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城镇化状态下城郊农民创业的影响因素研究
2022-08-19黄庆玲
黄庆玲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辽宁 葫芦岛 125105)
0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在以中心城市就业和居住为导向的传统城镇化下,多数城郊失地农民被撤村建居,集中安置到城市,并获得城市户籍[1],但已有研究发现其城镇化效果并不理想,城郊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一直引发学界和政府的广泛关注。有学者于2015 年的调研发现,北京、河南、四川、重庆等地的6 个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城郊失地农民失地后未就业人数仍占到32.4%[2]。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是让农民群众在新时代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前提和保障。建立失地农民内在、自发的保障生存的动力机制,以创业促进就业,促进失地农民由生存到发展的转变[3]。
目前有关城郊农民创业的研究还不丰富,与农户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研究类似,现有研究多从城郊失地农民的创业动机、人力资本、社会资本[4]、家庭背景[5]、金融知识[6]等考察对创业者创业意愿、创业行为或创业绩效的影响。少有针对失地农民就地城镇化(即保留乡村风貌的城镇化)过程中的创业状态的分析,有关失地农民创业影响因素的研究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在对两个保留乡村风貌的城郊村的入户调研基础上,重点考察就地城镇化状态下城郊农民对未来生活的预期、补偿满意度、就地城镇化意愿对失地农民创业意愿及创业行为的影响,以期为在城乡融合及乡村振兴背景下有效引导城郊农民创业提供理论依据。
1 数据来源及创业概况
保留乡村风貌、城郊失地农民的就地城镇化模式是区别于“集中上楼”的安置模式,其特征可以概况为:不改变户籍及住所,依托附属城市,在原城郊农村社区的基础上,在尊重城郊失地农民原有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注重渐近实现其“人的城镇化”的安排或实践。组织学生调研员于2017 年12 月及2018 年7 月对辽宁省兴城市实行“保留乡村风貌”的就地城镇化安置模式的城郊失地社区四家村和钓鱼台村进行了入户(一对一)调查,访谈对象是农业户口的成年失地农民,两次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670 份,其中进入创业分析的样本为年龄在60 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共446位,有创业意愿、失地后创业、失地前后保持创业的比例分别为4.71%、10.99%和14.35%。
2 实证分析
2.1 变量选取
借鉴前人的研究并结合本次调研样本的特点,拟从人口学特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家庭经济状况,及城镇化意愿等方面来分析保留乡村风貌的失地城郊村农民创业的影响因素。被解释变量为城郊失地农民的创业状态,包括创业意愿、失地后创业、失地前后保持创业和其他4 类。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见表1。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Tab.1 variable definition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1)隐性人力资本
除了考察常规的健康状况、教育程度、技术状况等因素外,还加入了“认为未来生活会怎样”变量。多数学者普遍认为隐性人力资本是潜在的、内隐的资本,以工作诀窍、经验、价值体系、认知特征、社会网络资本、情感资本为表现形式,具有不易观测、不易模仿的特点,是竞争优势的本源[7]。
因此,提出研究假设H1:“认为未来生活会更好”的城郊农民会在其创业的过程中保持乐观心态和进取心,增加创业的成功机率和稳定性。
(2)补偿满意度
家庭为个人创业提供原始资金,帮助他们跨过资金束缚[8],也有研究发现拆迁收入变量对城郊失地农民再就业具有明显抑制作用,经济条件较好降低了他们参与劳动力市场的意愿[9]。与发达地区安置小区补偿不同,本次调研的是非发达地区的县域城郊村,两村历次征地安置均以货币补偿为主,补偿数额越多,农民满意度越高。无论对于城郊农民失地前已创业的创业稳定性,还是为失地后创业提供必要的金融资本支撑,失地补偿是保证其实现的必要条件。
因此,除了家庭经济条件在村中的水平外,提出研究假设H2:“补偿满意度”越高,有创业意愿或发生创业行为的可能性越大。
(3)城镇化意愿
调研发现,处于就地城镇化实践中的两城郊村居民对于“当农民好还是当市民好”看法来看,表示“说不清/都好”及“无所谓”的占比最多,而且“当市民好”的比例多于“当农民好”比例,但仍然有24.78%的城郊农民认为“当农民好”。这表明国家提出的新型城乡关系已经在城郊农村得到践行,城乡福利差异正在减小;但城乡居民的福利差异依然存在,城郊居民依然对更方便、现代、有保障的城市生活充满向往。
从访谈中的“当农民好”的各原因可以看出,在就地城镇化的过程中,原城郊村的自然、自由、和谐、低消耗的生产生活环境是失地农民最看重的;“农村户口好”原因的选择项最多的是“国家政策好”及“喜欢/习惯农村生活”,也表明他们是意志坚定的就地城镇化群体。本文认为城郊农民“当农民好”意味着若能一方面在原村“安居乐业”,留住“乡愁”,又能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市民福利,是较“当市民”更幸福的事,因此在保留乡村风貌的原村就地城镇化的模式下,可能更倾向在熟悉和未来可期的环境和心态下自己当老板。
由此,提出研究假设H3:认为“当农民好”的城郊农民更倾向创业。
2.2 模型选取
因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创业状态变量(有创业意愿、保持创业、失地后创业和其他就业形式)为多个类别且类别并无顺序,因此采用Mlogit 回归进行分析。以创业状态中的“其他”类型为比较的基准类别,先后考察了解释变量对“有创业意愿与创业行为”的人群与“其他”类别、对“失地后创业”人群与“其他”类别及对“失地前后保持创业”与“其他”类别的影响差异。回归结果以报告发生比(relative reporting ratio ,简称RRR)的形式给出。在Mlogit 模型中,被解释变量设为j种互斥选择,假设第i个人通过选择第j种行为所能带来的随机效用为
式中,xi为解释变量;βj为对应系数;εij为随机误差。
Mlogit 模型概率密度函数为
模型(1)~模型(5)是逐次加入各类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目的是考察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影响的稳健性。回归结果见表2。
表2 城郊失地农民创业影响因素的Mlogit 回归(RRR)Tab.2 Mlogit regression of entrepreneurial factors of land-lost farmers in suburban areas(RRR)
2.3 回归结果及分析
(1)未婚者显示出更高的创业意愿;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有创业意愿的机率是较低文化程度的5 倍以上,但其对“失地后创业”和“失地前后保持创业”的影响为负且不显著;社会资本变量“朋友数量多”显著正向影响“失地后创业”和“失地前后保持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影响为正但不显著。
(2)认为“未来生活会变好”者“失地前后保持创业”的机率更高;征地补偿满意度与“家庭经济条件在村中的水平”变量一样,对“失地后创业”和“失地前后保持创业”均有正向显著影响,但对“有创业意愿”的影响为负且不显著。
(3)城镇化意愿显著正向影响城郊失地农民的“失地后创业”和“失地前后保持创业”行为,且对“失地后创业”的影响程度和显著性更强,对创业意愿影响不显著。
认为“当农民好”的城郊失地农民更倾向于“失地后创业”和“失地前后保持创业”,且对“失地后创业”的影响程度和显著性更强。随着控制变量的加入,认为“当农民好”的城郊失地农民失地后创业的机率是认为“当城里人好”和“说不清/都好”农民的2倍以上。统计发现具有更多“乡愁”情结的、认为“当农民好”的“失地后创业”的21 位创业者失地后收入水平提高的占到91.84%,而在49 位“失地前后保持创业”的创业者失地后收入水平提高的比例是54.69%。熟悉的乡村氛围和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必将福利均等的判断激发了城郊农民失地后的创业热情,创业绩效优于“失地前后保持创业”的创业者。
(4)从控制变量村别来看,钓鱼台村比四家村在创业意愿及“失地后创业”和“失地前后保持创业”行为的发生机率都要高,加入所有解释变量的情况下,钓鱼台村“失地后创业”行为的发生机率是四家村的2.465倍。钓鱼台村泳装加工、家庭宾馆等创业项目与兴城市的城市旅游业及泳装产业紧密融合,一定程度上表明城郊村的城乡产业融合状况对城郊农民创业有正向影响。
3 结语
(1)补偿的满意度能够提高城郊农民的创业机率。政府应改变城郊土地“取之于乡,用之于城”的倾向,积极践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按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征地补偿的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的改革,提高城郊农民的财产权益,提升城郊农民的创业意愿。
(2)城郊农民在就地城镇化过程中对城乡融合发展的美好预期(认为“未来生活会变好”)有利于“失地前后保持创业”;在就地城镇化过程中“当农民好”的这种“当得上市民,保得住乡愁”的感受与期盼有利于城郊农民创业。因此应避免“一刀切”的城镇化模式,尊重城郊农民的城镇化意愿[10],了解他们的“乡愁”依恋和对“城里人”生活的向往,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力度,让城郊失地农民对城乡融合发展、同质发展的未来充满信心和期待。
(3)城郊产业融合状况是促进城郊农民创业的有利因素,政府应充分利用城郊产业互补、融合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契机,将城郊社区的产业发展及就业、创业统筹进行规划和指导,城市及城郊社区应为城郊农民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