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当科技创新开路先锋
2022-07-15刘波
刘 波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凸显中央对科技创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凸显以改革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的紧迫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必须进一步破解科技领域改革难点难题,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提升、向纵深拓展,为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这是江苏为全国发展探路的职责所在,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
科技创新发展面临深刻复杂的新变化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科技创新是其中一个关键变量。无论是现代化建设的全局谋划、还是国内外竞争格局的演变,对科技创新都提出了现实迫切需求和长远战略要求,我们必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演进,科技创新呈现交叉、融合、渗透、扩散的鲜明特征,颠覆性、变革性技术创新不断涌现,呈现出多点突破、群发性突破的态势,为我们带来了重大机遇。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主要国家持续加大投入,力图在新的竞争格局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为此,迫切需要大力强化自主创新,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力争科技创新整体能力和水平加速实现质的跃升,把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抓住重大战略机遇、应对风险挑战的必然选择,更是促进发展大局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苏科技事业取得重要成就,区域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明显跃升,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我们也充分认识到,江苏科技创新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明显差距,基础研究仍然薄弱,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科技资源统筹配置不够,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依然突出,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任重道远。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创新和实践探索,全力破解痛点、堵点、难点,不断激发科技创新蕴藏的巨大潜能,加快形成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实践载体、制度安排和良好环境,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引领产业强、经济强、发展强。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的新转变
“十四五”我们处于向科技强省迈进的重要时期,新时期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既要瞄准这一重要目标,也要满足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新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进一步系统化和协同化,打造具有一流效能的现代创新体系。
1.直面技术不确定性,敢于挑战“无人区”
创新基础的厚度决定了经济发展的高度。当前,不少领域逐步迈进无人区,面临无人领跑、无人跟随的困境,但是我们的制造方式、认知方式仍比较多地停留在工程创新层面,基础理论研究、重大原始创新亟待突破。比如,ICT领域,随着逐步逼近香农定理、摩尔定律的极限,对大流量、低时延的理论还需尽快破解;区块链领域,需要对哈希函数、零知识证明、非对称密码等基础原理和方法进行突破;人工智能领域,综合深度推理、人机混合智能、复杂场景主动感知等还没有充分掌握;等等。要成为科技强国、科技强省,关键还是要在理论、方法、工具、系统等方面取得变革性、颠覆性突破,真正成为主要科学中心。
2.直面改革复杂性,敢于进入“深水区”
随着一系列科技新政、新策的颁布实施,江苏的科研环境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也存在不少硬骨头,改革还在路上。比如,“破四唯”以后,怎么才能建立起新的更为合理的评价体系,避免陷入数数字的怪圈;人才“帽子”不再满天飞了,人才“里子”怎么能露出来,怎么才能清楚把握成果的内涵、论文的质量、个人的水平,客观反映出一个人的能力和贡献;手续简单了、钱好用了、环境宽松了,怎么才能让科技人员做出大的成果,改和不改有什么不一样;大装置越来越多,平台越来越大,投入保障越来越充分,对企业、对产业的支撑怎么体现,短期和长期之间的关系又怎么平衡;交通设施、营商审批等比较容易的一体化已经打通,创新共同体怎么构建,如何发挥各自优势错位发展;等等。都是新的课题、新的难题,都需要再攻坚、再突破,深度激发新的改革动能和创新潜力。
3.直面国际规则多变性,敢于摆脱“等候区”
对于创新而言,最重要也是壁垒最深的就是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近年来,发达经济体为了保护加强自身技术领先优势,开始通过区域与双边协定谈判的方式,推动制定更高标准的国际知识产权新规则,包括实体权利、边境措施、民事救济、刑事处罚、数字环境执法等,抬高了我们加入多边协议的技术门槛。我们不能观望等待,还是需要主动从技术层面考虑对国际新规则的接纳,自主把控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过程。短期应该加强执法,尽快推行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中期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倒逼企业自主创新;长期逐步接受更高的知识产权实体性权利,进而建立自主的技术规则体系,提高国际技术话语权。
4.直面竞争手段重合性,敢于打破“舒适区”
科技领域是最需要不断改革创新的领域。我们的许多工作手段、政策措施,国际上也在研究复制,甚至升级加码,对我们的压力显而易见。像美国通过了《美国竞争法案》,提出实施“美国制造计划”,大力支持人工智能、半导体、量子计算、先进通信、生物技术和先进能源等关键技术领域的基础与先进研究。英国设立了唐宁街人才办公室,简化全球顶尖科学家、研究人员和企业家进入英国的流程。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过去的方法,指望“一招鲜吃遍天”,最后必然被时代所抛弃。必须始终保持创新的锐气,多出一些类似组建产研院大学、设立前沿引领专项、开展不见面审批这样的新招,始终走在别人前面,走在全国前列。
系统谋划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新举措
面向未来,我们应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鼓励开展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先行先试,在推动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合理有序流动和高效整合使用方面探索新的灵活路径,努力实现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探索更富效率的重大科技任务组织方式
强化定战略、定方针、定政策导向,加快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转变,建立科技宏观统筹的重大议题凝练和重大任务协同落实机制,推动项目、基地、人才、资金、数据统筹规划和一体化配置。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建立战略产品牵引、重大任务带动的科研组织新模式,持续深化“揭榜挂帅”机制,探索实行“赛马”制度,完善定向择优(委托)、省地联动等重大任务组织方式,推动形成需求导向明确、引领特征明显、应急反应迅速、攻坚力量完备的协同攻关体系。
2.实行更富吸引力的人才集聚政策
坚持科技将帅人才培养和人才结构调整并举,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用好用活海外人才。加强战略科学家培养,开辟体制机制与国际接轨、管理自主权充分赋予、财政投入稳定持续的“科研特区”,支持科学家潜心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努力实现重大突破。创新多元人才评价方式,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落实代表作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深化科技奖励改革,构建完善激励自主创新、突出价值导向的科技奖励制度。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财政奖补等方式,探索建立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以市场认可为基础的人才和企业贡献奖励机制。
3.构建更具市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着力破解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政策制度瓶颈。完善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的科研管理方式,加快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和基于信任的科学家负责制,赋予高校、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
4.完善更加高效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完善适应创新链需求、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新技术应用、新业态成长提供支撑。拓宽间接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制度,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向“白名单”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产品及投融资服务。推动建立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壮大创业投资规模,按市场化原则引导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投向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高成长科技企业发展。强化资本市场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进入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挥高质量上市公司对科技创新的带动作用。
5.构建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
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合作,大力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加快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建立以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构建大保护格局。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一体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以更高的标准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