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在劳动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2022-07-15彭新华
彭新华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济管理系,广西 桂林 451001)
0 引言
囿于教学手段、 教学时间和教学空间的局限性,传统的劳动法单一课堂教学模式极大束缚了教师的教学水平的发挥和学生对知识的把握运用能力,进而影响了其企业实践能力。 随着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改革的推进,及网络的日益发达的网络,特别是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催生的网络教学平台的蓬勃发展为混合式教学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在劳动法课程中,混合式教学方法通过互联网平台使课堂活动从课堂里延伸至课堂之外, 适应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要,达到了教师课堂活动和学生学习活动的深度融合。 以此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对劳动法课程的兴趣,对于教师在拓展教学内容在实践上的宽度和广度有着重要的作用。
1 劳动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运用的价值
混合式教学,即将在线教学和传统课堂教学两者优势结合起来的一种“线上+线下”的教学。 两种教学方式的有机结合,可以把学习者的学习由浅引向深度学习,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的主体作用,把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整合和学习线上线下海量资源,学生不但学会了理论知识,而且通过反复实践操作,将该知识内化为技能。 而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加入更适应了劳动法课程性质、课程知识点繁杂、高实践性等特点。
1.1 劳动法课程性质需要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介入
人力资源管理是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方面,主要是通过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员工关系来实现对人的“选、用、育、留”的目标。 劳动法的核心内容规范的就是员工关系,合法合理和谐的员工关系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当前社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劳动者文化水平的提高,其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也不断增强,员工关系的处理会越发复杂,所以如何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充分发挥员工潜力并保持稳定性是企业管理者不得不面临的现实课题。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承载着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重任,其对该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关涉到其未来处理劳动关系的能力。 因此,学校应注重劳动法课程教学,让学生充分掌握劳动法知识的同时,能灵活运用相关知识处理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应变未来新型劳动关系,并不断培养其法律意识。 而长期以来,劳动法课程教学采用课堂教学的唯一方式, 受课时、空间和教学方法的限制,教学效果差强人意。 所以,劳动法教学改革工作迫在眉睫。 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为劳动法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提供了思路和平台, 为人力资源专业劳动法课程教师的教学改革,提出可行的方法与思路。
1.2 劳动法课程繁杂的知识结构和不足的课时期待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加持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在知识结构上,劳动法的课程繁杂而丰富,涵盖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涉及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工伤认定、集体合同、劳动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生涩、难懂、难记。 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对课程知识进行系统性阐述,更关键的是要对“经济赔偿”“违约金”“试用期”“劳务派遣”等知识点细致的分析阐述, 并辅之以大量案例来消化与巩固,需花费大量的时间。 传统劳动法课程教学中,为了应对知识点多和课时不够的矛盾,教师只能采用满堂灌“知识点”的方式,疲于讲授法律各种术语、定义、解读各种法律法规,学生则疲于应对。 一堂课下来,教师讲得精疲力竭,学生听得晕晕乎乎,久而久之,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多,学习兴趣越来越淡,教学效果不尽人意。 而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能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老师们可通过使用“中国大学MOOC”“智慧职教”“超星”“课堂派”等教学软件平台,对劳动法开展网上辅助教学。 有了网上教学平台,教师们可以借用平台海量的教学资源和强大的服务功能,重新设计课程体系,课堂上不必再对劳动法课程的全部教学内容进行介绍,而是突出重点,有所取舍,并把课程中容易掌握的知识点或必须预习的内容以教案、录像、微课、课件等多种形式上交至网络平台,由学生提前预习课后巩固,从而极大节约了理论课程的教学时间,同时提升了学习效果。
1.3 劳动法课程的高实践性呼唤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加入
人力资源专业的学生通过劳动法课程学习,不仅要掌握一系列的劳动法律法规,更关键的是要娴熟地利用劳动法律专业知识做好企业劳动关系相关管理工作,从而避免了劳动法规所带来的经营风险,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因此,劳动法课程教师,一定要灵活地使用劳动法学理论知识,并能通过分析企业真实案例的方式把这些知识有效地传递给学生,培养其处理劳动关系的能力和树立坚定的法律意识。 针对传统劳动法课堂教学多理论少实践的不足,教师应进行教学改革,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方式进行教学。 在课堂上,教师可采用理论与企业实践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系统的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及企业运用的情况;在课堂下,学生通过“线上”平台布置的作业和练习,逐步完成对企业实践知识点的进一步认知。 由此可见,“线上”“线下”这种混合式教学方法的广泛使用, 为劳动法中实务教学的全方位系统化构建,提供了平台与机会。
2 混合式教学模式在劳动法课程教学中实践成果
21 世纪初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教育领域萌芽并渐渐发展起来,其取得的教学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 号)就指出:近年来,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等新型在线开放课程和学习平台在世界范围迅速兴起,拓展了教学时空,增强了教学吸引力, 激发了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性,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促进了教学内容、方法、模式和教学管理体制机制发生变革。 在中国知网输入“混合式教学”关键词,搜索到5 938 篇论文和期刊。随机打开一篇,无一例外地对混合式教学模式进行了肯定,部分文章还有详实的数据说明采用此教学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果。 2017 年,笔者开始尝试对劳动法课程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结果表明,教学效果明显优于之前年级, 学生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更到位,进入职场后能更好地处理劳动关系和劳动纠纷,而且这种优势随着混合式教学模式运用的不断成熟而更加明显。
3 完善劳动法课程混合式教学方法的建议
3.1 设计满足劳动法内容的混合式教学方式
首先,老师要设计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劳动法教学内容和方法,按照劳动法课程的性质、特点设计出了截然不同而又紧密联系的线上线下教学方法。 如:劳动法课程属于法律类课程,法律条文抽象,加上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缺乏法律基础知识,对他们来说更是深奥晦涩。 教师一般采用来自企业的真实案例来进行诠释,而对来自企业实践的案例进行条分缕析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影响课堂教学的进度。 对此,教师可以把案件的大量文本信息提前添加到网络中,并通过视频、照片等方法对案件内容加以阐述,这不仅能够还原案件的全貌, 还让案件内容更加生动形象、记忆深刻。 接下来,教师在实际课堂教学中,通过采用“线上”教学方式,运用视频、照片等素材直观地呈现案件内容,让学生形成了更加深入地认识与记忆能力,这就能够在大大减少教师讲解案例或基本案情内容的时候,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其次, 利用线上劳动法教育资源丰富的特性,利用微课、动漫、音乐、录像、教学资源库等通过学习平台向学生推送学习资料,并且能够留言、讨论交流,完成自测任务,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进而为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打下基础。
最后,线下课堂中,教师也应该综合采用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分组学习法、讨论法等方法开展课堂教学,并且结合线上教学内容和效果展开。 线上和线下活动的相互配合与补充,既提高了劳动法教学的互动性、趣味性和实际操作性,也大大提高了劳动法的教学有效性, 将网络交流和课堂教学互动融为一体,从而达到了线上和线下教学资源的有效共用。
3.2 重构教学管理方式
传统的课程教学管理主要体现在上课考勤、课堂表现、课下作业、期末考试等方式,重在考察课堂表现和考试结果,课外表现则只能通过为数不多的课后作业来推测。 而实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后,可以利用“MOOC”“智慧职教”“课堂派”等进行考勤和对学习进程和学习效果的测评,更关注过程性评价。 管理从课堂内拓展到了课堂外,因此需要重新构建适应混合式教学方法的管理系统。 要利用成熟的教育平台与操作技巧来进行课程精细化管理,以更好地服务于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实施。
3.3 加大教师平台使用技术的培训
实行混合式教学, 学校除了提供宽敞的实训室、先进的教学设备和教学软件外等硬件设备外,更应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 教师只有娴熟的掌握了平台使用方法和技巧,才有能力有信心并坚持的驾驭线上课堂,并使线上线下课堂实现无缝衔接,让教师能够进行更高技术的教学方法改革,从本质上提升了人力资源专业劳动法课程的教学质量。 培训既可以让平台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培训, 也可以请相关专家、有丰富经验的同行进行。 总之,通过各种各样的培训渠道和方式让教师能熟练掌握平台使用技巧。
3.4 对教师采取激励措施避免混合式教学模式流于形式
从前面分析可知,劳动法课程之所以大力提倡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主要是针对课程具有知识点多、内容繁杂、实践性强等特点,而单一的课堂教学又具有时间不足实践性差的特点。 目前,教师进行“线上”教学并未因此减少“线下”课堂教学时间,这样一来, 线上教学变成了教师课余时间的免费劳动,而整理录像、微课、PPT、试题等资料上传平台并对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考核需要花费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还需娴熟的技术支撑。 对于有情怀、有进取心的教师来说,尚可坚持,而对很多教师来说,如果没有学校硬性要求或激励, 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后,线下课堂可能又回归为唯一的教学方式。 因此,出于提升教学质量的目的,学校可以适当加大劳动法课时量,分配一部分课时到线上课堂,并对坚持混合式教学的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 待时机成熟,可强制全面推行。
4 结语
综上所述, 随着高校教育教学质量改革的推进,也由于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加上劳动法课程性质的特殊性和内容的繁杂性和实践性,使劳动法课程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成为趋势。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教师特别是劳动法课程教学的教师必须结合课程的特点, 顺应“互联网+”的时代潮流,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参与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中来, 提高劳动法教学的知识性、实践性和创造力, 以便培育出具备敏锐洞察力和法律意识、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