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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对公共领域的重塑与解构研究:话语民主的视角

2022-08-22扬州大学唐雅云

网信军民融合 2022年3期
关键词:哈贝马斯公共事务话语

◎ 扬州大学 唐雅云

一、公共领域与话语民主:概念和相关性

关于“公共领域”的论述,最早出现于汉娜·阿伦特1958年出版的著作《人的条件》中,其在研究之初将“公共领域”简单定义为“人们平等对话、参与行动的政治空间”。[1]之后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首次将公共领域概念化,广义上公共领域是“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2]狭义上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权力领域和私人生活领域之间讨论和表达有关公共事务并形成公众舆论的一个话语和意见领域”。[3]其基本构成要素有四:第一,空间向度上的开放与独立。公共领域的空间是独立于“国家——社会”的第三种存在,既涉及由权力裁定的公共事务,又脱嵌于政治权力;同时无论该空间是物理性的或是形而上的都应向私人领域中包括“草根群体”在内的所有公众开放,保证所有人都能够自由地进行公共事务的参与和讨论;第二,主体向度上的平等与理性。一方面公共领域的参与主体应该具备单纯作为人的平等地位和独立人格,另一方面主体在就公共事务讨论时应基于公共理性进行表达、批判和辩论,即要更加重视普遍利益和政治正义而非私人利益;第三,媒介向度上的自由与交互。媒介作为一种传播工具,其仅仅是私人观点和信息交互的平台和机制,只有它能够为主体自由充分的对话提供可能,其存在才具有实质意义;第四,结果向度上的合理与一致。公共领域中话语交往的结果应当是在理性批判和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共识或公共舆论,其中前三个向度便是结果合理性与一致性的保障。

基于以上公共领域的概念,不难发现“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共话语领域”,因而哈贝马斯也从中延伸出了“话语民主理论”。所谓“话语民主”,是公民围绕公共事务展开自由、平等的辩论、对话、商讨,最终形成政治共识的一种民主形式。[4]其运作机制虽不具备强制性权力或正式制度约束,但众多非正式意见的凝聚也足以影响正式制度的制定,进而提高公共决策的民主性和合理性,[5]而“话语共识”的形成就是其发挥效用的关键。在哈贝马斯看来,话语共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一,话语空间为非建制的公共领域;其二,话语主体要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其三,话语对象要客观、真实,符合社会共同规范;其四,话语程序要开明正义;其五,话语目标是要在理性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共识或公共舆论。由此可见,哈贝马斯所阐述的话语民主的真正实现指的是在公共领域中达成平等价值的、客观的、真实的、理性的话语共识,从中也揭示出了公共领域的一项重要政治功能,即为话语民主提供运行空间和环境,使其能够发挥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作用。

综上比较话语民主的形成要素与公共领域的构成要素,二者之间存在极高的契合度,进而公共领域和话语民主的相关性可表述为:第一,公共领域是话语民主形成的空间依托;第二,公共领域推动了话语民主非正式交际网络的规范化发展,具体表现在公共领域的构成要素为话语民主的展开创造了条件。[6]

二、现实公共领域到网络公共领域的发展脉络

哈贝马斯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它最初形成于17、18世纪的英格兰和法国。以公共领域的话语传播方式,即“交往媒介”为切入口,那么该时期的“面对面口头交流”是最应哈贝马斯笔下的公共领域的,因为在这一时期的咖啡馆、茶室、沙龙等“小圈子”公共场所作为私人交流公共事务的空间具有“真实性、独立性、包容性、高效性”等特点。[7]而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报纸、电视和广播等印刷媒介和模拟式电子媒介开始替代古早的口语媒介,进而带动了公共领域的变革——“再封建化”和“殖民化”。

“再封建化”是国家政治权力向公共领域渗透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相对便利的传统媒体成为了政府、政党、社会团体等权力组织向公众施加“意识形态”,实现组织或个人利益的工具。[8]当然,传统媒体的力量仍不足以将公共领域完全异化为国家权力领域,公众偶尔还会参与到公共事务的讨论中,但其观念上政权干预合理合法的错误认知使其参与形式只有附和与遵从。总而言之,权力的入侵已使得公共领域不再是私人为了追求纯粹的公共利益而自由发声、独立批判的空间了,而异化为了政权直接干预、公众被动接受的“伪公共领域”。

同样,公共领域的“殖民化”也是由本非属于公共领域的外界力量入侵造成的,即市场经济对公共领域的入侵。一方面市场因素的渗透将公共交往消解为了消费行为,公众从理性的批判者变为了非理性的消费者,甚至批判本身也成为了商品;[9]另一方面市场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意味着其只有成为公共信息的“把关人”才能有利可图,进而也就使得商业巨头干预公共事务、为己谋私成为了现实,而这无疑违背了公共领域自由、开放、正义的特点。综上分析,在传统媒体时代,政治权力和市场经济对公共领域的侵入都使得哈贝马斯理想中的公共领域走向了式微,哈贝马斯不无遗憾地称之为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0]而与此同时以公共领域为载体的话语民主也逐步走向了衰落。然而20世纪90年代起互联网技术的兴起极大地冲击了传统媒体,似乎为公共领域的复兴和话语民主的实现带来了新的希望。

互联网的出现形成了一个基于并反映现实公共领域,但又脱嵌于现实公共领域的第二公共领域——“网络公共领域”。所谓“网络公共领域”,是公众通过网络媒介平等参与公共事务,进行话语交流和人际交往的虚拟空间,其具有“广泛性、开放性、交互性、去中介化”等诸多优点。从这个角度来看,网络公共领域很大程度契合了哈贝马斯理想中的公共领域,但要素的契合并不代表网络公共领域中的话语交往一定是健康的,其发展的不成熟也使得网络公共领域呈现出了“无原则宣泄、群体极化”等负面现象,而这又反噬了公共领域,使其面临再次解构的危机。

三、互联网对公共领域的重塑:话语民主的视角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新型网络媒介的不断涌现及其广泛使用,极大地拓展了人们的公共性实践的空间,这为公众舆论的生成提供了新的环境,使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成为可能。同时,互联网对公共领域重塑过程本身就是话语权的重新分配,进而也为话语民主的实现创造了新的契机。[11]

(一)网络公共领域的开放性和平等性给予了公众充分的话语自主权

话语自主权是公共领域和话语民主中主体参与的必要因素。传统媒介在时空及资源上的限制使得多数弱势群体成了公共参与的“边缘人”。法国后现代哲学家米歇尔·福柯说:“话语即权力”。[12]公众话语权的丢失就意味着公共政策中公共利益的丧失。而网络公共领域的开放性和平等性的特点为公众话语自主权的充分实现提供了空间,该空间没有权力门槛和资源门槛,只要公众愿意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其都可以摆脱身份地位、习惯势力和思想观念的束缚而为“公益”发声。同时伴随着弱势群体在网络空间中的聚集,个体利益诉求也会被整合为集体诉求,进而得到当局的关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共领域的公共性,而这又将反过来唤醒更广大公众沉睡已久的公共意识,进而形成“百家争鸣”的热闹局面。或许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未来互联网用户结构将“越来越接近世界本身的人口结构”,人们所期望的平民公共领域也将逐步实现。[13]

(二)网络公共领域的自由性和交互性保障了公众话语民主的民主性

哈贝马斯认为,民主性难以通过人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形成政治决定来实现,民主存在于交往活动中,即公众在公共领域通过互动、辩论、协商来形成共识是民主的主要表现形式。[14]网络公共领域自由性的特点使得公众能够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识但互动有余的“人际场”,且公众不再是单向的信息接收者,也可以做信息 传播者,如此不同信息在网络公共领域自由流通,形成了一种平等的互动关系。此外,网络点对点的传播特性,使公共领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观点自由市场”,这样有利于把不同主体纳入到一个共享的“虚拟社区”,从而培养人们的共同感。[15]即使不同个体或群体之间观点意见相左,也可以在网络公共领域进行无边界、低成本、公正公开的辩论,最终在参与者的意见充分表达的前提下形成主体间共识。不可否认,这种强交互性是单向输出的传统媒体实现不了的,而在这样一种自由交往的机制下,公众追求话语民主的民主性也将得到充分保障。

(三)网络公共领域的传播性和匿名性削弱了国家权力的侵蚀力量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之所以逐渐瓦解,根本原因就是传统媒体的出现带动了政治权力和市场经济肆无忌惮的入侵,使得政府等权利组织营销的声势和舆论氛围取代了公共领域所要生产的公共舆论本身。而网络公共领域的出现削弱了权力对公共领域的入侵,具体表现在:第一,从技术领域,网络空间传播的高速和匿名使得他们无法完全垄断和打压网络话语;[16]第二,从权力领域,网络空间虽然是“价值中立”的公共领域,但其主体都来自于私人领域,这就意味着代表国家权力的组织在该空间要小心行事,任何操纵舆论的迹象都可能会引发群体舆论失控,而一旦公众不承认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其便也失去了权力统治的意义,因而在网络空间政治权力并不敢无限扩张,且也不得不接受这种网络话语民主的形式。

(四)网络公共领域的批判性和广泛性推动了公共舆论的产生

公共领域本身就是公共舆论领域,不同个体在此聚集的最终目的是要经过自由的批判、辩论、协商形成能够影响公共决策的公共舆论。但传统媒体的出现弱化了公众的行为动机,使其成为了媒体的“信徒”。“在现实生活中,舆论是社会时势的晴雨表,是实施社会调控的制约力量。”[17]只有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通过开放的媒介辩论具有批判性的公共议题,进而争得更多人的争论或同意,才能引发推动政策议程的公共舆论,有效发挥公共领域的作用。而网络公共领域每时每刻都聚集着大量欲意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行动者”,他们通过公开的辩论以一股庞大的集体力量吸引着政治权力者的关注,逼迫其给予正面回应。以微博为例,网民通过点击评论刷新微博榜单,话题越靠前,其舆论热度越高,政治权力者越发慌乱和重视,进而便会及时给予官方回应。

四、互联网对公共领域的解构:话语民主的视角

不少学者认为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是超现实的,其“再封建化”和“殖民化”乃是大势所趋,但之后互联网的出现为其重塑带来了曙光,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得承认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媒介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或许网络公共领域只是由技术架构的“乌托邦”。具体而言,网络公共领域滋生了“无原则宣泄、群体极化、公共领域‘私人化’、私人领域‘公共化’”等畸形话语民主,其也在一步步解构着公共领域。

(一)网络话语的无原则宣泄瓦解了公共领域应有的主体理性

话语理性是主体参与事务讨论的基本前提。在话语自主权不能充分发挥的传统媒体时代,其在有限的空间中对有限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往往表现得较为理性,但公众的表达欲望仍旧没有得到满足,而如今自由开放的网络公共空间打开,公众似乎找到了一个“情绪垃圾桶”,导致公共讨论成为网民“情绪无原则宣泄”的工具。第一,网络空间遵从“流量至上”,众多网络传播者“语不惊人死不休”,为博眼球编造虚假信息,终造成了“辟谣成了谣言”的荒诞局面;第二,部分公众的“臣民意识”使得他们天生带有一种弱者悲情,故而在面对权威时常表现出非理性的对抗情节,[18]如对于腐败分子的无底线话语攻击;第三,网络公共领域中的众多网民沦为了媒介的“奴隶”,他们习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对网络事件主体进行“道德审判”,其一方面是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原因;另一方面便是其面对信息煽动而盲目从众的主观选择。

(二)网络话语的分散化和碎片化增加了共识形成的难度

网络信息过剩是造成网络话语分散化和碎片化的重要原因,而分散和碎片的话语又增加了议题共识的形成难度。首先,因为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和可达性,无数公众置身其中发表意见诉求造成了“信息过剩”,而网民的注意力资源有限,他们作为“经济人”,必然会只关注或参与能够为自己带来利益的议题,而私益各不相同,这就是造成了公共话语的分散化。其次,网络主体及其话语的流动使得那些即使贴合自身利益的议题也不会被持久讨论,因为一旦有新的议题出现,围绕原议题的互动关系就会逐渐松散,这就是网络话语的碎片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议题没有公共价值,因为“数字鸿沟”的存在就代表了总有一部分人的利益是被忽略的。另外,“群体极化”——每个同质性群体内部形成了“信息孤岛”,在观点上与与异质性群体完全对立,也是话语碎片化的重要表现,[19]而这种“求同存异”的现象看似达成了“共识”,但这种共识并不建立在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间辩论、协商之上,而是一种恭维和附和。

(三)网络话语的私人化和娱乐化丧失了公共领域的价值意义

网络公共领域应该是以讨论公共议题为中心的虚拟空间,但很显然现在的网络公共领域呈现出了明显的“私人化”特质,例如一些涉及个人情感、饮食等私密生活状态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在公共领域出现。[20]此外,网络话语也呈现出明显的娱乐性或是私人领域“公共化”的特点,最典型的就是娱乐八卦和明星头条。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且必要接受公众的监督,但现实是“狗仔队、私生饭”的大规模出动使得娱乐八卦层出不穷,网民每天忙吃各种大瓜小瓜,相较而言,真正关注公共事务的人并不多,且往往总是那些固定的部分群体。[21]种种现象表明公共事务似乎仅是娱乐八卦的伴生物,而这种观念便从根本上扭曲了公共领域应该要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价值意义。

(四)网络话语的筛选和控制侵蚀了公共领域的公共性

网络话语看似自由流通,但实则来自政治权力和市场经济的筛选与控制仍然侵蚀着网络公共领域。首先,网络仍然是统治者的工具,如政府将政治宣传延伸到网络公共领域,让公众在政治价值的熏陶下形成与国家领导者一致的政治意识。另外,政治权力还会通过制定规则、限制政治敏感内容以及要求门户网站自查等方式来管控网络空间中的话语交往,一旦发现涉及敏感话题的博主将会被立即屏蔽或封号,[22]这也就说“话语权并不等于话语传播权”;其次,市场主体渗透网络公共领域使其成为谋利工具,例如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机制”、淘宝的“大数据推送机制”、“职业网络博主”等等;再次,在网络公共领域中存在诸多“意见领袖”,他们会发动自己的资源优势和影响力优势在众声喧哗的网络空间中占据“话语高地”,其意图是通过话语控制来制定规则、预设立场、争夺同意,进而掌握网络民主的实际进程。由此可见,在网络公共领域,政治控制的强化侵蚀了话语自由;过度的市场控制侵蚀了话语独立,而这两者共同丧失,网络公共领域的公共性表达便也受到了制约。

五、结语

从口语媒介到印刷媒介和模拟式电子媒介到网络媒介,其变革也见证了公共领域由“理想”到“再封建化”和“殖民化”,由“重塑”到“解构”的式微过程,而关于互联网是否能够“重塑公共领域,实现话语民主”一直是学术界重点关注和研究的话题,当然至今仍没有正确的结论。因为网络公共领域面临着发展的双重境遇,一方面网络公共领域因应了理想公共领域的构成要素;另一方面其作为话语交往的空间又引发了诸多问题,而基于当下这些问题显然更值得重视和研究。不同学者也从“制度层面、技术层面和观念引导层面”提出了不同的解决路径,这也为我今后的研究提供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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