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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詹姆斯小说理念与实践的分离问题初探—从韦恩·布斯对其的批判出发

2022-08-06王沁语

名家名作 2022年8期

王沁语

亨利·詹姆斯是处于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之交的英美小说巨匠,继承了十九世纪的现实主义传统又开创了二十世纪现代小说的先河,是现实主义向现代主义过渡的一座重要桥梁。细读亨利·詹姆斯,发现其作品呈现出一种与其小说理念相悖的现象,这种小说理念与实践之间的分离问题被韦恩·布斯毫不留情地彻底批判。布斯在其著作《小说修辞学》中分别从作品和读者两个角度对这种分离问题的不利影响作了详尽的阐释。无可非议,布斯的批判自有其道理,但由于这是出于布斯文学观的批判,难免有些偏颇。本文将从韦恩·布斯对于亨利·詹姆斯的批判出发,在逐步对布斯的观点进行阐释和修正的过程中发掘亨利·詹姆斯小说理念与实践分离问题形成的原因,并且最终得出这种分离问题本质上是一种“貌离神合”的结论。

一、过犹不及的祛魅

詹姆斯繁复幽深的叙事在韦恩·布斯看来是无效甚至是作茧自缚的,他以高屋建瓴的姿态对詹姆斯的小说进行祛魅:“成熟时期的詹姆斯努力去为每个故事提供一个观察者,或者一组观察者,这些观察者,由于他们的敏感性而能够向读者‘反映’他们的故事。这种故事就在‘他们心中’真正发生过;因为他们体验着它,读者也体验着它。但是,由于无意识本身的戏剧性作用而产生的问题,詹姆斯从来没有清楚地加以系统阐述。因此他就不能提出与他的大部分作品有关的理论,这些作品中的故事,不论是用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叙述的,其叙述者都是一种极端混乱的,基本上是自我欺骗的,甚至是刚愎自用的、谬误的反映者。”布斯首先对詹姆斯选取的观察者也就是视角进行了祛魅,认为詹姆斯选取的这些观察者看似敏感而能够充分反映故事的原貌,但事实上却因为自身无意识的混乱性而导致其反映渐渐偏离故事的原貌。在布斯眼中,有缺陷的反映者不利于小说主题的发展。这种现象在詹姆斯的小说中确实多见,也难免会为布斯等批评家诟病。如《金钵记》第一卷标题为“王子”,显然是要以王子亚美利哥为观察者进行叙事,着重叙述王子的体验,将读者带入王子的视角来观察故事的发展,但却渐行渐远,混杂了太多夏萝的意识和艾欣肯夫妇的意识,导致亚美利哥原本的中心位置边缘化,实在是走得太远。但第二卷“王妃”就做得相对完美,全程以玫姬的意识为中心,展开对其人和事的反映,读者的体验完全被控制在玫姬的视角范围内,井然有序得多。布斯认为,他的发展叙述者与最初的主题之间的关系,常常比他自己关于批评的谈话中所有的认识更加复杂。事实上,他的某些故事所表现出来的双重中心,似乎来自原先的主题,与新的主题不完全融合,新的主题的发展一度有了严重缺陷的叙述者,这个叙述者已经被创造出来且反映原先的主题。甚至不用布斯指明,詹姆斯自己也意识到这个问题,正如他在为《金钵记》所作的序言中说:也许需要指出的是,在名义上以亚美利哥王子为主的那一卷里,他被描写成只在艾欣肯太太——读者有时也许会感到她太爱管闲事了——的作用没有取代他的那些方面具备有理解能力的认识作用。我的计划中的这个不一致之处,只是一个表面现象。詹姆斯为自己创作上的失误的这种牵强的辩护显然是适得其反的,艾欣肯太太在作者自己眼中都有些喧宾夺主的嫌疑,何况是在读者眼中。即便詹姆斯的观点仍是王子的意识在起主导作用,但显然在读者看来是艾欣肯太太与夏萝的意识更占上风。再如《一位女士的画像》,詹姆斯的本意主要是突出伊莎贝尔·阿切尔如何努力追求自由和独立,但最终却因为她的刚愎自用而受到了各种欺骗。那位欺骗她的梅尔夫人本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但因为她也曾与伊莎贝尔有着相同的经历,这种经历也成为驱动她实施骗局的动因之一。这就使人物在道德立场方面颇具含混性,兼具可批判性和可理解同情性两种极端。相同的例子还有《美国人》中的克里斯托弗·纽曼和德·贝勒伽德夫人,都是因为前后错位而颇具道德含混性的典型。不难理解布斯为何会对詹姆斯进行如此激烈的批评。

布斯显然不满足于对现象进行批评,而将祛魅行动深入到影响方面。布斯认为詹姆斯这种小说理念与实践分离的现象会分别对作品表达和读者阅读造成不良的影响。他通过《说谎者》和《阿彭斯遗稿》两部作品对詹姆斯作品的主题表达偏离其最初理念这一问题做了详尽的阐释,指出“批评家们一般总是跟随着詹姆斯回避这类问题。人们是多么易于因为晦涩而‘厌恶詹姆斯’……或因为他那种微妙的含混而崇拜他。”“这个叙述者过去一方面常常由于无意识的反讽暴露出自身的不足,另一方面又常常值得赞扬的……他对技巧的选择,在什么程度上帮助或者妨碍他努力去认识这部作品内在的各种可能性呢?”“查看小说中任何一段,如果叙述者必须同时做两种工作的话,就可能会发生效果的削弱。”布斯的观点自然有十分合理的方面,如果一部小说想要表达明确的主题,那么按照詹姆斯的这种叙事,布斯的批判几乎就是正确无比的宣言,但我们不禁要问:詹姆斯的小说是否一定需要表达一个明确的主题?更甚,一部小说是否一定要表达一个明确的主题?

再看布斯认为其对读者不良影响的观点:“一种读者,因为反讽的大量出现,已经使他们失去平衡”“读者对于极端的不可信性,已经有两个十年的经验了”“我们的品评越来越难以根据旧的检验标准;来自作品的证据绝不可能是决定性的”。布斯指出詹姆斯身上出现的小说理念与实践的分离现象很可能导致阅读的含混与批评的泛化,即普通读者不明所以,而批评家各说各话,随便即可自圆其说。布斯此观点的合理性不需过多赘述,但我们仍要追问的是:詹姆斯幽深繁复的叙事是否也为读者和批评家提供了更多认识和理解小说与世界的角度与方式?更甚,一部简单明了的小说真的是好小说吗?

带着以上两个反拨性问题,我们大致可以认为布斯对于詹姆斯的批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种祛魅是过犹不及的,我们将在逐步解决这两个反拨性问题的过程中深入理解詹姆斯作品呈现出的这种现象。

二、“节外生枝”的加魅

我们首先来解决第一个问题:詹姆斯的小说是否一定需要表达一个明确的主题?更甚,一部小说是否一定要表达一个明确的主题?我们先看一般词典对于主题的定义:主题即主题思想,是作品内容和结构的中心、主体,具有主导性、确定性、特征性三个特征。既然是作品内容和结构的中心,那么主题必然是存在于作品之中的,剩下的只是如何去抓住和确认主题。我们再看亨利·詹姆斯对于创作的观点和理论。詹姆斯认为“小说存在的唯一理由, 便是它的确试图表现生活”“人性是无边无际的,而真实也有着无数形式”“从最广义上讲,一部小说是个人对生活的一种直接的印象”。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詹姆斯小说的主题是“个人对生活的直接印象”,即意识对生活的反映。正如詹姆斯所言,生活是复杂多变的,那么其小说的主题也是复杂多变的,他的小说本身就是对生活的一种描摹与复刻,那么主题相应也是复杂多变的,是含混而动态的一个概念,具有生机与活力的内涵,是可以被不断赋予各种理解的,不断被参与各种解读的,明白这一点,对于他偏离最初理念的原因就不难理解了,因为他所书写的对象本身就在不断变化着,那么他的变化也就无可非议了。布斯显然忽略了最本质的东西。另外,在小说发展的历程中,尤其是由现实主义向现代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小说的主题也呈现出一种由明确、封闭向含混、开放的发展态势,而作为世纪之交的小说巨匠詹姆斯,自然是这种现代性的一种前瞻和试验体现。我们知道当一个事物的外延越小,那么它的内涵越丰富,当它的外延越大,那么内涵就会跟着变得贫瘠。当我们赋予一部小说明确的主题内涵时,它的丰富性也会随之削弱,可见主题明确对于一部小说来说并非一件绝对的好事,或者说一部小说未必需要明确的主题。这种意识对生活的复杂反映在詹姆斯小说中的最典型表现即“人性的无边无际”,也即前文所言在人物身上体现出的道德的含混性。人们一方面出于对爱情的同情而鼓励亚美利哥和夏萝偷情,另一方面出于对偷情行为道德层面上的不认可而又对这对恋人充满谴责;一方面出于对于被背叛者和被欺骗者的同情而认为玫姬拆散两人,使其回归本位的行为情有可原,另一方面又因为玫姬的欲望本是一厢情愿,故认为其没有获得应有的幸福是作茧自缚、理所当然(《金钵记》)。伊莎贝尔因为自以为是、刚愎自用且不听表哥劝导而一步步陷入梅尔夫人的骗局,既是自作自受又是值得怜悯的。梅尔夫人既是不幸婚姻的促成者,同时也是不幸婚姻的牺牲品,既是可被谴责的对象,也是可被同情的对象(《一位女士的画像》)。米莉对丹歇的一往情深固然是令人动容的,但这种深爱却成了凯特及众人弄虚作假成功的催化剂,这使读者陷入了恐惧哀怜与嘲讽玩味双重交汇的阅读体验中,道德立场因此模糊不堪,很难解释这究竟是悲剧还是黑色幽默使然(《鸽翼》)。詹姆斯的小说正是在这种道德与非道德的错位中生发出无限张力。詹姆斯的道德观几乎承接霍桑的道德观,但霍桑的道德观是单一的,而詹姆斯的道德观是含混的、多元的,因此道德的含混性是詹姆斯小说对霍桑小说的一大超越。而同期的小说中也具有这种典型的主题模糊性和道德含混性的作家当首推福楼拜,且其对詹姆斯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包法利夫人》就是一部道德与非道德错位的杰作,福楼拜赋予爱玛的情欲以道德和非道德的双重意义——她是可讽的、可鄙的,因而又是可悲的、可叹的。詹姆斯对福楼拜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同时也对《包法利夫人》的道德含混性给予了肯定和借鉴:“《包法利夫人》达到了一种完美的境界,不仅使它成为它的特征,而且几乎使它举世无匹;它本身怀着这么一种极端高不可攀的矜重自信,既惹人评判,又无可评判。因为它所涉及的绝不是什么崇高或者优美的难以接近的东西,它只是给予它所表现的相当粗俗的事物一个无法超越的最终形式。”

第二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詹姆斯幽深繁复的叙事是否也为读者和批评家提供了更多认识和理解小说与世界的角度与方式?更甚,一部简单明了的小说真的是好小说吗?若说第一个问题更多的是针对作品本体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更多的是就作者创作和读者的阅读提出的,故解决也从作者论和读者论角度切入。前面说布斯认为詹姆斯这种幽深繁复的叙事会造成阅读的含混和批评的泛化,固然有其道理,但布斯忽略了詹姆斯的良苦用心。我们来看詹姆斯对于小说创作者的观点,如他对乔治·艾略特的评价:“乔治·艾略特最擅长的既不是构思概念,也不是组织文章,而是文笔渲染。在这方面,她很有独到之处。她是一位十足幽默的作家,也很有几分讽刺作家的气质;但她既不是狄更斯,也不是萨克雷,她比这两位作家的高明之处在于她还是一位出色的哲学家。正是由于最敏锐的观察和娴熟的思考的结合,艾略特的风格才获得了主要力量。她是一位思想家——或许她不是一位富有激情的思想家,但她至少是一位严肃的思想家,这两个形容词都可以修饰这个称谓,但它们却不适用于狄更斯,也不适用于萨克雷。艾略特对观察所提供的东西不断进行生动、活跃的思考;这种思考活动又赋予那些事物以丰富的色彩和真正的人情味。此外,它赋予作者的风格以一种经久不衰的、充满热情的、包罗万象的特征,而这正是其主要的特点。”亨利·詹姆斯对艾略特的高度评价正是他在创作小说时所要达到的,除了作为一个哲学家为读者提供更多智性的、生动的思考,这种不厌其烦的思考恰好构成了其小说的风格——经久不衰、充满热情、包罗万象。这种小说创作理念在他的小说创作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如在他晚期的长篇小说《专使》中,以韦马什的视角对“上流社会”进行了反讽式思考:“韦马什到底认为戈斯雷小姐时髦,还是兰伯特·斯特雷更时髦,因为两个人对路人从身材到相貌和气质进行评头论足的样子,在某种程度上似乎都在表明他们俩都在模仿‘上流社会’的谈话方式。此刻在他身上发生的一切,难道不就是过去一直发生过的:一个时髦女子把他推进‘上流社会’,而自己的老朋友却被抛在一边,眼睁睁看着这股潮流勇往直前?……他心里很清楚,斯特雷特已经把他们这位新朋友当成了穿裙子的耶稣会教士,当成天主教网罗教徒的代表。而韦马什把天主教视为仇敌,视为面目狰狞、魔爪远布的妖魔。在韦马什看来,天主教就是‘上流社会’,就是没完没了的道德说教,就是对其他人种和语言的歧视,就是切斯特古老而邪恶的购物长廊,就是封建主义。一言以蔽之,天主教就是欧洲。”詹姆斯显然没有将思考仅仅停留在“上流社会”,而是延伸到对宗教社会乃至整个欧洲风气的思考,使反讽层次更加丰富,意义更加深广。值得注意的是,詹姆斯的“哲学思考”与托尔斯泰式的长篇大论截然不同。托尔斯泰习惯在文后将智性的思考作为独立篇章出现,难免会有与原文脱节、节外生枝的弊病,而詹姆斯的智性思考则是作为人物意识层面的部分出现,完美地与情节相容,而作为“节外生枝”的加魅存在。

当然,詹姆斯绝不会局限于智性思考的层面,他更关注的是文学的审美特性。这一点体现了他对左拉的继承与发展。詹姆斯不满足于左拉那种纯粹依赖科学数据缺乏想象力的自然主义,因而赋予其小说丰富的想象力和浪漫色彩,以颠覆左拉小说极端迷信生物与科学的弊病。而詹姆斯小说中的浪漫因素又可向上追溯到霍桑,正是詹姆斯对霍桑小说浪漫传奇特色的继承与发扬,才使其小说充满想象力,因而极其生动而富有审美趣味。他认为乔治·艾略特的小说是缺乏想象力的:“对我竟然明白地表示艾略特缺乏想象这一点,人们可能会感到惊讶,但是我相信,我这样说是对的”。在给威尔斯的回信中他说:“是艺术创造生活、创造兴趣、创造重要性……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替代这个创造过程的力量与美。”又如他评价都德:“都德的伟大特点是对真实感觉与对美的感觉的融合。”他从自己关于审美的重视中生发出“幻觉论”——“对我来说,一件艺术品的成功也许可以用它在多大程度上产生了幻觉来衡量;那种幻觉使我们在这一刻似乎体验了另外一种生活——我们奇迹般地有了一种经验的扩展,艺术越伟大,这种奇迹就越伟大,我们被愉悦——这个词最好的意思就是,至少,它证明了我们一直以他人为代价在生活——这个事实也就越肯定。我完全明白,小说的目的是表现生活,这个说法并没有使这个问题深奥莫测到令人不舒服的程度,最重要的是对这个问题应该有一种自由的欣赏,我暗示的那个定义就为此提供了很大的余地。”更有甚者,相信现实是多么幼稚可笑,因为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思想和自己的器官里都有自己的家,我们的眼睛、耳朵、嗅觉和味觉都是人各有别的,所以创造出的真理也名目繁多,就像地球上的人一样多。而我们的头脑,从这些器官接受的指示、得到的印象各不相同,从而在进行理解、分析、判断的时候也就如我们每个人都属于一个不同的人种。我们每个人因而也就形成了自己对世界的幻觉,这个幻觉根据我们自己的本性可能是一个或诗意的、或感伤的、或欢乐的、或忧郁的、或污浊的、或阴沉的幻觉,而作家的使命就是以他所学到的、并掌握的艺术手法来忠实地再现这种幻觉,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美的幻觉,这是人类的时尚!丑的幻觉,这是变化不定的见解!真理的幻觉,绝不是永恒不变的!卑贱的幻觉,使多少人趋之若鹜!伟大的艺术家们就是那些能使人类接受他们特殊幻觉的人们。幻觉即人的意识是可以被作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而存在的。詹姆斯早有将人物的意识作为独立的审美对象书写的意识,他对笔下人物的意识浓墨重彩,何尝不是邀请读者一起来对他们的意识展开审美活动呢?《专使》中韦马什对巴黎的印象是“阳光明媚的和平街”“巴黎的清晨犹如轻快的乐章——和风徐徐,刚洒过水的花园路透着清新的气息,一队没戴帽子的少女背着扣紧的长方形盒子,快步如飞地从花园里走过,一般省吃俭用的老人一大早就靠在温暖的矮墙上晒太阳,一群身份卑微的环卫工身着配有铜徽章的蓝色工装在扫地刨土,还有一个教士一边迈着方步一边虔诚地沉思,一个穿着白靴红裤的士兵在东张西望……空气中弥漫着艺术的气息”“这一切都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之下,勾勒出一幅美妙的画卷”。大段关于巴黎人物、风情的描绘,与小说的主干情节看似无关,但却为小说增添了不少审美的趣味。韦马什的意识作为审美对象,呈现在读者面前,在原先线性叙事的基础上,呈现出点状叙事的状态,不仅没有为小说祛魅,反而成为“魅”的重要因素之一。福楼拜和普鲁斯特也是将意识和氛围作为独立的审美对象的典型代表。爱玛的情欲幻想与情夫的心不在焉作为值得反讽和玩味的对象的例子在《包法利夫人》中比比皆是。《追忆似水年华》更是一场意识审美的盛宴,英国山楂树的芬芳,百合花的清香,马德莱纳点心的气息,群星一般闪耀的美丽花朵……每一笔都是普鲁斯特渗透着美的意识表达,共同营造着形而上的美学氛围。

《金钵记》中,撇开标题对内容的规训,各色人物视角的转换和驳杂的意识在相互计较与博弈,本身就为读者呈现出一曲意识的交响乐。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小说”不同的是,陀氏小说中,人物的意识是平等对话的关系,互相并存在小说当中,而詹姆斯小说人物的意识并不和谐共存,是外部价值立场平等互渗之下内里紧张的博弈,不断地争夺话语权。夏萝本是作为一个潇洒从容的偷情者在与亚美利哥和艾欣肯太太的博弈中决胜千里,但最终却在玫姬的算计和规训下,不得不乖顺起来,恢复到原有的正常状态。而玫姬虽然使一切都保持住了原状,看似赢得了表,但却失去了里,虽然赢得了亚美利哥的尊重,保全了家族的声誉,但是却没有赢得她一直想要赢得的爱情,这时小说中人物的成败再次模糊不清。再如《鸽翼》,米莉在面见康特里普夫人时“霎时间仿佛又得去想想自己是什么意思”(第4 篇第3 章)。而米莉在伦敦遇上马克勋爵,并在为得到丹歇而劝说他娶凯特对话中逐渐处于下风,这段对话正是亨利·詹姆斯小说“外部价值立场平等互渗之下内里紧张的博弈”这一最典型特征精彩绝伦的体现。米莉对于凯特看似毫不吝啬地赞美,实则是迫切甚至慌忙地将她推销给马克勋爵,而勋爵总是在一针见血的追问中逐步削弱米莉的话语力量——“米莉又陷入思考,虽然她觉得他们现在互相对视的样子不是在帮助而是在妨碍她的思考——他们仿佛想看到比个人所说的更多的东西。她最觉得自己看到的就是她的伙伴对凯特的诚实十分蔑视的奇怪态度。她只能急着去‘奋起’捍卫”“这使她觉得很不是滋味”“她再次感到这种诽谤她也有份”“他一下子使她乱了方寸”(第7 篇第4 章)。詹姆斯小说中的人物一边在辛辛苦苦维持外表的体面,一边又不断在为内里早已狼狈不堪的自己开脱,不仅仅是人物与人物意识间的暗暗较劲,也是人物自我意识的不断否定与批判,像汹涌的浪潮被掩盖在平静的海面之下,充满张力。在亨利·詹姆斯的小说中,永远没有真正的赢家,有的只是暗流涌动后对于激情的消解。他看似汹涌的感情背后实际上是被理性抑制住的欲望和被规训的激情。

另外,布斯认为詹姆斯这些“节外生枝”的叙事是脱离最初理念的,如果从詹姆斯的创作来看,显然有些站不住脚。詹姆斯受福楼拜影响而奉行小说有机论:“一部小说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像任何一个别的有机体一样,它是一个整体,并且连续不断,而且我认为,它越富于生命,你就会发现,在它每一个部分里都包含着任何一个别的部分”。在詹姆斯看来,一部小说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不可剥离任何一个部分的,他所写的人物的意识虽然有脱离主题部分的可能,但总归是包含在他的小说之内。虽然人物的意识是驳杂的,常常自我否定,但这恰恰是生动真实的生活原貌:“小说存在的唯一理由, 便是它的确试图表现生活”“人性是无边无际的,而真实也有着无数形式”“从最广义上讲,一部小说是个人对生活的一种直接的印象”。詹姆斯的小说企图向我们展示的就是幽深反复的人性和繁杂熙攘的对话:生活。

由此,我们发现韦恩·布斯所批判的詹姆斯小说理念与实践分离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貌离神合”的关系。这种“貌离神合”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三、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布斯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源于他的小说理论。在《小说修辞学》修订版序言中,周宪对布斯的小说观做了精准的概括:“布斯所要证明的问题是,小说叙事方式及其叙述距离的控制,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牵涉到叙事所产生的复杂的道德效果”。布斯自己也说:“修辞学是人类为了给彼此带来各种效应而分享的一切资源:伦理效应、实践效应、情感效应,以及智性效应”。布斯的小说理论虽然不同于“文以载道”,但却与“文以载道”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布斯才会如此强调“主题”的存在与作用。但我们回顾小说的发展史,布斯的小说理论便略显保守了。他似乎无意识地将詹姆斯归于传统作家的行列,而忽略了詹姆斯作为世纪之交小说家的开放性与多元性,尤其是他小说中体现出的现代性。詹姆斯正是处于世纪之交,站在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历史交汇点上,自然不能单纯用传统的小说理论去理解和阐释。他虽然师承传统文学,却将传统小说从确定性中解放出来,充满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正是其现代性的典型体现。保罗·阿姆斯特朗指出詹姆斯对待现实状态是一种矛盾态度,一方面要求作家反映现实生活,另一方面又指出现实的不确定性,所以“詹姆斯一只脚在19 世纪,一只脚在20 世纪”。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交织正是传统性与现代性在詹姆斯小说中的交汇体现。艾伦·W·贝林杰在《亨利·詹姆斯传》中也说:“在感到需要表现生活的不确定性以及个人可以赋予它适当表现形式时,詹姆斯肯定是现代的”。詹姆斯作为一个小说家,其身份意义是多重的,正如他小说的主题一样模棱两可,很难说清,何况生硬地归类。对于明确“主题”的强调,似乎存在于十九世纪末以前的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文学传统中,而对于十九世纪末向二十世纪过渡的小说,乃至二十世纪以后的现代小说,“主题”虽然没有被抛弃、淡化,但却朝着模糊化、多元化、开放化、不确定的方向发展。主题表达的开放化,意味着理解的开放化。且小说人物的意识在文本中的独立审美地位大大提高。创作理论与实践的改变,对应着读者阅读体验和批评家批评方法的更新。从今天看来,布斯的小说理论似乎更适合于阐释“确定的”传统小说,而不与“不确定的”现代小说相适应。

列宁曾说:“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一面镜子。”意指托尔斯泰的意识和作品无论是先进还是落后的部分,都相对应地反映了俄国革命先进和落后的一面。这句话我们可以改写成“亨利·詹姆斯是世纪之交的一面镜子”。詹姆斯既是现代小说的维多利亚者又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现代主义者,他对小说的探索,既有传统的继承与深化,又有现代的创造与革新。所以我们对于亨利·詹姆斯的研究也应该兼顾传统与现代的方法,不应该拘泥于传统而忽略了方法上的现代性革新。

四、结语

韦恩·布斯对于亨利·詹姆斯小说理念与实践分离的问题进行了强有力的“祛魅”,但事实上詹姆斯小说中各种“节外生枝”起到了积极的“加魅”作用,布斯的消极批判是过犹不及的。经过分析,我们发现这种分离关系实际上是一种“貌离神合”,是布斯的小说理念和詹姆斯小说中的现代性因素在发挥着主导作用。亨利·詹姆斯是世纪之交的一面镜子。故我们应注意传统小说因素与现代小说因素在其小说中的辩证关系,不应受传统小说研究观念与方法的掣肘,要相应地更新观念,革新方法,才能使詹姆斯小说理论与实践关系研究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