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选取与相关建议
2022-07-29刘冬梅玄兆辉
刘冬梅,陈 钰,玄兆辉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北京 100038)
0 引言
目前,党中央已形成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布局,推动成渝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有力支撑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新时期,国际形势日益严峻复杂,新冠疫情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加快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布局,对支撑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区域创新是国家创新资源布局的地域体现,是构建高效能国家创新体系的关键抓手。随着新技术的扩散渗透,全球知识网络和创新网络不断扩展,创新范式深刻变化,区域创新呈现更加网络化、开放性、协同性的多元融合特征[1]。从文献来看,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研究已成为创新经济学和区域经济研究的重要议题。总体来看,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相关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内涵和理论研究[2-4];②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实践案例分析,对美国硅谷[5]以及德国[6]、日本[7]等国际较为成功的区域创新集群进行分析,通过国际经验总结为我国区域创新发展提供借鉴;③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对策研究,对部分地区如北京[8]、上海[9]、深圳[10]等城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出政策建议,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11];④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发展评价,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12],对国内外主要城市科技创新中心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和比较分析[13]。综合各类文献分析可以看到[14],国内外对科技创新中心的布局建设方面的研究还较少,特别是通过客观的指标数据来分析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方面的研究较为缺乏。
一般来讲,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是指科技创新资源密集、科技创新活动集中、科技创新实力雄厚、科技成果辐射范围广大,从而在价值网格中发挥显著增值作用并占据领导和支配地位的城市或城市群,对创新资源流动具有显著的引导、组织和控制能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就是培育区域创新增长极的过程,其实质是在特定区域的区位和资源禀赋条件下,国家通过创新资源的空间配置和创新政策的倾斜性支持等举措,来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以实现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在当今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科技创新的发展越来越注重区域载体与全球网络的契合发展,区域载体的能级就决定了区域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影响力。对于中国这样幅员辽阔的大国而言,更需要加强多层次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建设,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各地方的深入贯彻落实,实现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本文在梳理我国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国家重点区域和城市的科技创新发展水平,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全国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和省级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多层次科技创新中心布局建议。
1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背景
1.1 以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引领的国家区域创新格局初步形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总体形成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区域等不同层面的国家创新高地[15]。具体来看,科技创新中心包括北京、上海和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渝地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包括上海张江、合肥、北京怀柔和深圳,成为国家提升基础研究水平、强化原始创新能力的基础性平台;协同创新区域包括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和 “一带一路”四大战略创新带,成为辐射带动国家优化提升创新能力体系的创新高地。
近年来,国家重大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如表1所示。
表1 国家重大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
1.2 科技创新中心支撑引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百强科技集群城市排名中, “深圳-香港-广州”高居第2位、北京居第3位、上海居第8位、成都和重庆分别排第39位和第69位。可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以及成渝科技创新中心的创新能力均大幅提升,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效带动了三大经济圈及长江上游的快速发展。北京的研发投入强度位列全国第一,2019年达到6.3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发明专利授权量是五年前的2.7倍和2.3倍,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收入保持10%以上的速度增长,向津冀输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是五年前的2.5倍。2020年上海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1%,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0.2件,向国内外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占比达70%,位于上海的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成为长三角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枢纽,显示上海的科技创新中心为长三角乃至更大范围区域创新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广东的企业创新活跃,研发经费投入规模居全国首位。重庆、四川共同推进西部科学城建设,综合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速度令人瞩目。
1.3 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亟需推进国家多层次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五个重大区域战略,以此聚焦实现战略引领带动区域发展,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融通补充。这些区域是国家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从国家区域发展全局来看,长江、黄河流域和东北地区的经济总量占全国超过七成的比例,是国家发展的重心。目前,长江经济带已明确了下游的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上游的成渝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黄河流域、东北地区及相关省域科技创新中心还有待培育。新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层次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布局,以更好地支撑和引领区域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双循环格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2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遴选原则与客观依据
2.1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遴选原则
科技创新中心是以创新引领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城市或城市群,其遴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该城市 (群)位于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区域,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对于国家培育创新增长极、引领高质量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二是该城市 (群)能够更加有效地辐射带动相关区域,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和协调发展;三是核心城市及周边城市群有较强的科教实力,已建立起基本的创新体系,有相对坚实的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
基于上述三个定性的基本原则,本文通过定量的科技统计指标开展区域和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综合水平的分析,确定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群的选择。随着科技和经济的不断融合发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越来越注重全创新链的系统提升。因此,本文从投入强度、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企业创新、创新产出、创新环境等维度,选取R&D/GDP、万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万人国际科技论文数、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比和人均GDP这七个核心指标来测算区域和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综合水平。根据综合指数测算结果,依据相关城市不同的影响力能级,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城市 (群)可布局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具有省域影响力的城市 (群)可布局建设省级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2.2 地区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分析
(1)主要地区科技创新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各地区科技创新发展有了显著进步,研发经费投入不断增加,科技人力资源条件持续改善,科技产出效率不断提升,为国家布局科技创新中心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各地区研发经费、研发人员、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企业等核心指标,利用2019年统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在31个省区中,除了国家已有战略布局的京津冀、长三角以及广东、重庆和四川10个省市,其他21个省区的创新能力大体上分为以下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包括山东、湖北、河南、福建、湖南、陕西、辽宁,这七个地区的综合优势较为明显,是全国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区域。2019年,这七个地区的GDP合计占全国的三成,R&D经费均在500亿至1500亿元之间,共计占全国总量的26.6%;科技人才资源丰富,R&D人员共占全国总数的24.8%;技术能力较为领先,发明专利拥有量占全国的19.6%。
第二梯队包括江西、云南、广西、山西、黑龙江,这五个地区的GDP合计占全国的10%,R&D经费都在140亿至400亿元之间,共计占全国总量的5%;R&D人员共占全国总数的6.3%;发明专利拥有量共占全国的4.6%。
第三梯队包括贵州、吉林、内蒙古、甘肃、新疆、宁夏、海南、青海、西藏,这九个地区与上述两个梯队的地区还有较大差距。九个地区的GDP合计占全国的8%,R&D经费投入规模相对较小,共计占全国总量的3%;R&D人员共占全国总数的3.6%;发明专利拥有量占全国的2.8%。
(2)地区城市群科技创新对比分析。省域之间和省域内部的创新资源布局差异巨大,为了更加精准地识别区域创新高地,本文整理了21个省区194个地级市的数据,深入分析各城市群的科技创新发展状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科技创新基础条件,选择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R&D/GDP在1.5%以上的39个城市,作为下一步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的候选城市来进行分析。
基于七个核心科技指标数据 (见表2),以国家总体水平为基准,综合测算各城市科技创新水平指数,39个城市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梯队:
表2 部分地区城市创新能力主要指标
第一梯队包括武汉、西安和长沙。这三个城市的科技创新综合指数是全国平均的2倍以上,科技人才资源较为丰富,R&D经费投入强度高,科技论文和专利产出能力强劲,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跃,经济发展处于较高水平。
第二梯队包括兰州、太原、青岛、厦门、济南、沈阳、大连、南昌、郑州、长春、福州、昆明。这12个城市的科技创新综合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科技创新资源投入有较好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在国家总体布局中有一定影响力,高技术产业呈现较快增长势头。
第三梯队包括贵阳、湘潭、威海、呼和浩特、银川、鹰潭等24个城市,科技创新能力较好,但综合指数与前两个梯队还有一定差距。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省域层面,山东、湖北、河南、福建、湖南、陕西和辽宁的科技创新实力突出;城市层面,武汉、西安、长沙、兰州、济南、大连、南昌和郑州等城市的科技创新实力和效率表现亮眼。
3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选择
基于各地区科技创新状况分析,考虑到主要城市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及其辐射影响力,建议依次以武汉、郑州、西安、沈阳为核心城市,推动建设四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辐射带动形成长江经济带中游、黄河流域和东北地区的科技创新城市群,作为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地。鼓励和支持太原、呼和浩特、银川、贵阳、昆明、福州建设省级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作为地区新经济增长极,辐射带动相关省域和周边地区发展。部分区域的中心城市群概况如表3所示。
表3 部分区域的中心城市群概况
一是长江中游科技创新中心,以武汉市为核心,联合长沙和南昌为协同副中心,以宜昌、襄阳、湘潭和鹰潭为腹地的科技创新城市群。首先,武汉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龙头。武汉科技创新发展条件优越,年研发经费支出超过520 亿元,是华中地区的交通枢纽,科教实力紧随北京和上海,有 “中国光谷”之称的武汉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活力已具备全国影响力。其次,长沙和南昌科技基础良好、创新资源丰富,是中部城市群的龙头。长沙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等先进制造能力突出,南昌在推进信息和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成效。建设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能够加快中部主要城市实现协同创新发展,有效支撑中部崛起,促进中部地区一体化。最后,中部地区的主要城市能成为其创新高地建设的有效支撑腹地。宜昌、襄阳科技创新资源投入处于较高水平,R&D 经费投入强度达到 2%左右,R&D 人员超过 1 万人年,高新技术企业均超过 500 家。湘潭技术研发能力较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 11 件。鹰潭 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 3.8%,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势头强劲。
二是黄河下游科技创新中心,以郑州为核心,联合济南、青岛为协同副中心,以洛阳、新乡、淄博和潍坊为腹地的科技创新城市群。首先,郑州是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拥有电子信息、汽车及装备制造、生物及医药等特色产业体系,河南研发经费投入规模位列全国31个地区中的第9位,科技人力资源丰富。其次,山东是黄河流域科技创新资源高地。济南是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有较好的发展基础,青岛的电器产品、海洋产业发展基础雄厚。郑州联合济南、青岛为核心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能有效引领和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落实,促进黄河流域开放合作,加强东部与中部互联互通协作发展,更好地发挥 “一带一路”枢纽作用,推动沿线地区深入开放合作。最后,黄河下游主要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有较好的基础,能够形成有效支撑。淄博、潍坊、洛阳研发投入强度均在 2%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500家以上,工业制造基础良好。淄博重化工等传统产业和氢能、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齐头并进,潍坊动力机械产业优势突出,洛阳高端装备制造业拥有全国影响力。
三是黄河中上游科技创新中心,以西安为核心,联合兰州为协同副中心,以咸阳、宝鸡和白银为腹地的科技创新城市群。首先,西安和兰州是关中平原城市群和兰西城市群的重要中心城市,为西北地区科教资源的集聚地,科技创新综合水平处于全国中上游,R&D投入强度和R&D人员遥遥领先。西安研发经费支出为482亿元,投入强度达到5.17%,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1件,是全国的3倍,兰州研发投入强度为2.25%。其次,咸阳、宝鸡和白银等城市的融入能进一步释放西安和兰州的科技创新市场活力,通过西安和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开放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助力西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打造西北经济增长极。最后,以西安、兰州为核心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能有力支撑 “一带一路”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强化西部内陆地区的国际交往功能,畅通东西大通道,助力构建国家新发展格局。
四是东北科技创新中心,以沈阳为核心,联合大连为协同副中心,以长春、哈尔滨、盘锦为腹地的科技创新城市群。首先,沈阳和大连是东北地区的创新高地,R&D 投入强度显著高于全国总体水平,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均接近200亿元,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其次,东北地区长春、哈尔滨已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发展基础,研发经费投入达到百亿元左右的规模,企业创新有较好的技术储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已处于较高水平,盘锦推进精细化工等产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最后,沈阳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能有力支撑老工业基地振兴、建设面向东北亚的科技创新中心,打造老工业城市创新发展的转型样板。
五是培育建设6个省级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太原、呼和浩特、银川、贵阳、昆明、福州等城市建设省级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首先,这些城市是相关省份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和人才中心,已具备一定的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基础,其中福州、太原、长春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以上,昆明、贵阳在1.7%以上,呼和浩特、银川在1.6%左右,创新创业活动较为活跃。其次,在这些城市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助于我国形成自主、安全的创新网络与产业网络,推进能源、现代农业、新材料、数字信息等产业创新发展,更好地发挥统一大市场优势,成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国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完善国家区域创新体系。
4 加快多层次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的相关政策建议
目前,新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已有较好基础,但相比国家的战略需求而言,其创新实力和效能都还有待加强。未来,要更加突出“有为政府”的作用,加快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构建多层次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体系化布局。
一是加快制定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布局建设总体方案。国家层面加强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的总体设计,加快完成多层次科技创新中心的整体布局。制定国家支持沿长江领域、黄河流域和东北地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国家区域战略中的定位。加强对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指导,引导和支持省级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网络联系。
二是优化国家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切实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在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行动纲要中,明确科教资源配置的区域战略和决策机制。加强科技与教育、人才、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有效衔接,推动部门间科技项目、平台建设、人才培育等方面协同配合,共同助力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效能。
三是强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完善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布局建设。加大对武汉、西安、郑州等地区重点高校 “双一流”建设的支持,建设国家人才高地。研究推动更多大科学装置和国家实验室落地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海洋科技、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核心关键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创新枢纽功能,统筹部署次中心城市科技创新力量,快速提升区域城市群的科技创新竞争力。
四是提升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水平。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区际协同创新的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建立区际协同创新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规划制度统一、发展模式共推、治理方式一致、区域市场联动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机制,支持区域在园区共建、飞地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合作、高企互认等方面的政策协调共享。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共享机制。完善省际创新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健全跨省城市政府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一体化发展。
五是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融合发展。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城市要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融合发展。要依托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高质量的商品、资本和人才要素,增强供应链黏性,稳定产业链布局。强化科技创新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统一,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强化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区、自由贸易区等开发区的协同布局,充分发挥各开发区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的平台载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