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不疑处有疑
2022-07-14王达敏
王达敏
史铁生发表于《钟山》1988年第1期的《原罪·宿命》,写于1987年,此时正是先锋小说盛行之际。多年前读《原罪·宿命》,我是把它当作先锋小说来读的,它有着整个先锋派作家都偏爱并刻意追求的关于抽象神秘的命运的叙写,尤其是不可捉摸的宿命,更是他们的最爱;有着求而不得的荒诞情境和不确定的意蕴。小说由《原罪》和《宿命》这两个可以独自成篇的短篇小说组成,相比较而言,在先锋小说中它并不特别显眼。《原罪》并非“原罪—救赎”故事,为何偏偏以“原罪”命题?当时就这么一想,没有继续追问,后来,好像除了李劼再也无人对此有过疑问。李劼说:“我不知道作者为什么要把这篇小说题为《原罪》,其实用‘访问孤独’这样的说法去命题也许更为确切。”(李劼:《剃刀边缘的两种奏鸣——〈原罪〉〈宿命〉之评》,《文学自由谈》1988年第5期。)他也是这么一说,没有深究。去年写《史铁生:轮椅上的忏悔者》,系统地研读了史铁生的主要作品,才明白史铁生为何要以“原罪”为题却写了一个几乎与原罪无关而与活着有关的故事,其中的《原罪》还有卡夫卡《城堡》的影子。
一篇如此复杂装置的小说,敞开来看,故事并不复杂。《原罪》是“十叔的故事”,《宿命》是“莫非的故事”,将两篇各自独立的小说组装到一起,想必它们有其内在的联系。根据故事发生的因果逻辑来看,两个故事的顺序应该是先有《宿命》关于“莫非的故事”,然后再有《原罪》关于“十叔的故事”。
《宿命》如题所示,恰巧是那有意制造厄运的一秒钟,宿命般地改变了莫非的命运,使他由一个好运连连、踌躇满志,即将出国深造的中学教师,在一场命中注定、在劫难逃的车祸中受伤而变成一个终身截瘫的残疾人。这篇小说通透,题与文高度吻合,人物的命运直指宿命,无从置喙。
《原罪》的题与文是分离的,它不是十叔背负原罪而救赎的故事,若是,那也是极其隐秘极其微弱的,而且还必须将其还原为宗教文本,才能使题与文在宗教伦理的层面吻合。
脊髓完全断了的十叔,整日整夜地躺在豆腐店后面的小屋里,他脖子以下全不能动,除了睁眼闭眼、张嘴闭嘴、呼气吸气之外,他再也不能有其他动作,他像《宿命》里受伤截瘫的莫非,“被种在了病床上”。残疾将他孤立在世界之外,他成了一个被世界抛弃的人。他又不甘心于此,他要从被世界分离的状态中活出希望,其拯救之策有二:一是为邻居的孩子们讲神话故事,既娱乐他人又娱乐自己;二是从挂在墙壁和屋顶上的镜子里看不远处的一座白色的楼房。白色的楼房,朝朝暮暮都在十叔的镜子里,投射在十叔的心里;白樓诗意美好,在十叔的心目中,它是世界全部的象征。“十叔的故事都离不开那座楼房,它坐落在天地之间,仿佛一方白色的幻影,风中它清纯而悠闲,雨里它迷蒙又宁静,早晨乒乒乓乓地充满生气,傍晚默默地独享哀愁,夏天阴云密布时它像一座小岛,秋日天空碧透它便如一片流云。它有那么多窗口,有多少窗口便有多少个故事。”他看到住在三层那个“穿红衣服”的小女孩一天天长大直到恋爱,又在幻觉中看到站在阳台上的姑娘的白马王子;他从住在四层一个男人的歌唱和脚步声中判断他长得很高,既是歌唱家又是运动员,幻想他是一个各方面都非常出色的人,自由自在,“想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他想象有一个窗口里住着的一对老人,他们悠闲自在幸福,儿子是科学家,儿媳妇是画家,女儿是医院大夫,女婿是工程师;想象另一个窗口里住着个黑漆漆的壮小伙子快要结婚,一到晚上就做木工活,未婚妻是个美人儿;还有一个窗口白天也挂着窗帘,十叔说那家的女人正在坐月子,生了双胞胎,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还有一个摆满了鲜花的窗口住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快一百岁了,身体还那么硬朗,什么事都不用别人干……十叔从镜子里看到的和从想象中看到的,都是幸福快乐美好的景象。李劼说他(十叔)在镜子里看到的与其说是生趣盎然的世界,不如说是他自己编织的一个个童话。同时,他又扮演着每一个童话中的主人公。
十叔想走进朝思暮想的白楼,邻居的孩子们推着他前往,眼见白楼就在不远处,可无论他们怎么走,就是找不着通往那儿的路;无法接近它、走进它,他们只能失望而归。白楼是水中月,镜中花,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即,预示着十叔美梦难圆。这个情节怎么看都像卡夫卡的小说《城堡》,K应聘来伯爵居住的城堡当土地测量员,他长途跋涉,终于在半夜抵达城堡管辖下的一个村庄。城堡虽近在咫尺,但他费尽周折,至死也未能进入城堡。两篇小说传达的旨趣虽不尽相同,但人物荒诞的处境却是相同的。
一个信念破灭了,还得再续上另一个信念,否则,十叔就活不下去。一个人总得有一个活着的信念,不论这个信念是虚幻的、假设的,你都要信它,不能将其看破,“活着你就得信一个什么东西是真的”,信了,就能产生活下去的精神力量。失望之际,十叔摘下屋子里所有的镜子,转而用一根竹管吹泡泡,他坚信:我要能一次吹出一百个像刚才那个那么大的泡泡,我的病就能好啦!
读完《原罪》,感觉这是另一篇《命若琴弦》。十叔为一个又一个自设虚幻的信念活着,《命若琴弦》中的老瞎子也是为了一个虚设的信念活着。老瞎子70岁了,他这辈子唯一的心愿,就是想睁开眼看一回这个世界。50年前师父临终前留给他一张药方,告诉他必须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那付药,吃了药眼睛就能睁开看东西了。吃药得有药引子,药引子是老瞎子必须亲手弹断一千根琴弦。多么幼稚的谎言,连17岁的小瞎子都难以相信而疑问:“干嘛非得弹断一千根琴弦才能去抓那付药呢?”老瞎子却信以为真,不曾怀疑,50年来,就是凭着这个信念,他翻了无数座山,走了无数里路,挨了无数回晒、无数回冻,受了无数回委屈,他觉得只要能睁开眼看一回这个世界,一切都是值得的。老瞎子终于在这个夏季弹断了一千根琴弦,当他从琴槽中取出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条,然后去城里药铺抓药时,让他怎么也想不到的是,那张他保存了50年的药方原来是一张无字的白纸。失望,绝望,老瞎子一下子瘫坐在药铺前的台阶上,几天几夜不能动弹,连死的力气都没了。吸引他活下去、走下去、唱下去的东西骤然间消失,“就像一根不能拉紧的琴弦,再难弹出赏心悦耳的曲子。”支持他活着的信念一旦成为谎言,他承受的就不仅仅是上当受骗的打击,而是精神坍塌的致命一击,他活着的“心弦”断了。直到这时,他才想起师父临终时的嘱咐:“记住,人的命就像这根弦,拉紧了才能弹好,弹好了就够了。”那意思是说:目的本来没有。“目的就是虚设的,可非得有不行,不然琴弦怎么拉紧,拉不紧就弹不响。”言下之意,人是不能没有理想、没有信念的,人活着都得有一个信念。有理想有信念才能有追求,有追求才能有幸福有快乐。“他一路走,便怀恋起过去的日子,才知道以往那些奔奔忙忙兴致勃勃地翻山、赶路、弹琴,乃至心焦、忧虑都是多么欢快!那时有个东西把心弦扯紧,虽然那东西原是虚设。”谎言建立在信念之上,谎言就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老瞎子终于明白了师父的善意,不然,这苦焦的日子怎么能熬得下去?他知道他的死期将至,他要赶回野羊坳,把这个药方传给他的徒弟小瞎子,让这个人生秘方——活着的秘方代代相传。
老瞎子为了一个无法实现的信念而活着,十叔也是为了一个虚幻的信念而活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原罪》和《命若琴弦》均是写备受厄运袭击而难以好活的残疾人持守信念而好好活着的故事,其中蕴含着中国底层百姓在极端处境中承受苦难并化解苦难、进而抗争苦难的生存智慧。
以“原罪”为题就改变了这个活着的故事的思想意蕴,传达出来的就必然是“原罪—救赎”“罪与罚”的思想。而要读懂在这个意义上的《原罪》,就必须对史铁生的思想观念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否则就不能把深深隐藏的“活着的故事”中的“原罪—救赎”的思想提取出来。
这个地方吃紧,容我将笔触伸展开去。这篇小说思想的逻辑起点在“原罪”,原罪本是基督教伦理神学的重要概念,因人类始祖犯罪,他们的后代子孙都要背负着这一与生俱来的原始罪过。史铁生的宗教思想颇为复杂,有多种来源,其原罪观念,概念和形式是基督教的,内容却是中国民间道教和佛教的,是基督教、道教、佛教的宗教伦理和本土儒家的人性论思想的杂糅,在不同的作品中,这些思想根据不同的题旨和要义进行融会贯通。史铁生既是作家,又是哲人,他关于人生、人性、生死、命運、罪与罚、罪与救赎、精神与灵魂的种种思想,均与他以残疾之身思考人之残疾、人之罪等问题紧密相关,由此而提出“残疾即原罪”的命题。
“残疾”和“原罪”是两种不同的知识范畴,前者属于医学疾病范畴,后者属于宗教伦理范畴,二者之间不具备通约性。史铁生根据宗教伦理立论,使二者的语义在转换中彼此产生勾连,并建立起可通约关系。他说:“曾经一度,有的评论家把我的写作分成几个阶段,一九八五年之前很多写的是残疾人,之后更多是写人的残疾,就是人的缺陷。按照宗教的观点,就是‘原罪’问题。”(史铁生:《人的残缺证明了神的完美》,《史铁生作品全编》第1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307页。)这种通约关系有效也有限,原因在于不是所有的残疾都必然无条件、无限制地归于“原罪”,它必须符合一个前提才能成立,即残疾者要有罪感意识并视一己之残疾为罪之罚。
史铁生把自我纳入这个命题之中,视自己的双腿残疾是“前世之罪”的“今世之罚”,是上帝对他的考验和成全。他是这样自我追罪、自我归罪的:“有一回记者问到我的职业,我说是生病,业余写一点东西。这不是调侃,我这四十八年大约有一半时间用于生病,此病未去彼病又来,成群结队好像都相中我这身体是一处乐园。或许‘铁生’二字暗合了某种意思,至今竟也不死。但按照某种说法,这样的不死其实是惩罚,原因是前世必没有太好的记录。”(史铁生:《病隙碎笔》,《史铁生作品全编》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4页。)这不太好的记录究竟是什么,没有具体所指,纯属虚设的未明之罪。也许是前世之罪隔世遗忘,便从人类始源之罪中找到原罪,以坐实“这不太好的记录”,于是便有了这样的源自人性弱点的自我剖析:“隔了四十八年回头看去,这铁生真是把人性中可能的愚顽都备齐了来的,贪、嗔、痴一样不少,骨子里的蛮横并怯懦,好虚荣,要面子,以及不懂装懂,因而有时就难免狡猾,如是之类随便点上几样不怕他会没有。不过这一个铁生,最根本的性质我看是两条,一为自卑(怕),二为欲念横生(要)。谁先谁后似不分明,细想,还是要在前面,要而唯恐不得,怕便深重。”(史铁生:《病隙碎笔》,《史铁生作品全编》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40页。)史铁生认其罪,负其罪,一个欲望横生者,适合由命运给他绝望般的打击,比如双腿瘫痪,比如患肾病,继而又发展为尿毒症。
“残疾即原罪”对于史铁生是成立的,当他用文学演绎这一命题、这一思想时,他的作品首先呈现出一个明显的特征,写残疾人,进而彰显残疾主题。他坦言:“我的残疾主题总是指向人的残疾,而不是残疾人。一切人都有残疾,这种残疾指的是生命的困境,生命的局限,每个人都有局限,每个人都在这样的局限中试图去超越,这好像是生命最根本的东西,人的一切活动都可以归到这里。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的作品,的确有一个残疾主题。”(史铁生:《一个作家的生命体验》,《史铁生作品全编》第10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75页。)发现所有人都有残疾,是从《命若琴弦》开始的,他自己感觉在这之前,仅仅写“残疾人”,到《命若琴弦》就自觉写“人的残疾”。我理解,“人的残疾”应该区别于“残疾人”的身体残疾,主要指人在人性、精神、灵魂方面的残疾。从“残疾人”到“人的残疾”,自然就导出“人之罪”的思想。
有了“残疾即原罪”的观念,《原罪》的题与文就吻合了。有罪就有罚,有罚就有救赎,既然搭上了宗教救赎之路,十叔就要在史铁生的阐释下,接受道佛“轮回—果报”观念和基督教“原罪”观念的启示,把生病残疾视为罪之罚,视为磨难而赎罪的自我拯救,把苦难视为人的一种普遍境遇、一种宿命的生存本相。十叔呢,他能接受如此安排吗?
我根据史铁生的思想对《原罪》作如此阐释,大体上看,理是通的,但明显留有强力阐释和生硬置换之嫌,其中还有一个主控整个故事的关节不能打通,即残疾者十叔不仅没有携带原罪意识,更没有产生赎罪意识。十叔可能有苦难意识、孤独意识,但没有在宗教伦理启示下产生罪感意识。没有罪感意识,一切的一切,包括原罪、赎罪、救赎都无从落实。
直白干脆地说,《原罪》非宗教伦理小说,作者不能把自己的宗教观念及生命体验强硬地挪移到与自己的生命意识几乎不同的人物身上。从文本来看,在不考虑题目的情况下,我更乐意将《原罪》及《命若琴弦》当作残疾人持守信念而好好活着的故事来看待。题目呢?最好改为《活着》。不过,这样一来,四年后余华写《活着》时就不便再用这个神启般的名字了。不是用这个名字,那部小说还能够如此经典吗?
责任编辑 夏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