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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探索“青年安居计划”多措并举促进青年住有所居

2022-08-1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共青团 2022年14期
关键词:建设厅保障性青年人

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让青年人有房住、住得起、住得好,是保障美好生活的起点。为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团广东省委探索实施“青年安居计划”,精准施策促进青年人住有所居……

2021年8月31日,国新办在“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一个城市,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来;对于国家来讲,青年人有了希望,国家才有未来。所以,解决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让青年人有房住、住得起、住得好,是保障美好生活的起点。为此,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团广东省委探索实施“青年安居计划”,精准施策促进青年人住有所居。

租购并举,让青年人“有房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团广东省委印发《关于开展“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保障服务行动的通知》,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提出加大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力争到2022年基本实现珠三角地区城市每年新增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少于20%,非珠三角地区城市不少于10%。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要求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实施《广东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导各市开展“青年安居计划”,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住房保障,并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1.5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6.6万户,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29.7万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6部门出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将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纳入供应范围,稳步推进和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人口净流入城市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并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新筹建共有产权住房16.8万套。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已累计通过公租房实物保障青年医生、青年教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3.6万人,通过人才住房实物保障青年人才11.4万人,通过共有产权住房保障青年人才2.3万人。

精准施策,让青年人“住得起”。《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户型设计,明确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将“稳地价、稳房价、稳租金”作为全省各地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的核心内容,实行年度目标管理,确保地价、房价和租赁住房租金保持平稳。持续加大力度支持青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人才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21年,全省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的职工中,30岁及以下占比45.3%。加大青年租房补贴力度,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已累计通过公租房补贴和人才住房补贴保障青年群体9.5万人、11亿元。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地创新模式建设青年驿站,为求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最长7天的免费住宿,并提供岗位推荐、就业辅导、职场提升、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共计提供1326个床位,入住服务超过1万人次,着力解决青年人才“住宿难、求职难、融入难”等问题。动员住房租赁企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推出专享优惠活动,通过无理由退房、押1付1、租金减免或优惠等方式为青年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完善配套,让青年人“住得好”。《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根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科学布局房源,结合产业园区、重点企业的实际需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在广州、深圳、佛山等市大力推进租购同权,明确承租人权益清单,推动青年租购住房在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同等权益。降低租赁住房生活成本,明确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完善配套服务,为青年提供文化学习、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婚恋交友、志愿公益等“居住+生活+社交”的城市居住新体验。

图|广东省住建厅和团广东省委赴广州大学开展“青年安居计划”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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