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坚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022-07-28唐爱军
文_唐爱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同时也要看到,意识形态领域仍不平静,面对的形势仍然错综复杂,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严峻。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对此,我们要积极研判风险挑战,为维护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提供理念性、战略性的有效供给。
一、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主要风险挑战
当前,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面临风险挑战,可以有不同维度的概括,我们在这里采用“四个前所未有”的基本判断。(中共中央宣传部干部局编:《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学习出版社2020年版,第11—13页)
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但机遇与挑战并存,且都有新的变化。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经济社会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易发多发频发。无论是民族复兴进入关键期,还是现代化进入新阶段,都意味着“发展起来以后”的矛盾和问题会不断出现。从世界现代化经验来看,一个国家经济发展之后,会遭遇诸如政治不稳定、社会冲突等一系列现代化问题。萨缪尔·P·亨廷顿有句名言:“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
(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1页)几十年来,“亨廷顿悖论”被众多发展中国家反复验证,“阿拉伯之春”“颜色革命”等浪潮不断涌现。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进入“风险社会”阶段、“矛盾凸显期”,社会矛盾、社会问题集中爆发。这些矛盾和问题极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形成对党和政府的“离心力”,对整个社会的“分化力”,一些人“千方百计利用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炒作,煽动基层群众对党委和政府的不满,挑动党群干群对立情绪,企图把人心搞乱”(《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53页)。此外,一些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群体性事件也许不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但是在特定条件下,它们会转化为舆情事件、意识形态事件,这给主流意识形态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利益多元化”必然带来“思想观念的多样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各种思想多样杂陈、各种力量竞相发声已成常态。当前,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越加强烈,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诉求更加强烈,整个社会心态呈现出对现存政治制度、体制高度认同与对具体问题不满、担忧并存的基本态势,要防止后者演化为对前者的否定。总而言之,在新的历史阶段,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遭遇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
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道路、中国理念、中国价值、中国精神的影响力、吸引力显著增强。但是,总的来说,我国还远远没有获得与大国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曾经,西方某政要攻击我们说:“China today exports televisions not ideas(今天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换个角度看,这值得我们警醒。“落后就要挨打,贫穷就要挨饿,失语就要挨骂。形象地讲,长期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就是要不断解决‘挨打’、‘挨饿’、‘挨骂’这三大问题。经过几代人不懈奋斗,前两个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挨骂’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争取国际话语权是我们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同上,第211页)并且,近些年,西方一些国家加大对中国设限甚至极限打压。比如,针对中国国际影响力提升,美西方利用“锐实力”新话语,进一步渲染“中国威胁论”,推动西方社会对中国的战略疑虑不断上升。2017年底,美国民主基金会发布《锐实力:崛起的威权主义影响》(Sharp Power:Rising Authoritarian Influence)的研究报告。“锐实力论”是美国在意识形态领域塑造的新“中国威胁论”。“锐实力论”主要涉及三个要素:推行主体是以中俄为代表的“威权国家”;权力行使方式主要是“对外审查、操纵和干扰”;战略意图是塑造价值观、制度认同。美西方一些势力利用这一概念,将这些年我国在参与全球治理、提升国家形象与国际影响力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妖魔化,将我国在海外开展的智库和文化交流合作等项目定性为“像楔子一样渗透进西方的价值观”战略举措。“锐实力论”担忧中国发展模式和中国文化对世界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力扩散。它将中国道路、中国发展模式和中国方案等视为对西方的“普世价值”、自由民主体制、“华盛顿共识”的对抗。总而言之,西强我弱的国际舆论格局没有变,有理说不出或说了传不开的现象普遍存在,我国发展优势还没有转化为话语优势仍是客观事实,尤其面对西方有针对性的设限打压,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国际话语权、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任务之艰巨前所未有。
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态势总体上向上向好,但是,错综复杂的形势依然存在,严峻的风险挑战依然存在,激烈的意识形态斗争和较量依然存在。大体说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地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要面临“三大挑战”。一是“错误思潮的挑战”。一些错误反动思潮伺机冒头,妄图挑战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攻击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政治制度、政治发展道路,竭力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当前,传播较广、危害极大的社会思潮主要有:西方“宪政民主”、“普世价值”、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公民社会、西方新闻观以及质疑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潮。这些错误社会思潮一旦蔓延,会直接危及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政治安全。二是“市场逐利性挑战”。社会主流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遭遇市场逐利性的挑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定范围滋长蔓延,道德失范、自私自利行为和唯利是图、低俗庸俗媚俗等现象屡屡突破底线。弘扬社会主流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遭遇极其严峻的现实考验。三是“西化分化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西方敌对势力一直把我国发展壮大视为对西方价值观和制度模式的威胁,一刻也没有停止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53页)近些年,敌对势力通过不断调整策略手段,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我们越是接近民族复兴目标、越是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意识形态渗透就越频繁、加重。总之,面对“三大挑战”,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领社会思潮、凝聚思想共识的任务之艰巨前所未有。
伴随新技术革新、新媒体快速发展,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界限日益模糊,形成了更具有自发性、突发性、公开性、多元性、冲突性、匿名性、无界性、难控性等特点的“大舆论场”。做好大舆论场下的意识形态工作、发挥主流媒体的主导作用,是极其迫切的新任务。这里,有两个突出的方面,对传统意识形态工作、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了巨大冲击。一是新媒体新技术正在重塑意识形态的生产权、分配权、传播权、话语权。马克思恩格斯曾深刻指出:“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作为思想的生产者进行统治,他们调节着自己时代的思想的生产和分配。”(《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0—551页)统治阶级掌握了一个国家意识形态的生产权、分配权。在传统媒体时代,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下的主流媒体掌握了意识形态、社会思想观念的生产权、传播权、解释权等,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生产模式。随着新媒体快速发展、新技术迅速运用,出现了大批自媒体和自媒体从业者,他们在信息内容、社会舆论生产、传播等方面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甚至一些人开始染指意识形态生产权力和传播权力,给“主流意识形态权力”形成了巨大压力,极大地冲击了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原则的贯彻落实。二是网络使得主流媒体主导作用受到巨大冲击、主流声音受到巨大挤压。现在,意识形态领域诸多问题往往因网而生、因网而增加,许多错误思潮也都以网络为温床生成发酵,网络往往成为负面舆情发酵、错误思想传播的策源地和放大器,极大增加了舆论引导和内容管理的难度。打好网络意识形态攻坚战,意义极端重要,任务极度艰巨。
二、维护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建议与对策
正确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维护新时代意识形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全方位的战略任务,需要多管齐下、久久为功。
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十全十美,肯定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社会矛盾,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社会问题,关键是从意识形态建设角度看如何引导民众正确看待这些矛盾问题。当前,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断积累、发酵,给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安全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一是非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问题极容易转化为意识形态安全事件。不同领域、不同性质的国家安全问题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具有“传导效应”和“联动效应”。社会转型过程中的诸多风险挑战本身不是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挑战,但是它们一般都会通过意识形态较量或斗争表现出来,有些在特定情况下甚至会直接转化为意识形态安全事件、舆情事件。不同领域的社会风险会传导、叠加、演变、升级,防范化解风险挑战,“要高度重视并及时阻断不同领域风险的转化通道,避免各领域风险产生交叉感染,防止非公共性风险扩大为公共性风险、非政治性风险蔓延为政治风险”(《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15页)。从意识形态工作的角度看,我们就需要牢牢掌握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解释权和话语权,切断其向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转化通道,一旦转化,就需要把牢对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的管控权、处置权。二是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战略重心从“主义之争”转向“问题之争”,抓住我国发展过程中的问题矛盾大肆渲染,试图制造“合法性危机”。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矛盾问题,大肆渲染,刻意放大,煽动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挑动党群干部对立情绪,企图把人心搞乱。“问题之争”战略惯常手段就是“撕裂社会”策略:西方一些势力利用各种社会热点事件,尤其比较典型的社会问题,引起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广泛关注,进行“大讨论”“大争论”,形成不同社会意见的对立,来瓦解整个社会的凝聚力,撕裂社会主导价值和整个社会,最终破坏国家的社会政治稳定,给国家政权稳定埋下隐患。西方的“问题之争”攻击战略意图在于消解民众认同,引起“合法性危机”,进而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概要之,“问题之争”战略的基本策略是:渲染社会矛盾和问题—掌握关于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释权和话语权—破坏党和政府形象—消解公信力。无论内部转型压力,还是外部挑战,都迫使主流意识形态构建有效话语体系,解释好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避免一些具体问题演变成政治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性事件,避免出现大的意识形态事件和舆论漩涡”(《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53页)。
一是监测机制。通过监测意识形态领域焦点、热点等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与研判,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动态和方向。二是警报机制。当发现监测结果(包括分析研判结论)显示意识形态安全出现警情征兆时,通过相关渠道、机制向党和政府发出警报。三是反应机制。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领导机构快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当前,比较紧迫也是薄弱环节就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信息搜集机制。目前,对于意识形态各种信息搜集过于依赖“自上而下”的搜集机制、监测机制,这类机制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短板也是明显的:及时性、预警性不足。要建立健全最便捷的基层信息接受收集渠道和机制,即“下情上达”的有效机制。由党中央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专门渠道(比如党和政府的权威网站)受理来自基层的与意识形态相关的各种信息,根据各种要素(比如,国内国际、区域、性质、影响、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设置基层信息预警标准,一旦来自基层的相关信息满足预警各项指标,应当快速启动预警机制。总之,建立健全意识形态信息搜集机制目的就在于更快捷更敏锐地认识警源、预测预报警兆警情、排除警情。
对内,我们要牢牢掌握国家意识形态领导权;对外,要掌握国际层面的意识形态主动权。“相较于美国的进攻性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战略,中国的意识形态安全战略与政策是防御性的”(胡惠林、胡霁荣:《国家文化安全治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295页)。的确,当前在与美西方意识形态战略博弈中,我国应对模式主要是“被动辩护式”的消极防御,由此,建议制定更多更强更有效的主动防范、主动建构等积极性甚至必要的进攻性的战略部署。积极防御的国际意识形态战略选择,体现在诸多方面,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主动设置议题,以必要的进攻姿态揭露西方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很长一段时期,美西方总是利用人权话题,对我国施加压力,给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带来极大威胁,而我们基本处于“接拳”的态势,以“被动辩护式”方式解释我国人权问题。近些年,随着中国国力增强,我国意识形态战略逐步开始了必要的调整,比如,公开发布《美国侵犯人权报告》,积极主动揭露美西方人权问题,在人权议题上,我们逐步从被动辩护走向主动进攻。当然,我们不仅要在一些具体议题上进行主动建构、必要的进攻,更重要的是,要在战略层面,逐步实现从消极防御转向积极防御、从被动防范转向主动建构的国际意识形态战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