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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切口”立法聚焦齐鲁“餐桌之治”
——《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出台侧记

2022-08-15杨海滨

山东人大工作 2022年7期

□本刊记者/杨海滨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同时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地反食品浪费的具体办法。

细微处见大治理,小切口见大民生。《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围绕管住浪费,书写大文章。

“面子文化”亟需地方立法规范

近年来,我省多措并举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全社会食品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受传统饮食习惯、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等因素影响,宴请时唯恐“照顾不周”,食品浪费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今年5月份,在利津县一家承办婚宴的酒店,记者发现十人一桌的婚宴足足上了十八盘荤素菜肴。“主家要求这么办,一个家庭的大事,相对于浪费,面子更重要。”酒店经理解释道。6月初,记者走访济南市高新区多家自助餐厅,除融创茂一家自助餐厅要求每桌缴纳100元的押金,以防止餐饮浪费外,其它餐厅没有提出相关要求。“客人剩一点也没有关系,我们也是倡导,基本没有出现扣押金的情况。”融创茂某自助餐厅负责人介绍。

“面子”固然重要,但传承和弘扬厉行节约的中华传统美德的“里子”更加重要。适量点餐、智慧点餐,让“桌桌光盘”传达宾主尽欢的态度、成为宴请标配,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双向发力。“这些道理都懂,让谁去说出来?”一位李姓资深餐饮从业者说,地方出台相关规定应该是倡导这种节约风尚的最佳方式,“面子文化”亟需地方法律规范。

博采众议 各方合力促规定出台

4月14日,《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调研论证座谈会召开

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地方性法规既是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粮食安全的具体行动,又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我省反食品浪费实践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现实需要。

“这个规定社会关注度高,要在立法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具体、务实、管用,聚焦突出问题,体现山东特色。”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迪桂在第一次立法协调会上明确提出。今年2月初,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立法程序,会同省发改委、司法厅等部门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同步推进起草、调研和论证修改工作。省人大财经委3次召开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立法工作,2次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审议,7次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部门单位、行业协会、基层一线意见建议。

坚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贯彻到立法工作全过程,深入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确保立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4月14日,省人大财经委在山东大厦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酒店餐饮从业者、行业协会负责人、专家学者及媒体人士等对规定起草的意见建议。济南舜耕山庄集团副总经理黑伟钰表示:“打包盒的价格也是影响客人就餐后打包的因素,建议探索解决打包费用的办法和方式,统一打包装置、标识和标准等。”山东大厦副总经理孙培丽建议:“引入第三方巡查检查机制,避免激化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济南超意兴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超提出:“支持提供半份菜的规定,我们已经开始着手执行一份400g、半份210g的菜品销售了。”

“《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分别征求了省委办公厅、组织部等5个部门,省发改委、教育厅等12个省政府部门单位,16个市人大常委会,以及4家行业协会意见。”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冠凤说,省人大财经委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等部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论证修改,形成规定(草案)。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规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一审之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规定(草案)印发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省人大代表、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并在《大众日报》和山东人大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6月中下旬,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先后赴青岛、滨州开展立法调研,听取了两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整理和分析论证,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定(草案)作了修改完善,形成《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修改稿)》,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对规定草案修改稿作了认真修改,形成了《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表决稿)》,并经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山东热情”也能从节俭中体现

“打包剩餐”“光盘行动”……反食品浪费地方立法不仅应需而立,更十分接地气,通过约束和倡导并行,为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法治保障。

当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出台使得“吃多少点多少”“吃不完兜着走”成为社会就餐风尚,共同营造出节约不浪费的餐饮文化氛围,“山东热情”也能从节俭中体现。

规定共19条,明确政府和部门职责,建立反食品浪费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反食品浪费意识;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规范食品浪费明显领域;增强社会共治,构建全链条的反食品浪费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

“我们将粮食节约纳入全面节约战略范畴,推动在生产领域、消费领域等环节强化反食品浪费。与此同时,将反食品浪费纳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相关工作部署。”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龙钢说。

“规定的出台,对于防止食品浪费,保障粮食安全,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石晓表示,规定健全完善了有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长效机制,为开启齐鲁“餐桌之治”提供法治保障与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