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自贸试验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机理研究
2022-08-11谭秀阁
谭秀阁
(西安财经大学 商学院,西安 710100)
一、引言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同时为了缓解沿海自由港和自贸试验区运行压力,我国逐渐在内陆地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区)。内陆自贸试验区规划逐渐成为我国自贸试验区战略和推动内陆地区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大部分内陆自贸试验区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文化资源富集,是国内重点文化旅游名城,但文化产业基础薄弱,与沿海发达地区间差距显著。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7—2018年陕西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数和重点项目数均为零,2019年分别为2家,而上海分别为29家和16家,两者之间的差距非常明显,因此,内陆自贸试验区的文化资源优势并未得到充分发挥。从国家整体角度看,我国文化产业规模逐步扩大,文化产品及相关服务进出口总额有所增加,但仍存在着诸如核心文化产品、品牌不足,文化贸易逆差过大等实质性问题。随着内陆自贸试验区的逐步建设,众多国内外企业和各种商品纷纷涌入,自贸试验区对各行各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劲,自贸试验区的红利愈发得以彰显。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引领下,如何充分借助自贸试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内陆地区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并深入发展,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同时,良好的地区文化产业对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又具有拉动作用,最终实现自贸试验区与文化产业的协同化发展。然而,内陆自贸试验区与上海等沿海自贸试验区存在着较大差异,在推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必将有其独特问题。为此,我们有针对性的分析内陆自贸试验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机理,并结合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问题,提出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创新性发展路径。
当前有关自贸试验区与文化产业的文献主要是从理论角度分析如何对接“一带一路”倡议(杨芳,2018;陈明敏、彭兴莲,2019)[1-2],抓住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机遇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赵忠秀、罗宁,2017;杨琳,2018)[3-4],进而实现文化产业高端化、国际化(刘涛、王星星、李舒薇,2019)[5]。学者多针对建立较早的沿海自贸试验区加以研究,分析自贸试验区建立给文化产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郁鸿元,2016;安峥,2020)[6-7],并期待籍此实现对外文化产业新优势的培育(花建,2017)[8]。当然,自贸试验区对传统文化传承机制的融入,对文化贸易国际化的推动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在认真分析自贸试验区发展模式、发展特点,梳理国内外典型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两者的共同发展(田纪鹏、刘少湃、蔡萌、姚昆遗,2015)[9]。
大部分内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时间不长,自贸试验区的红利还未得以完全显现,因此,有关内陆自贸试验区与文化产业的相关研究还不是很多,目前比较典型的研究如杨琳(2018)特别指出,陕西文化产业应该紧抓自贸试验区建设契机,激发陕西文化潜力,促进文化产业国际化[4]。刘涛等(2019)在对内陆自贸试验区与沿海自贸试验区加以对比的基础上,指出内陆自贸试验区扩大文化贸易路径应秉承“不忘未来,吸收未来”的原则[5]。当前有关自贸试验区促进文化贸易发展的机理及路径的研究不多,尤其是内陆自贸试验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机理的研究就更少。为此,我们将对内陆自贸试验区及其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特点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内陆自贸试验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机理及路径进行探讨。
二、“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的内陆自贸试验区与文化产业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提出并设立自贸试验区,这不仅是与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和其他国家战略的相辅相成,同时也是倒逼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积极动力。
1.自贸试验区的布局。“一带一路”倡议于2013年首次被提出,该倡议为沿线国家间交流合作、开放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为我国国内沿线省市间的互利互通、优势互补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同年,我国开始设立自贸试验区,并选择在上海设立我国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此后的几年里,我国先后分批共设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倡议具有着共同的主题,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作为先行试点的试验田,第一批和第二批的4个自贸试验区全部设在沿海地区。此后,国家的自贸试验区明显加速,2016年,包括沿海和内陆地区的7个地区被批准设立自贸试验区,包括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对外开放格局。2018—2019年间,国家又逐渐批准设立了7个自贸试验区,包括海南、山东、江苏、河北、广西、云南、黑龙江,2020年9月,国务院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至此,我国实现了沿海自贸试验区的全覆盖。内陆自贸试验区则涵盖了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云南、黑龙江,以及2020年纳入的3个内陆自贸试验区,共计10个内陆自贸试验区。
自贸试验区的规划不仅实现了我国自贸试验区从东北到西南、从沿海到内地广大区域的覆盖,也体现了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开发等国家倡议和战略的契合。这里我们对内陆自贸试验区进行重点分析,如表1所示,10个内陆自贸试验区中的5个自贸试验区为“一带一路”建设重点省份,同时囊括了5个“一带一路”建设重点节点城市。这五个“一带一路”建设重点节点城市分别为郑州、武汉、重庆、成都和西安。10个内陆自贸试验区中6个属于长江经济带地区,4个属于西部地区。
表1 内陆自贸试验区与国家倡议或战略的契合
2.自贸试验区文化发展规划和文化贸易基地。内陆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区几乎全部拥有历史文化名城,全部为文化资源富集地,历史底蕴丰富,具有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的先天优势。随着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各地区均推出了自己的文化发展规划(表2),以期望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契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借助自贸试验区设立的红利效应,各内陆自贸试验区纷纷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建立文化贸易基地或培育相应文化板块。2018年年中,商务部、中宣部等公布的13个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名单显示(13个首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分别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无锡市、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四川省自贡市、云南省昆明市、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内陆自贸试验区中3个省市位列其中,包括四川省自贡市、云南省昆明市、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此外,2020年初,重庆(西永)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正式启动。截止2020年初,10个内陆自贸试验区中7个已经在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机遇下建成了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三、“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内陆自贸试验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机理分析
自贸试验区战略可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施,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内陆自贸试验区对本地文化产业的红利效应逐渐显现。当前,内陆自贸试验区对文化产业已经或正在产生着明显的规模扩大效应、产业融合效应、特色优势凸显、对外开放效应。
1.规模扩大效应。内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极大提升了所在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活力,促使文化产业规模扩大。首先,“一带一路”倡议促使沿线国家间联系更紧密,从而强化了相互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以此为基础的自贸试验区战略,不仅为内陆地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强化文化沟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同时也成为与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长江经济带省市沟通联系的纽带。其次,自贸试验区宽松的政策环境激发了文化企业开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动力,通关便利加速了文化产品流动并节约了交易成本。在这样的政策环境吸引下,众多文化企业纷纷入驻。文化企业入驻园区和对外交流合作的意愿增强,带动文化企业对外开放范围扩大,地区文化贸易提升,最终带动地区文化产业规模扩大。第一批和第二批沿海自贸试验区成立时间最早,效果显现最为明显。与此类似,内陆自贸试验区设立后对地区文化产业带来了明显的规模扩大效应。据相关数据统计,自贸试验区设立一年时间,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5个地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相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了216家、303家、72家、
表2 设立之初各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发展规划
239家、389家,同比分别增长6.73%、16.7%、7.67%、15.49%、48.02%。不仅如此,各地区的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规模以上文化批发和零售业比上年同期均出现了明显增长。同时,随着自贸试验区对文化产业促进作用的增强,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还带动了相关就业提升。
2.产业融合效应。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各省市借助自贸试验区平台有效的与相关产业融合,实现了产业发展协同效应。这一效应的发挥主要基于三点:第一,内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不仅吸引诸多文化产业入驻,同样吸引了包括旅游、餐饮、制造、建筑等各行各业的入驻。集中了各行各业优势资源,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产业集聚效应。在自贸试验区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下,各产业沟通合作的可能性增大。第二,文化产业是一种渗透力、影响力、融合性非常强的产业。文化产业通过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优势,积极探索与自贸试验区投资、金融、贸易相关产业的对接融合。第三,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需要多样化的途径和载体加以呈现和展示,因此,对于文化产业和相关产业双方来说,都是良好的发展机遇。目前设立的内陆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区均具有良好的历史文化资源,为此,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初的自贸试验区发展总体方案中均与文化相关,且均不同程度提出文化与旅游相融合发展的理念。此外,作为陕西自贸试验区发展重点,同时也是国家首批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的西安文化对外贸易基地推行“互联网+文化+外贸”的发展理念,依此来推动文化产业与先进技术和理念的融合。“丝路汇”“一带一路”语言能力标准化服务体系及大数据平台建设除了服务于文化产业发展外,还致力于推动文化产业与法律服务、文化研究与服务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提出“文化+”发展模式,重点推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重庆自贸试验区北碚板块内的“文化产业+数字创意”双产业生态圈别具特色,致力于推动地区文化艺术及手游电竞动漫产业的集聚发展。重庆自贸试验区的蔡家自贸试验区板块则致力于完善“文化+”产业链,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
3.文化产业特色凸显效应。各内陆自贸试验区在设立之后都会结合地区文化产业基础条件,选择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或文化板块模式。无论是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还是文化板块,或者两者结合的方式,各内陆自贸试验区都会在地区文化产业资源丰富的先天优势基础上,借助“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契机,结合所在省市特点和地域、资源优势,深入挖掘,精准定位自身优势,确立一到两个文化发展重点和特色。目前,各内陆自贸试验区已经或正在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产业竞争力优势,如表3所示。河南打造了国内首个以交通物流为突出特色的自贸试验区,并以此为基础打造了唯一一个以发展文化贸易为重点和主要目标的自贸片区——开封片区。根据规划,该片区将主要以服务外包、创意设计、艺术品交易、医疗旅游、文化金融等文化产业相关的服务业为发展方向,并通过搭建国际文化贸易和人文旅游合作平台的方式,构建文创产业对外开放先行区。湖北自贸试验区以其宜昌片区内香港柏斯音乐集团的钢琴产品为一大独有特色,且其产品远销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此,湖北自贸试验区基于这一特色优势确立了以文化制造业为引领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同样确定文化制造业发展动力的还有四川自贸试验区,四川自贡市为首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该文化出口基地结合所在地区传统文化优势,确定了以公益类产品——彩灯为特色主题的文化产业发展方向,融入现代科技,打造彩灯全产业链基地,藉此提高地区文化软实力。目前,自贡灯会已经成功作为我国对外文化贸易的国家战略品牌在国际市场享有盛誉,且其已占据国际市场份额90%以上的比重。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依托片区所在地的传统文化,将打造涵盖普洱茶文化、民族工艺文化特色,并借助“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的地理位置,建成云南文化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和面向东南亚的文化辐射中心。
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借助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良好契机,各内陆自贸试验区凝聚力量,突出优势,切实提升了自身实力。根据2018年和2019年中国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对文化产业综合指数排名前十位的统计显示,10个内陆自贸试验区中2018年重庆位居第八位,2019年重庆上升至第七位,河南和陕西首次进入前十位,分别位列第八位和第九位。
4.对外开放效应。自贸试验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是相辅相成、密切相关的顶层设计。河南、重庆、陕西、云南、黑龙江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实现了内陆自贸试验区建设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在推动内陆地区建设成为对外开放前沿上又进一步。在这样的政策机遇下,内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有效提升了文化产业的对外开放度,促进内陆地区对外文化贸易发展。这一效应得益于内部效应和外部效应的共同作用。首先,就内部效应来看,内陆自贸试验区平台吸引了诸多省内外乃至国外文化企业入驻。一方面,地区文化企业的生存竞争压力增大,为提高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其自身改进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动力增强。另一方面,国外及省外优质文化企业的入驻,会带来先进技术,技术外溢产生的正向市场外部性将促使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企业技术水平提升。这一过程也将有利于文化企业优胜劣汰,迫使低效企业淘汰,保证优质高效企业获取更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从而具备或提升对外贸易的能力。其次,从外部效应看,当前设立的自贸试验区中共有7个内陆自贸试验区,7个内陆自贸试验区各有特色和优势,相互之间并非竞争关系。目前设立的众多自贸试验区中仅有7个内陆自贸试验区,因此,从思想上7个内陆自贸试验区具有较为一致的认同和“归属”感,相互之间的协同发展观念较强。除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外,其余内陆自贸试验区地理位置临近,具有天然的地缘联系。河南、重庆、四川和陕西自贸试验区均将建成重要的交通枢纽或重要支点。在“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政策机遇下,具有相互合作的基础,自贸试验区的设立能有效整合各地文化资源,进一步将各内陆自贸试验区市场合并成一个统一对外开放大市场,带动内陆地区文化产业对外开放水平提升。
表3 内陆自贸试验区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或优势
四、“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内陆自贸试验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
相比于沿海自贸试验区,内陆自贸试验区虽然有着先天的文化资源优势,但是在地理位置、营商环境等方面面临着不可避免的制约。因此,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合理借用外力,继续深化原有优势的基础上,提升短板,促进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深入发展。
1.借力国家战略形成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品牌。目前,我国建立的21个自贸试验区横贯东北到西南,涵盖沿海到内地广大区域。“一带一路”倡议的21个地区中11个已经设立自贸试验区,6个为沿海自贸试验区,5个内陆自贸试验区。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涵盖了9个自贸试验区,其中6个为内陆自贸试验区。同时,相较于1.0版和2.0版自贸试验区,3.0版之后的自贸试验区更多的立足于内陆(1.0版、2.0版、3.0版自贸试验区指国家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设立的自贸试验区),依托海港、空港、河港、陆上交通港,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开放发展。国家对于自贸试验区的规划,既考虑到各省市自身的优势,也充分考虑到国家重要倡议和战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西部开发战略、东北振兴战略等。因此,自贸试验区战略可以说是国家在原有战略规划基础上的高度延伸,也是国家重大战略的高度融合。第一批和第二批自贸试验区设立时间早,结合“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效果已见成效。我国当前设立的几个内陆自贸试验区均为历史文化底蕴丰厚的地区,未来的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为此,内陆自贸试验区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内陆自贸试验区应充分融入国家战略,借助“一带一路”建设优势,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推动区内文化特色产业走出去,如河南自贸试验区的开封、郑州、洛阳3个片区均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通过文化旅游、文化演出、文化传媒、文博会展等形式推动区内文化产业的输出;二是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基础上,拓展合作方式,提高合作层次,如合资、合作展示、合作推介等形式。这也是一种对外推广、宣传区内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的有效途径;三是内陆自贸试验区所在各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应借助这一契机深化与长江经济带省市、沿海发达省市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合作,推动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西部省份的经济发展。这既是对国家战略的高度贯彻,也为文化产业奠定发展环境,是实现文化产业与经济协同发展的良好机遇。
2.结合地区资源做强自贸试验区文化全产业链。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也是一种经济形态。在推动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需要充分认识文化产业的这种特殊性,将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放到首位。当前,多数自贸试验区普遍存在着文化产业创作平台缺乏的弊端,文化产业全产业链不健全。在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过程中,需要构建完整的文化产业链,以保证文化产业各环节相互配合,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为此,内陆自贸试验区可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和便利文化产业的基础设施硬件。目前,多数内陆自贸试验区已经充分认识到健全文化产业链的重要性,也已经开展了相关建设,如陕西自贸试验区、四川自贸试验区等。但随着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多功能化和便利化。文化艺术品的交易、创作、体验中心,以及拍卖行、展示厅、美术馆、托管仓库和物流设施等都需要随之不断完善。二是完善和便利文化产业基础设施软件。这就要求内陆自贸试验区在文化产业硬件基础上配套相应的服务,配套专业的人员,配套相应的制度安排,共同为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全产业链的构建服务。三是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培育。文化产业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产业,文化产业链的构建需要多样化的人才,而这种人才往往是专业技能与天赋并存的特殊人才,包括文化艺术创作和文化服务人员。
3.优化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营商环境。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营商环境与沿海自贸试验区存在着很大差距,而营商环境对于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服务平台的建设很关键。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区内文化产业发展平台的支持。对于内陆自贸试验区的文化企业来说,它不但有利于文化企业交易成本的降低,更有利于文化企业资源互补和专业化发展。为此,内陆自贸试验区需要继续构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包括文化产业国际交易平台、文化产业国际投融资平台、文化产业品牌宣传平台、文化人才交流平台等。当然,部分自贸试验区已经搭建了利于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国际平台,比如西安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与两岸交流发展基金会共同设立的两岸青创中心、河南自贸试验区搭建的国际文化贸易和人文旅游合作平台等。在现有基础上,各内陆自贸试验区需要不断开发并继续拓展这些平台的功能,包括诸如创新、资产评估、商务咨询等各种专业服务。内陆自贸试验区还可以通过定期举办一些 “文洽会”“文博会”“一带一路投资交易会”等的形式,为区内文化企业、沿线国家和地区、个人等提供更多展示、推介及合作对接优秀文化产业项目的机会。如黑龙江省定期举办的中俄文化大集已经成为该省文化睦邻的品牌项目。同时,文化产品的开发还需要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也是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我国对于文化产品开发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化产品开发和创作者的信心。内陆自贸试验区需要从园区制度安排上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完善相关文化产品专利、版权、商标等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等。此外,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的发展还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园区需要在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外,努力引入社会资本。
4.构建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信息平台。科技能改变生产力,科技也能够为文化产业带来新的增长点。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但需要先进科学技术来丰富文化产业的表现形式,突出亮点,还需要借以提高自贸试验区的软硬件基础设施。相比于沿海自贸试验区,内陆自贸试验区在信息沟通、对外交流等方面表现较差。为此,我们可以充分借助当前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手段,构建大数据文化信息平台。在一体化、全方位发展格局的思路下,形成包括政府文化支持措施、政府文化贸易政策、自贸试验区内文化企业信息、外部市场文化需求信息、文化贸易风险分析等数据在内的一体化大数据文化信息平台系统。该大数据文化信息平台既要保证上至政府、下至内陆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纵向互联互通,又要打通与各省文化产业信息相连的横向贯通。这样纵向互通、横向互联的大数据文化信息平台不但是适应现阶段技术发展、现实需要的必要之举,也是保证企业有效借助自贸试验区便利措施,推进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前提。
5.自贸试验区协作化发展。沿海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具有地理位置和当地经济环境的优势,内陆自贸试验区具有先天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优势。可以说,我国目前设立的21个自贸试验区各具特色,但也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在每个自贸试验区多措并举、深入发展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各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家版图的重要一部分,作为国家重大战略的一部分,唯有携手并进、协作化发展,才是长远发展之计。为此,各内陆自贸试验区应该做到:第一,避免同质化竞争。各内陆自贸试验区均为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各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可以立足自身优势文化资源,结合本地特色,打造自贸试验区内部各片区的差异化特色品牌。同时,部分内陆自贸试验区间由于地缘因素,可能存在部分文化产业资源的相似。各内陆自贸试验区间要相互交流,协作发展,突出差异,避免不良竞争。第二,内陆自贸试验区与沿海自贸试验区间也应开展多渠道的沟通交流,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学习沿海自贸试验区先进的发展经验,结合本地特点,转化为内陆自贸试验区的先进管理理念。除此之外,内陆自贸试验区要积极与沿海自贸试验区开展文化交流合作,将内陆自贸试验区的文化资源优势与沿海自贸试验区的经济条件、技术优势、位置优势、人才优势充分结合,促进沿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带动内陆自贸试验区转型升级。
6.构建基于政府和科研机构的高端智库。在前期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有关内陆自贸试验区的研究不是很丰富,有关内陆自贸试验区与文化的相关研究较少。已有的研究中获得基金支持的论文数偏低,且现有相关研究多是沿着各内陆自贸试验区的建立以及相关政策的推进而展开。因此,相关统计数据的定期公布将有利于理论研究的开展。依托于政府和科研机构的内陆自贸试验区智库建设,一定程度上能激励学者深入开展内陆自贸试验区相关研究,也便于为学者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一个高效交流的平台,最终达到群策群力,共同出谋划策的效果。同时,科研院所学者的研究偏重于理论研究、数据统计和分析,而政府部门的研究偏重于实践和政策指引。依托于两者的智库建设能够将两者有效结合,不但能够保证研究成果质量提高,也能增强研究成果转化为实践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在“一带一路”建设、自贸试验区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的背景下,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和布局体现了以开放带动战略的意图。在我国东强西弱,内陆与沿海差距明显的现实条件下,内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更具深刻含义,其对内陆省市的带动引领作用不容忽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相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很多,而文化产业对其他产业的渗透性和带动作用却是巨大的。为此,我国一直提倡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激活我国沉睡的文化基因,激发文化活力。内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对本地的溢出效应明显,尤其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更需关注。部分内陆自贸试验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效果已经显现,但在此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在进一步激发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溢出效应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内陆自贸试验区自身特点、本地文化资源特色,充分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引入先进技术和理念,并注重各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的协同化发展。相信未来我国内陆自贸试验区文化产业在自贸试验区战略的推动下必能彰显区域特色,实现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