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乡村振兴视域下的乡村文化景观可持续建构

2022-07-15朱亚斓

浙江农业科学 2022年7期
关键词:文化景观主体文化

朱亚斓

(湖北文理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五千多年的华夏文明发源于灿烂的农耕文化,耕植于广袤的乡村沃土,所以乡村对于中国人非常重要,乡村守望着中华民族精神的“根”与“魂”。然而,近代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城乡流动压迫、外来文化杂糅及工业文明冲击等多种时代背景下,原来具有相对空间封闭性的自给自足的乡村社会体系在发展进程中遭遇困境,乡村出现前所未有的衰落。

围绕此议题,党的十九大做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中央在推进中国乡村现代化这一民族振兴大业问题上的决心和雄心,也为中国的乡村建设指明了战略方向。乡村广泛开展了村庄风貌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文化小康建设等,在这如火如荼的乡村振兴建设中涌现出越来越多成功复兴的乡村个案。但同时“千村一面”、人为植入本土文化、“同质化”旅游竞争、优良文化传统的消弭以及文化联结、文化认同感降低和治理体制的脱节等现象也层出不穷。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乡村是中国文明的根基,乡村的振兴应是内在文化的全面复兴。

乡村文化景观是指农民在与土地持续性互动中,在生产、生活和交往而形成的物质和非物质景观以及内生的存在逻辑,是自然和人文交互作用的过程,具有动态演进性。乡村文化景观作为文化传承和发展的载体,是乡村发展的高度凝练[1]。乡村文化景观保护是中国乡村文化治理研究的重要内容,其文化的多样性、景观结构的丰富性,是探究乡村社会、文化结构的宝贵资料库,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突破口[2]。

目前对乡村文化景观的研究多集中在几个方面:(1)乡村文化景观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发展;地理学和新地理学的视角;乡村文化景观的发展和流变。(2)保护和分类,主要从文化景观的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视角提出保护的内容。(3)价值评价,多从要素的角度提出因子评价。如欧阳勇锋、黄汉莉[3]认为,乡村文化景观的价值体现在其完整性与真实性上,把乡村文化景观分为两个大类和8个中类,并从基本文化价值、文化影响力和环境附加值等三方面提出了评价因子和分数权重,单霁翔[4]从文化景观要素的特性,把文化景观分为自然基底、硬质要素和软质要素,并从传统土地利用方式、传统农业系统、土地利用实践、杰出的美学价值等方面列举了具体的保护内容。(4)国外案例研究,通过研究意大利、日本、英国等国家的乡村文化景观遗产保护,做出了很多有益的研究成果,为我国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极大的借鉴[5-7]。

研究成果重视对乡村文化景观的研究视角的切入,逐步探索文化景观的要素分类和因子评价,分析国外优秀的发展经验。但是对乡村文化景观创造的主体认知研究甚少,而保护层面侧重于遗产的要素分类和评价,对于基于文化景观自身的动态演进逻辑形成的价值保护并未深究,对乡村文化景观的自身构建能力以及多种效益转化的系统研究较为缺乏。

文化景观具有动态演进的突出特性,和乡民的群体认知、社会的广泛推动及乡村经济的激活关系重大[8]。因为只有人们充分认识到资源的重要性和独特性,乡村建设才能获得内在的推动力。保护是现阶段乡村文化景观传承的核心,如何保护才能储蓄乡村文化景观,使其有能力作为源源不断的发展资源?这需要经济发展的相互扶持。因此,乡村文化景观效益的可持续转化是维系乡村供需平衡的无形力量,而保护和效益产出的持续过程会促进乡村内生凝聚力的巩固、新生、永续。

基于以上思考和逻辑,作者提出了认知、保护和效益转化的乡村文化景观可持续的系统建构模式,认知是基于教育理念的创造群体的认同感再造,保护是兼顾整体和碎片化的重构式保护,而效益转化协同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多种效益。三者分别作为乡村文化景观可持续建构的基础、核心和根本动力,互为依存。

1 全面认知:主体和非主体参与者的启示和教育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乡村文化被看成是与现代性相抗争的产物,乡村文化景观或被忽视或被表面化理解,根本原因是乡村发展的相关参与者不能或未能认知文化景观的价值,进而缺乏正确的态度、思想、策略、行动。

景观的感知指人与景观之间的互动过程,而各种文化积淀就产生于此过程,因此,人们对于文化景观的感知决定着其形式的创作和价值取向。正确的认知是引导乡村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我们需要明确乡村不同层面的参与者,充分尊重不同参与者的发展诉求,才能进行有效的认知引导。这就如同一部优秀的影片,需要精准的人物、生动的故事和美好的画面。把乡村振兴比作影片,那么文化景观就是其生动的故事和美好的画面,参与者需要揣摩和定位才能共同演绎。

1.1 乡村文化景观认知的主体与非主体

从乡村生产和生活的视角,结合乡村治理,乡村文化景观的主体参与者为农民,非主体参与者主要分为管理者,经营投资者和社会参与者。其中农民按照生产的对象分为传统农业耕作者(包括生态农人)、手工艺者和农产品加工者。管理者主要包括各级政府职能管理者。经营投资者包含非本村居民的工业投资人、食品商、加工商和旅游等其他业态经营者等。社会参与者主要为民间文化传播和研究者、社会公益活动者、学校和培训机构、地方媒体和乡贤等。主体在文化景观的产生、维系和传承中至关重要,非主体对文化景观的推动和传播方面必不可少。

1.2 “天人合一”作为乡村文化景观的认知基础

中国在农耕文明中形成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源远流长,是东方和谐人地关系哲学思想的实践典范,高度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宇宙观、自然观、生活观以及对自然资源、对土地的智慧管理[8-9]。

数千年来,“天人合一”的智慧作为一种隐形的制度,规范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这是一种所有乡村参与者内在的精神性共识,促使人们敬畏自然、敬畏生活、追求和谐,因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聚落布局、乡村建筑、生态农耕模式、礼仪风俗等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景观。这种认知让宝贵的乡村文化景观在历史发展长河中得以生存和延续,并形成一种文化自觉和历史自觉[10]。但文化自觉和历史自觉最终都要落实到个体的生命自觉才能得以实现。

当下需要继续重拾中国独有的“天人合一”的生态智慧,并在所有乡村参与者中开展广泛传播和教育,以激活、传承“天人合一”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尊重文化景观的思想自觉。

基于主体和非主体参与者,“天人合一”的智慧传播基于人与环境和谐、人与人和谐两大方面开展。从敬畏自然、土地可持续发展、尊重土地、邻里守望、乡村敬重、文化传续等方面传达重要性。形式可采用课堂教育、影片传播、书籍资料、艺术传颂和多种网络传播等。

1.3 乡村文化景观作为可持续资源与主体的观感体验

文化景观是通过人类的干预而产生的,而景观也永远离不开人的影响[11]。乡民作为文化景观的主体参与者,其认知方式和能力主导着文化景观变化发展的方向。

乡民在对自然、土地的长期观察中,挖掘、衍化进而形成可持续的生产形式和生活模式,而在这种主动的景观形式营造过程中,形成了共同认可的价值追求、审美、语言、依恋和归属感。这种文化自觉没有系统的价值观念和显性的认知基础,因此,当大量的乡民常年外出务工,群体的凝聚力逐渐瓦解甚至消失,主体由于缺乏对自己创造的文化景观重要性的认可,在多种现代发展的多种张力下很容易失去对于文化景观的创造热情。当下,我们需要唤醒主体参与者的群体记忆,引发人们对于文化景观的关注和喜爱,从思想认知上获得集体共鸣,以激活文化创造的欲望和愿望,形成新的历史自觉。

记忆的内容都是具象的形式,不管是场景还是可见的物质资源,都是人们存续于脑海的画面,以一种图像的方式被存储。因此,主体的认知教育需要抽取文化景观的形式,使其形成一种符号[12],让村民直接观看,通过视觉激发记忆和意识。这种文化符号有具体的建筑形式、装饰符号、街巷、景观小品、品牌标识等静态要素,也有随季节变化的田野、山林、水系、作物等动态要素。观看的方式可选择基于纸质的画面、书籍;基于舞台的表演或基于数字媒体技术的影片、短视频或直播。传播的途径可实地观看和网络传播结合,降低空间对传播的限制。

此外,以乡民的群体记忆为依据,结合村庄现有文化景观资源,选择典型场地打造具有可演进变化的示范空间,使在乡村居民和外出务工村民能实际体验和回味。

1.4 乡村文化景观作为发展工具与非主体的文化实践

乡村主体失去主动创造的热情,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而是迫于现代发展的种种影响,原有的方式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今社会乡民的生活需求[13]。因此,一方面我们要逐渐引导主体重拾延续和创造文化的自觉,另一方面,非主体作为乡村发展的社会推动力要找到合理的参与方式,营造良好的外部和内生环境,助力乡村文化景观的良性发展。

文化景观的形成是自然、人和社会交互的结果,同时关注物质与非物质、历史与文化、自然与社会,它强调动态演化过程,着眼历史发展历程中不同景观的总和以及内在逻辑和联系。因此,“将文化景观看作一个动词而不是名词,一个动态变化的智力过程,一种关联自然与文化、历史与现今、物质与非物质的方法”。

乡村非主体参与者以文化景观作为认知工具,能从根源上认知和把握乡村的发展规律并找到适合现阶段的介入方式。基于此,管理者应在尊重乡村个体差异基础上,吸收历史长河发展有益经验,维护适宜景观,建设上不盲目模仿,管理模式上不“一刀切”;并积极增加激励机制,吸引乡民返乡、奖励生态农人和手工业者。研究、培训和教育机构等要以原真性和整体性为原则,深挖乡村发展中的重要文化要素和逻辑规律,通过多种方式展现和传承其文化价值、空间特征,做乡村文化的传播者。而盈利者要始终坚守对乡村原有空间和文化的尊重,不破坏原有乡村形态、空间肌理、自然文化结构,以凸显原有乡村特色,营造地域品牌为己任。

2 适宜性保护:记忆传承与现代重构

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延续乡村地域特色文化景观的核心,但这种保护一定不是静态的,应当在尊重乡村文化景观的动态演进过程的基础上做出价值判断,对于具有遗产价值的乡村文化景观及时保存并传续,在新的景观规划中充分融合乡村自身发展诉求。

2.1 价值评估

我国拥有广袤的自然资源和多样的民族文化,乡村在这种特有的大环境下形成的文化景观也丰富多彩,因此,值得保护的文化景观很多。对其价值的准确判断是有效保护的前提。《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认为文化景观“包含了自然和人类相互作用的极其丰富的内涵”,是人类与自然紧密结合的共同杰作[14]。

乡村文化景观是乡民为了适应不同阶段的生活,在长期和自然合作中探索出的适宜生产方式、生活模式,而生产和生活的和谐又呈现出了富有哲学意味的观感体验。溯源其成因,乡村文化景观的主要价值体现在自然、生产、生活和美学层面(表1)。因此,保护要透过眼前的景观表象,将乡村文化景观的自然、生产、生活和美学层面评估置于乡村历史演变之中,挖掘其历史沉积的文化真实性和性格规律,探寻其外在显性要素和内在联系的整体区域和村庄个体价值[15]。

表1 乡村文化的景观价值

2.2 作为遗产性保护的乡村文化景观

从自然环境到聚落形式,从生态农田到建筑艺术,从节庆习俗到礼制村规,我国的乡村文化景观从南到北,自东至西,广泛分布在不同的地理区域中,成为不同于城市的区域地方性标志。乡村文化景观遗产也因此表现出了强烈的区域特征,任何保护都应考量乡村所在地区的区域性,对其性质、特征和演进内在特征开展特色保护。保护对象应该是多个村庄的聚落集合统筹考虑,在整体性保护的基础上结合价值评估开展个体性保护。

对于完好再现不同时期的自然、生产、生活和美学价值的乡村文化景观遗存,要完全保留既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并采取各种政策延续其既有的演进方式,使其按照既定的秩序发展。这种保护是一种生动的文化情境再现,是所在乡村和区域的生机和活力再现,是“乡愁”和集体记忆的“活体”样本。但这种保护绝对不是只维持现状样子的保护,而是尊重其现有的状态,并防止各种破坏,使其按照既有的演进规律发展[16]。

对于只展现某个历史阶段的价值意涵,或者只保留物质或非物质要素的碎片式文化景观遗产,完全保护其既有的状态,并通过相关内容的改造和利用激活其整体价值。这种改造式保护一定是将遗产对象置身于历史发展的序列中,是再激活,绝不是凭空臆想、异地植入或者照抄模仿。我国乡村在“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 等国家战略性建设指引下积极展开了乡村建设,但部分乡村文化景观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新的“乡村振兴战略”是所有乡村发展策略的集大成和升级,战略充分肯定了乡村文化景观在乡村农业文明发展过程的价值和重要性,为乡村遗产的可持续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因此,无论是整体性保留式的保护还是个体性改造式的保护,都应将其放在整个乡村的历史发展中,充分挖掘其自然、生产、生活和美学价值,动员各阶层开展科学保护,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新时期乡村类文化景观遗产的保护,具有保护民族文化和消除地区贫困的双重任务。要从全局和整体发展出发,做好文化景观遗产保护规划[4]。

2.3 顺应当下的乡村文化景观规划

现阶段我国一些地区的乡村规划和建设没有严格的规范或者标准,在方案规划和乡村建设中会出现“复制黏贴”现象,这样会造成乡村风貌“千篇一律”,乡村产业形式大同小异,未深入考虑当地文化特色,造成传统文化流失、特色景观破坏,长此以往会带来经济发展失衡,从而降低地方认同感。

文化景观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为了使其按照既有的内在规律发展,我们需要以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为核心,以协调乡村文化和经济发展的规划,控制文化景观发展质量。规划应当成为乡村规划的指导准则,联系各类规划和建设[17]。当然这种规划必须尊重现阶段乡村的发展需求,考虑到主体的诉求,提出一种适合的“治疗”方案。

第一,题本编制。结合等值 IRT题目的难度参数估计数值,对难易排序合理的试题题本进行编制。而在题本当中的每页都涵盖多个难度接近亦或是相同的试题,试题来源都是实际测验,同样也可以是题库中没有被运用的试题。

按照乡村文化景观的自然价值、生产价值、生活价值和美学价值四个层面制订确定适宜当地的乡村文化景观规划目标,并以此提出具体的质量控制内容(图1)。

图1 乡村文化景观的规划目标

3 可持续运营:主体参与和社会协同下的多种效益转化

乡村文化景观发展,保护是核心,但是一定和经济协同发展才能持久。正如费孝通所说:“人类创造文化为的是要增进他们生活的价值,他们并不会以维持文化为目的而牺牲生活的。回望历史,一个对于生活没有用处的文化要素,不论是物质的器物或是社会的制度,甚至信仰的教条,决不能长期保留。一个活着的文化要素因此必然对于利用它的人有它的用处[18]。”

也就是说,文化的延续和创造与效益的产出紧密相连。只有文化参与或者催生乡村效益的时候,才能持续发展。所有的效益是为了给乡村主体带来经济收益,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增强归属感,重塑强大的内在凝聚力。而这种收益只有主体多数受惠,才能产生一种群体记忆,并随着乡村的经济发展和时代更替演进发展,推陈出新。

乡村文化景观本身蕴含有丰富的自然、生产、生活和美学价值,需要因地制宜的运营,结合乡村自身拥有资源和自身发展需求,采取适当的引导措施,兼顾保护和发展,挖掘其中蕴含的多种效益,激活经济,从文化景观的永续演替层面赋予乡村一种持续的文化景观经济转化能力。

3.1 乡村文化景观的生态智慧与经济效益

我国乡村传统的生产方式倡导尊重自然和土地,形成了高度适应自然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生产体系,比如梯田种植、桑基鱼塘、稻鱼共生、坎儿井、淤地坝、农林复合等系统,这些都是典型的生态生产方式,既保证了作物的正常生长,又充分利用了自然和土地的既有条件,自然环境和生产形成统一的整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是自然友好的可循环典范。

在探索生态的生产方式的同时,乡民在对自然资源、土地性质的实验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种植体系,有的以农作物为主,有的以林果品种为主,有的以养殖业为主,各自符合乡村既有的自然资源禀赋和土地特性,保障了土地的永续利用,展现出了高度的生态智慧。

以保护为基础,延续这种智慧的生态方式、种植体系和居住模式。将其生产过程、产出的农林产品作为绿色经济发展的核心,和乡村工业结合,广泛推广;建立生产和居住紧密结合的便捷聚落,形成低技术、高产出、特色产品、生产生活一体化的新型乡村工业集群。

整个生产过程的技术实施、产品生产和输出的主要参与者为乡村主体,他们或在这个过程能继续原有的生产方式,或通过继承和学习能参与到新的生产过程中,通过土地耕作或规模化生产获得经济回报,使多数乡民愿意常年留在自己的家乡,和家乡土地形成一种新的稳固的共生关系。

3.2 乡村文化景观的遗存要素与品牌效益

由于乡村在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政策执行、人文素养等地方性差异以及城市化、全球化等外来张力的影响程度不同,现阶段乡村的文化景观保存完好度参差不齐。对于整体保存较为完整的文化景观遗产要在整体全面保护的基础上挖掘其经济效益。对于呈现碎片化的文化景观要凸显现存物质或非物质要素的价值,以最具当地特色的要素为契机开展规模化建设,营造特色品牌,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可度和识别度。

物质要素具有视觉的直接吸引力,从自然形成为主的山、林、湖、草到人工孕育为主的田野、住房、街巷和水系,都能成为直接感知的具体载体,重视保存下来的任何一种要素,将其放在历史发展的完整背景下,通过适宜性开发,形成整体的系列叙事性景观,赋予碎片化的语言讲述完整故事的能力,并成为乡村旅游的品牌特色。

“民以食为天”,乡村食材丰富、古法工艺悠久,深受现代人们喜爱,结合绿色生态原材料制作,以流传已久的特色美食为卖点,能成为绿色、老字号品牌。乡村的手工工艺,包括工艺品和建造工艺等,既是乡村主体对自身文化高度认可的优秀物质创造,也成为经济收入的一种来源,为现代乡村品牌创立提供了优渥条件。通过保护、传承、工业化或半工业化生产的方式创立产品品牌,充分发展地方特色经济,留住原来的手工艺人、激活乡村经济。

非物质要素主要有地方习俗、节庆礼仪、诗歌词赋、绘画舞蹈等,这些是乡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的感悟,是乡民文化、娱乐以及联系的纽带,无论形式还是内容都具有极高的社会效益。管理者要给予高度重视,文化研究者要开展充分的研究,旨在传承其艺术精髓并结合当下乡村主体精神生活需求,拓展新的形象,使其成为不同年龄层次的乡民喜闻乐见、耳熟能详的文化习惯,这种文化习惯是维系各种乡村品牌创立、发展和创新的内在推动力。

3.3 主体和非主体的协作

新时期的乡村已从相对封闭状态进入一种开放的大环境中,主体和非主体同时影响乡村发展,因此,只有当两者全部正确认知文化景观,保护工作才能顺利展开。

乡村主体是文化景观产生、创造和传承的主要参与群体,他们维护着良性的人地关系,并推动文化景观的演进,是文化景观管理的直接参与者。管理者从宏观和政策层面引领乡村文化景观的发展方向,是维护乡村归属感、认同感的直接参与者;管理者要在充分尊重主体的共性和个性需求基础上,制订人才返乡吸引和特色产业激励机制,开展个性化管理。经营投资者因为政策引导、项目吸引和经济价值吸引间接参与乡村文化景观效益转化,具有乡村经济推动的重要作用;经营投资者应该在遵循乡村文化演替基础上,以主体为主要参与对象搭建各种产业平台,维系乡村文化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化发展。社会参与者承担着乡村文化景观价值的挖掘、保护和广泛传播的责任,能增加乡村的社会文化影响力,间接提升乡村的知名度、辨识度,进而增强归属感。

无论主体或非主体,都是整个文化景观演替中的共同参与者,需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和责任,开展多方协作共同运营,形成以文化景观遗产保护为核心的经济协同发展能力。

乡村文化景观蕴含着多种效益,其转化能力是乡村振兴的多种效益的经济转化能力能够让乡村获得自我修复和再生活力的源泉。只有当各方获得所需收益时,这种转化才能持续运转,这就需要多方协作运营,并形成运营共同体。

4 小结

本文在系统阐述乡村文化景观内涵的基础上,回答了乡村文化景观的创造群体主体和非主体对象组成;两者需要在思想上获得足够的价值认知教育,才能养成主动保护和维系乡村文化景观的习惯。认知是保护的基础,是建立可持续乡村文化景观的前提;而适宜的保护是核心,保护需要兼顾遗产性保护和碎片化遗存的重构,既需要寻找自身独特的价值又能顺应当下发展需求,即在记忆传承与现代重构中实现保护与效益转化的协同发展。乡村文化景观的效益转化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延续其内在演进规律的源泉,新时期我国对乡村文化景观作为资源的重要性认知已经较为成熟,但对其效益的全面转化和乡村的协同发展仍缺乏有效策略。本文认为效益转化必须基于文化景观的价值评估,并找到对应的效益产出途径。

乡村振兴的目的是赋予乡村获得自我修复和再生活力,而乡村文化景观是乡村发展的源动力。乡村文化景观亟须回应历史的挑战,抓住乡村振兴的机遇,在城乡流动压迫、外来文化杂糅及工业文明冲击等社会背景下形成全面自我认知的社会习惯,寻找自身独特的演变规律,在保护与发展中留住“乡愁”、探索特有的文化景观和经济协同发展模式。

猜你喜欢

文化景观主体文化
强化述职评议 落实主体责任
论碳审计主体
以文化人 自然生成
年味里的“虎文化”
近20年国内文化景观研究进展
文化景观粒子云的界定与度量
何谓“主体间性”
历史文化景观空间保护与规划设计要素系统研究
谁远谁近?
略论意象间的主体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