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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中企被列“黑名单”:海外资产风险陡增

2022-08-04时光

中国石油企业 2022年6期
关键词:所在国黑名单缅甸

□ 文/时光

近日,缅甸军方执政团宣布取消已被赶下台的缅甸全国民主联盟政府对26个太阳能项目的招标,这26个项目背后的中企及相关联营企业,也被军方执政团以“违反招标规定”为由拉入“黑名单”。

2020年5月,缅甸民盟政府对总发电量为1千兆瓦的29个地面太阳能项目建设进行招标。同年9月,缅方宣布中企及相关联营体拿下了其中28座太阳能电站建设合同。2021年1月,缅甸军方发动政变,该国政权发生变更。军方执政团上台后,取消了26个中企相关项目招标,目前只剩下3个项目尚在实施中。知名光伏产业中企阳光电源、西安隆基等,以及央企国家电投、中国机械工程总公司、葛洲坝集团等均被军方执政团拉入“黑名单”。

此事件再次为中企海外经营敲响警钟,在地缘冲突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下,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纷繁复杂,企业国际化经营面临的安全风险持续上升。

经济运行难以摆脱强政治干预色彩

近年来,缅甸全国用电总量以每年15%–19%速度增长,然而该国电力却长期存在供应不足问题,按缅甸《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到2030年,其电力总装机容量将达到28784兆瓦,其中天然气发电4986兆瓦(17.32%)、火电2760兆瓦(9.58%),并实现全国通电。但天然气对于缅甸来说过于昂贵,火电发电又遭到民众反对,斟酌再三,光伏发电站成了政府必选项。随即,该国政府出台《缅甸可持续发展规划》《缅甸投资法》,为外企入缅提供优厚环境。东南亚国家日照丰沛,又有缅政府大力支持,中企自然看好其市场前景。

2020年5月,民盟政府根据一项20年建设—运营—移交(BOT)合同,对29个地面太阳能项目建设进行招标,中企及其联营体赢得了其中的28座。据了解,中企售电报价为3.5至5.1美分(45至65缅元)每1千瓦电力,这个价格远低于其他地区和西方公司报价。因而,此次中企被缅方以“违反招标规定”为由拉入“黑名单”,令人费解。

近几年,伴随着世界大国在缅甸角逐及缅甸军政府与民主政府博弈加剧,给中企在缅投资带来风险。自2011年启动改革后,缅甸出现了由政府驱动、快速经济转型和对外开放局面。由于经济运行无法摆脱强政治干预色彩,导致未来经济政策走向不确定性增强。2021年3月,缅国内局势陷入动荡,但位于仰光的中资企业却成为暴徒冲击对象:共造成32家中资工厂受损,财产损失达2.4亿元人民币。这次缅方取消中企26个能源项目招标,且把多家中企列入“黑名单”,正是政局动荡在商业领域的反映。

截至2020年底,共有51个国家和地区在缅投资。在12个外资领域中,投入最多为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制造业。客观地说,民盟执政这些年,效率有所提高,如2018年1月成立促进营商环境委员会,以推动提升缅甸营商环境指数。尽管如此,中企参与的深水港项目、石油和天然气管道项目、铜矿项目仍备受关注。一些西方国家“眼红”中缅经贸往来,极尽捕风捉影、颠倒黑白之能事,蓄意挑唆中缅合作关系,加之缅内部矛盾重重,共同推升了中企投融资风险。

我国海外近8万亿美元资产风险隐现

近20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溢出效应”,从政府到企业,都开始不断地“走出去”,在全球配置资产。数据显示,我国对外投资一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仅为27亿美元,2005年首次突破100亿美元大关达到122.6亿美元后,一路高歌猛进,并于2016年达到了历史峰值1961.5亿美元。之后,我国出台政策规范并优化企业海外投资结构,对外投资流量逐步回落,近几年则一直保持在1500亿美元上下。期间,我国对外投资规模的全球位次也从2002年的26位快速上升,并于2020年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20年世界投资报告》,2020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流量7400亿美元,同比萎缩了近40%;而同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分别占全球当年流量、存量的20.2%和6.6%,分别在全球排名中列第一位和第三位。

2021年9月29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2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2.8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共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4.5万家,分布在全球189个国家 (地区),年末海外企业资产总额7.9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25806.6亿美元。商务部上一次亮“家底”是在2019年,当时的数据显示,2017年底中国2.55万家海外投资者在境外共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3.92万家,分布于全球189个国家和地区,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达到了6万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存量1.8万亿美元。

此次俄乌冲突爆发后,西方国家冻结了俄罗斯3000亿美元外汇储备,还专门成立“跨大西洋工作组”,密谋侵吞这笔巨款。尽管“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国家奉为圭臬基本价值观,但在地缘政治博弈和所谓“国际秩序”面前,其虚伪性纤毫毕现。联想到3个月前,美国明目张胆地抢走阿富汗价值70亿美元的“救命钱”,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国在美资产更多,且还持有巨额美债,一旦两国彻底翻脸,美方掀桌子赖账怎么办?

事实上,因地缘冲突导致我国海外财产损失的案例很多,例如2011年利比亚战争,导致包括13家央企在内的75家中企在利数十个建设项目被废止,涉及合同金额近200亿美元。同样是2011年,由于美国直接插手,缅政府突然中途叫停了已经开工的密松水电站项目,给中企造成极大经济损失。虽然后来密松水电站复工,但成本损失已无法挽回。

作为“基建狂魔”的世界头号建筑业大国和海外工程承包大国,目前我国在乌克兰也承揽了一定数量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商务部《2020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统计公报》,2008—2020年,我国每年在乌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新签合同额均高于1亿美元,13年累计完成营业额42.4144亿美元,新签合同额95.5933亿美元,接近100亿美元,尽管这些承包工程与对乌直接投资有着本质不同,但战火之下,其面临的风险无法回避。

海外投资系统风险防范与对策

由于海外企业无法决定投资所在国政治和经济形势,因此对于系统风险只能采用规避方法,尽量规避潜在投资风险。

一是做好对投资所在国政治和经济形势评估。企业应在投资前通过实地考察、专家咨询等方式,对投资所在国经济发展状况、政局稳定情况和对外国投资优惠政策进行综合评估。随着跨国公司发展,出现了一批专为企业海外投资服务的大型咨询公司,其专业能力可提高客户海外投资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对石油企业而言,做好尽职调查是关键。因为尽职调查事关投资方在投资后是否可以合法有效地进行油气勘探开发活动,如存在瑕疵,将导致勘探开发活动受限,资产权益价值降低或无法实现,所以投资方尽职调查必须是立体的多维度的,油气资产权益要素中一个都不能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油气资产权益范围不仅包括勘探开发合同中进行油气勘探开发和获得油气产品权利,还包括在联合作业协议中的作业权利,原油销售合同中的油气产品销售权利,以及管道合同项下的管道使用权及其他关系到资产权益实现的合同项下的附属权利等。

二是改变投资方式,实施海外企业本地化战略,加强对投资所在国公关策略。海外投资应强调“双赢”策略。在投资方式上尽量采用合资形式,使合资方分担投资风险;对资源开发等敏感领域投资应根据所在国情况可以债务形式出资,通过产品分成获得收益,避免直接取得控股权所带来的国有化风险;如果投资主体具有品牌、技术、管理优势,也可以采取特许经营形式,既节约资金、避免了直接投资风险,又占领了资源国市场。同时,海外企业必须注意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对投资所在国有明确公关策略,并将自身发展积极地融入投资所在国的经济发展中,形成利益共同体。

三是通过保险手段减少系统风险带来的损失。海外企业可以通过加入保险等方法减少境外投资风险,如世界银行于1988年成立了多边投资保险机构,它和国家之间多边条约一起为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国有化等系统风险提供了条约保证,当跨国公司成为该公约或机构成员之后,海外投资部分系统风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控制;损失发生时,也可以申请国际赔偿,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国际担保。

四是海外投资要着眼于增强投资主体核心能力。核心能力指企业在特定经营中具有竞争优势的多方面技能、互补性资产和运行机制的有机融合,是不同技术系统、管理系统的有机组织,是识别和提供竞争优势的知识体系。核心能力的强弱是企业实施海外投资的首要制约因素,也是决定境外企业抗拒经营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

五是海外油气投资与合作思维应有针对性。我国参与海外油气投资与合作可从功能与战略两个维度来定位目标国,具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资源相关国家,另一类是通道相关国家。资源类型国家和通道型国家可以形成多种战略组合—对前者,政府和企业地位并重;政府层面侧重协调、避免竞争,企业层面可以建立有效的进口需求联合体;对于后者,要相对淡化国家功能,充分发挥企业和市场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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