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基层党员主体作用促进民族地区乡村组织振兴的思考
——基于G省B市农村基层党员主体地位的调研
2022-07-11杨世春
杨世春
(重庆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0054)
党管农村工作集中体现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新时代继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十分必要,[1]农村党员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中坚力量,只有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员的主体地位以及充分唤醒其作为党员的主体意识,才能更好地践行和突出其主体性,坚定其理想信念,从而坚守其作为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和追求。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尊重和保障农村基层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基层党员权利,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其有序政治参与,从而进一步释放乡村组织振兴的内生动能促进乡村振兴。
1 现状与困境:民族地区农村基层党员发挥主体地位的调研
农村党员内生动力的有效激发是稳定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组织振兴的坚实基础。农村基层党员及干部既是乡村振兴的供体,也是主体。民族地区要巩固脱贫成果和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基层党员的带动,基层党员干部的内生帮扶动力反映扶贫供体的帮扶意愿,是巩固脱贫成果的外在保障。[2]通过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发挥基层党员主体作用,形成乡村振兴发展的合力,才能高质量地实现和巩固脱贫振兴成果。
1.1 民族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发挥主体地位的现状
B市属于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经济发展滞后地区。参与此次调研和访谈的当地农村基层党员有120名,主要集中在B市YL乡和ST镇所辖的相关村社。调研团队与当地党员们的访谈记录为本文的思考提供了原始素材,对于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主体地位保障机制、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实现乡村组织振兴有着积极的参考意义。
1.1.1 农村基层党员用创新意识建设美丽家园,党员的主体性意识在逐步增强。根据当地基层党组织党员主体地位现状调研显示,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引领和带动下,农村基层党员们的主体意识也在不断地提高。根据此次农村党员主体性意识调研显示,其中,有78%的党员认为党员主体性意识是党员主动参与,培养个性,发展创造能力的意识活动;有16%的党员认为是党员集体性意识;有6%的党员表示不清楚党员主体性意识。根据这几项结果所占比例显示,当地农村基层党员主体性意识比较高。(如图)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下,我们党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具备主动参与国家、社会建设的意识,并适应时代潮流,不断提升自身的文化素质,以培养更加优秀的党员群体来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而农村基层党员作为党的“肌体细胞”和活动主体,是党的基层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和执行者,必须要有发展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如今为带领和建设好当地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当地基层党员们在不断地发掘创新思路和新办法。其中,基层党员干部外出到示范区学习、交流、参观、借鉴成功经验,回到家乡后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做出了带动当地农村建设的具体规划方案,并且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和成效,这是他们共同助力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有效举措,是发挥基层党员主体意识的直接表现。
1.1.2 基层党组织注重培养党员的“名誉感”,大幅提升了基层党员的精神层次。中共党员是人民的表率,是我党智慧结晶的有生力量。其中,精神力量不可缺少。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参与此次调研的有95%的党员同志认为,一名党员的“名誉感”不可缺少,与“名誉感”相关联的还有党组织的“荣誉感”。“名誉感”“荣誉感”在当地基层党员主体地位中均发挥有重要的作用。笔者在面对面访谈时,当地一位村副主任非常热情地给我们讲解党员“名誉感”和组织“荣誉感”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中的重要意义。他根据自身多年的学习和经验总结出,当前的农村主要是做好群众安全稳定工作,基层党员责任心和服务意识还不强。这位党员干部表示,在培养和提升基层党员主体地位意识的同时一定要注重培养党员的“名誉感”,提升其作为党员的精神层次。在当地民族地区的农村,为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榜样作用,党组织迫切需要做的就是帮助年轻党员确立主体价值观,培养其作为党员的良好的“名誉感”,为构建良好的“组织精神”而不懈努力。“名誉感”使基层党员们有了精神上的主体意识,就会时刻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党组织在要求基层党员提高自我荣誉感的同时更需要要求党员维护和提升其组织荣誉感。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既增强基层党员的权利意识,又能强化其作为党员的义务意识,党员的主体地位意识才能得到有效的提升。
1.1.3 响应“中国梦”民族复兴的号召,筑小梦圆大梦,农村基层党员正继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当地基层党组织队伍里,“中国梦”对于每一位基层党员同志来说并不陌生。走进当地的LH新村,美丽家园已不再是奢望,清洁整齐的村道和鸟语花香的房前屋后,农村家园面貌早已在当地基层党员和社员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焕然一新。当地民族地区农村建设所取得的成果离不开基层党员的努力和付出。根据调研所知,在LH新村建设规划时,许多农民家庭都在乎各自的老宅基地,不愿参与到当地统一规划建设中。因为村民们都担心自家地会被划分给别人而不愿加入新时代农村建设。在关键时刻,LH村的15名党员起到了带头作用,率领社员群众加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起初是每一位党员负责做几户人家的思想工作,在这当中,有些党员也是社员,他们和当地村民是生活在同一个区域的,更能体会到村民群众在生活中需要些什么、在乎些什么。当地党员们秉着一颗真诚为人民服务的心,急村民群众所急,想村民群众所想。在大家一致努力下,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挡路石头”被搬开了,迎来的是让村民群众满意的幸福美丽家园。这是当地基层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同社员群众一起创建美丽乡村的生动展现。
1.1.4 不忘注入基层“新鲜血液”,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为社员群众服务。在访谈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每一位老党员都有培育新党员的重任在身。每一名老党员需要培养两名或三名新党员,对培养新党员的要求是要思想上进、工作出色,在村民群众的心目中有好的印象,有贴近人民生活的良好作风以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思想和意识。但是由于当地大部分有志青年常年在外务工,在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培养这一方面存在诸多现实难题,这是目前制约当地基层党组织建设所面临的和亟待改变的现状。[3]
1.2 民族地区农村基层党员发挥主体地位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通过此次调研,我们对B市农村基层党员主体地位的现状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在具体的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党员仍然存在着对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党员老龄化程度偏高等现实问题。但是总的来看,当地农村基层党员的主体地位随着党的建设事业的向前推进也随之有所提高,尤其在基层党员民主权利表达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
鉴于当地农村基层党员老龄化程度偏高,普遍文化素质偏低,故其主体意识的养成和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在B市农村的基层党员队伍发挥其主体地位的调研中,老龄党员的人数占75%。这部分党员的文化水平比较低,思想与时代发展存在差距,为村民群众服务的能力水平也有所下降。老龄党员因为其所受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对于通过书籍报刊、文件等来传达精神的渠道,他们都表示很难理解和接收。因而当地农村基层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普遍较低。其中,科学文化素质的高低是影响其政治认知、政治参与以及其他自觉政治活动的重要因素。[4]正如列宁曾深刻地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5]此外,根据调研显示,对于党的代表大会,其中有11%的党员表示对于中央的比较关注,地方的不关注。农村基层党员是党组织建设的中坚力量,如果不关注地方事务,那么,基层党员们将缺乏为当地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当地部分农村基层党员缺乏主人翁意识和主体意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仍然存在。同时,由于其思想上的顾虑,对于党内事务缺乏民主参与习惯,在一些党员民主活动中,不会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此次调研对象中有50%的年老党员表示对党章中规定的中共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了解”或“不太了解”。具体如图所示:
(图中数据占比根据调研问卷整理得出)
此外,当地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主体地位也不够重视,基层党员主体地位提升缓慢。部分基层党组织重经济轻党建,对党建工作投入不足,创新意识不强,相当一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沿袭传统工作思路,习惯于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对党员主体地位的定位错误、认识模糊,导致一部分党员对党组织缺乏认同感;另一方面,当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费难以得到保证,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也随之减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地农村基层党员主体地位的发挥。基层党组织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党员权利维护机制尚需要进一步健全,当地农村基层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相关权益的保障认识仍然不足。同时,对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能严格落实,党内监督约束乏力,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科学有效的保障措施,监督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监督结果透明度、公开度还不够,使得当地部分基层党员在思想上有所顾虑和担心,从而参与度不高。[6]受此困境影响,当地一些基层党员主体意识出现了模糊的状态,党内事务参与积极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还有就是由于青壮年主要在外地务工而常年不在家乡,当地党员队伍发展壮大存在着许多现实限制性条件,缺少发展对象。
2 现实的需要:党员主体地位的发挥是乡村组织振兴的内生动力源
基层党员队伍肩负着直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7]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把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充分发挥和展现出来,把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的思想、行动、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齐心聚力投身乡村经济社会建设当中。通过履行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不断激发广大党员、群众建设美丽家园的内生动力。
一是党员主体地位的发挥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的需要。基层党员始终需要坚持主动融入到乡村组织振兴当中去,乡村组织振兴离不开基层党员,离不开基层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和带头致富、带头振兴的模范作用。基层党员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乡村振兴,怎样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乡村振兴要达到的效果和取得什么样的成效。要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每一位基层党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主动融入到乡村组织振兴当中去,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努力贡献各自的力量,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的体现。
二是党员主体地位的发挥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群众组织力的需要。基层党员有责任和义务始终坚持自主发展引领一般群众发展。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只有高质量的发展才能实现乡村组织振兴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而高质量的发展又是党员群众内生动力不断激发的成果和需要。基层党员在乡村组织振兴中首先要搞好各自的发展,尤其是产业发展、户办经济的升级及庭院经济的规范等要给群众做好表率,一方面要做好产业规划的表率,另一方面做好产业增收的表率,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通过内生动力的激发能拓宽增收致富的渠道,要让群众把精力聚集到产业发展上来。其次,需要基层党员始终坚持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增收。当前,无论是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还是品牌特色产业,人民群众对产业发展的思路基本还停留在模仿、实验阶段,自主创新、自主发展的方式方法还很欠缺,增收难、增收慢的现象依然突出。基层党员需要在乡村振兴中,率先探索产业发展的模式、产业发展的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不断向外学习、模式升级等,实现产业发展创新,在创新产业发展中实现最大化增收。[8]新时代党员发挥主体先锋模范作用,也需要转变旧思路,做“带头创业致富”的典范。再次,需要基层党员始终坚持和谐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须是可持续发展。我们世代赖以生存的环境是发展的根基,必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动摇。基层党员要在致富增收的同时保护好环境,给群众做好表率,要在产业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给群众做好表率,要在产业兴旺的同时家庭和谐,给群众做好表率。
三是党员主体地位的发挥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思想引领力和社会号召力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得到高质量改善,但在个别村落,部分群众中农耕文化、乡土气息逐渐淡薄,外出务工的中青年较多,直接在农村从事一线生产的农民群众在农村人口中占比不到50%,农耕文明繁荣的景象有衰退的迹象。这需要基层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带头在乡村振兴中通过歌谣、打油诗等形式不断保留和传承当前的农耕文明;需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建设新农村的优良作风,不忘过去农村建设中保留下来的农耕文化,让农民群众记得住乡音、守得住乡愁。此外,需要基层党员始终坚持乡村治理的风清气正,发挥好关键引领的主体作用。乡村治理在乡村振兴中是一个重点、难点,也是乡村振兴成果的集中体现。以本次调研的B市为例,近年来,其所辖的YL乡和ST镇因受村民搬迁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交织在一起,个别农民群众有不满情绪,部分群众小农意识还比较浓,因而基层党员需要在当地的乡村治理当中,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向身边农民群众传递正能量,坚决与社会不良习气做斗争。严格遵守《党章》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对标先进典型,时时刻刻维护党的光辉形象,以一个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总之,进一步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均离不开发挥基层党员主体地位的作用,都需要农村基层党员充分发挥好引领作用、示范作用、带动作用,在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并实现乡村振兴各项事业发展中贡献各自的力量。
3 实践的路径:发挥党员主体地位,助力民族地区乡村组织振兴
坚持党员主体地位,激发乡村组织振兴的内生动力。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农村基层党组织强不强,基层党员能否有效发挥主体作用,会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9]民族地区的一些农村发展滞后、问题较多,往往与当地基层党组织比较缺乏凝聚力,党员缺乏发挥主体地位的意识和水平,以及与党员干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作风跟不上有很大关系。为此,实现乡村组织振兴,必须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除积弊,夯实基础。[10]
3.1 发挥农村基层党员主体地位,首先需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结合基层实际设立事务协调、困难对象救助、矛盾调解、产业经济发展等岗位,把无职党员划分到各岗位,使广大基层党员“无职有岗,有岗有位”。同时,探索建立一个畅通的沟通机制,将党组织的精神顺利无误地传达到普通基层党员和农民群众中去。其次,提升基层党员文化素质,继续加强基层党员的文化教育,不断提高其作为党员的主体意识、工作及服务创新意识。借助党员活动学习中心定期开展党员事务教育课。农村基层党组织还应进一步扩展在党支部党员活动中心设立的党员书屋,内设并定期更换、丰富有关历史知识、政治知识、法律知识以及经济知识类的书籍供党员们阅览。再次,从农村基层党员个体出发,继续加强对党员自身党性的修养,使其能够熟悉党章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拥有强烈的党员主体参与意识。在生活中,能够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党员,时刻做人民群众的表率,主动地、积极地发挥基层党员应有的模范作用。做到以党组织的事业为己任,以为人民服务,完成党组织赋予的使命为宗旨。真正从内心出发,理解、认同、参与党务活动并敢于表达个人见解。必要时,需要多向老党员学习革命年代的精神,向老党员请教宝贵的经验,增长阅历。年轻党员应该从老党员中学习革命年代的精神,发挥主人翁意识,强化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识,为人民办实事、做表率。
3.2 完善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基层党员权利并形成共识。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内关怀激励制度,并积极探索完善党内关怀机制,将生活困难党员、老龄党员、残疾人中的党员以及各党务工作者作为关怀重点,定期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通过对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上予以组织关怀,唤醒基层党员强烈的主体意识感,不断强化基层党员对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使党员在互助服务中进一步增强党内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二是以党员主体为基点,进一步加强理论指导和宣传,形成“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体”的共识和理念。同时还应该看到,坚持党员的主体地位,首先需要在党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中强化和确立党员主体地位的意识,使“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体”逐步成为党内党员生活中一种强烈的、普遍的共识和理念。
3.3 传承党组织吸纳优秀群众加入党的队伍的优良传统,随时注入新鲜的“血液”,永葆党的先进性。对在外务工的优秀青年人,通过通讯手段等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定期要求他们向党组织做思想汇报。汇报总结可以信件的方式寄到党组织中来。只有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队伍建设,才能更好地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思想教育和主体意识教育。
4 结语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族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现状,加深了对民族地区农村基层党员的主体地位、主体意识的了解。在与党员们交谈的同时也向党员们阐释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内涵与重要性。但是由于当地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党内组织生活中过于强调党员应尽的义务而忽略了党员应该享有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基层党员主体地位及作用的有效发挥。总之,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的带领和参与作用,完善合理的利益诉求平台和有效的基层党员干部激励机制,[11]发扬勇于担当的工作精神,营造和谐包容的工作氛围,确保农村基层党员主体地位的有效发挥,这不仅是激发基层党员内生动力的实践路径,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地区实现基层组织振兴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