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的养生陷阱
2022-08-17刘倩雅
文/刘倩雅
本案庭审现场
案情速览
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郑某某在本市某足浴养生店工作时,为骗取钱财,伙同他人以老年顾客为主要目标,虚构具有中医身份或背景,以顾客患有各种疾病需要进行治疗为幌子,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的“排毒产品”,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
2022年6月9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郑某某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郑某某等人以老年顾客为主要目标,虚构具有中医身份或背景,以顾客患有各种疾病需要进行排毒治疗为幌子,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排毒产品,从而骗取多名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郑某某对起诉书指控罪名无意见。
辩护人认为:考虑到被告人郑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伙同他人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被害人进行退赔,也获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纠正、改过,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而且其家中还需要抚养幼子和赡养老人,希望法庭对其量刑能予以从轻考虑。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郑某某等人主要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还可能危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本案中,有的老年人被骗数十万元,这些钱很多都是老年人的毕生积蓄,本应是老年人幸福生活、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性质恶劣,应依法严惩。同时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也已充分考虑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到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退赔获谅解等情形,并对被告人依法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害人钱某某的被骗钱款在被告人郑某某等人到案前已获退赔,其余被骗钱款在到案后也进行了退赔,对此应予以考虑。
公诉人认为:虽然本案多名被害人的被骗钱款经司法机关追赃挽损,已获全额退赔,但上述钱款均是在案发后才获退赔,在计算诈骗犯罪金额时不予扣除,认定本案犯罪金额共计人民币79万余元。相关退赔情节,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时已予以考虑。
7月4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编辑:夏春晖 386753207@qq.com
本案公诉人张璐
本案公诉人杨元蓉
本案被告人利用了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女性对自己身体健康的担忧心理,骗取了多名老年人的大额钱款。希望老年朋友在碰到类似情况时,多与子女、亲友交流,多向居委、街道干部反映,也希望检察机关能与街镇对口共建,送法入社区,提升老年人的防骗能力,多渠道守护老年朋友的“钱袋子”。
上海检察机关正大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履行监督办案职责的同时,加强溯源治理,对养老服务等领域及行业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或制发检察建议,与社会各界携手共同加大对老年人的保护力度。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假借“养生保健”之名,专门针对老年顾客实施诈骗的案件。为骗取钱财,被告人郑某某在本市某足浴养生店工作时,伙同他人以老年顾客为主要目标,以顾客患有各种疾病需要进行治疗为幌子,诱骗顾客高价购买所谓“排毒产品”。
从郑某某等人具有针对性地选择顾客及欺骗手法来看,其行为的诈骗意图和特征明显,正是抓住了老年人辨识能力较弱,容易轻信被告人的虚假宣传和承诺,从而让老年人陷入消费陷阱,不仅损失了钱财,还可能危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在此,也想提醒广大的老年朋友,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养生保健理念,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养生保健常识。在购买养生产品或服务时,选择正规商家,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妥善保留购买小票或产品发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一定要到医院及时就诊,在无法辨别时多和家人商量,务必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总之,面对养生产品推销时,请老年朋友一定要记得擦亮眼睛,保持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