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机遇下福建自贸区数字贸易发展机遇与推进模式研究
2022-07-23孙维潇
孙维潇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福建福州 350000)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目前为止覆盖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其成员国包括东亚地区的中日韩三国、东南亚的东盟十国及大洋洲的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共15个国家。2022年1月1日,经历八年的谈判之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其作为更开放更包容的自贸协定,在当今的后疫情时代被给予带来全球贸易投资增长和经济复苏的厚望。RCEP协议较以往的自贸协定更加顺应“数字”要素的发展,为数字贸易和跨境投资方面建立了共同规则,使得成员国达成了基本的数字贸易共识。福建省紧跟RCEP协定发展趋势,在“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大力发展数字贸易,鼓励发展国际贸易新业态”,“推动服务出口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贸易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而作为先行区的福建自贸区于201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承担着“深入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丝路海运”“数字丝路”的战略使命。
一、 福建自贸区发展数字贸易的要素基础厚实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数字基建的完善,世界各国的贸易也已然纷纷迈入数字贸易的新时代。虽然数字贸易至今仍没有一个唯一的、准确的定论,但主要可归纳为:以信息通信技术作为载体,伴随着跨境数据的流动,实现货物或服务的线上营销、跨境交易与跨境结算。显然,数字贸易需要依托数字技术、实体产业和数字设施等各方基本要素以支撑其交易的全流程。基于此,福建自贸区依托福建省“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处于中国对外开放前沿”的特色,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数字贸易活动发展新模式。目前,福建省与部分RCEP成员国之间的数字贸易合作已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具备了新形势下数字贸易竞争新优势的要素基础。
(一)文化地缘基础:闽籍侨商的资源优势和渠道优势显著
福建省是我国最为著名的侨乡,千万以上的华人分布在世界各地。由于地理历史文化等因素,福建省与日本以及东南亚各国有着较为深厚的文化交流、商务往来底蕴,RCEP成员国多数国家和地区也都是闽籍华侨华裔的主要居住地。近年来,福建省与上述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交流逐渐增多,其中,东盟已超越欧盟与美国成为福建省第一大进口方和出口方(如图1所示),且差距逐年扩大,而日本也上升至福建省的第五大贸易伙伴。
图1:数据来源:福州海关
对福建省而言, RCEP区域内(如日本和东南亚)的华人企业根基深固,在包括商贸文化、资源渠道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合作共进的优势。在这种背景之下,福建省推行数字贸易的可行性就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福建自贸区的对台特点也将发挥其独有优势,成为闽台数字贸易的根基。目前,福建省正在以“丝路电商”发展为契机,充分利用闽籍侨胞以及自贸区保税仓储物流的优势,发展跨境电商贸易服务平台(如:侨易邦),进一步探索能够集全球华商及跨境市场、商品、物流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二)数字技术基础:数字相关产业经济发展迅速
目前,数字经济乃至数字贸易的推动关键在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成熟与否。2020年,福建省的数字经济规模超过20000亿元,GDP占比超过45%,同年的数字经济规模增速更是高达17.6%,位列全国第三,为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技术保障。福建与东盟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在应用互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5G网络、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领域合作空间较大。2020年,福建省与RCEP成员国的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313.6亿元,占该类产品当年对外贸易总额的33.7%。RCEP的区域累计的原产地规则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区域内合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将不断增加贸易和投资机会,深化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同时优化福建省的数字产业结构。
福建自贸区因其政策的独特性与开放性,成为了福建数字贸易发展的最佳实践地,例如,厦门片区自成立以来,致力于迎合大趋势发展数字经济道路,借助5G技术,同时精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信息技术,大力推进“互联网+平台”,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推动供应链企业数字化,同时深耕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家,在数字城市、工业互联网、跨境金融、信息通信等方面实现数字转型合作。
(三)产业数字化基础:区域内产业数字化趋势更加显著
福建省的实体经济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2020年的规模以上工业收入已跃居全国第五,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2.03万亿,占GDP的比例46%,位居全国第一。福建省的主导产业为机械、石化和电子,在制造业全球化的今天,其制造业的上下游分工协作方很多都来自RCEP成员国。因此,福建自贸区作为构建高示范性产业集聚区的优良试验田,利用关键产业与RCEP国家产业关联性强的优势,产业数字化进程已初具成效,产业链的整合能力也因数字技术不断提升。
例如,在食品行业方面,福清市—印尼以及漳州市-菲律宾的“两国双园”模式分别依托福州片区和厦门片区探索产业互联、设施互通、政策互惠的双园结对合作机制。双方企业在仓储、运输、快递及国际物流一体化的综合物流体系构建中相互合作,针对跨国水产冷链和肉类加工等食品产业链方面搭建了高效服务平台。该数字化物流统筹分配模式不仅能够大幅提升冷链物流配送效率,更能实现大宗食材的批量进出及国际食品产业链高效稳定的供给与流通。
而在跨境电商行业方面,以泉州片区为代表的产业集群优势片区正在打造本地产业与跨境电商平台的产业链整合。例如与以马来西亚等为主要客户群体的Lazada跨境电商平台联合建立“一基地双中心”, 在打造跨境平台的同时,进一步激活当地产业效能,孵化输送人才,帮助闽商在东南亚市场的快速扩展。
除此之外,福建省与东南亚国家线上线下的对接合作以及日本生物制药、冷链物流、氢能源、半导体相关企业的贸易投资合作都伴随着产业数字化的进行。
(四)设施基础:新基建覆盖率显著提升
数字基础设施是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基石。随着新冠疫情的常态化和我国“东数西算”概念的提出,数字经济的概念渗透各行各业,线上交易的需求大幅提升,数据中心和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了当前的热点。尤其是5G网络建设成为了福建省数字“新基建”的重中之重。福建省作为数字中国建设样板区,2020年新基建竞争力指数为73.8,全省信息基础设施指数为73.4,均居全国第五位。例如,厦门片区计划三年内打造数字自贸试验区,其最重要的措施便是提升数字基建水平。为打破数据共享壁垒成立自贸数字化促进中心,在疫情期间以信息化手段建立了智能监管平台以代替人工监管等措施,不仅大大减少了疫情对片区工作的影响,同时实现了人工成本的降低所带来的降本增效。除此之外,质量溯源体系、5G全场景应用智慧港口、“单一窗口”平台,航空货运电子化等都是打造“数字自贸区”的必要转型,在片区的数字化建设中不可或缺。
二、福建自贸区在RCEP数字贸易规则构建中的发展机遇
(一)有助于加快自贸区跨境贸易的数字化进程
作为RCEP取得的最重要突破之一——电子商务规则成果为福建自贸区继续推动和升级跨境贸易数字化提供了空前的制度保障和良好环境。一方面,RCEP在电子商务章节里明确要求成员国推进无纸化贸易和电子认证互认等,以实现数字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促进电商的区域内发展与合作。这对于加速推动跨境贸易规模化发展的福建自贸区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另一方面,RCEP在其服务贸易章节中对金融、电信等领域提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标准要求,这也将有助于服务贸易数字化进展,提高成员国之间服务贸易开放水平。而福建自贸区在双循环背景下的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也将得到明显的推动。再者,RCEP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不同国家之间的跨境贸易的流程,从原产地累计规则、技术标准、通关程序等方面,力求打破成员国之间的政策和规制壁垒。这将倒逼福建自贸区改革监管措施,从而向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看齐,带动福建自贸区的包括跨境电商在内的各类货物与服务的跨境数字化发展。
(二)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跨境数据流动效率及开放性
福建省与RCEP成员国因人文地理历史的原因,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都较为频繁,这一过程需基于巨大的数据流动和数据共享的支持。RCEP的开放包容导向为福建自贸区提供了数字产业的技术、基建及监管等多元发展的机遇。结合目前福建自贸区正在构建的数字化、无纸化新业态以及与RCEP国家的新基建的互联互通,跨境数据流动效率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在该过程中的监管与数据安全性的保障都将参照RCEP的规则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三)有助于强化数字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问题是当今我国贸易纠纷中最常见且迫切的问题之一,也是RCEP协定中涉及内容和篇幅最多的部分。RCEP通过该领域的规范不仅进一步提升了亚太地区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也为福建自贸区走向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数字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相辅相成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福建自贸区自建立时便推出了知识产权扶持与奖励办法,此次更应紧跟RCEP的步伐,重视数字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则,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优化贸易大环境,同时减少数字贸易争端和摩擦。
(四)有利于提高自贸区的“枢纽”作用
首先,福建省的地理位置特殊,位于台湾地区、东南亚和东亚交汇的中心节点上,战略区域优势显著。在RCEP范围内,其货物、资金和信息的流动都会进一步推动该区域的枢纽地位。同时,由于自贸区的开放度高于RCEP协定中各成员国承诺的开放度,即货物、资金和人员流动的便利度远高于其他地区,因此,福建自贸区极具潜力成为联结东南区域和RCEP区域的中转站,将最大限度发挥区域一体化效应。再者,当今后疫情时代的跨国公司在战略布局上会更加侧重近岸布局和区域布局,这也将有助于自贸区的台企、韩企、日企等之间的联系。
三、RCEP 背景下福建自贸区数字贸易的推进策略
(一)解读政策规则,利用政策红利探索货物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新模式
数字贸易依托各类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基建”,尚处于成长阶段。因此,只有通过创新才能真正开拓数字化新模式并走在该领域的领先位置。例如,福建自贸区应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优势,叠加RCEP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规则,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向综合化一体化升级。以发展“丝路电商”贸易平台为目标,敢于突破传统跨境电商平台贸易壁垒,将产品营销、线上交易、运输物流,通关结汇及综合服务等各环节集于一体,探索产业链和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型数字贸易模式。
另一方面,应加快扩大服务贸易的数字化和开放化。福建自贸区应努力在RCEP范围内打造数据共享、业务互通、监管互认的国际合作模式,更多地与新加坡、日本等国家开展服务贸易开放化合作。同时,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引入服务贸易领域,在金融、信息技术、旅游等方面寻求新的突破,在自贸区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外资更多参与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如管理咨询、研发、法律等)的投资。
(二)福建传统产业链数字化升级,重构RCEP域内数字贸易价值链
福建省作为“海丝”核心区,在一带一路背景下产业链已经初具区域经贸合作态势。此次应抓住RCEP生效的机会进一步推动数字化生产、流通环节的深度融合,向智能化转型升级。首先,应实现制造业生产环节的全流程数字化,打造工业互联网;其次,鼓励与RCEP成员国共建智慧园区,深化上下游产业链国际合作;再者,共建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引导传统货物贸易企业向服务型企业转型。
(三)利用区域优势,探索灵活务实的数字贸易合作新领域
由于福建省与RCEP各国在数字经济发展处于不同阶段,各自的经济贸易状况不尽相同,制定并实施差别化的数字经济对接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对于柬埔寨等在各方面基础条件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适合双方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人才培养、电子商务等基础性领域共同洽谈投资项目;而在数字技术研发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日本,适合与其开展该方面的联合研发合作并获取其经验;而新加坡则在数字治理、数字创新方面具有管理运营优势和经验,与其可在共同管理协调价值链方面进一步携手共进。这种分区域、分目标的经贸合作新形势将有助于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实现互利互惠的经贸合作关系。
(四)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护航高质量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建构
在数字治理体系建设方面,福建自贸区首先要落实数字知识产权的具体保护条款的落地,以保证数据传输和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安全与信用。这需要区块链和大数据技术的覆盖与支持,来提高数字贸易管理的效率以及与他国合作的可能性。另外,数字贸易管理体制和监管模式的建立同样迫在眉睫。自贸区应率先在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方面全方位提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广度,普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工具,积极推进在贸易便利化流程中的互通互认方面的国际合作,争取打造国际一流的数字贸易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