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杨梅用农药登记情况及残留限量标准研究
2022-08-03陈梦微张成磊杨照渠项丹丹
陈梦微,张成磊,杨照渠,项丹丹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园艺研究所,浙江台州,318020)
杨梅Morellarubra属杨梅科杨梅属,是我国的特产水果,主要分布于浙江、江苏、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福建、广东、海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省(区)。杨梅具有较高的药用、食用和经济价值,市场前景良好,日益成为部分农民致富创收的途径之一[1]。随着杨梅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病虫草害日益增多,农药是解决病虫草害的有效途径之一,但由于杨梅属于小宗作物,登记农药少,因此,生产中存在乱用、滥用农药等不科学现象,从而容易导致农药残留超标,杨梅果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影响杨梅产业发展[2]。本文拟基于《中国农药信息网》,统计我国在杨梅上的农药登记情况,并结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杨梅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杨梅产业的高质量安全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1 农药登记情况
1.1 登记产品数量
据《中国农药信息网》统计,截至2021年7月31日,我国在有效期内的登记农药共计4万多个,其中,登记在杨梅上的农药产品只有49个,以单剂产品居多,共43个,约是混剂产品数量的7.2倍。
1.2 农药类别
由图1可知,我国登记用于杨梅的农药类别有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其中,杀菌剂产品数量最多,有31个,占杨梅用农药登记总数的63.3%;其次是杀虫剂,共14个产品,占杨梅用农药登记总数的28.6%;植物生长调节剂产品3个,占杨梅用农药登记总数的6.1%;除草剂产品最少,只有1个,占杨梅用农药登记总数的2.0%。
图1 我国杨梅用登记农药的类别
1.3 防治对象
由图2可知,我国在杨梅上登记的31个杀菌剂产品涉及的防治对象有癌肿病、白腐病、褐斑病和灰霉病,其中,约90.3%的产品用于防治杨梅褐斑病;登记的14个杀虫剂产品涉及的防治对象有尺蠖、介壳虫、果蝇、卷叶蛾和蚜虫,用于防治杨梅介壳虫的产品数量最多,共8个,约占杀虫剂总数的57.1%;登记的1个除草剂产品主要用于防除杨梅园的杂草。
图2 我国杨梅用登记农药的防治对象
1.4 有效成分
截至2021年7月31日,登记在杨梅上的49个农药产品共涉及有效成分27种。登记的14个杀虫剂产品均为单剂,涉及9种有效成分,有效成分最多的是矿物油,共4个产品,占杀虫剂产品总数的28.6%;其次为松脂酸钠,共3个产品,占杀虫剂产品总数的21.4%;其余7种有效成分(阿维菌素、苏云金杆菌、依维菌素、乙基多杀菌素、除虫菊素、噻嗪酮、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产品各1个(见图3)。
图3 我国杨梅用登记的杀虫剂有效成分
登记的31个杀菌剂产品(单剂25个、混剂6个)涉及到的有效成分如图4所示。杀菌剂共涉及有效成分14种,有效成分涉及产品最多的为嘧菌酯,共21个产品,均为单剂,占杀菌剂产品总数的67.7%;其次为吡唑醚菌酯(混剂2个)、喹啉铜(单剂1个、混剂1个)、咪鲜胺(单剂2个),各有2个产品,均占杀菌剂产品总数的6.5%;剩余有效成分均只有1个产品,其中,抑霉唑为单剂产品,其余均为混剂产品。
图4 我国杨梅用登记的杀菌剂有效成分
登记的1个除草剂产品有效成分为草铵膦,登记的3个植物生长调节产品均为单剂,有效成分分别为对氯苯氧乙酸钠、苄氨基嘌呤和赤霉酸。
1.5 剂型
截至2021年7月31日,登记在杨梅上的49个农药产品共涉及10种剂型。在杨梅上登记的杀虫剂涉及6种剂型,剂型最多的为乳油,共6个产品,占杀虫剂登记总数的42.9%;其次为水乳剂和可湿性粉剂,各2个产品,均占杀虫剂登记总数的14.3%;悬浮剂和浓饵剂产品均只有1个(见图5)。杨梅用杀菌剂登记剂型有6种,悬浮剂的产品数量最多,共计24个,占杀菌剂登记总数的77.4%,是其他杀菌剂剂型产品的3.4倍;其次为水分散粒剂和水乳剂,各3个产品,分别占杀菌剂登记总数的9.7%;水剂最少,只有1个产品,占杀菌剂登记总数的3.2%(见图6)。杨梅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剂型有3种,分别为可溶液剂、可溶粉剂和可溶粒剂,每种剂型各1个产品。杨梅用除草剂登记剂型只有水剂1种。
图5 杨梅用杀虫剂登记剂型
图6 杨梅用杀菌剂登记剂型
1.6 毒性
截至2021年7月31日,在杨梅上登记的农药产品以低毒居多,共计40个,占登记农药总数的81.6%,其余9个农药产品的毒性均为微毒,占登记农药总数的18.4%。
1.7 登记企业
截至2021年7月31日,杨梅用农药登记企业共40家,主要位于江苏省和浙江省,江苏省20家,浙江省14家,分别占登记企业总数的50%和35%,两省登记在杨梅上的农药产品均为21个;另外,湖北省和四川省各有2家,安徽省和北京市各有1家。
2 杨梅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已登记允许在杨梅上使用的49个农药产品共包含了27种有效成分,表1是我国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杨梅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可以看出,该标准只规定了4种农药在杨梅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包括2种杀虫剂(阿维菌素和乙基多杀菌素)和2种杀菌剂(吡唑醚菌酯和喹啉铜),其余23种有效成分未有相应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其中,乙基多杀菌素和喹啉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临时限量标准。
表1 GB 2763-2019规定的杨梅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3 存在问题
目前,杨梅生产上的主要病害有凋萎病、枯枝病、褐斑病、癌肿病、赤衣病、白腐病、叶斑病、肉葱病、干枯病、枝腐病等;主要虫害有介壳虫、果蝇、尺蠖、蚜虫、卷叶蛾类、夜蛾类、粉虱和线虫等[3-5],而实际登记农药的防治对象具有一定局限性,不能满足生产上的实际需求。因而在生产上,一些未在杨梅上登记的农药产品被广泛使用,如甲氰菊酯、氰戊菊酯、氯氟氰菊酯、灭幼脲、毒死蜱、灭蝇胺、嘧霉胺、甲基硫菌灵、多菌灵和百菌清等[6-7]。此外,虽然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制定了《特色小宗作物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指标》,规定了杨梅的临时用药产品及其使用方法(详见表2),但涉及产品种类少,而实际使用种类多,因而无法保证农药残留的精准监测[8]。
表2 特色小宗作物——杨梅农药残留风险控制技术指标
根据GB 2763-2019的规定,可以看出现阶段在杨梅中有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只有4种,而在近年风险评估中发现,杨梅中检出率相对较高的杀菌剂依次为多菌灵、咪酰胺、百菌清、嘧菌酯、甲基硫菌灵; 杀虫剂检出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毒死蜱、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2]。这些农药在杨梅上均未规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因此各级监管部门也无法判定杨梅样品中的农药残留量是否合格。
4 建议
一方面,农药登记是农药进入市场的重要关口[9],所以要尽快推进杨梅上常用农药产品的登记工作,保证合规使用,并且要密切监控其施用剂量、施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等;另一方面,要尽快制定在杨梅上已登记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同时对农药流通各环节加强监控,杜绝乱用、滥用农药现象,并开展未登记但生产中常用农药的残留检测工作,以保证杨梅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