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引导省属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2022-07-22谢正义
谢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国资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化和绿色低碳产业化,努力走出一条产业发展和减污降碳双赢的新路,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绿色竞争力,为美丽江苏建设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着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挥省属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才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策。近年来,省国资委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加强统筹协调,健全激励约束,加快构建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美丽江苏建设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
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绿色发展理念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省属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江苏省省属国资“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中部署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到2025年末,省属企业绿色低碳产业的资产规模将超100亿元。
加大国有资本绿色低碳布局。整合省级有关环保资产、引入央企资本,组建省环保集团,打造全省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省级投资主体,以及全省环境治理技术研发和数据集成的重要平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清理处置不符合绿色低碳标准要求的资产和企业。近年来,徐矿集团主动关闭徐州地区6对矿井,核减煤炭产能790万吨,累计投入生态治理和村庄搬迁资金50.77亿元,治理采煤塌陷地22万亩,在采煤塌陷地上相继建成了潘安湖、安国湖、九里湖等国家生态湿地公园;国信集团有序淘汰落后煤电,关停盐城发电有限公司2台13.5万千瓦燃煤机组。
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鼓励支持省属企业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对于采用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提升环保保护等级标准所增加的费用,经审核确认后,可在企业年度考核计算经济效益指标时视同利润加回。大力推动省属企业节能减排,加强对高耗能行业能耗管理,建设“绿色路桥”“绿色港口”“绿能机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推动省属企业建立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省盐业集团投资20多亿元,建成低硝卤制盐、盐碱联产、盐钙联产、碱渣钙液注井等循环工艺节点项目,打造高效循环经济产业链,所属瑞丰公司60万吨/年制盐项目采用先进制盐技术,比传统制盐工艺节能20%以上,被工信部列为轻工节能环保新技术。
着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升省属企业绿色竞争力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推动省属企业抓住用好绿色发展战略机遇,创新发展路径,拓展发展空间。发挥省环保集团等生态环境领域国有企业功能作用,持续加大省级国有资本在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修复、生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助力江苏大地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空气更清新。
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江苏省煤炭碳中和工程研究中心、省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工程研究中心、省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属企业创新平台作用,聚焦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领域,积极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绿色技术,为全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省属企业抢占绿色低碳发展先机,探索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污染监测监控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绿色产业发展质量效益。省盐业集团以开采后形成的“盐腔”为发展资源,构建“盐+储能”产业新格局。省环保集团创新高校实验室危废收运处一体化服务模式,安全处置全省高校实验室总量占比70%的危废,引导市场价格同期降幅超50%;投资建设全国首个VOCs网格化监测监控系统,每天对全省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国控站点周边、港口码头等重点区域VOCs浓度进行排名并实时推送,为精准治理提供决策参考;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8”锡山模式,一期总投资2.75亿元,涵盖150个自然村,惠及7320户居民,得到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高度评价和大力支持;运维全省1008个环境自动监测站,占省控水站77.7%,省控气站70.1%,为确保全省环境数据质量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助力全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支持省联合征信公司依托江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将企业绿色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升绿色金融支撑能力。发挥国有创投机构引导作用,组建疌泉金环土壤基金等绿色基金,积极投资绿色低碳企业(项目),目前省高科技投资集团已累计投资相关企业近百家,总投资金额超60亿元。
着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保障全省用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
坚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省属能源企业省内控股装机容量占全省总装机的11%左右,承担着为全省提供高质量清洁能源供给和全方位综合能源服务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在保障全省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省国资委推动省属能源企业加快实施化石能源清洁化和清洁能源规模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加快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省属能源企业持续推进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所控股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十三五”期间,国信集团所属10台581万千瓦煤电机组通过实施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综合供电煤耗较“十二五”末下降22.8克/千瓦时,节省标煤11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16.6万吨。
加快推进绿色智能煤矿建设。支持省属煤炭企业强化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推动煤炭生产向“是矿不像矿、采煤不见煤、产煤不用煤”转变。徐矿集团现已建成智能化示范煤矿2座、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0个,所属郭家河煤矿获评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命名的全国七家生态文明矿井之一。
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新增清洁能源装机容量纳入有关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推动省属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加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等新能源投资建设力度,省属企业控股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1年底,国信集团控股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较“十二五”末增加455%,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省沿海集团建成全国首批、江苏单体规模最大的渔光一体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省属能源企业正大力推进沿海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形成全省天然气“一张网”。同时,积极谋划与安徽合作在皖南地区开发抽水蓄能电站,实现能源互济互保、共建共享。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指出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更加有力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全省国资系统将以咬定青山、守望青山、不负青山的执着,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发有为在全省绿色转型发展中走在前列,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国资国企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