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时代“媛文化”的现实样态、形成机理及其思想引导
2022-07-19毕红梅幸晨欣
毕红梅 幸晨欣
摘 要: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在带来流量狂欢的同时,各种网络文化也随之产生。“媛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流行文化正以魅惑性的形象呈现、蛊惑性的传播复现、迷惑性的行为表现三种现实样态在网络空间中扩散。资本增殖本性生发的控制力、网络文化与用户的推动力、“媛文化”自身的营销力、“媛文化”圈层的反哺力正是“媛文化”危害力的力量源泉。因此,流量時代加强对“媛文化”的思想引导,需要以政府的有力调控规范一味逐利的资本逻辑,以主流意识形态有效引领社会思想文化领域,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净化鱼龙混杂的网络空间,进而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关键词:流量时代;“媛文化”;网络文化;主流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G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2)07-0105-07
流量是互联网的基本元素,人们进入互联网不仅需要设备还需要流量。在市场经济和互联网行业日益繁荣的时代,流量不仅是网络关注度的数字化呈现,也是经济主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的利器。资本在竞相争夺流量的过程中打造了流量狂欢,而这场狂欢制造了网络文化的繁荣景象。“媛文化”就是网络流行文化的其中之一,其低俗化、娱乐化、商业化的内容正侵蚀着人们的理性与道德。为了消解“媛文化”的危害,就必须在认清其现实样态和分析其形成机理的基础上探索加强“媛文化”思想引导的路径。
一、流量时代“媛文化”的含义及构成
“媛文化”在流量时代的温床中滋生,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流行文化在网络空间中活跃和发展,“媛文化”所具有的特殊含义和构成使其有别于其他网络文化。
(一)“媛文化”的含义
“媛文化”的核心字即是“媛”。“媛”字经过千年的流变,其含义已经发生了变化。“媛”字最初见于《诗经》:“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此时的“媛”是对女子的美称,意为美貌的女子。“媛”字也指女官名,如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称:“盖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论起淑媛”,淑媛便是三国魏文帝所设置的后宫女官名。到了民国时期,“媛”字经常组为“名媛”一词,此时“名媛”则意为才貌双全、出身富贵的女性,如陆小曼、林徽因等人[1]。而现如今,人们用“媛”字制造出许多网络新词,不少女性网红被贴上“某媛”的标签。“媛”字被广泛使用在各种女性身上,其词义褒贬不一,这也反映出现代女性千人千面的特点。
至今为止,学术界对“媛文化”还没有明确定义,本文根据“媛文化”的具体表现以及“媛文化”与其他网络因素的关系对“媛文化”一词进行概念解析:“媛文化”是互联网技术和市场经济催生出的一种文化现象,即部分活跃于网络空间的女性青年通过各种网络平台,以展示光鲜外表和精致生活的方式吸引广大网民围观,并最终通过推销实体或虚拟商品实现流量变现,具有魅惑性、蛊惑性、迷惑性甚至低俗性、虚伪性等特征。目前,“媛文化”的具体类型仍在不断发展和丰富。如“佛媛”“病媛”“幼儿媛”“支教媛”“外卖媛”等,虽然传播的具体内容各不相同,但可将其统称为“媛文化”。
(二)“媛文化”的构成
“媛文化”并不是人类社会形成之初就存在的,而是人类文明日益复杂化的产物,是在其他文化的基础上演变发展而成的复合型概念。“媛文化”的构成可拆解为三个层次,其中核心层包括了消费文化和女性文化,中间层包括媒介文化,浅表层包括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三个层次之间相互作用、联系紧密。
消费文化和女性文化构成了“媛文化”的内核,是“媛文化”的产生基础和精神支柱。其中消费文化决定了“媛文化”的内在逻辑,消费文化一方面反映的是人类生活普遍的商品化现象,另一方面反映的是“商业不再只是经济活动,还是文化活动、社会活动”,即商品文化化[2]。“媛文化”是消费文化的一种特殊编码,而消费文化则是解码“媛文化”的关键要素。从消费文化的视角来看,“媛文化”既是一种文化活动,也是一种商业活动。文化活动的属性为商业活动的属性做嫁衣,而商业活动属性推动文化活动属性不断发展。女性文化指向的是“媛文化”的主导群体即网络中的女性。一方面,女性文化促成了“媛文化”的发生,“媛文化”在女性文化的空间中积蓄发展动力,女性文化的不断壮大正在推翻“迄今为止的文化是男性本位的文化”[3]的论断。另一方面,“媛文化”的兴起是女性文化在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特殊表现。长期以来女性处于被男性审视的客体地位,“媛文化”反映的是女性想要与男性平等参与网络实践活动权利的欲望以及女性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体现。
媒介文化构成了“媛文化”的中间层,是沟通“媛文化”的核心层与浅表层的中介。媒介是文化传播的载体,在媒介技术不断进步的过程中媒介也形成了自身的文化体系。媒介文化是指“人们运用传媒技术在特定社会环境下进行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活动和过程”[4]。“媛文化”与媒介文化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媒介文化是“媛文化”传播和衍生的必要条件。媒介文化虽然不为“媛文化”提供原初动力,但却能为“媛文化”提供传播动力,并为“媛文化”成为流行文化提供可能。“媛文化”搭乘媒介文化的快车在网络空间中迅速制造热度。另一方面,“媛文化”体现了媒介文化的异化趋势。“媛文化”的传播运用了媒介技术,但同时“媛文化”不仅仅把网络技术创造的平台当作媒介,也把人当作媒介。网络用户信息被媒介所掌控和利用,甚至网络用户也变成了媒介,人与媒介的关系发生了主体与工具的角色颠倒,人的媒介化便是媒介的异化,媒介的异化则导致了媒介文化的异化。
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构成了“媛文化”的浅表层,是“媛文化”核心层的消费文化和女性文化通过中间层的媒介文化实现可视化的产物,是非一般意义的物质文化和行为文化。物质文化主要表现在“媛文化”所呈现的内容当中,比如人物的服饰、妆容、布置的场景等,这些打造人物形象、叙述故事所需要的物质元素所构成的特殊文化就是“媛文化”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主要表现在“媛文化”的主体之间以及“媛文化”的主体与受众之间的交往互动之中。“媛文化”实质上是一种表演行为,表演者为了获取物质利益需要打造某种仪式来增强表演内容的记忆点,而这种记忆点也成为“媛文化”主体之间进行模仿的基础。同时,“媛文化”的主体和受众之间也因主体打造的记忆点形成了物质性或者精神性的交往关系。“媛文化”主体之间的仪式模仿和“媛文化”主体与受众之间的交往互动便构成了“媛文化”中的行为文化。
二、流量时代“媛文化”的现实样态
“流量为王”的时代孕育了纷繁复杂的网络文化,而这些网络文化又需要竭力吸引流量才能够在网络空间继续生存和发展。“媛文化”在与其他网络文化争夺流量的过程中表现出魅惑性的形象呈现、蛊惑性的传播复现、迷惑性的行为表现三种基本样态。
(一)魅惑性的形象呈现
“媛文化”魅惑性的形象刺激着人们的感官,引发了一股非理性的思想浪潮,在人们的脑海里植入肤浅的审美观。“媛文化”的魅惑性形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外貌的媚俗与人设的脱俗。“媛文化”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用女性美貌的形象吸引公众注意,“媛文化”的创作者以精致的形象管理和特定的人设来打造“吸睛”的内容。一方面,“媛文化”的创作者需要根据自己的角色设定来选择合适的妆容和服饰。例如,“佛媛”的角色设定是虔诚的佛教信徒,她们往往身着中式旗袍或者袈裟吊带、妆容素净淡雅;“病媛”的角色设定是患病但意志坚强的柔弱女子,她们往往身着病号服、面无血色。另一方面,“媛文化”的穿着还需要借助影像工具。例如,拍照设备、修图软件等,辅助形象和氛围的营造。虽然她们塑造的形象看似都积极正面,但细看图像内容,无一不是穿着轻浮暴露、贩卖美色的媚俗女性。外貌的媚俗是为了冲击人们的感官,而人设的脱俗是为了撩弄人们的情感,外貌和人设的呈现特点在本质上都是“媛文化”的非理性展现。
二是个性的张扬与逐利的隐蔽。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人们的社交圈子慢慢扩大,彰显个性日益成为个人发展的现实需要。“媛文化”利用白、美、瘦的女性身材和新、奇、特的生活故事,防止在浩瀚无边的互联网中被其他网络流行文化所淹没。个性的张扬不仅是“媛文化”主体实现“眼球效应”的需要,而且也是“媛文化”受众的需要。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被程序性和习惯性的情节所填充,人们内心希望摆脱平庸化、平淡化的生活状态,从而把这份希望寄托在许多公众人物身上。“媛文化”迎合了大众的个性化需要,把个性化当作一种营销策略,而个性化策略的背后是利益的谋划。“媛文化”擅长利用张扬的个性赢得受众的精神满足,再进一步让受众愿意为了精神满足而付出金钱和情感的代价。“媛文化”个性的张扬掩盖了其追逐利益的野心。
(二)蛊惑性的传播复现
“媛文化”在网络空间野蛮生长“得益于”网络媒介的发展。“媛文化”依赖于网络媒介,也因网络媒介对“媛文化”的决定性影响和网络媒介对生活方式的深刻影响而呈现出可复制性高的特点。因此,“媛文化”的蛊惑性传播复现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对网络媒介的依赖性。迄今为止,媒介形态按照时间顺序可以划分为口语媒介、印刷媒介、电子媒介和数字媒介。在口语媒介时期,基本没有具体的传播媒介产生,因此文化受口语媒介的影响较小,文化较为纯粹真实。在印刷媒介时期,报刊成为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的传播载体,使文化得以在更加广阔的范围内传播,此时媒介对文化发展已经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电子媒介时期,电报、电影、电视使得通俗文化站在历史舞台中央,而精英文化逐渐走向边缘[5]。在现如今的数字媒介时期,媒介形态丰富多元,不同性质的文化都能得到广泛传播,数字媒介已经渗透进人们的生活,极大地拓宽了文化的传播空间,同时也打破了文化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推动“媛文化”产生并得以传播的帮手就是网络媒介,“媛文化”通过网络媒介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传播限制,网络媒介就是“媛文化”的存在方式和发展途径。
二是在女性青年群体中的可复制性。“媛文化”的主体仅限于女性青年群体,但“媛文化”在这个群体中表现出较强的可复制性。“媛文化”这个话题最早由“上海名媛拼单群”掀起热度,随后“佛媛”“病媛”“外卖媛”“幼儿媛”相继出现,当前,各类“媛文化”的复制仍在继续。本雅明认为,由于技术力量的发展,依靠技术大量地、迅速地复制艺术作品的可能性和限制性空前地增长[6]。“媛文化”虽然也依靠媒介技术得以存在和发展,但也因媒介技术导致了其高重复率。媒介技术在为“媛文化”打造高效率生产的同时也给“媛文化”打下了格式化和快餐化的烙印。
(三)迷惑性的行为表现
“媛文化”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天不可避免地具有文化性和商业性的双重属性,内含着复杂的关系。正因如此,“媛文化”的行为具有迷惑性特征。
一是“媛文化”表现出休闲与劳动边界的模糊性特點。在马克思的劳动观中,劳动是指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劳动是人的类本质,也是创造财富的源泉。休闲在马克思主义著作中体现为“自由时间”,指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可供个人随意支配的闲暇时间,是劳动者生活时间的一部分”[7]。在马克思的观念中,休闲与劳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状态,但两者又相互影响,辩证统一地存在于实现人类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之中[8]。但是在“媛文化”中,休闲与劳动的界限不再明显,“媛文化”的实践既可以是休闲也可以是劳动。一方面,“媛文化”向公众呈现的内容是其主体的生活碎片,“媛文化”实践对于其受众来说是“媛文化”主体晒日常、晒美照的娱乐行为,“媛文化”所展示的内容对于其忠实“粉丝”来说是一种理想生活的记录。就这个角度而言,“媛文化”是一种休闲活动。另一方面,“媛文化”的实践对于其主体来说是一份能够获得劳动报酬的工作,她们以相应的时间、精力、曝光度等作为成本,换取流量和现金。从这个角度而言,“媛文化”的实践既是商业活动,也是一种数字劳动。
二是“媛文化”表现出消费与被消费的无意识性特点。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中,“媛文化”不仅具有文化属性,还具有商业属性。“媛文化”也逐渐融入到商品经济的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且其中包含了复杂的消费与被消费关系。在最表层的关系中,“媛文化”将流量变现时,生产者是“媛文化”的创造主体,消费者是为“媛文化”的存在和发展“埋单”的网民,但这个交易过程不同于传统的商品交易。一方面,整个交易过程是在网络媒介创造的拟态环境下进行的;另一方面,“媛文化”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并不是实物,而是受众空虚心灵的填充物。因此,“媛文化”受众成为消费者而不自知。在更深层的关系中,“媛文化”主体和“媛文化”受众被资本所利用,成为资本的消耗品。一方面,“媛文化”的主体在本质上是“媛文化”的生产资料,资本使“媛文化”中的女性身体变成商品,女性丧失了其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在整个“媛文化”的营利过程中,真正决定消费过程的不是受众的需求,而是“媛文化”背后操控者赚钱的需求,因此“媛文化”的受众在不知不觉中从消费者变为任资本宰割的“韭菜”,“媛文化”的受众在拟态环境中逐渐被数字化、符号化[9]。
三、流量时代“媛文化”的形成机理
“媛文化”成为一种网络流行文化并不是偶然的随机事件,而是资本增殖本性生发的控制力、网络技术与用户的推动力、“媛文化”自身的营销力、“媛文化”圈层化的反哺力共同作用下的必然事件。流量时代“媛文化”的形成机理如图1所示。
(一)资本增殖本性生发的控制力
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增殖是价值的本性。资本增殖本性生发的控制力是“媛文化”形成的根源,虽然资本并不是“媛文化”的直接生产者,但资本逻辑却决定了“媛文化”的整个形成过程。
资本的控制力在“媛文化”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人的控制,二是对媒介的控制。一方面,资本利用女性的主体意识缺失,将女性的身体当作资本,并且将其身体塑造成消费的对象。在“媛文化”中,女性的身体处于萨特“本体论三维度”中的第二维度即“身体被他人所利用和认识”[10],资本通过“媛文化”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并且塑造畸形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完成经济生产和意识形态的传播。同时,“媛文化”实际上是一种注意力经济,资本使网民沉溺在新媒体技术打造的虚拟环境之中,不仅掌控着网民的隐私数据,而且消磨着网民的主体性和个性,掠夺了网民对生命时间的支配权。另一方面,资本对媒介具有绝对控制权。媒介技术的产生和进步离不开资本的物质支持,而资本的增殖目的需要靠技术这种“第一生产力”来实现,资本促进媒介技术的创新,而新的媒介技术的产生就意味着资本能够获得更大的增殖空间。同时,资本可以决定媒介对传播内容的选择倾向,“媛文化”拥有创收的能力,资本自然愿意将“媛文化”捧红,资本家在经济理性的支配下,不会花费道德理性去辨别传播内容在道德层面宣扬的是善还是恶,只会考虑传播内容在经济层面制造的利润是大还是小。
(二)网络媒介与用户的推动力
网络媒介与网络用户是“媛文化”的直接推动力,为“媛文化”的形成与传播提供了理性与感性双重动力。其中,网络媒介是“媛文化”理性动力的来源。一方面,网络媒介通过改变社会互动方式促成“媛文化”的生成。网络媒介改变了传统媒介单向度的传播方式,呈现出去中心化、双向性、快捷性的特点,这一新的传播方式“给了女性自我形象展示和话语表达的新空间,赋予了女性文化塑造的新可能”[11]。“媛文化”抓住了新媒体技术发展的契机,从而得到了网络媒介的极大助力。另一方面,网络媒介通过制造“信息茧房”增强“媛文化”的受众粘性。美国学者桑斯坦认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人们只注意自己偏爱的、令自己愉悦的信息,而将自己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12]。网络媒介使用大数据技术捕捉用户的兴趣爱好,并且根据这些数据向用户推荐同质类的信息,麻痹用户娱乐至死的神经。而经常浏览“媛文化”内容的用户则会被限制在“媛文化”的茧房内,长此以往,用户能接触的信息面越来越小,丧失了对信息正误的理智判断[13]。
“媛文化”的传播不仅要依靠网络媒介的工具理性力量,还需要非理性的力量,即感性推动力,如主观情感、欲望等。感性推动力的来源是人而不是机器。网络用户推动“媛文化”传播有两种路径,一是利用“媛文化”受众的数量增长实现传播,这种路径的第一步是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内容,第二步是吸引关注者并想办法使其变成忠实关注者,形成“粉丝”效应,第三步是利用关注者的社会关系找到更多潜在关注者以扩大影响力并吸引更多的流量。二是靠“媛文化”主体的数量增长实现传播,即吸引更多女性成为“媛文化”的创作主体。
(三)“媛文化”自身的营销力
“媛文化”在资本逻辑的控制以及网络媒介与用户的推动下顺利出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营销力是“媛文化”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中提出拟剧理论,他将社会中的人看作演员,把社会当作舞台,把社会互动比作表演。因此,人们的生活可以像表演一样分为两个区域,一个是前台,一个是后台。前台的形象是预先设计和利用符号后的精致呈现,而后台的形象并不容易被他人所知,因而会与前台展现的形象存在较大差别[14]。“媛文化”自身的运行主要分为三个环节,首先是包装环节,其次是传播环节,最后是交易环节,其中包装环节即前台,交易环节即后台。
一是“媛文化”在包装环节需要进行印象管理,其中包括话题的选择和故事的编写以及根据主题营造场景、打造人物形象,这个环节的主要作用就是制造热点和卖点。二是“媛文化”在传播环节不仅需要通过网络媒介呈现自我形象,还需要与受众进行表演式互动,与受众建立起情感联系,以此为基础制造特殊的网络文化圈,这个环节的主要目的是寻找顾客、拓宽市场。三是不知不觉中“媛文化”在前两个环节已经完成了商品的推广和代言,但是流量变现还需要在第三个环节即交易环节中完成。“媛文化”的交易环节属于表演后台,虽然隐蔽,但却真实存在。如“佛媛”在社交媒体发布抄佛经或拜佛的日常,往往会有粉丝私信“佛媛”博主购买服饰;“支教媛”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支教日常,往往会有“粉丝”向“支教媛”博主询问支教机构或购买志愿者证书。交易环节的结束并不代表“媛文化”传播的结束,交易环节积累的资金又为打造“媛文化”的下一场表演提供物质支持。
(四)“媛文化”圈层化的反哺力
随着“媛文化”的影响力扩大,“媛文化”逐渐圈层化,“媛文化”圈层给予资本以物质反哺和精神反哺。圈层效应是最早由德国农业经济学家冯·杜能提出的经济学理論,指的是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城市对区域经济的促进作用与空间距离成反比,区域经济的发展应以城市为中心,以圈层状的空间分布为特点逐步向外发展。“媛文化”的圈层化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媛文化”圈层的形成是资本、媒介技术、用户心理以及“媛文化”自身吸引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媛文化”圈层化标志着“媛文化”忠实关注者的群体在扩大,越来越多的人在原初以“媛文化”为中心的小交际圈内找到具有相似兴趣爱好的伙伴、收获认同感和归属感,“媛文化”圈层的外围不断扩大。一方面,“媛文化”圈层给予资本以物质反哺。“媛文化”从供给侧实现生产力的发展,这意味着“媛文化”消费者数量的增加、市场的扩大和收益的增加。另一方面,“媛文化”圈层给予资本以精神反哺。“媛文化”通过洞悉网络环境、掌握人们的思想动态不断“更新升级”,这意味着“媛文化”的感染力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陷入“媛文化”的精神陷阱而无法自拔,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空间被侵占。因此,“媛文化”圈层化为新一轮的资本增殖提供了剥削对象、资金、出卖的精神商品和有利于交易的话语空间。
四、流量时代加强对“媛文化”思想引导的路径措施
流量时代造就了网络文化的空前繁荣,同时也助长了“媛文化”以及类似于“媛文化”的不良网络文化兴起的不正之风。因此,遏制不良网络文化的生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的调控力、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和网络空间的自净力。
(一)以政府的有力调控打破一味逐利的资本逻辑
“媛文化”的幕后推手是具有逐利性、增殖性的资本,资本逻辑决定了“媛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方向。在文化与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的今天,要保护文化的纯粹性和先进性就必须实施强有力的政府调控,为资本设置“红绿灯”。
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资本的监管,为资本的野蛮生长设置“红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必须防止资本的罪恶掠夺。政府要在认清资本在文化领域中的特性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用法律条文和道德底线规制资本逻辑,严厉打击不良文化生产行径,加强对文化产品的审批、遏制不良文化的传播,阻止资本自发性地流向不良文化领域,从经济根源上遏制“媛文化”的不良发展态势。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资本的引导,为资本和文化的良性互动设置“绿灯”。资本的力量若能得到正确引导将会对“媛文化”的良性发展和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环境起到推动作用。政府可以引导资本支持先进文化发展,为资本顺利融入先进文化发展领域设置“绿灯”,促使资本为培养优秀的文化创造者、生产优秀文化产品提供资金,利用资本控制流量的优势推动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特色文化对“媛文化”以及其他网络文化进行积极改造,从而创造新的文化力量助力网络文明和网络空间的建设。
(二)以主流意识形态有效引领社会思想文化发展
互联网技术的提升拓展了思想文化的交流空间,也给不良网络文化提供了生长空间;互联网技术的革新改变了思想文化的交流方式,也加快了不良网络文化传播的速度。为了维护思想文化领域的和谐与稳定,必须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引领力,从思想根源上遏制“媛文化”的不良发展态势。
一方面,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唤醒网络用户的主体性意识。“媛文化”的形成是女性主体性意识缺失的结果,女性虽是“媛文化”的创作者,但是她们的价值观被资本所操控,“媛文化”体现出的奢靡之风、媚俗之风及拜金之风都是为了迎合资本的兴趣取向。因此,必须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鼓励女性自信自强、自尊自爱,自觉塑造健康的女性形象。同时,网络用户是“媛文化”兴起和传播的推手,他们的思想动态被资本所监控。因此,必须在网络空间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道德建设,使网民在优秀文化的熏陶中实现主体性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网络平台担负起社会责任。尽管法律条文对网络平台的运行已经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但使网络平台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服务还需要靠主流意识形态对其形成道德约束力,使网络平台树立媒体自律,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三)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净化鱼龙混杂的网络空间
费孝通先生在面对“世界性文化大论争”时提出了“文化自觉”问题,他指出:一方面,我们要“努力创造现代中华文化”;另一方面,我们要“学会处理好文化接触问题”[15]。而在流量時代,我们不仅要面对东西方的文化交流问题,还要面对网络空间的文化交流问题。在社会情况复杂多变的新时代,我们仍然要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净化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空间安全。
一是要以网络空间中女性主体高度的文化自觉,引导“媛文化”的发展态势。网络空间中的女性主体应认清各类网络文化的实质,自觉在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下积极发挥女性的主体性力量,创造健康的女性文化。同时,在面对各种对公众具有诱导性、欺骗性,对女性具有诋毁性、侮辱性的文化时,保持理性和辨识力,通过文明、科学的方式抵制不良文化的传播。二是要以网络文化受众高度的文化自觉,引导“媛文化”的发展态势。一方面,网络文化受众应自觉培养文化批判思维,分清“媛文化”以及其他网络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正确认识网络文化传播的意图,自觉拒绝糟粕文化的诱惑,摆脱资本与媒体的操控,跳出“信息茧房”。另一方面,网络文化受众应树立起文化自信,做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积极继承者、弘扬者和创造者,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传播氛围。三是要赋予互联网技术以高度的文化自觉,监督“媛文化”的发展态势。互联网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够传播有害信息、滋生阴暗势力,也能够鉴别有害信息,为培育先进文化提供有益条件。因此,必须利用好、控制好互联网技术。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互联网技术如大数据、算法推演等在网络空间布下信息检测暗网、建构网络安全报警反应机制等;另一方面,要加大互联网技术研发力度,打好科技攻坚战,开发先进技术以解决监控范围覆盖不全、信息动态把控不严、网络治理效率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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