(39.10)和2020 年(44.23)的指数结果可以看出,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增长态势显著,共上涨5.13。对首末年份的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指数进行Bootstrap 检验,所得P 值结果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进一步说明在研究期内,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增长显著,也就是说中间收入阶层的生活条件得到了较为显著改善。这可能与该时期国家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促进就业、提高工资待遇标准、刺激居民消费等政策措施有关。

就居民收入差异而言,其一直处于波动状态,但整体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态势。2011 年的居民收入差异缩小指数估计值为57.25,到2020 年变化为55.98,共降低1.27。对首末年份的居民收入差异缩小指数水平进行Bootstrap 检验,结果发现,居民收入差异指数的P 值为0.047,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10 年间中国居民收入差异逐渐缩小,且这一变化趋势较为显著。而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在于,过去几年,在脱贫攻坚战略支持下,中国贫困居民逐渐减少,全国832 个贫困县在2020 年底全部清零,这有效缩小了居民整体收入差距。并且,在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等国家政策引导下,农业农村经济加速发展,带动农村居民整体收入大幅增长,进一步使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降低。

整体而言,2011—2020 年间,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一直处于不断提升态势过程中,提升效果较为明显。并且,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中等收入群收入水平和居民收入差异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异质性。其中,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提升态势较为显著,且呈现周期性波动特征,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增长趋势较为平稳,居民收入差异整体呈现波动式下降态势。

三、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演变趋势预判

由上述中国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及三大维度变化情况可知,经过较长时间发展,中国居民整体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均有大幅度提高,但距离共同富裕目标实现仍需较长时间。因此,需进一步预判未来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演变趋势,从而尽早为共同富裕目标实现进行相应规划部署。

1. 预测模型选取

用于对时间序列进行未来趋势预测的模型主要有两种:一是灰色残差修正GM(1,1)模型,二是差分自回归移动平均模型(ARIMA 模型)[25]。其中,残差修正GM(1,1)预测模型多用于分析短期摆动或震荡的数据序列,能够挖掘出变量间复杂数学式表达的非线性关系,但较少考虑数据的阶段性变化规律,对长期线性数据的预测效果一般。相较而言,ARIMA 模型具有灵活便利、预测精度高的优点,可通过对非平稳时间序列的多阶差分,很好地识别并模拟较长时间序列的趋势变化和周期性规律[25]。经初步判断,显然中国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会随时间变化而变化,且仍需较长时间才可实现,所以文章选用ARIMA 模型对其进行演变趋势进行预判研究。在具体分析时,将上文测度分析结果,即2011—2020 年中国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及三个维度水平得分作为样本数据。

2. ARIMA 模型构建

ARIMA 模型运作的前提在于时间序列是平稳序列[27]。因此,在构建共同富裕发展水平ARIMA 模型前,需判断时间序列是否平稳,若时间序列不平稳,需先对所选取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平稳化处理。

序列平稳与否的判断标准为:若通过ADF 单位根检验得到时间序列的平均值和方差始终为常数,或自相关函数在后期下降为0,则表示该序列平稳,相反则判断该序列不平稳。若初始时间序列不平稳,需采用式(7)进行数据平稳化处理。

其中,{xt,t∈T}为时间序列,d为拆分阶数;B为后移算子,即Bxt=xt-1;∇=1-B为差分算子,且∇xt=(1-B)xt=xt-xt-1。

通常,经d阶差分平稳后,时间序列由差分后序列的自相关与偏自相关函数图,及图中的参数标定,可以预估求得p自回归系数和q移动平均项数。若差分d阶后,平稳时间序列{xt,t∈T}满足式(8),则将该模型记为ARIMA(p,d,q)模型。ARIMA模型的基本公式见式(9):

其中,{εt}为零均值白噪声序列(纯随机序列);φp≠0,θq≠0;φ(B)为自回归算子;θ(B)为移动平均算子。

进一步,选用拟合优度法分析观测值及模型拟合值的残差,用以检验所构建模型的合理性。若残差序列不是白噪声序列,则说明所建模型不是最终模型,需进一步对残差拟合更复杂的模型,直至可以充分提炼序列中的全部信息。若残差序列是白噪声序列,说明残差序列中的全部信息均已经被提取,模型其他参数可以完全代表建模对象的统计性质,即所建模型已是最终模型[28]。此时,可采用所建立经过多次残差拟合的合理ARIMA(p,d,q)模型,对共同富裕发展水平进行趋势预测。

3. 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趋势预测分析

首先,对上文测得的2011—2020 年间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三个维度水平得分进行ADF 单位根检验,得到结果如表2所示。t 统计量的ADF 值为0.582441,均大于Level 1%、Level 5%、Level 10%三个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说明上文测得的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三个维度水平得分数值不是平稳序列。因此,需要进一步对相关数据进行差分,即数据平稳化处理。

表2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将2010—2019 年间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三个维度水平得分数据先后带入式(7)~(9),得到在一阶差分后,时间序列的平均值和方差值为常数,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由此可知,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得分的一阶差分序列ΔY是平稳时间序列,即d=1。这进一步说明,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综合指数Y是一阶单整序列,因此在模型建立前需要对数据进行一阶差分。随后,利用其样本的自相关系数和偏自相关系数的截尾,对所构建ARIMA(p,d,q)模型阶数进行估计及检验,得到回归系数p为2、移动平均项数q为3 时,模型拟合度最佳,残差序列为白噪声序列,也就是说ARIMA(2,1,3)模型较为理想。

进一步利用Eviews6.0 软件,采用ARIMA(2,1,3)模型,对2021—2030 年间的中国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及各维度水平进行预测,结果如表3 所示。

表3 中国共同富裕整体发展水平预测结果

整体来看,预测期内,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总体呈现稳步上升态势。从指数变化来看,2021—2030 年间,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综合指数从49.01 上升至60.54,共计增长了11.53,上涨幅度较大,约为2011—2020 年的4 倍。且从P 值检验结果可以看出,2030 年较2021 年的增长变动为0.013,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未来十年,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总体将呈现较为显著的上升态势。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在经历过前期较长时间发展后,中国已迈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为促进新时期共同富裕发展,2021 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阐释“共同富裕”实践途径,并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促进共同富裕的时间表。在国家政策的宏观指导与扶持下,各方积极从经济、人力资源、创新、文化等多方面出手,全面开展共同富裕社会建设,使得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分维度来看,就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而言,预测期内,其仍保持着较为稳定的增长趋势,指数共增长了3.83。也就是说,2021—2030 年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将进一步扩大。Bootstrap 检验的P 值为0.025,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这说明,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数量的增长较为明显。具体来看2025 年,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占比为54.15,较2024 年略有下降,降幅为0.13 个百分点,但持续时间较短,从2026 年开始进一步呈现大幅增长态势。产生这一变化的原因可能在于,受上一时期周期性规律的惯性影响,2025 年的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占比有所下降,但降幅整体较小。因此可以说,未来十年,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周期波动变化将逐渐消失,整体呈现较为平稳的增长态势。

就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而言,预测期内,其呈现出较为平稳且快速的增长趋势。就指数变化而言,期末一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为51.22,较期初2021 年的43.64 共计增长了8.58,上升幅度基本与上一时期相同。也就是说,在2021—2030 年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将进一步保持稳步提升态势。从P 值检验结果可知,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指数差异性的P 值为0.007,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说明在预测期内,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增长较为显著,即中间收入阶层的居民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就居民收入差异而言,预测期内,其一直处于较为稳步下降态势。从指数变化来看,2030 年中国居民收入差异指数为50.78,2021 年的指数为55.92,共下降了5.14,降幅约为上一时期的3 倍。也就是说,2021—2030 年间,中国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将进一步缩小。Bootstrap 检验的P 值为0.036,通过了5%的显著性水平检验,说明中国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的缩小趋势较为明显,虽然,中国未来十年的整体居民收入差异会进一步降低,但下降幅度不大。因此,未来十年,中国还需进一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推进“两个同步”,一是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劳动报酬增长同步,二是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同步,助力既有收入分配格局的优化升级。

四、结论及创新发展政策建议

1. 结论

文章构建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概念模型,从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收入水平和居民收入差异三个维度出发,识别2011—2020年间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总体变化规律及分维度特征。在获得测度结果基础上,进一步运用ARIMA 模型,对2021—2030 年间中国共同富裕演变趋势进行预判。研究结果表明:第一,研究期内,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总体一直呈现稳步上升态势;三个维度的演变差异较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呈现周期波动增长态势,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呈现稳步上升态势,居民收入差异呈现波动式下降态势。第二,2021—2030 年,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提升幅度约为上一时期的4倍。就三个维度的演变趋势而言,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周期波动变化逐渐消失,整体呈现较为平稳的增长态势;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呈现稳步上升态势,上升幅度基本与上一时期相同;居民收入差异呈现显著波动式下降态势,降幅约为上一时期的3 倍。这一演变趋势可能与中国2021 年之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要求相关,且与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目标基本符合。作为一项探索性研究,文章依旧存在一定研究局限:一是构建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测度的概念模型,量化分析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测算结果精准度难以保障,无法准确表征中国整体共同富裕发展现状。因此,在后续研究中,需进一步采用更加丰富和准确的模型,对中国整体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展开深入探讨。二是在演变趋势预判时,采用前一部分测算结果数据而非客观的统计调研数据作为初始时间序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测结果的精准度。因此,后续可选取更加可靠、合理、全面的数据,对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未来发展趋势展开进一步实证预测。三是研究目前主要停留于时间层面,探讨随着时间演变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变化趋势,研究维度较窄。因此,未来可进一步将研究维度扩展至空间层面,探讨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及相关影响因素。

2. 创新发展政策建议

基于上文对过去十年及未来十年中国共同富裕发展水平演变规律的分析与趋势预测,提出新时期推动共同富裕战略目标早日实现的几点创新发展政策建议:

第一,建立居民增收全方位支持机制,着力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研究结果显示,无论是过去十年还是未来十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收入水平一直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而稳定保证这一态势需要建立居民整体收入提升支持机制,从全方位进行收入改革调整,以此推动新时期共同富裕进程。首先,国家应在发展目标中纳入居民收入增长内容,不断优化市场资源分配机制,使经济增长价值更多流向中等收入群体,稳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其次,地方政府应进一步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具体可根据《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的政策要求,促进农村土地资源高效流转,加速城市要素资源与乡村资源的双向流动,通过城乡资源要素良性互动,在提升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过程中,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整体收入水平。最后,政府部门应健全劳动报酬分配机制,根据市场对不同劳动力的要素贡献评价,包括资金、土地、数据、技术等,增大中等收入劳动者在初次分配中的报酬,进而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可支配收入增长。

第二,健全收入差距适度调控制度体系,合理控制居民收入差距范围。由上文研究可知,在共同富裕目标推进全过程中,居民收入差距虽有所减小但长期存在。而适度的收入差距会促使社会个体相互竞争、学习,进而推进经济系统良性循环发展。因此各主体应正确认识这一现象,健全收入差距适度调控制度体系,合理控制居民收入差距程度范围,发挥其对共同富裕进程的积极推动作用。一方面应着力改进现行所得税制度。国家应综合考虑个体劳动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以及社会资本所得税对市场要素配置的影响,根据过往实际影响程度情况,合理降低各项所得税税率。同时针对不平等代际传递情况,积极出台财产税、遗产税等税收政策,以此改善收入分配不平衡问题。另一方面要逐步升级多样化收入保障体系。具体可从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方面出发,保障中国产业链、金融市场等重要领域的稳定安全,在保证中低收入群体收入稳定的同时,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第三,打造收入分配格局优化方案,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分析可知,过去十年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虽呈现增长态势但并不稳定,存在周期性波动。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可知,由于中等收入阶层的人数总量较小,中国尚未形成理想的橄榄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共同富裕目标实现。因此,新时期在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过程中,中国需将搭建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整体实施方案作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瞄准重点人群精准施策,使更多居民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完善三次分配制度建设,通过提高低收入群体劳动报酬占比、加强高收入群体税收调节等方式,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转化为中等收入群体。另一方面,要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村土地要素市场配置效率,加速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多样化方式提升农村居民收入,由此使更多农村地区居民迈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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