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自强村汉墓发掘简报
2022-08-04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山东大学博物馆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山东大学博物馆
西安北郊自强村汉墓,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马旗寨路以东,玄武路的南北两侧,西距汉长安城约5.2千米(图一)。
图一 自强村汉墓地理位置示意图
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与山东大学组成联合考古队,对该区域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汉墓42座、墓葬围沟1组、窑址1处、灰坑4处等(图二),出土各类器物425件(组)等。现选取围沟及2座围沟内的墓葬、3座文化内涵较丰富的墓葬简报如下。
图二 自强村汉墓墓葬分布图
一、围沟与M16、M25
发掘区地层可划分为3层:第①层为现代堆积层,厚约30厘米;第②层为扰土层,厚40~50厘米,较疏松的粉砂质黄褐色土,含少量近现代砖瓦及汉代绳纹瓦;第③层为垆土层,厚30~40厘米,较纯净,仅部分见于发掘区西南,该层下为粉砂质浅黄色生土。围沟、汉墓均开口于第②层下,打破生土层。
(一)围沟
位于发掘区北侧,系人工开挖而成,因施工面积所限,围沟北、东、西三侧超出施工区域,范围不明。现存围沟平面呈方形,形制规整,G1、G2之间留有通道。围沟口大底小,沟壁斜直,断面呈梯形,转角整齐。沟内堆积不分层,填五花土,较疏松。出土云纹瓦当、绳纹筒瓦、板瓦、回纹砖、陶罐、陶盆等。
G1为曲尺状,由东西向和南北向两条沟组成,在东南部汇合成方折转角,并稍向东伸出约0.3米。南北残长25米,东西残长30米,向西、北继续延伸。口宽2.1~2.5、底宽1.8~1.85、残深0.9~1米。G2为长条状,东西向,残长约49米,西端与G1东西向沟对应,并间隔约2米的通道,向东继续延伸。口宽1.7~2.1、底宽1.5~1.85、残深0.9~1.1米(图二)。
(二)墓葬
围沟内分布6座墓葬(M16~M19、M25、M40)均位于围沟北侧,皆坐西朝东,除M40位于G1以西,其余都位于G1以东。墓葬形制结构相似,均为单墓道洞室砖室墓。本文对其中2座墓葬简要介绍。
1.M16
(1)竖穴墓道砖室墓,平面呈甲字形,坐西朝东,方向91°。由墓道、封门、墓室组成。墓道位于墓室以东,平面长方形,口底同大,长2.3、宽0.9、深10.4米。南北两壁各残存脚窝3个,上下间距0.33~0.41米。封门位于墓道与墓室之间,条砖横向错缝平砌,破坏较严重,共约22层,每层用砖两块半,宽0.84、厚0.38、复原高度2.06米。墓室位于墓道以西,长方形砖券洞室,土圹东西长5.24、南北宽2.3、残高2米。砖顶大部塌陷,楔形榫卯砖侧立通缝起券,间隙填充泥土、碎砖瓦块。墓壁为单排条砖错缝平砌,墓底为单层条砖错缝平砌。墓室长4.78、宽1.88、内高1.92米。葬具与葬式不详,仅余零星骨块(图三)。
图三 M16平面图1.铁釜 2.釉陶熏炉 3.釉陶器盖 4、11~13.玉窍塞 5、10.玉蝉 6.铜弩机 7.铜钱 8.铜盖弓帽 9.铜环14.玉眼罩 15、16.釉陶鼎 17.釉陶壶 18.釉陶樽 19~21.釉陶罐
(2)随葬品共21件(组),主要为釉陶器,还有玉器、铜铁器。
釉陶器 9件。泥质红陶胎,器表施绿釉,部分器底无釉。器物的足、耳等附件皆模制,后粘接于器身。
釉陶壶 1件。标本M16:17,直口圆唇,束颈,圆肩鼓腹,平底假圈足,颈部中央饰一道凹弦纹,肩、腹模印铺首、人兽、云气等图案一周,铺首衔环居中,左右两兽相对,下为云气纹。内壁有轮制痕迹,底部有支烧痕迹。口径17、腹径35.6、底径17.8、通高47.6厘米(图四,1)。
图四 M16出土釉陶器1.釉陶壶(M16:17) 2.釉陶熏炉(M16:2) 3、4.釉陶罐(M16:21、M16:19)5.釉陶器盖(M16:3) 6.釉陶鼎(M16:15) 7.釉陶樽(M16:18)
图五 M16出土器物1.铁釜(M16:1) 2.玉眼罩(M16:14) 3.铜弩机(M16:6) 4.铜盖弓帽(M16:8) 5.铜环(M16:9)6~8.玉窍塞(M16:11、M16:4、M16:12) 9、10.玉蝉(M16:10、M16:5)
图六 M25平、剖面图1.铜镜 2.铁剑 3.铜弩机 4.铜印 5.铜钱 6.铜带钩 7.玉蝉 8.石砚 9.石研10、12~14.釉陶罐 11.小陶盆 15.小陶甑 16.铁釜 17.小陶罐
图七 M25出土釉陶器、陶器1、2、5.釉陶罐(M25:13、M25:10、M25:14) 3.小陶盆(M25:11)4.小陶罐(M25:17) 6.小陶甑(M25:15)
图八 M25出土器物1.铁釜(M25:16) 2.石砚(M25:8) 3.铜带钩(M25:6) 4.铁剑(M25:2)5.玉蝉(M25:7) 6.石研(M25:9) 7.铜弩机(M25:3-1) 8.铜印(M25:4)9~10.铜钱(M25:5-1、3) 11.四乳四虺纹镜(M25:1)
釉陶罐 3件。直口微敛,方唇,圆肩,鼓腹,平底内凹,肩部饰两周凸弦纹,其间饰人、兽、云气等图案。标本M16:19,口径7.3、底径5.9、高14.7厘米(图四,4)。标本M16:21,口径8.2、腹径15.6、底径7.6、高12.1厘米(图四,3;图九)。
图九 釉陶罐(M16:21)
釉陶器盖 1件。标本M16:3,略敞口,方唇,浅腹,圜底近平,矮圈足。口径17、底径8.8、通高5.6厘米(图四,5)。
釉陶鼎 2件。失盖,敛口圆唇,口竖双耳,耳中部凹陷,未形成镂空,圆腹略鼓,饰弦纹两道,圜底,底附三龙首兽形足。标本M16:15,口径14.8、通高16.4厘米(图四,6)。
釉陶樽 1件。标本M16:18,失盖,器身直口圆唇,壁略向内敛,平底,器身饰两道凹弦纹,其间模印铺首、凤鸟、奔马、鹿以及六个人物形象,人物形象表现高大,均面右,头顶戴冠,宽衣长袖,底附三实心兽形足。口径21、通高17.6厘米(图四,7)。
釉陶熏炉 1件。标本M16:2,失盖,炉盘子口内敛,腹较深,内壁中部出台棱一周,圜底近平。空心柱形柄。底座呈浅盘形,敞口,平沿稍内斜,浅弧腹,平底。炉盘口径7.4、盘座口径14.4、底径7.8、通高8.8厘米(图四,2)。
玉器 7件(组)。
玉蝉 2件。标本M16:5,白色,略残,钙化严重。蝉身略作刻划,头平齐,背部有脊棱,尾尖上翘。残长4.8、宽2.6、厚0.6厘米(图五,10)。标本M16:10,青白色,半透明,玉质佳。双面雕刻出头、眼睛、翅膀等,微鼓腹,尾尖上翘,背部有脊棱。长6.3、宽3.3、厚0.9厘米(图五,9;图一〇)。
图一〇 玉蝉(M16:10)
玉窍塞 4件。均为八棱柱形。标本M16:4,青灰色,粗细不匀,宽1.3~1.7、高6.5厘米(图五,7)。标本M16:12,青白色,半透明,粗细不匀。宽1.7、高6.9厘米(图五,8)。标本M16:11,青白色,半透明,粗细均匀。宽0.9、高2.3厘米(图五,6)。
玉眼罩 1对。标本M16:14,两枚形制大小相同,微残,白色,不透明,呈叶状,两端各有一个对钻圆孔,中间比边缘略厚。其一残长4.6、宽2.1、厚0.1~0.5厘米(图五,2)。
铜铁器 5件。另有铜钱数枚。
铁釜 1件。标本M16:1,直口方唇,溜肩鼓腹,下腹内收,平底。口径7.4、底径4、高8.5厘米(图五,1)。
铜弩机 1件。标本M16:6,略残,锈蚀较严重。由郭、牙、望山、键构成。郭长4.2、宽1.7、高1.3、牙长0.3、望山高0.7厘米(图五,3)。
铜盖弓帽 1件。标本M16:8,圆筒形,表面有锈蚀,一端封闭,靠近封闭一端有倒刺。长1.6、直径0.6厘米(图五,4)。
铜环 1件。标本M16:9,直径1.5、厚0.35厘米(图五,5)。
铜钱 若干枚(M16:7)。五铢钱,皆残破严重。
2.M25
(1)竖穴墓道砖室墓,平面呈甲字形,坐西朝东,方向90°,由墓道、封门、墓室组成。被盗扰。墓道平面长方形,口底同大,南、北壁有脚窝,长2.4、宽0.88、深6.7米。砖封门分内外两层,内侧残存6层,宽0.88、厚0.18、残高0.48米,外侧共计16层,宽0.88、厚0.18、高1.4米,皆错缝平砌。墓室为长方形砖券洞室,以条形砖起券,间隙填充泥土、碎砖瓦块,墓壁与墓底皆为条砖单层错缝平砌,土圹长4、宽2、高1.92米,墓室内长3.6、宽1.6、高1.62米。人骨保存差,葬具与葬式不明(图六)。
(2)随葬品共17件(组)。
釉陶器 4件。皆为釉陶罐,形制、大小基本相同。泥质红陶胎,外施绿釉。直口,圆唇,圆肩,鼓腹,下腹内收,平底微凹。器身饰弦纹,肩部模印云气、瑞兽图案。肩与下腹分体模制,而后粘接。标本M25:10,口径9.2、底径7.5、高12.6厘米(图七,2)。标本M25:13,口径9.1、底径7.9、高12.2厘米(图七,1;图一一)。标本M25:14,口径9.2、底径7.2、高13.2厘米(图七,5)。
图一一 釉陶罐(M25:13)
陶器 3件。皆为泥质灰陶。
小陶盆 1件。标本M25:11,敞口,平折沿,斜直腹,外壁有一道折棱,平底。素面。轮痕明显。口径12.4、底径5.7、高5.5厘米(图七,3)。
小陶罐 1件。标本M25:17,直口,方唇,圆肩,鼓腹,下腹斜收,平底内凹。合模制,不甚规整。口径4.6、腹径8.3、高5.8厘米(图七,4)。
小陶甑 1件。标本M25:15,敞口,平折沿,斜直腹,平底,底部有篦孔5个,外壁饰两道凹弦纹。轮痕明显。口径12、底径3.9、高7厘米(图七,6)。
玉石器 3件。
玉蝉 1件。标本M25:7,白色。刻划简单,阴刻出头、眼睛、翅膀,眼睛凸出。残长5.5、宽2.9、厚0.5厘米(图八,5)。
石砚 1件。标本M25:8,褐色,长方形片状,砚面略凹,边缘略有磨损。长13.2、宽5.3、厚0.8厘米(图八,2)。
石研 1件。标本M25:9,褐色,上圆下方,制作考究,其一角残缺。直径3.5、高1.5厘米(图八,6)。
铁器 2件。
铁釜 1件。标本M25:16,锈蚀严重,微敛口,方唇,圆肩,鼓腹,下腹内收,平底。口径7.5、底径4.4、高8.1厘米(图八,1)。
铁剑 1件。标本M25:2,茎及剑身部附着木鞘。铁质茎,截面扁圆。铜质剑格,中空,截面菱形,两角方折。剑身截面为菱形。茎残长10.2、宽2.4、厚1.2、剑格宽4.7、厚2.2、剑身长73.9、厚1.2厘米(图八,4)。
铜器 5件,另有铜钱14枚。
铜弩机 2件。形制相同,皆残损严重,保存较差。标本M25:3-1,仅存郭部,表面绿锈。郭长3.6、总长4.9、宽1.6~0.9厘米(图八,7)。
铜带钩 1件。标本M25:6,曲棒形,鸭形钩首,背部一短柱形圆钮。长9.3厘米(图八,3)。
铜镜 1件。标本M25:1,四乳四虺纹镜,圆形,镜面微凸,半圆钮,圆钮座,宽素平缘,座外饰一周凸弦纹圈带,四乳间各有一虺纹,花尾难辨。铜镜表面有蓝、绿锈。面径5.1、背径5、钮高0.4、钮宽0.8、肉厚0.1、缘厚0.2厘米,重21.5克(图八,11)。
铜印 1件。标本M25:4,宽桥形钮,印面正方形,印文篆书“张豊私印”。面径1.5、高1.5厘米(图八,8)。
铜钱 14件,皆五铢钱。钱文“五”字较宽而圆润,竖画交叉部分较圆曲,“金”字头呈三角形而锐尖,“朱”字头方折,下部折较圆。标本M25:5-1,穿下一心。郭径2.5、穿宽1厘米,重3.5克(图八,9)。标本M25:5-3,穿上一横。郭径2.6、穿宽1.1厘米,重3.4克(图八,10)。
二、M33
(一)墓葬形制
竖穴墓道土洞墓,平面近日字形,方向98°,由墓道和墓室两部分构成,墓道与墓室基本等宽(图一二)。未被盗扰,但因墓室内进水、塌陷,致墓顶、封门结构不明,并致部分随葬品漂浮位移。
图一二 M33平、剖面图1.铜镜 2.铜圆钉 3.铜方花形钉 4、26、27.铜钱 5、10、13、22.陶罐 6.陶瓮 7、21、29.漆器 8.铁灯 9.陶鼎11、12.陶盒 14.漆耳杯 15漆勺 16.漆圆盘 17.漆盒 18.小陶盆 19.小陶甑 20.漆方案 23.陶灶 24.陶钫25.铜印 28.环首刀
墓道位于墓室以东,平面长方形,口底同大。长2.3、宽0.7、深4.4米。南北壁各有脚窝一个,北壁脚窝距墓道底0.8米,南壁脚窝距墓道底约0.4米。填五花土,较纯净。
墓室平面长方形,长3.1、宽0.72~0.74、高1.05米。填土为五花土及淤土,较致密。
壁龛位于墓室前部,南北各一,相对分布,平面皆半圆形。北龛东西长0.8、高0.44、进深约0.3米,南龛东西长1.1、高0.46、进深约0.5米。
葬具位于墓室内,单棺,已朽。长2、宽0.6、高0.65米,棺侧板厚约6、底板厚约2厘米。南北侧板均发现上下四排的铜棺饰,每层间距13~15厘米,每排为铜方花与铜圆钉间隔分布,间距7~8厘米,东西侧板情况不明。人骨位于棺内,仰身直肢葬,头东面上,双手交叉抱腹。
(二)随葬品
共29件(组),陶器、漆器主要分布于墓室前部与壁龛内,铜镜、铜钱、铜印章皆出于棺内。
1.陶器 12件。皆泥质灰陶,部分施彩绘。
彩绘陶鼎 1件。标本M33:9,盖呈覆钵形,以白彩绘涡状云气纹。鼎身子口内敛,圆唇,口部附双耳,浅腹,圜底,身施白彩,底附三蹄形足,残缺一足,鼎耳、足皆模制后粘接于器身。彩绘脱落严重。口径17.8、通高14厘米(图一三,8)。
图一三 M33出土器物1.陶瓮(M33:6) 2.陶灶(M33:23) 3.小陶甑(M33:19) 4.小陶盆(M33:18) 5、6、7.陶罐(M33:5、M33:22、M33:10)8.彩绘陶鼎(M33:9) 9.彩绘陶盒(M33:12) 10.彩绘陶钫(M33:24) 11.环首铁刀(M33:28) 12.铁灯(M33:8)
彩绘陶盒 2件。形制、大小基本一致,器盖与器身皆施彩绘。覆钵形盖,顶有矮圈足捉手,盖面以白彩绘大弧线卷云纹。器身子母口微敛,斜弧壁,腹较深,平底内凹。上腹施白彩两周。标本M33:12,口径18.2、通高12.6厘米(图一三,9)。
彩绘陶钫 1件。标本M33:24,器盖覆斗状,子母口。钫身为直口,厚斜方唇,束颈,鼓腹,腹饰对称衔环铺首,高圈足。盖与身皆施彩绘,脱落严重。器身分体模制后粘接。口径9.6、腹径17、底径9.7、通高33.1厘米(图一三,10)。
陶罐 4件。形制相似,大小相次。侈口,方唇,唇面微凹,略呈双唇,卷沿,圆折肩,鼓腹,平底内凹,肩饰弦纹。轮痕明显。最大者为标本M33:5,口径8.7、肩径18.3、高15.2厘米(图一三,5)。次者为标本M33:22,口径8.6、肩径17.9、高14.4厘米(图一三,6)。最小者为标本M33:10,口径8.4、肩径15.5、高13.3厘米(图一三,7)。
陶瓮 1件。标本M33:6,矮直口,双唇,圆肩,鼓腹,平底,肩饰两条凹弦纹,其间填充刻划波浪纹。口径15.3、腹径26.6、高19.7厘米(图一三,1)。
陶灶 1件。标本M33:23,平面呈马蹄形,灶体前方后圆,灶面光素,其上设三釜,前小后大,陶釜敛口,方唇,浅折腹,圜底。长方形火门位于前端正面中下方,周围饰三角几何纹,尾部为圆形烟囱。长17.2、宽14.3、通高7.6厘米(图一三,2)。
小陶盆 1件。标本M33:18,应与陶灶配套。敞口,平沿,方唇,浅腹,外壁中部折棱,平底稍内凹。口径7、高2.2厘米(图一三,4)。
小陶甑 1件。标本M33:19,应与陶灶配套,形制与M33:18相近,底部有3篦孔。口径10.3、高2.2厘米(图一三,3)。
2.铁器 2件。
铁灯 1件。标本M33:8,浅盘直口,实心柱形柄,喇叭形底座,锈蚀严重。盘口径9.8、底座径7、通高9.9厘米(图一三,12)。
环首刀 1件。标本M33:28,残损严重,环首截面扁圆,刀身直背直刃,截面三角形,个别部位可见木鞘。残长15.2、宽0.8~1、背厚0.5厘米(图一三,11)。
3.铜器
铜镜 1件。标本M33:1,昭明镜,圆形,半圆桥形钮,并蒂十二连珠纹钮座。宽素平缘,镜面微凸,镜背两周凸弦纹将铭文分为内外两圈,内圈铭文为“见日之光,长毋相忘”,字间以圆涡纹相隔,外圈铭文为“内清质以昭明,而光晖为夫日月,心忽穆而愿忠,然雍塞而不泄”。面径11.1、背径10.9、钮高0.8、钮宽1.5、缘厚0.6、缘宽1.2、肉厚0.2厘米,重237.9克(图一四)。
图一四 M33出土铜镜线图及拓片(M33:1)
铜印 1件。标本M33:25,扁方形双面印,中部有长方形穿贯通。印面分别阴刻篆文“壶宦”“壶少女”。长1.5、宽1.5、厚0.5厘米(图一五,1、2)。
图一五 M33出土器物1、2.铜印(M33:25) 3.铜柿蒂花钉(M33:3-1) 4.铜圆钉(M33:2-1) 5~7.铜钱(M33:4-5、M33:4-10、M33:4-14)
铜柿蒂花钉 45件。形制大小相若,背部出短钉。标本M33:3-1,面径3.3、厚0.8厘米(图一五,3)。
铜圆钉 55件。形制大小相若。标本M33:2-1,帽径1.2、厚0.9厘米(图一五,4)。
铜钱 17件。皆五铢钱,形制大小相若。“五”字两竖划交股斜直或缓曲,“铢”的“金”字头为箭镞形,之下四短竖点,“朱”字头方折。标本M33:4-5,“五”字两竖划交股斜直。郭径2.5、穿宽1厘米,重3.7克(图一五,5)。标本M33:4-10,穿上一横,“五”字交笔略缓曲。郭径2.5、穿宽1.01厘米,重3.6克(图一五,6)。标本M33:4-14,钱文较宽,“五”字交笔缓曲。郭径2.5、穿宽1厘米,重3.7克(图一五,7)。
4.漆器 8件。保存不佳,仅存印痕。
漆耳杯 1件。标本M33:14,器身髹红漆,双耳及口沿髹黑漆。长约26.2、宽约20.8厘米。
漆勺 1件。标本M33:15,髹红、黑两色漆。口径约8厘米。
漆圆盘 1件。标本M33:16,圆盘形,腹髹红漆,口与内底髹黑漆。直径约14.5厘米。
漆盒 1件。标本M33:17,圆形盒,有盖,髹红漆,胎体较厚。腹径约18.5、残高约18.1厘米。
漆方案 1件。标本M33:20,长方形,髹红漆,长约51、宽约26.5厘米。
其余漆器(M33:7、21、29)皆不辨器形,其中M33:29置于陶瓮(M33:6)内。
三、M45
(一)墓葬形制
斜坡墓道土洞墓,平面甲字形,坐北朝南,方向182°。由墓道、过洞、壁龛、天井、墓门、墓室六部分组成,残长12.4、深5.2、复原长度约18.1米(图一六)。
图一六 M45平、剖面图
图一七 M45墓室、壁龛平面及随葬品位置图(上:上层 下:下层)1、48-1.铜车轙 2、47.铜衡末饰 3.铅环 4.小陶碗 5.铜钱 6、8.铁环首刀 7.铜饰 9.铁剑 10.铜带钩11~13.漆耳杯 14.铜镜 15~17、68.陶盒 18、26、29、33、51、56、58、62、66、67、70.陶鼓腹罐 19.铁灯20、50、54、59、71.陶鼎盖 21、30、35、52.陶盒盖 22、23、49、53、57.陶鼎 24、25.陶钫 27、28、31、36、38、65.陶仓32、34、61、64.陶高领罐 37.陶盆 39、41-1、41-3.铜车軎 40.铜马衔 41-2、42.铜盖弓帽 43、44铜环45、46-1、46-2.铜帽饰 48-2.铜管形饰 48-3、69.铜刷 55.陶灶 60.小陶盆 63.陶缶
墓道位于墓室南侧,口底同大,长4.5、宽1~1.1米,内填五花土,壁面平直经修整,底面有厚0.2~0.5厘米踩踏面,并夹杂零星砖渣。
过洞位于墓道北侧,拱顶土洞,平面长方形,长3.7、宽约1、高1.6~1.75米。
壁龛位于过洞东西两侧,平面长方形,平顶,两龛大小相若,长1.5~1.58、宽0.6~0.65、进深0.7米,其内随葬铜车马器。
天井位于过洞以南,平面为扁长方形,口大底小,口长1.7、宽0.5米。
墓门位于墓室口部,应为木门,仅存门槽及零星红色漆皮。门槽长1.95、厚0.1~0.12、残高1.68米。
墓室位于墓道北侧,平面长方形,拱顶土洞,顶部部分坍塌,内填五花土及淤土,墓底长3.7、宽1.3~1.45、残高1.65米。墓室内放置木棺、边箱、头箱,朽痕明显。木棺位于墓室西侧,长方形,由盖板、侧板及前后挡板组成,未见底板。总长2.15、宽0.65、残高0.52米。盖板自南至北由7块长方形木板组成,每块木板长约60、宽20~30厘米,板间约有2~5厘米间隙。棺内人骨保存差,仰身直肢,头向南,面向不明。边箱位于木棺东侧,长方形,形制近木棺,盖板自北向南也由7块木板组成,总长2.08、宽0.7米,其内随葬大量陶器。头箱平面长方形,保存较差,仅见底部朽痕,东西长1.3、南北宽0.6米。
(二)随葬品
共计71件(组)。壁龛内随葬车马器,棺内随葬铜镜、铜带钩、铁剑、铁刀、五铢钱等,边箱内以陶器为主,头箱内放置漆器及彩绘陶器。因墓室进水,边箱器物被冲出箱内,堆叠于墓室东北角(图一六~图一八)。
图一八 M45墓室(人骨及边箱器物上层)
1.陶器 45件(组)。皆为泥质灰陶。鼎、盒、钫均施彩绘。因墓室进水,器物位移,器、盖分离,难一一对应,遂作分别介绍。
大陶盆 1件。标本M45:37,体较大,直口微敞,方唇,斜折沿,折腹略深,平底内凹。沿下饰两道凹弦纹。口径50.8、底径25.4,最大径50.8、通高14.2厘米(图一九,1)。
图一九 M45出土陶器1.大陶盆(M45:37) 2.陶缶(M45:63) 3.陶盒盖(M45:35) 4.陶盒(M45:68) 5.彩绘陶钫(M45:25) 6.彩绘陶鼎盖(M45:20) 7.彩绘陶鼎(M45:22) 8~10.高领罐(M45:64、M45:32、M45:34) 11~13.鼓腹罐(M45:56、M45:62、M45:70) 14.小陶碗(M45:4) 15.小陶盆(M45:60) 16.陶灶(M45:55) 17.陶方仓(M45:31)
陶缶 1件。标本M45:63,敛口,尖唇,窄斜折沿,短颈,广折肩,斜腹急收,平底。肩腹交接处饰有3周压印麦粒纹,上下分体制,轮制,在颈、肩处粘接。口径11.9、腹径35.6、底径16.1、通高27.5厘米(图一九,2)。
彩绘陶盒 4组8件。大小形制基本相同。
盒盖 4件。浅覆碗形,顶有矮圈足形捉手,口沿及捉手施红彩条带,顶部点缀白彩。标本M45:35,口径17.6、底径7.5、高5.5厘米(图一九,3)。
盒身 4件。子母口微敛,斜弧壁,腹较深,平底内凹,口沿下施红、白彩绘条带两周。标本M45:68,口径17.2、底径9.6、高7.7厘米(图一九,4)。
彩绘陶鼎 5组10件。大小形制基本相同。
鼎盖 5件。覆钵形,圆唇,圜顶。盖面以黑彩为地,其上绘白、红彩纹饰。盖面以三组红、白相间的涡状云气纹为主,间施乳钉纹,盖顶施泪珠状白彩,近口沿处施红、白彩条带。标本M45:20,口径17.2、高5.3厘米(图一九,6)。
鼎身 5件。子口内敛,圆唇,浅弧腹,圜底,口沿下附对称双耳,鼎耳外撇,底附三蹄形足。上腹施红、白彩条带两周。器身轮制,耳、足模制而后粘接。标本M45:22,口径18.2、腹深6.6、足高4.5、通高9.5厘米(图一九,7)。
彩绘陶钫 2件。形制、大小基本一致,器盖覆斗形,子母口。钫身直口微敞,方唇,束颈,鼓腹,腹饰对称衔环铺首,高圈足。盖与身皆施红、白彩绘,以云气纹、折线三角纹为主,剥落严重。器身分体模制后粘接。标本M45:25,口径10.9、腹径18.4、通高35.8厘米(图一九,5)。标本M45:24,口径10.5、腹径20.4、通高33.5厘米(图二〇)。
图二〇 彩绘陶钫(M45:24)
陶罐 15件,分为鼓腹罐、高领罐两类。
鼓腹罐 11件。形制相似,大小略相次,最大腹径基本一致,大者体稍高、圆肩,小者体稍扁矮、略折肩。皆侈口,圆唇,矮领,圆肩或圆折肩,鼓腹,平底,素面。最大者标本M45:56,口径10.5、腹径16.9、底径8.6、高12.5厘米(图一九,11)。次者标本M45:62,口径10.2、腹径16.7、底径9.4、通高12厘米(图一九,12)。再次者标本M45:33,口径10.1、腹径16.4、底径9.4、高11.4厘米。最小者标本M45:70,口径10.2、最大径16.3、底径9.3、通高10.2厘米(图一九,13)。
高领罐 4件。形制相似,大小略相次,大小差异变化趋势与鼓腹罐相似,腹径基本一致,愈矮者折肩愈明显。侈口,方唇内凹,短束颈,圆肩或圆折肩,鼓腹,平底内凹,肩、颈饰数道弦纹。最大者标本M45:64,口径14.1、腹径22.3、底径13.5、高17.6厘米(图一九,8)。次者标本M45:61,口径13.8、腹径22.8、底径12.4、高17.4厘米。再次者标本M45:32,口径13.9、腹径22.3、底径13.3、高17厘米(图一九,9)。最小者标本M45:34,口径13.9、腹径22.5、底径13.2、高16.6厘米(图一九,10)。
陶灶 1件。标本M45:55,平面呈马蹄形,前方后圆,灶面三釜呈“品”字形分布,釜、灶连体。后端有短柱形烟囱,前方有一外方内拱形火门,周围饰模印菱形方格纹。灶面、灶壁分体模制而后粘接。釜肩部与灶面一次模印成形,釜底模制再粘接于对应位置。长20、宽16.1、通高9.1厘米(图一九,16)。
小陶碗 1件。标本M45:4,子母口,圆肩鼓腹,平底内凹,腹部有一周凹弦纹。口径7.3~6.3、腹径7.4、底径4.1厘米(图一九,14)。
小陶盆 1件。标本M45:60,应与陶灶相配。方唇,敞口,折沿,折腹,平底微内凹。口径7.4、底径2.1、高3.3厘米(图一九,15)。
陶方仓 6件。形制、大小基本一致,其二失盖。器盖,覆碟形,子口。器身为方柱体,直口略敛,方唇,折肩,方筒形直腹,近底处折收,平底。标本M45:31,口径8.6、肩径14.4、通高29.5厘米(图一九,17)。
2.铜器 40件(组)。
铜镜 1件。标本M45:14,蟠螭纹昭明镜,圆形,镜面微凸。桥形钮,钮座饰四只兽爪,与钮合为兽形,钮座与内圈铭文间饰三立柱纹,镜面饰蟠螭云气纹,镜缘较高。镜铭内外两圈,皆隶书阳文,内圈为“内请(清)质以昭明,光辉象夫日月,心忽穆而愿忠,然雍塞夫不澈”,外圈为“絜(洁)精白而事君,惌(患)沄(污)獾(秽)之弇明,微玄锡之流泽,恐疏远而日忘,怀麋(媚)美之穷(躬)(体),外承驩(欢)之可说(悦),慕窔(窈)佻(窕)之灵景(影),愿永思而毋绝”。镜面径16.1、背径15.9、钮高0.5、缘厚0.8、肉厚0.3厘米,重424.6克(图二一、二二)。
图二一 铜镜(M45:14)
图二二 M45出土铜镜线图及拓片(M45:14)
铜马衔 1件。标本M45:40,分两节,两端均呈环形,中间双环相扣。通长7.3厘米(图二三,2)。
图二三 M45出土铜、铁、铅器1.铁灯(M45:19) 2.铜马衔(M45:40) 3.铜车轙(M45:1) 4.铜环(M45:44) 5.铜盖弓帽(M45:42-1) 6.铜管形饰(M45:48-2) 7.铜帽形饰(M45:45) 8.铜衡末饰(M45:2)9.铜车辖軎(M45:39) 10.铜兽形柄饰(M45:7) 11.铜带钩(M45:10) 12、13.五铢钱(M45:5-1、M45:5-4) 14.铅环(M45:3) 15.铜刷(M45:69) 16、17.铁环首刀(M45:6、8) 18.铁剑(M45:9)
铜车轙 2件。形制相同,呈倒“U”形,断面圆形,两端较尖。标本M45:1,宽2、高1.7厘米(图二三,3)。
铜环 3件。形制相同。截面圆形。标本M45:44,外径1.5、内径1厘米(图二三,4)。
铜盖弓帽 15件。形制相同,圆筒状,一端封闭,靠近封闭一侧有倒刺。标本M45:42-1,长2、直径0.5厘米(图二三,5)。
铜管形饰 1件。标本M45:48-2,短圆筒状,两端开口。高1、直径4厘米(图二三,6)。
铜帽形饰 3件。形制相同,短圆筒状,一端封闭,中部出一道凸弦纹。标本M45:45,高1.2、直径1.1~1.2厘米(图二三,7)。
铜衡末饰 2件。形制相同,圆筒状,一端封闭,并有三道凸弦纹。标本M45:2,高1.7、直径1~0.8厘米(图二三,8)。
铜车辖軎 3组。形制相同,出土时辖穿于軎孔之内,軎略呈喇叭形筒状,辖为钉形。标本M45:39,軎长2、直径2~0.9厘米(图二三,9)。
兽形柄饰 1件。标本M45:7,扁平状,上部镂雕兽形,肢体遒劲,顶部一桥形穿钮,下端中空,内原应插嵌有机质柄。长2.9、宽2.6、厚0.4厘米(图二三,10)。
铜带钩 1件。标本M45:10,曲棒形,鸭形钩首,背部一短圆柱帽形钮。长19.2、最宽1.7厘米(图二三,11)。
铜刷 2件。标本M45:69,刷头圆筒状,中空,长柄,柄尾雕刻兽面,兽口向外出一微上翘的扁尖。长7.1厘米(图二三,15)。
铜钱 5件。皆五铢钱,质量较差,保存不佳,“五”字两竖划交股微曲,“铢”的“金”字头为箭镞形或三角形,“朱”字头略带圆意。标本M45:5-1,郭径2.5、穿宽1厘米,重3.4克(图二三,12)。标本M45:5-4,郭径2.5、穿宽0.9~1厘米,重3.4克(图二三,13)。
3.铁器 4件。
铁灯 1件。标本M45:19,敞口,浅盘,盘心略突,高圆柱形实心柄,两端较细,喇叭形底座。器身满布铁锈。盘口径13.8、底座径9.5、通高16.7厘米(图二三,1)。
环首刀 2件。标本M45:6,残缺严重,残长21.7厘米(图二三,16)。标本M45: 8,环首柄,刀身直背直刃,截面三角形,残留有木质剑鞘。锈蚀严重,末端残失。首径2.2、残长29.6、宽2.3~1厘米(图二三,17)。
铁剑 1件。标本M45:9,茎及剑身铁质,茎截面扁圆形,剑身截面菱形。铜质剑格,中空,截面菱形,两角方折。茎及身有木质鞘。茎首略残。残长96.8、身宽3~4.3、厚约1.1、剑格宽4.8厘米(图二三,18)。
4.其他
铅环 1件。标本M45:3,圆环状,截面扁方形,残损严重,断为数截。截面宽0.6、厚0.2、环径约13.6厘米(图二三,14)。
漆耳杯 共3件。保存较差,仅存漆皮,形制相同。标本M45:11,器身髹红漆,双耳及口沿髹黑漆,长约12.2、宽约10.5厘米。
四、M39
(一)墓葬形制
长斜坡墓道砖室墓,平面呈“亚”字形,坐西朝东,方向95°。由斜坡墓道、甬道、封门、前室、南北侧室、后室共七部分组成。因上部破坏,从墓道坡度延伸推测,复原总长约22.7、最宽7.7、深5.8米。被盗扰,圆形盗洞位于前室后端,且因进水,致人骨、部分随葬品漂浮位移。
墓道位于墓室东端,口底同大,坡度16.7°,复原口长约16.7、宽0.9米。
甬道位于墓道西端,砖结构。进深0.6、高1.64、宽0.94米。底部为墓道延伸段,东高西低,略高于前墓室地面0.12米,西端用两层条砖南北向平砌拦头,南北两壁为条砖错缝平砌,砖券顶,外侧双层、内侧单层。
封门位于甬道内,砖结构。共两道,皆扰乱,条砖人字形砌成,内侧封门残存7层,残高0.92、宽0.94、厚0.34米,外侧封门残存3层,残高0.4、宽0.94、厚0.34米。封门整体向内倾斜。
前室位于墓道西端,平面正方形,四角攒尖穹窿顶,条砖错缝砌成,顶部塌陷,边长2.8、残高2.58米。条砖铺地,斜向错缝平砌成。三壁中部各有一砖砌拱门,连接南、北侧室和后室。
南、北侧室为拱顶土洞。北侧室平面呈梯形,长2.1、宽1.16~1.9、高0.9~1.6米。南侧室平面呈长方形,长2.26、宽1.7、高1.4米。
南侧室与后室都发现长方形棺灰痕迹。南侧室棺灰痕长2、宽0.76、厚0.02米,四周可见数枚棺钉。后室棺灰痕长2.6、宽0.6~0.68、厚0.03米。人骨保存差,仅在北侧室发现人头骨一个,葬式不明(图二四、二五)。
图二四 M39平、剖面图1、34.陶碗 2、6、7、36.陶罐 3.陶樽 4.陶仓 5.陶瓶 8、11.陶案9、10、19、24、28、29.陶盘 12~18、22、23、27、30.陶耳杯 20、25.陶鸡 21.陶狗26.陶勺 31.釉陶壶 32.陶甑 33.陶井 35.陶灶 37.铜钱 38.耳珰 39.铅衔镳40.铅环 41、45.铅弩机 42.铜环 43.铜钱 44.铁钉
图二五 M39墓室清理后情况(后室—封门)
(二)随葬品
共计45件(组)。
1.釉陶器 1件。
釉陶壶 标本M39:31,泥质红陶胎,外施青白釉,多已脱落。敞口,方唇,束颈,圆折肩,平底微凹,器表饰多道弦纹,肩腹之间模印对称铺首衔环。口径14.7、腹径26.3、底径15.2、通高34.2厘米(图二六,5)。
图二六 M39出土陶器1~4.陶罐(M39:2、M39:36、M39:6、M39:7) 5.釉陶壶(M39:31) 6.陶井(M39:33) 7.陶灶(M39:35) 8.陶仓(M39:4)9.陶方案(M39:11) 10.陶甑(M39:32) 11.陶勺(M39:26) 12.陶耳杯(M39:23) 13.陶碗(M39:1) 14.陶樽(M39:3)15.朱书陶瓶(M39:5) 16.陶圆盘(M39:28)
2.陶器 35件。包括罐、瓶、碗、尊、仓、盘、案、灶、井等器类,除方案、甑为泥质红陶外,余者皆泥质灰陶。
陶罐 4件。三件器形较大,小平底,形制略有差别。标本M39:2,直口微敛,方唇,矮领,腹较浅。腹部有修补痕。口径19.2、腹径39.8、底径19.6、通高30.2厘米(图二六,1)。标本M39:36,直口微敛,方唇外斜,圆肩,鼓腹。口径15.6、腹径28.5、底径13、高23.2厘米(图二六,2)。标本M39:6,敛口,圆唇,下腹内收,腹较深。口径15.4、腹径29.5、底径13.5、通高24.5厘米(图二六,3)。另一种为侈口束颈,大平底略内凹。标本M39:7,侈口,方唇,平沿略外倾,细束颈,圆肩,鼓腹,素面,肩部有一道凹弦纹,轮制痕迹明显。口径11.6、底径18.3、高26.8厘米(图二六,4)。
陶碗 2件。形制、大小基本一致。无盖,敞口,圆唇,微鼓腹,平底内凹。口沿下有一周凸弦纹。标本M39:1,口径20、底径12.2、高8.6厘米(图二六,13)。
陶瓶 1件。标本M39:5,侈口,卷沿,圆唇,细束颈,斜折肩,深筒形腹,上粗下细,平底微内凹。腹部有朱砂书写的铭文9竖行,部分字迹漫漶。朱书释文:“苦边者,美/筭大之/者,专关男□□□…/拜?走?黄帝□有□□…/肃大□又□三□□…/妻儿,尽礻?□美/筭,天□□/葞,著青乌使者□…/异辇。堇急俟[如律令],/护为英氏家,/復重苪。”口径8.4、肩径12.3、底径9.1、高20.4厘米(图二六,15;图二七、二八)。
图二七 陶瓶(M39:5)
图二八 陶瓶朱书摹本(M39:5)
陶樽 1件。标本M39:3,直口,方唇,筒状浅腹,腹饰弦纹,平底下接三蹄足。口径20.4、通高12.5厘米(图二六,14)。
陶仓 1件。标本M39:4,直口,方唇,矮领,肩稍出檐,有瓦棱四道,筒状腹,腹部饰两道凹弦纹,平底,三兽形足。器身肩、腹分体轮制,瓦棱、足模制而成,之后粘接。口径9.5、檐径21、底径15.2、通高28.3厘米(图二六,8)。
陶方案 2件。形制相同,平面长方形,浅盘状,边缘有一周台棱。标本M39:11,长53.7、宽35.9,厚1.8厘米(图二六,9)。
陶圆盘 6件。形制大小基本相同,敞口,方唇,平折沿,浅腹,假圈足,平底。盘内侧底部有两圈凸弦纹,其间施红彩,多数已脱落。标本M39:28,口径21.8、底径12.4、通高3.9厘米(图二六,16)。
陶耳杯 11件。形制大小基本相同,杯体呈椭圆船形,敞口,弧腹较浅,矮假圈足,口沿两侧有对称月牙形耳,内壁有红、白彩绘,剥落严重。耳、杯分体模制,而后粘接(图二九)。标本M39:23,口径14、底径8.8,通高4.2厘米(图二六,12)。
图二九 陶耳杯(M39)
陶勺 1件。标本M39:26,勺身呈圆形,圜底,柄残。勺径6.6~7.6、深2.6、柄残长3.6厘米(图二六,11)。
陶灶 1组,带1甑。标本M39:35,灶体平面呈马蹄形,前方后圆,前端稍出檐,釜灶连体,灶面釜之周围模印鱼、锅盖等食品及炊具,出檐部分模印连续三角几何纹,中间三角纹内有小乳突形饰,前端有长方形灶门,灶门上部模印三角几何纹,两侧各有两组模印图案,左侧为井字纹和一人,右侧为炊具。灶面及其附件、侧壁、前壁分体模制,而后粘接。陶甑,置于釜上,敞口,平沿,方唇,深腹,腹壁斜直,平底,底有3篦孔。灶体长22.6、宽19.5、高18.8、甑口径11、底径3.7、高6.8厘米(图二六,7)。
陶甑 1件。标本M39:32,泥质红陶,内壁有2处白色滴釉,敞口,折沿,腹壁斜直,平底微凹,底有5个篦孔。口径15.9、底径5.5、高8.1厘米(图二六,10)。
陶井 1件。标本M39:33,井身口微敛,宽平沿,方唇略弧,筒形腹,上细下粗,底部内凹。井沿上附拱形井架,断面圆角方形。井架上方为两面坡房顶井亭,顶部为屋脊与屋瓦,下部为亚腰形辘轳,辘轳中部上、下各戳刺一小孔。井身腹部饰2周带状凹弦纹。井身轮制,井架与井亭手制,粘接于井身。口径19.1~20、沿宽3.2、底径18、通高32.7厘米(图二六,6)。
3.陶动物俑 3件。
陶狗 1件。标本M39:21,蹲踞状,昂首,张嘴吠叫状,双目圆睁,耳上耷,体微前倾,弓背,前腿直立,后腿上曲,尾上卷,腹内中空,左右合模制。长15.9、高14.4厘米(图三〇,1)。
图三〇 M39出土陶动物1.陶狗(M39:21) 2、3.陶鸡(M39:25、M39:20)
陶鸡 2件。站立姿,高冠,圆眼,尖圆喙,颚冠不明显,胸略前突,长尾上翘,左右合模制,腹下有椭圆底座,腹侧和尾部细线刻划出双翅和尾羽,腹内中空,内壁有手指按压痕。标本M39:25,冠与底座残缺,长8.6、残高10.1厘米(图三〇,2)。标本M39:20,冠与底座皆全,长8.8、高12厘米(图三〇,3)。
4.铜器
铜环 1件。标本M39:42,环首扁圆形,截面亦扁圆,身残断,应为漆木器提手附件。首径4.8、残长6厘米(图三一,1)。
图三一 M39出土器物1.铜环(M39:42) 2.玻璃耳珰(M39:38) 3.铅弩机(M39:41) 4.铅衔镳(M39:39)5.铅环(M39:40) 6.小泉直一(M39:37) 7、8.五铢钱(M39:43-1、M39:43-2)
铜钱 16件。有五铢钱和小泉直一。
五铢钱 15件。阔缘,穿背有郭,字体宽大,布局舒朗,“五”字交笔弯曲,“朱”字头圆折、上短下长。标本M39:43-1,郭径2.6、穿宽0.9厘米,重3.1克(图三一,7)。标本M39:43-2,郭径2.6、穿宽0.9厘米,重3.1克(图三一,8)。
小泉直一 1件。标本M39:37,圆形方穿,穿两面有郭。郭径1.9、穿宽0.4厘米,重1.2克(图三一,6)。
(4)其他
铅衔镳 2件。残,形制大小相同,环截面呈菱形。标本M39:39,残长8.7厘米(图三一,4)。
铅环 2件。形制大小相同,圆形,截面扁圆。标本M39:40,外径1.7厘米(图三一,5)。
铅弩机 2件。残缺严重,仅剩机身。标本M39:41,残长4.3、高1.4厘米(图三一,3)。
铁钉 若干件。标本M39:44,棺钉,长楔形,上粗下细,截面圆形。
玻璃耳珰 2件。形制近似。蓝色,半透明,束腰喇叭形,两端大小不一,中间有孔,内见麻质细线残留。标本M39:38,直径0.8~1.1、高1.1~1.2厘米(图三一,2)。
五、结语
(一)墓葬年代
此次考古发掘的汉代墓葬,跨越了西汉中期至东汉中期,本文报道的墓葬基本可以代表该发掘区汉墓年代。具体而言,M16与M25墓葬形制与出土器物相似,皆为竖穴墓道砖室墓,属韩国河《西安地区中小型西汉墓的分期与年代研究》(以下简称“韩文”)所划分第二类C型II式,此类墓葬形制在关中地区流行于西汉中后期,所出釉陶壶、罐、鼎、樽等与韩文划分第四期相应器物特征一致,为西汉晚期至新莽时期[1],又与《长安汉墓》电M28、电M110的墓葬形制及所出器物类似,后两者属西汉晚期[2]。M25出土铜钱皆五铢钱,钱文“五”字较宽而圆润,竖画交叉部分较圆曲,“金”字头呈三角形而锐尖,“朱”字头方折,下部折较圆,流行于西汉中晚期[3]。
M33为竖穴墓道土洞墓,属韩文划分的第二类A型II式,流行于西汉早期以后,所出鼎、盒、罐、钫等器物与韩文划分的第三期前段相应器物类似,时代为西汉中期偏早[4]。与《长安汉墓》医M95、医M136、方M4(1997)所出同类器相似,三者皆属西汉中期[5]。与《龙首原汉墓》西北医疗厂M97墓葬形制及出土器物类似,该墓属西汉早期[6]。M33铜镜铭文“然雍塞而不泄”已改“澈”为“泄”,为避汉武帝讳故,作器时代在武帝之后[7]。M33出土五铢钱,“五”字两竖划交股斜直或缓曲,“铢的“金”字头为箭镞形,之下四短竖点,“朱”字头方折,或穿上一横,流行于西汉中期及以后[8]。
M45为长斜坡墓道土洞墓,属韩文划分的第三类A型III式,初见于西汉早期,所出器物与韩文划分的第一期至三期前段相应器物类似[9]。就墓葬形制而言,其横穴式天井直接与墓室相连、木板封门的做法与《白鹿原汉墓》西汉早期墓五M95、西汉中期早段墓绕M14和绕M36形制近似[10]。陶缶与陶方仓流行于秦至西汉早期,陶缶(M46:63)与西北医疗设备厂西汉早期墓M92出土陶缶(M92:8)相似,陶仓(M45:31)与西北医疗设备厂西汉早期墓M152出土陶缶(M152:4)相似。出土彩绘陶鼎、盒、钫与《长安汉墓》第一期同类器物相似,当武帝后期至宣帝前段[11]。M45出土的蟠螭纹镜流行于西汉早期,且其镜铭末字为“澈”,未避汉武帝讳,当作于汉武帝以前[12]。M45出土五铢钱,质量较差,保存不佳,“五”字两竖划交股微曲,“铢”的“金”字头为箭镞或三角形,“朱”字头略带圆意,应属郡国五铢[13]。
M39为长斜坡墓道穹窿顶多室墓,据研究此类墓葬出现于西汉晚期,东汉中期及以后极为流行[14]。墓葬出土陶器组合主要包括以壶、罐、樽为代表的容器,以灶、釜、甑、井为代表的模型明器,以案、盘、碗、耳杯、斗、勺为代表的祭祀用具和以猪、狗、鸡为代表的家禽家畜俑,与《西安东汉墓》中第三期、第四期墓葬的分期标准基本吻合,典型器如釉陶壶(M39:31)、陶仓(M39:4)、陶樽(M39:3)、陶井(M39:33)、陶罐(M39:7)、陶碗(M39:1)与《西安东汉墓》西汉中期的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M3、M21、雅荷智能家园M10和珠江新城M3所出同类器十分相似[15]。出土五铢钱字体宽大,布局舒朗,“五”字交笔弯曲,“朱”字头圆折、上短下长,与《西安东汉墓》划分的Ab型类似,与东汉建武十七年五铢钱钱范文字特征相同,当属东汉早期[16]。另有小泉直一钱一枚,铸行于新莽始建国元年,至天凤元年罢铸。
综合判断,M45为西汉中期偏早,约当武帝后期至昭宣时期。M33稍晚于M45,为西汉中期偏晚,约宣帝至元帝时期。M16与M25南北并列,墓葬形制与出土物基本一致,同属西汉晚期,约元帝至王莽居摄二年铸行新钱之前。M39为东汉中期,约东汉明帝至桓帝时期。
(二)学术价值
从墓地位置而言,位于汉长安城以东约5.2千米,约合12.5汉里[17],遥对霸城门,附近有张家堡、刘北堡、马旗寨等汉墓群分布,且墓葬时代具有延续性,其与汉长安城之间的关系可做进一步研究。从墓地内部结构而言,围沟内除M17以外的5座墓,排列整齐、方向一致,年代集中在西汉晚期至新莽时期,应属同一家族墓园,对该时期家族墓研究提供了新资料。这批墓葬破坏较严重,自这几座墓葬看,属中型规模,随葬品较为丰富,随葬兵器和车马明器较常见,部分墓葬随葬漆器、铜印等,但未出土铜容器。推测墓主具有一定身份,但又不十分尊贵,初步推定墓主为汉长安城内负有一定军事职能的中低级官吏与一般贵族。
随葬品制度,本文报道的两座器物组合较完整的西汉中期墓葬,M33为一鼎二盒、M45为五鼎四盒,且M33的4件陶罐、M45的4件高领罐和11件鼓腹罐都存在大小相次的“列器”现象,对进一步认识西汉早中期的丧葬器用制度有一定意义。
M39出土的朱书陶瓶,又称作镇墓瓶、解除瓶、解注瓶等,一般认为随葬镇墓瓶主要是为世上生人除殃祈福,为地下死者解适祛过,免再受罚作之苦,同时也是为了隔绝死者与其在世亲人的关系,使之不得侵扰牵连生人,与汉代的道教和巫术相关[18]。本次瓶身朱书陶文的“苦边者”辞,以前未见于汉代镇墓文,但见于早期佛教译经文献,可能与东汉时期佛教相关,对研究东汉时期佛教在关中地区的传布、社会思想文化等提供了新资料。
附记:考古发掘、整理与简报撰写先后得到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王自力、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徐龙国等先生的支持与指导。特此感谢!
领 队:张全民
发 掘:王钦玄 冯永恒 彭富仁 张全民 刘云仓 刘云亮 芮 昕 韩琇莹 黄 伟 张颢馨 武笑迎 等
器物修复:符 杰 张 亮 丁静觐
绘 图:刘善沂 赵 娜 司丽媛 李潇檬 庄泽文 丁方婕 许鑫涛 马霄等
照 相:王钦玄 彭富仁 冯永恒 许鑫涛
拓 片:丁静觐
执 笔:王钦玄 冯永恒 张全民 王 焕 方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