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研究*
——基于河北省的微观数据
2022-07-14刘莎达乐美河北金融学院
文/刘莎 达乐美(河北金融学院)
一、引言
科技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越来越明显,创新对于实现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以及企业转型升级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企业可能会因为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而存在“短视”行为。加之企业创新研发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因此需要借用国家政策的支持,降低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支出和风险。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科技政策,本文将瞄准政府的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以河北省11个地级市作为研究对象,聚焦“科技政策是否为企业创新带来正向影响”“科技政策如何激励企业的创新行为”等问题来进行研究。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关于“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相关研究,大体可分为“促进论”和“抑制论”两种观点,还有一些学者认为,科技政策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存在门槛效应,从而呈现出明显的倒“U”型规律。
陈雄辉(2020)对广东省15个地级市的科技政策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得出结论:科技政策施行的力度与企业绩效的提升成正比,科技政策的激励作用主要通过研发强度来产生。另一些学者认为,政府所提供的科技政策使得企业只关心创新的数量而忽视创新质量以及创新的效率,从而起到了抑制创新的作用。郑威和陆远权(2021)研究得出结论:财政科技政策可以提升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效率,但是该影响存在着行业异质性。在财政科技政策的不同门槛值区间,财政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效率的促进作用呈现出明显的倒“U”型规律。
综上所述,现有的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充足的资料。基于已有研究,本文基于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研究河北省各地级市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以及作用机制。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科技创新具有准公共品的属性,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所研发出来的成果有可能会被外部企业效仿。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进行创新所带来的收益会小于期望收益,从而抑制企业进行创新的积极性。因此,仅仅依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并不足以支撑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地方政府通过“看得见的手”来进行调节,可以发挥科技政策的风险补偿作用,为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提供政策保障。因此,本文提出假设1:地方政府所颁布的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有着正向的影响。
地方政府常常会借助于一系列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从而提高当地企业的创新水平,如政府补贴、科技奖励政策等。面对政策激励,企业很有可能会响应政府号召,加大相关资源要素的投入和配置,而创新资源要素的投入则会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2:政府的科技政策通过增加企业的研发支出来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
四、研究设计
本文选取河北省11个地级市2017年至2020年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探讨政府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作用机制。相关政策变量数据来自各地级市政府部门网站,其余变量数据来自河北省统计年鉴。
本文的解释变量为政府的科技政策,分别用政策力度和政策数量来衡量,具体政策包括:财政政策、人才引进政策、专利保护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金融政策、各类认定政策。对于政府政策的量化一直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难点。
一些学者采用专家打分法来对政策进行量化,但这种方法的主观性较强。由于不同层级政府部门颁布政策实施的力度存在差异,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力度不一样,因此本文借鉴陈雄辉(2020)关于政策量化的方法,根据科技政策的颁布部门对每项科技政策赋予权重,政策力度量化表见表1。
表1 政策力度量化表
本文以企业创新绩效作为被解释变量。多数学者选择用专利数、研发投入或新产品销售收入等进行衡量,但研发效果具有滞后性和不确定性,专利授权需要时长,专利申请数更能呈现企业的创新水平。因此,本文采用专利申请数衡量企业的创新绩效。
本文选取企业投入的创新资源要素作为中介变量,用资金投入来衡量,数据取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指标。选取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作为控制变量。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河北省11个地级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7年至2020年三年的专利申请数平均值为4340件,其中石家庄市2018年申请的数量最多,为19291件,张家口2019年申请的数量最少为500件。11个地级市的R&D经费支出标准差较大,说明不同年份之间以及不同城市之间的创新资源要素投入差异较大,但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
五、实证分析
(一)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
表3是以企业的专利申请数为被解释变量、以政策数量和政策力度为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第(1)列是把政策力度作为解释变量得到的回归分析结果,第(2)列是把政策数量作为解释变量得到的回归分析结果。第(3)列是政策力度和政策数量同时纳入回归分析的结果。可以得知,地方政府的科技政策对企业的创新绩效为正向影响。假设1得证。
表3 科技政策对企业绩效影响的回归分析
(二)科技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
表4是以专利申请数为被解释变量、以R&D经费支出作为中介变量的回归结果。第(1)列是以政策数量为解释变量、以R&D经费支出为被解释变量进行的回归结果,第(2)列是以政策数量、R&D经费支出为解释变量,以专利申请数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可得出政策数量对R&D经费支出的系数为正,而且政策数量和R&D经费支出对专利申请数的系数同样显著为正。同理,将政策力度作为解释变量,第(3)、第(4)列检验R&D经费支出的中介效应,结果表明,中介变量对科技政策对于企业的创新绩效起到了部分中介效应,即政府的科技政策通过刺激企业增加创新经费和人力投入来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
表4 中介效应检验
六、结论与启示
本文聚焦河北省企业的创新发展情况,以河北省11个地级市2017年至2020年的数据为样本,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对科技政策对企业的创新作用机制进行了探讨。研究得出:科技政策对企业的创新活动有着正向激励作用,政府科技政策力度越大企业的创新能力越强。政府发布政策后企业通过增加创新资源投入来提高创新绩效。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科技政策
2017到2020年间河北省科技政策的数量实现了翻番,但是各地方的专利申请数量并没有得到显著的提升,因此在制定科技政策时应该结合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在对当地的企业进行了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去制定契合实际的科技政策。同时,在制定的过程中要考虑政策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考虑到政策制定所带来的连续影响,保证科技政策的制定符合企业创新发展的全过程。
由搜集到的科技政策可知,河北省内不同地级市之间的科技政策颁布存在着不平衡性,注重河北省总体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实施个性化创新发展战略,既要注重数量也要注重质量,避免“短视”行为,尽量保持政策的稳定性。
(二)企业提升自身能力
对于企业自身来说,在享受政府科技政策的同时要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通过提高企业自身的实力来提高创新绩效。企业应该抓住创新的主要矛盾,把有限的创新资源应用于企业中最需要实现创新突破的领域当中。合理地评估创新规模效益,防止规模过度扩张所带来的创新效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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