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士在清前期欧洲使团来华中的角色
2022-07-09陈玉芳
陈玉芳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22.03.012
耶稣会传教士于17世纪初进入北京,在晚明时期的中西文化交流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清朝建立之后,耶稣会士主要借助于其在历法、西学知识、火器制作等领域的独到能力,以及对欧洲语言文化、风土人情的熟悉,得几代皇帝信任、倚重,从而得以在清前期历史,尤其是中西交往史中扮演多种重要的角色。学术界对此已有诸多研究,其中对耶稣会士在清朝与欧洲国家官方往来和中俄边界谈判中充当翻译和顾问的作用,以及耶稣会士受清朝皇帝派遣出使欧洲等问题的研究,尤其引人注目。但是学者对其在中国与欧洲国家关系中扮演的主动角色和影响研究不足。当时在华的耶稣会士受葡萄牙保教权的影响,效忠于葡萄牙国王,且在物资人力等方面仰赖其供给,因而在参与清廷接待欧洲使团来华事务时,并非完全中立,而是优先考虑葡萄牙和澳门的利益。充分注意到这种立场,才可能深入理解该时期耶稣会士的行为,并可充实有关清前期中西官方往来关系的认识。本文综合运用中文、西文史料,通过考察顺、康之际耶稣会士在葡、荷和罗马3个使团来华活动中的作为,对这一群体在清初中欧国家间往来中所扮演的角色暨作用,以及当时中欧外交与耶稣会在华传教活动之间的关系,做进一步探析。
17世纪初,荷兰人来到中国沿海,在攻占澳门和澎湖未果且求贡未准的情况下,以台湾热兰遮城为据点展开贸易,但贸易活动时断时续,并不稳固。清朝定鼎中原以后,荷兰有意与朝廷建立稳定的贸易关系。荷兰巴达维亚(Batavia)总督马特索科尔(Joan Maatsuyker)于1653年派初璘(Zacharias Wagenaar)来粤,请求通贡互市。礼部满尚书郎丘具题准其朝贡,谕旨“依议”,不过汉尚书胡世安又题奏反对荷兰入贡贸易,并得批谕“依议行”。据此,平南王尚可喜告知荷兰人无国书、方物,无法入贡。巴达维亚总督听从建议,于1655年派杯突高啮(Pieter de Goyer)和惹诺皆色(Jacob de Keyser)率使团持国书、方物到粤,陈请“凡可泊船处,准我人民在此贸易”。使节与尚可喜私下达成约定,以白银35000两换得入京和贸易许可。尚可喜在广东督抚奏报使节来华消息后,上奏敦促朝廷允许该使团入京:
案照顺治十年外海荷兰国通贡奉旨不准进贡,钦遵在案。今八月初五日据报荷兰国彝船二只入境……先年荷兰国遣使通贡,未有表章方物,尚不足昭其诚敬,兹复不惮波涛艰险而来,且使节言词谆恳,具有表文、方物,向慕之诚似未可坚阻,以塞遠彝景仰上国之风。但遵成命,爵等不敢擅专,除檄水师官兵巡防外,除具题外,理合具揭。
根据京城耶稣会士安文思(Gabriel de Magalhaes)的报告可知,尚可喜除具揭之外,还派人到京疏通关系,赢得了包括他的女婿和负责外国使团朝贡事宜的礼部主官尚书恩额德在内的一众官员的支持。1656年1月18日,朝廷下令荷兰使节入京,7月17日使团抵京。
荷兰使团来华之际,耶稣会士汤若望(Adam de Schall)、安文思以及利类思(Luis Buglio)等在北京宫廷服务。汤若望在清军攻入北京城后主动向清廷献上原为明朝修制的历书《时宪历》,声威日渐隆重。顺治帝敬重汤若望,尊其为“玛法”,且多次亲临传教士住所与之交谈,有时在治国方面也听取其建言。到1655年荷兰人来贡时,汤若望已经执掌钦天监,受封太常寺少卿、通议大夫。汤若望在朝中威望素著,也惠及安文思、利类思等其他在京传教士与官员的往来。与此相比,荷兰人此前不曾有人入京,清廷对荷兰人的了解仅限于前明有关荷兰人侵扰闽粤沿海并与明军开战的记载,以及广东官员关于1653年荷兰人第一次到粤请贡情况的奏报。在耶稣会士看来,信奉新教的荷兰人来华,既会损害在华天主教的利益,也威胁到澳门的贸易地位,故百般破坏荷兰人的出使计划。
根据安文思的报告,京城的耶稣会士在荷兰使团入京之前,不断向亲王贵族和官员大臣讲述荷兰人的恶劣行迹,包括“他们背弃传统信仰,推翻合法君主,以及数年前企图攻占澳门……”在众多有关荷兰的信息中,最能引起官员重视的是荷兰人侵扰中国沿海的不轨行为:万历和天启年间,他们两次进攻澳门,失败后入侵澎湖,被明朝军队打败后又占领台湾岛并建筑军事要塞,在两到三年的时间里杀害了3000名中国人,包括岛上居民和闽浙地区到岛贸易的商人。此外,在中国朝廷有关荷兰人的审判记录中,崇祯朝时曾有13名荷兰人在福建沿海被俘入京,并处以死刑。神父们告诫亲王大臣,如若允许荷兰人在华自由贸易,“会给国家带来危险和伤害”。
耶稣会士的言论影响到朝臣和皇亲贵戚对荷兰人的看法。荷兰人于1653年请贡之时,礼部汉尚书胡世安就在满尚书郎丘题准荷人朝贡,皇帝依议的情况下,依然上疏表示反对,可见其对荷兰人印象不佳。安文思曾将一本汉文的《山海舆地全图》(A Mirror or Theatre of their Part of the World)推荐给胡世安,向他介绍书中对福建周围岛屿的描述和一张台湾地图,并列举了荷兰人占据台湾后带给福建乃至整个国家的危害。据安文思所言,这本书正合胡世安之意,他表示要在朝廷商议荷兰使团的事宜时将此书介绍给其他官员,并说:“尽管我很清楚这些荷兰人贿赂了广东藩王(King of Canton)和朝中一些大官,但是他们决不会在这里实现他们的意图,因为我无法容忍他们进入中国或与中国有商业往来”。一位满族大员表示,皇帝应该即刻下令以“人类共同的盗贼和反叛者”的罪名绞死这些荷兰人,确保他们再无此类企图。耶稣会士对荷兰人的描述传到负责荷兰人事务的官员乃至荷兰人那里,以至于荷兰使节来京之前传信给安文思,呼吁他停止唆使朝廷中人将他们当作盗贼和游民一样憎恨。使团在京期间,不断有官员到馆询问各种问题,包括他们的国家是否有陆地,他们在巴达维亚的职衔,能否在水下生存三天,是否像海盗一样生活在海上。这从侧面说明了耶稣会士散布的有关荷兰人的负面言论富有成效。使团成员约翰·尼霍夫(John Nieuhoff)愤恨地称:“在北京的这些传教士是上帝的信徒中的渣滓和全世界的败类,他们在这里造谣丑化我们,使得二位使臣阁下必须时时刻刻去应付所有好奇地问东问西随后就走开的官员”。
安文思、利类思的言论强化了亲王大臣对荷兰人的负面印象,而汤若望则直接干预和影响了朝廷决策。根据汤若望的书信可知,他至少两次向皇帝进言,想要“展示荷兰人的本色”。第一次是在1656年2月12日朝廷批准荷兰使团入京的命令下达一个月后,他向顺治帝介绍了荷兰人的情况,包括他们强行攻占欧洲某国土地,反叛君主,在海上流浪,通過劫掠船只支持国内叛乱等。不仅如此,他还告发荷兰人贿赂广东官员,并建议,由于朝廷已经批准荷兰人来京,最合宜的做法是照旧召之入京,但是拒其贸易请求,理由是荷兰人一旦落脚某地,即会建筑防御工事,再难驱逐,并殃及周遭。第二次是在荷兰使团入京,汤若望协助礼部查验贡物之后。他根据自己的在场经历,向皇帝力陈荷兰人心怀不轨。据汤若望所说,荷兰人在被问及出使时间和行程时回复,从荷兰到北京需要两年时间。而实际上,从荷兰到中国往返耗时32个月,从广州到北京耗时8个月,总计40个月。荷兰人不可能在两年内从巴达维亚返回欧洲,之后再到中国。此外,明天启年间,荷兰人曾攻打澳门,他本人当时就在澳门,了解荷兰人的习性——他们一旦落脚某处,就会打着贸易的旗号,建筑防御工事,安置大炮。汤若望的最终建议是,皇帝应该礼遇荷使,回赐礼物,然后打发他们回国。
当时皇帝对荷兰人入贡之事并无定见,而朝臣意见也不一致。汤若望在此情况下奉旨参与处理荷兰使团的相关事务。他先是在协同礼部查验荷兰贡物时,用汉文表达了与当时赞誉荷兰人并称与之贸易将收益颇丰的官员不同的看法:
可以肯定的是,这些荷兰人是没有君主统治的欧洲人,因为他们推翻了自己的君主,只留一位年仅6岁的亲王管理军队。他们甚至不是这个亲王派来的。但是,就像荷兰人承认的那样,他们根据官员的建议,先到了印度,然后来到中国。他们带来的大部分物品都是其他国家的土物,而非来自自己的国家。
这番话暗含3层意思:1.荷兰人有造反谋叛的历史;2.他们先占印度,又来中国,别有用心;3.贡物安排随意,多来自其他国家,可证其并非诚心朝贡。汤若望还指出,荷兰使节上报官员的日程以及上呈皇帝的奏疏内容与他们向礼部陈述的完全不同,提示荷兰人有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之意。
其后,汤若望又奉旨参与阁臣集议。顺治帝在7月31日谕礼部正式接纳使团,8月6日又令阁臣聚集商讨荷兰使节来贡事,并要求礼部议奏。阁臣在拟给礼部的旨书中,称赞荷兰人不远万里来华入贡,表达出同意与荷兰贸易的倾向。汤若望不赞成这样的倾向,指出:中国千百年来向无此例,允许荷兰人来华贸易危害深重。然而,阁臣并未听取汤若望的意见,两日后传至礼部的旨令与阁臣原拟一致,几乎没有改动。荷兰人也提到,皇帝8月8日下达给礼部的谕旨对他们有利,并就此认为“如果此事取决于皇帝一人的话,我们的请求将很快被接受”。尽管如此,该旨对是否允许荷兰人贸易未有定论,而是交由礼部商议决定。礼部尚书在奉旨议奏之前拜访汤若望,向他“了解一些与荷兰使团有关的信息”。汤若望向尚书表明,他已经与皇帝私下谈论过此事,而皇帝令他参与阁臣集议,无非是要阁臣参考他的意见处理此事,并暗示皇帝对是否允许荷兰人贸易已有论断,他不过是奉命转达,但是阁臣却未按圣意拟旨。尚书表示,他将说服荷兰人同意皇帝仅回赐他们,但不得贸易。
可能与汤若望对礼部尚书和部分官员的影响有关,荷兰一方的文献透露,廷臣在讨论荷兰使团入贡的具体安排时发生了争议。满官多主张荷兰人五年一贡,汉官则提出,鉴于路途遥远,九年一贡更为合适。有的汉官还指出,考虑到英国人与荷兰人长相相似,英国人可能会冒充荷兰人来华贸易;而且中国没有准许外国人在国内自由贸易的先例,所以不许其贸易。这与8月6日汤若望在阁臣会议上的建言类似。不论如何争论,根据中西文献可知,顺治十三年七月二日(1656年8月21日)礼部上呈的奏议为:“荷兰国从未入贡,今重译来朝,诚朝廷德化所致,念其道路险远,准五年一贡,贡道由广东入至,海上贸易已经题明不准,应听在馆交易,照例严饬违禁等物”,并得旨“荷兰国慕义输诚,航海修贡,念其道路险远,著八年一次来朝,以示体恤远人之意。”此外,顺治帝在敕谕荷兰国王书中再次强调,“所携货物在馆交易,不得于广东海上私自货卖。
尽管荷兰人之后继续派船到粤,并得到尚可喜的允许展开贸易,但“八年一次来朝”和“不得于广东海上私自货卖”的谕令,意味着荷兰通过派出使团与清朝建立常态化贸易关系的计划破灭。清朝的处置并非全是传教士从中运作的结果,朝廷内部政治权力斗争和朝廷与广东大员关系的张力以及郑氏集团的影响等也是相关因素,但是无论如何,安文思、利类思破坏荷兰人形象的言论,汤若望对皇帝的游说、其在阁臣集议时的立场,以及他向礼部官员表达的见解等,都对朝廷做出未能满足荷兰贸易诉求的决策起到了推动作用。
杯突高啮使华是清朝与荷兰之间第一次正式的官方往来。在这次接触中,耶稣会士的言论强化了朝廷对荷兰人的负面认识,其对朝廷决议的干预则使“八年一贡”成为清朝之后处理荷兰人贸易请求的基调。后来,荷兰人曾因助剿“海盗”有功,于1663年得到清朝“二年贸易一次”的许可,但1666年朝廷又以“荷兰国既八年一贡”,而停止其二年一次的贸易。其后,在彼得·范·霍尔恩(Pieter van Hoorn)使团于1666至1668年间来华,提出大幅度扩展贸易规模的要求时,清朝又以对荷兰已有八年一贡定例为由,拒绝了其各项请求。1685至1687年间,宾先巴芝(Vicent Paats)再次率领使团来华,提出与范·霍尔恩使团类似的要求,结果清廷仅允许将八年一次贡期改为五年一次,并可取道福建,其他要求概未允许。巴芝使团来华时,南怀仁(Ferdinand Verbiest)等深受康熙重用,但当时中荷之间在对付郑成功势力问题上别有合作,清廷对荷兰人的了解已经加深,耶稣会士的影响力也已降低。
顺、康之际,清廷在广东沿海实行迁海、禁海,严重影响到澳门葡人。为此,1667年葡印总督派玛讷·撒尔达聂(Manuel de Saldanha)率80人出使清廷。这是继皮雷斯之后第二个进入京师的葡萄牙使团。与第一次相比,此次出使给朝廷留下了良好印象,而这与在华耶稣会士的协助不无关系。
耶稣会士在如何与官员打交道,外交文书的使用和行文措辞上给予撒尔达聂诸多建议,避免因为不通中国仪制而出现问题或降低使节的身份。他们提议,在广东官员询问使团来华目的时,使节要表明是为进贺而不是为澳门之事而来。因为,如果他声称为澳门事务而来,使团就很有可能被拒绝。此外,该团使节最初打算提交給地方官的禀帖中译本使用的是深蓝色封面,封面上将使节的头衔写为“大使”,并使用了“进贡”(cin cum)一语。耶稣会士指出,蓝色封面和“进贡”一语不适用于一国使节,建议改用红色封面。至于“大使”这一头衔,由于中国朝廷没有“大使”,这个头衔容易被理解为贡使,建议删除文书封面的“大使”称谓,只留姓名。他们还告诉撒尔达聂使用何种旗帜和徽记彰显其地位,包括在使节的船上树立黄色旗帜,并标写“葡萄牙国王使节进贺中国皇帝”字样,而不写“进贡”字样,以此避免传递葡萄牙为进贡国的信息。在葡萄牙文献中,撒尔达聂使团被葡萄牙人视为两千多年来第一个前往中国的非朝贡性质的使团。8这些情况虽皆细节,但透露出耶稣会士为避免葡萄牙使团被视为朝贡者曾经做出努力。
撒尔达聂使团1667年11月到达广州,1670年1月才启程北上,中间拖延两年多时间。在此期间,使节与广东地方官之间在查验规则和程序上发生了一些矛盾。耶稣会士两方疏通,从中斡旋,确保使团能够顺利入京。按清朝定例,使团来华,须由地方官查验表文和贡物。但是撒尔
达聂拒绝向广东官员出示葡王国书,坚持见到皇帝时才能呈递。直到耶稣会士提议由他们将国王书信副本译成汉文交与官员查验,整个交涉过程才有进展。成际理(Felicien Pacheo)和潘国光(Francesco Brancati)在翻译葡王国书时,还发现并指出了一些可能会导致使团被拒的不妥话语。比如,若要译出“撒尔达聂有权处理一切事宜”一句,就须说明撒尔达聂有权处理何事,而若是表明有权处理与澳门相关之事,则会被拒之门外,不如将此类表述尽行删除。此外,按照清朝对外交文书的规定,朝贡国国书行文要称奏或称臣,而葡文国书的译本中没有向皇帝称奏。广东官员上奏朝廷并建议,待他们与葡萄牙使节解决该问题后再同意其入京。结果皇帝谕示,葡使团在粤停留时间过长,为避免耽搁更多时日,待使节抵京后再作处理。为了消除这一问题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京城耶稣会士向皇帝解释说,欧洲距离中国遥远,使节不知中国习俗,也无通晓者指点迷津,故而出现错误。与此同时,他们传信知会撒尔达聂,到京之后被问起此事时,要回答欧洲诸王通信无称臣习惯。
尽管迁延给使团带来额外费用开支,但在京城的耶稣会士认为,这种拖延和耽搁对出使有利,因为当时在京耶稣会士的处境发生了变化。1665年,因杨光先参奏,西历和天主教遭禁,钦天监改由耶稣会士宿敌杨光先和吴明煊主管。尚在京师的耶稣会士汤若望因重病去世,其他如安文思和利类思则被软禁于东堂,而各省传教士先是到京接受审讯,之后又被逐至广东。直到1668年,在京传教士得到仁孝皇后之父噶布喇、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以及四王爷岳乐等在内的王公大臣的支持和庇护后,他们的境遇才有所好转。索额图将南怀仁推荐给皇帝,而南怀仁则在与杨光先同测日影中验证了西历之精确,从而取得了皇帝的信任。到1669年4月,南怀仁任钦天监监副,与其他监副共理监务,重新确立了耶稣会士在清廷的地位。耶稣会士除修治历法外,也奉旨铸造大炮和建造桥梁,受到清廷多方重用。京城耶稣会士根据自身的境遇认为,使团如若1667年抵澳后即入京,“可能不会像现在(1668)这样受欢迎”。耶稣会士重回钦天监之后,时常向皇帝和官员介绍澳门、葡萄牙人以及使节撒尔达聂的情况,争取朝廷上下对使团形成好感。1669年4月30日,南怀仁等向皇帝讲述了澳门葡人的历史和近况:昔日葡萄牙人协助明廷攻打海盗张西老,得朝廷许可,获居澳门,开展贸易,近年由于海禁,经济深受重创。他们也向皇帝和朝中大员介绍葡萄牙国王的情况,以及撒尔达聂显赫的贵族身份和地位。1670年5月11日皇帝召见南怀仁时提到使团即将到京,问他是否知道使节此人。南怀仁回禀,虽然他和使节来自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但是使节身份显赫、高风亮节,声名远播,在南怀仁的祖国和欧洲其他国家颇有名望。跟随使团来京的耶稣会士皮门特尔神父(Francisco Pimentel)也在报告中提到:“他们不仅口头,而且通过一本印制的书向皇帝禀报了吾王的权势、其属国、属地及其各部的情况。”考虑到南怀仁等曾于1668年条答康熙帝有关西洋国土风俗的问题,并于次年撰成《御览西方纪要》,这本书很可能是《御览西方纪要》。经过南怀仁等耶稣会士的一番宣扬,撒尔达聂的名望和品德在宫廷传开,朝廷内外期待其到来。
1670年6月30日,葡萄牙使团到京,耶稣会士在各个环节为使团提供帮助。2然而,他们却遭到使团成员兼澳门代表本多白勒拉(Bento Pereira)的指责。原因是,撒尔达聂听从耶稣会士的建议,未向皇帝奏请开放粤澳贸易事宜。本多白勒拉认为,澳门当局为改善贸易处境而在财政困窘的情况下资助使团入京,但是使节却未向朝廷提出澳门的贸易诉求,如此对于澳门说来可谓得不偿失。其后,澳门议事会甚至请求葡萄牙国王今后除非遇到重大或紧急情况,不必再为澳门葡人向中国求情。
耶稣会士为确保该使团出使顺利而不遗余力,为何却阻挠使节奏请扩大中葡贸易呢?
皮门特尔神父的报告披露了耶稣会士阻止使节上奏的理由。他提到,在北京的耶稣会士们认为,向皇帝呈递这样一份奏疏对使团和澳门有害无利。理由是:第一,使节在粤被问及是否为澳门事来华时,回复为进贺事,非为澳门,若上呈此疏,则与前述答复相悖,有失威信。第二,耶稣会士从朝中大臣那里得知,朝廷在汉人蓄发以及郑成功的问题解决之前,断然不会开海。若上呈此疏,必被驳回,且会失去将来由传教士代为请奏的可能。第三,皇帝和朝廷优遇使团的原因是该使团只为进贺而来,若上呈此疏,则表明使团以进贺为名而要求开放贸易之实,继而会遭到鄙视和嘲笑。第四,满洲人忌惮澳门大铳,奏疏中陈述葡人以往战功会有炫耀葡萄牙人武器精良骁勇善战之嫌,结果会适得其反。
除此之外,通过这一时期京城耶稣会士的书信文献可以看出,他们之所以反对奏请开放粤澳贸易,还与该使团来京之际朝臣对澳门葡人和传教士的态度有关。
顺、康之际,清廷多次下令迁海。早在1662年朝廷下令广东地区迁海时,总督卢崇峻就向朝廷建议将澳门葡人遣回原籍。1664年杨光先教案爆发,朝廷审讯传教士时密咨广东官员澳门西洋人可否准留。卢崇峻在兵部奏议准留的情况下又坚持澳门葡人不宜留居,不如送至京城,或遣回西洋。最后虽然葡萄牙人免于迁界,且得留居澳门,但到撒尔达聂使团来华之际,广东官员中间还是不断出现反对葡人留居澳门的声音。1669年4月耶稣会士重回钦天监后,便着手为杨光先教案中传教士和信徒所受处置鸣冤。在南怀仁等人的恳请下,朝廷多次就天主教和传教士之事召开议政王大臣会议。当时就不断有官员抨击传教士和澳门葡人相互勾结,称葡萄牙人在沿海佯装经商,而传教士在内地佯装传教,实则预谋像占领马尼拉那样入侵中国,且有意在日本照例为之。朝廷最后虽然决定流放杨光先,恢复汤若望名誉,重新开放天主堂,但是并未放松禁止天主教传行之令。1669年10月,使团尚在广东时,两广总督周有德的一份密折抵京,奏请皇帝下令澳门葡人在使团离京到广后,与之一道返回欧洲。在两广总督的奏折得到回复之前,10月30日,两位奉命巡视闽浙的钦差也上呈了一封对广东神父和澳门不利的奏疏。大意为,广东的传教士们花费大量金银币从广东购买大米和其他食物运至澳门,这些粮食、物资被运往澳門,再从澳门运输给海盗和其他反叛者。尽管最后皇帝下令葡萄牙人照旧留居澳门,但是耶稣会士灵敏地察觉到了两广总督和钦差大人的奏疏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并搁置了疏请广东传教士各归本堂的计划。他们在1670年6月30日使团来京后,不支持使节为澳门问题上书,与考虑到上述背景相关。使团离京后发生的事情也证明他们的预判是正确的。
1670年9月21日,使团离京一个月后,两广总督、巡抚和其他广东官员再次联名上书要求驱逐澳门葡人。理由是,若现在不将他们驱逐回国,日后将后悔莫及。而且,广东地方捕获了两艘载满大米的葡船。他们认为,这表明葡萄牙人在向海盗运送物资。疏至京廷后,先下兵部议,再移交议政王大臣会议。根据耶稣会士文献,议政王大臣会议驳回了广东官员的提议,最后皇帝令葡人照旧留居澳门。
撒尔达聂来京前后,朝中反对澳门葡人和天主教传教士的声音强烈:广东官员两番上书驱逐澳门葡人,天主教仍行禁止。在这种情况下,耶稣会士审时度势,灵活处理同时面临的在京葡使团、天主教和澳门的问题。在得知两广总督以及闽浙钦差上书反对澳门葡人和传教士时,他们暂时停止奏请广东传教士各归本堂的计划,直至1670年5月才将请旨归堂的奏疏上呈礼部。使团到京后,为了避免让使团看起来是为天主教事而来,耶稣会士再次中止请旨许广东传教士各归本堂的计划,在葡使离京之后,才着手处理此事。同样,面对朝中不利于澳门葡人的声音,传教士建议使节打消奏请开放贸易的念头,以留给朝廷正面印象,等待形势有利时,再由他们代为呈请开放贸易。撒尔达聂是第一个出使清朝的葡萄牙使团。虽然该使团并未实现其预想的全部目的,但是仰赖耶稣会士的指导和斡旋,使团开启了中葡官方之间友好往来的局面,为其后清廷恩遇澳门葡人打下了良好基础。撒尔达聂出使8年之后(1678),本多白勒拉使团又携狮入京,上书请求允许澳门葡人到广贸易,并在第二年得到清廷开放粤澳陆上贸易的回复。文献记载,当时阁臣明珠曾向南怀仁表示:“澳门城不用迁移,居民也从未被下令迁居,这完全归功于你。同样是因为你,(澳门)现在获得了贸易许可和航行自由。你在这儿不仅为宣扬你的天文学而且也为你的宗教开辟了道路”。
前述汤若望、南怀仁等耶稣会士之所以能在清朝对葡、荷的外交事务中产生影响,与顺治、康熙两帝对他们的信任和赏识有很大关系。南怀仁之后,耶稣会士徐日昇(Tomas Pereira)与张诚(Jean-Francois Gerbillon)也备受康熙青睐。二人在1689年为促成中俄尼布楚谈判立下汗马功劳,并在1692年换来皇帝对天主教的进一步优容。然而,两位耶稣会士在中俄外交中展现出的才能,却未能在1705年罗马使团来华时发挥作用。
1701年12月,鉴于“中国礼仪之争”愈演愈烈,9教皇派遣多罗(Charles Thomas Maillard de Tournon)主教来华,试图调查并解决这场争议。1705年4月,多罗一行人抵达广东。北京耶稣会士按照多罗的指示,向皇帝隐瞒了他教皇使节的身份,称其为“教化王首席大臣”,来华是为“巡视传教士是否违背教规”,并入京“叩谢皇恩”。12月多罗得旨入京。徐日昇、张诚为代表的北京耶稣会士正处“礼仪之争”的风口浪尖,尽管不得主教信任,但是考虑到出使成功与否事关在华传教的利害,他们参与其中,尽力确保双方交流顺畅、关系融洽。
耶稣会士充当了皇帝与罗马使节交流沟通的翻译。不论皇帝派官员向使节传递旨意或召见使团成员,翻译皆由耶稣会士负责。例如在官员迎接、问候刚到京的使团时,张诚充任翻译。次日,皇帝召见多罗的随行医生时,徐日昇陪同翻译。此外,耶稣会士也多次奉康熙帝之命向使节赏赐礼物,了解使节的身体情况。不过,多罗并不信任在北京的耶稣会士,其与皇帝沟通往来的翻译事宜由他带来的毕天祥(Ludovico Appiani)神父负责。毕天祥是1645年罗马教廷传信部(Propaganda Fide)成立后派往中国夺取传教权的遣使会(Congregatio Missionis)会士,汉文水平有限,在许多场合难以准确传达双方的意思。某次,多罗向武英殿总监造赫世亨表示,自己身体好转,希望面见皇帝,而毕天祥仅告诉赫世亨多罗身体见好,可以行走。在皇帝第一次召见多罗时,毕天祥翻译一半便无力胜任,改由张诚主持翻译,徐日昇和白晋(Joachim Bouvet)等协助。此类情况经常发生,连皇帝身边的太监也指责毕天祥“语言不精就敢充当翻译”。这样一来,即使多罗主教心存芥蒂,也必须依赖耶稣会士与皇帝交流,包括皇帝旨令和使节回函的翻译。耶稣会士也时时提醒多罗如何与皇帝、官员打交道,避免双方产生矛盾。例如,多罗曾主动向皇帝派来的官员表达对徐日昇的不满。纪理安(Kilian Stump)神父提出劝告:在皇帝和官员面前显露他们之间的分歧与不合,会引起皇帝不悦。耶稣会士巴多明(Dominique Parreinin)在奉旨将多罗给教皇的信译成中文时,指出其中一些可能会令皇帝不悦的话语。比如,信中提到:“教皇得知他的使节备受皇帝体恤时会感到惊喜,但同样地,教皇也会惊讶于使节在天主教问题上一无所获,并怀疑这是他的过错”,这句话好像是在说,皇帝没有眷顾天主教。
张诚、徐日昇等也在双方出现僵持和冲突时,尤其是关于“传教总管”(Superior General)的人选、是否谈论中国礼仪问题以及福建主教颜珰(Charles Maigrot)入京引发的问题上,尽力从中调和,缓和关系。多罗请求皇帝允许在京设一名“传教总管”,负责管理全部在华传教士,康熙帝并不反对,但是在人选上与多罗有分歧。多罗要从欧洲选派一名传教士,且以为皇帝没有异议。然而提出次日,却收到皇帝旨意,询问他是否有权指派人选还是需要请示教皇,并提出在北京宫廷生活多年、精通满汉文的耶稣会士更适合担任该职。多罗当着传旨官员的面,抱怨皇帝出尔反尔。张诚见状,除了当面劝说他尽快回复皇帝外,又通过毕天祥规劝多罗不要激怒皇帝,以免殃及所有在华传教士。张诚建议多罗这样回复皇帝:“选择何人做传教总管由教皇决定,他本人会尽快写信询问,且会令圣上满意”。张诚和徐日昇为缓和局面,又面见皇帝解释,说多罗想要的仅是一个能在宫中维系皇帝与教皇之间通信往来的合适人选。康熙帝的态度这才有所缓和,并决定召见多罗。然而,多罗并没有听取耶稣会士的意见,在面见皇帝时挑明耶稣会士不被教皇信任,不能担任此职,结果导致此事搁置。
康熙帝有意与多罗讨论清楚有关中国礼仪的争议性问题,并由他向教皇转达,然而,多罗并不想与皇帝讨论该问题,原因是,“让一位异教徒皇帝卷入宗教纠纷,这对他们绝非有利,尤其是可能会危害到中国教团”。康熙询问多罗如何看待1700年他就中国礼仪问题所做声明时,多罗以“不想与皇帝产生争论”或他无权对礼仪问题做决定搪塞敷衍。张诚神父在察觉皇帝不满多罗回避该问题时,通过北京主教伊大任(Bernardino della Chiesa)向使节提出建議:若想避开与皇帝谈论该问题且不冒犯他的话,就要尽快表明自己不懂中国书籍和中国习俗,无权在该问题上发言,而且要态度谦和,不要触怒皇帝。多罗没有采纳这一建议。当6月20日皇帝派人通知多罗离京时,多罗却又表示他还有事商谈,以至于康熙帝次日传旨斥责多罗起初面奏和多次派人询问时,均表示除谢恩外并无他事,但是现在却又说有事,前后言语矛盾。皇帝还在谕旨中表明,他已料定多罗远渡重洋来华必有要事与之商谈。此外,他也声明外国人须遵守中国习俗才可居华,并且指出,“如果你真的带来了教皇的任何指示,并且这些指示有理有据,那么什么也不用担心;但是如果你想谈论任何关涉该国统治的事,那么这不是一个宗教人士该关心的事。”为了扼制情况继续恶化,张诚请求北京主教伊大任劝说多罗改变言行,并指出挽回局面的唯一办法是回应皇帝圣旨提出的问题。但是多罗还是没有接受建议,在呈递皇帝的回函中继续回避礼仪问题,加深了皇帝的不满。
之后福建主教颜珰入京,引发了一系列危及罗马使团乃至所有在华传教士的棘手问题。颜珰是礼仪之争的核心人物,他在1693年颁布了禁止中国礼仪的训令,并将训令和调查报告提交罗马,引发了后续一系列的争论。颜珰曾撰文驳斥1700年皇帝有关礼仪问题的声明,故此多罗令其入京,与耶稣会士辩论。6月30日,康熙在畅春园接见多罗,并再次表明对中国礼仪的态度:“我们的生活方式完全以儒家学说为根本。如果天主教与儒家学说完全不能相容,那么欧洲人很难再留在中国。我不是要调查天主教是否与儒家相容,而是向你声明这一点。如果做不到,那么欧洲人不能留在中国。”多罗回复自己不懂汉文,也无法对儒、耶冲突的内容做判断,而是“仅仅听说儒家学说有一些内容与我们的圣教教义相违”,但是却推荐颜珰来回答相关问题,并夸赞他饱读经书。康熙帝传令颜珰举出儒家与天主教抵牾之所在,并做详细解释。多罗意识到,如果所列抵牾之处过多,皇帝可能会下令驱逐传教士,故而令颜珰仅举几点不太能冒犯到皇帝的内容。然而,颜珰的做法却加深了皇帝的不满。他写下4点儒家与天主教教义相违的内容,但是因为水平有限,无法给出原因。此外,他还向来访官员出示了一份评论皇帝祭天行为“不好”的报告,招致官员大怒。耶稣会士认为皇帝关心的不是宗教问题,而仅是传教士是否懂得儒家的真正含义,礼仪之争是否因欧洲人误读儒家学说引起。有鉴于此,巴多明多次提醒颜珰,皇帝想谈论的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儒家经典某个文本或段落的含义,以避免颜珰向皇帝表明他反对中国礼仪的立场,继而带给教团灾难:“与皇帝有关的唯一问题是儒家学说的真正含义,而各派理解的含义是否与天主教相容,则留待教会来决定”,“我们的任务仅仅是对儒家做解释,讨论解释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决非是儒家思想是否与我们的宗教相容。”皇帝阅完颜珰针对4点内容的阐释后,怒斥其学识浅薄,所写内容乱七八糟:“半半落落,无头无尾。止以略知之非是,与天主教比较而已。何无一言赞扬五伦仁义为何耶?……此辈小气之处,书之未尽”。由于颜珰为多罗所荐,皇帝很可能迁怒于他。耶稣会士巴多明见此劝说多罗顾全大局,承认错误,以平息皇帝的怒气。7月22日,康熙帝下令召见颜珰。颜珰在多罗的指示下,打算在皇帝面前除承认自己的无知外,其他一概不说,更不会提及有争议的礼仪问题。主教伊大任提醒多罗,他曾经在皇帝面前赞扬颜珰的汉文水平,推荐颜珰回答有关儒、耶的问题。如果这时颜珰装聋作哑,会让皇帝觉得多罗言语前后矛盾。张诚则强调,皇帝要颜珰谈论的不是宗教,而是有关中国典籍的含义和阐释,不要仅用“我不知道”来回答皇帝,而是要“谦卑真诚地”指出他在中国书籍中发现的内容,耐心听皇帝解读。然而,颜珰坚持己见,在8月1日觐见皇帝时表现得“既不识字,又不善中国语言”,招致皇帝大怒。次日,皇帝传旨怒斥颜珰:“愚不识字,擅敢妄论中国之道。”此后,又颁旨斥责多罗:“屡次奏称并无他事,而今频频首告他人,以是为非,以非为是,随意偏袒。以此观之,甚为卑贱无理”。康熙下令驱逐颜珰,并颁行在华传教士的领票制度,且在得知多罗在南京颁布禁止中国礼仪的禁令后,将其囚禁于澳门。
多罗使团在华期间,在京耶稣会士在使节与皇帝之间斡旋调解,力图确保双方关系良好。但是,由于使节对他们缺乏信任,多拒绝采纳其建言,加之双方分歧已深,他们的努力仅仅赢得了些微暂缓僵局的效果,却最终未能挽回双方关系的恶化。事实上,在京耶稣会士在调解康熙帝与使节的关系中,落得两面不讨好:一方面徐日昇遭到使节的敌视;另一方面,张诚也因为替罗马使节说话,招致康熙帝的不满。此事之后,在京耶稣会士实际上失去了调解教皇与皇帝关系的能力,更难以挽回天主教在华遭禁的趋势。随着雍正帝继位,下令全面禁教,北京传教士的地位更是一落千丈,再也没有出现像汤若望、南怀仁、徐日昇以及张诚那样被皇帝倚重且能在中欧外交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传教士。
清朝前期,在京耶稣会士与清朝统治阶层交往甚密,在顺、康之际可以利用皇帝的宠信和在朝中的声望,影响中国与欧洲国家之间的关系走向,其间颇以维护葡萄牙与清朝政府之间的良好关系为己任。顺治年间,京城耶稣会士曾试图阻止荷兰使团进入北京,虽然并未成功,但却通过破坏荷兰人的形象,影响皇帝与清廷官员,推动清廷做出使得荷兰使团目的难以全面达成的决策。康熙初期,耶稣会士为确保葡萄牙撒尔达聂使团出使顺利,协助使节规避和解决外交难题,向使团提供建议,为保持葡萄牙与清廷的友好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康熙后期,罗马多罗使团来华时,在京耶稣会士尽力在使团与清廷之间周旋,协助使团规避冲突,试图化解僵局。这些努力虽然由于使节对耶稣会士的不信任,使团的交涉方式不当以及皇帝与教皇双方分歧已深,未能避免双方关系恶化,但于其间仍可看出耶稣会士参与清廷与教廷交往关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17世纪末,葡萄牙保教权受到挑战,随着不受葡萄牙保教权控制的法国耶稣会士和教廷传信部遣使会会士进入北京,依托葡萄牙和澳门的耶稣会士影响力大幅度降低。1773年,耶稣会被教皇解散,曾经极力维护澳门葡人利益的耶稣会士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收稿日期:2021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