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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视域下的《日本书纪》史体流变

2022-07-09曾堰杰

古代文明 2022年3期
关键词:国史史书记事

曾堰杰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22.03.014

元正天皇养老四年(720),日本的第一部“国史”《日本书纪》(下文简称《书纪》)正式撰成上呈朝廷,是为日本第一部成书的正史。《书纪》的编纂有着浓厚的中国史学影响之痕迹。小岛宪之、徐晓风曾经对《书纪》中的用典进行了深入考察,指出其中大量采用中国史书中的原文对史料进行润色。然而,关于最为关键的史书体裁,早期研究大多认为《书纪》并未自觉产生史体这一概念,只是单纯地摹仿承袭所见的史书。13世纪成书的注释集《释日本纪》便秉持这一观点,认为《书纪》有3大特点:不注撰者之名、撰述者自为注释、注释不是解释史料文字而是征引异说,而这些特点又都是来源于中国典籍。及至战后,以镰田纯一、小林敏男为代表的学者指出《书纪》的体裁源自于中国正史中的“本纪”,松田信彦则关注到开篇两卷叙述天地生成、诸神降诞的《神代纪》,以及以天皇为叙述核心的叙事逻辑具有日本的独特性。可见,目前学界对《书纪》的体裁虽有不少争论,但多关注于文体、用典、史料编排等,较少从东亚史学的角度出发,深入挖掘最为根本的史体选择问题,本文便拟对此展开探讨。

日本朝廷于8—10世纪间编撰了6部国史著作,史称“六国史”。这些史书全数采用编年系事之体裁,而包括《续日本纪》(下文简称《续纪》)在内的5部国史,会于宗亲臣下去世记录后缀述家世行状。《养老令·丧葬令》“薨奏”条中规定:“凡百官身亡者,亲王及三位以上称薨;五位以上及皇亲称卒”,故这些家世行状文字也被习称为“薨卒传”。“薨卒传”是日本官修史书中的一大特色,日本学界以此认为“六国史”的体例拥有着特殊之处,并为其命名为“国史体”。坂本太郎便曾提出:“书纪的体例既不是纪传体,也非编年体,而是介于兩者之间的混合体。”这一推断也影响了国内学界对《书纪》体例的认识,如韩昇便指出:“日本为了在贵族强势的政治社会中强调君权至上,有意突出《帝纪》,将臣‘传’附于天皇‘纪’之中,既模仿了中国史书的体例,又形成自己的特点。”中西康裕曾将《续纪》中的人物薨卒传具体归分为如下10个部分:家世、性格、官历、事迹、年龄、监丧使、吊使、赠位官、赙赠物、其他事项。如《续纪》称德天皇天平神护二年(766)六月二十八日百济王敬福薨逝条所附薨传:

刑部卿从三位百济王敬福薨。其先者出自百济国义慈王……放纵不拘,颇好酒色。感神圣武皇帝殊加宠遇,赏赐优厚。时有士庶,来告清贫。每假他物,望外与之。由是频历外任,家无余财。然性了辨,有政事之量。天平年中,仕至从五位上陆奥守。时圣武皇帝造卢舍那铜像,冶铸云毕,涂金不足。而陆奥国驰驿贡小田郡所出黄金九百两,我国家黄金,从此始出焉。圣武皇帝甚以嘉尚,授从三位,迁宫内卿,俄加河内守。胜宝四年拜常陆守,迁左大弁,频历出云、赞岐、伊予等国守。神护初,任刑部卿。薨时年六十九。

百济王敬福之薨传可以说极为典型,其中包含了上述薨卒传要素中的家世、性格、官历、事迹、年龄五大要素,备尽详实。据中西康裕的统计,《续纪》中共有薨卒记事152条,其中前20卷中的传记色彩较为淡薄,多以家世叙述为主,而20卷后的传记要素显著增多。一直以来,前人对“薨卒传”的研究集中于《书纪》后的“五国史”,而几乎未注意到《书纪》薨卒记事中出现的“薨卒传”之滥觞。相较于后面5部国史,率先成书的《书纪》的人物薨卒记事大部分非常简略,极容易被人忽视。如持统朝皇太子草壁皇子去世一条,只有“乙未,皇太子草壁皇子尊薨”短短数语。但这些记事中也有颇为异色的特例,坂本太郎便曾经注意到推古天皇三十四年(626)五月二十日条的苏我马子薨卒记事出现了类似于薨卒传的构成状态。《书纪》有载:“大臣薨,仍葬于桃原墓。大臣则稻目宿祢之子也,性有武略,亦有弁才。以恭敬三宝,家于飞鸟河之傍。乃庭中开小池,仍兴小岛于池中,故时人曰岛大臣。”

此外,类似的记事尚有天武天皇二年(673)闰六月六日的沙宅昭明薨卒记事:“大锦下百济沙宅昭明卒。为人聪明叡智,时称秀才。于是,天皇惊之,降恩以赠外小紫位,重赐本国大佐平位。”朱鸟元年(686)十月三日赐死大津皇子一条后附薨卒记事:“皇子大津,天渟中原瀛真人(天武)天皇第三子也。容止墙岸,音辞俊朗,为天命开别(天智)天皇所爱。及长辨有才学,尤爱文笔,诗赋之兴自大津始也。”

可以看出,这些薨卒记事已经涉及了前述《续纪》“薨卒传”中的家世、性格、事迹、赠位官等要素。在《书纪》前半部分中,已有不少薨卒记事涉及了葬地、事迹等信息。如推古天皇十一年(603)来目皇子去世记事:“来目皇子薨于筑紫,仍驿使以奏上。爰天皇闻之大惊,则召皇太子、苏我大臣谓之曰:‘征新罗大将军来目皇子薨之,其临大事而不遂矣,甚悲乎!’仍殡于周芳娑婆,乃遣土师连猪手令掌殡事,故猪手连之孙曰娑婆连,其是之缘也。后葬于河内埴生山冈上。”孝德天皇大化五年(649),左大臣阿倍内麻吕去世,同样有“天皇幸朱雀门,举哀而恸。皇祖母尊、皇太子等及诸公卿,悉随哀哭”的事迹描绘。由此能够推知,在《书纪》成书的阶段,修史者便已经开始在薨卒记事中加入传记要素。追根溯源,日本的贵族早已有为自家成员修撰记事的传统。推古天皇二十八年(620),圣德太子与大臣苏我马子共同商议,“录《天皇记》及《国记》,臣、连、伴造、国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记”。作为确立日本上层统治秩序的产物,臣、连、伴造、国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记的编纂所需材料自然是来源于诸家所提供的记录材料。《续纪》延历九年(790)七月辛巳条载,东宫学士津连真道上表向桓武天皇请求“改换连姓,蒙赐朝臣”,其上表中曾言及先祖王辰尔侍奉敏达天皇之事迹,“斯并国史家牒,详载其事矣”。王辰尔事迹备见于《书纪》敏达天皇元年(575)五月丙辰条,而“家牒”自当为王辰尔后裔津氏所传之家族记事。斋部广成为自家所撰之《古语拾遗》中亦云:“国史家牒,虽载其由。一二委曲,犹有所遗。”可见,古时各家贵族撰写家族记事当已沿袭成习,并成为国史编纂的史料来源。

及至7世纪前后,家族传记的编写愈加规范化。《大织冠传》中曾提到天智天皇八年(669)中臣镰足去世后,前述的百济籍官僚沙宅昭明便曾为其撰写碑文。遗留在《书纪》中的苏我马子之薨卒记事,亦当来源于其子苏我仓麻吕一系的记载。苏我虾夷、入鹿一系虽于乙巳之乱中丧生,但仓麻吕一系一直身居要职,直至平安时代。另外,日本也曾有造墓立志之习,《丧葬令》中规定:“凡墓皆立碑,记具官姓名之墓”,旁注有云:“谓碑者,刻石铭文也”。但据考古发现,在令文形成之前,日本便已经出现了墓志。目前日本现存的古代出土墓志共16件,时间集中于7世纪末至8世纪末,墓志字数及内容虽有详有略,但足以看出当时的家族记事修撰已是粗有体系。如葬于天智天皇七年(668)的王辰尔之孙船王后所祔铜版墓志:

惟船氏故王后首者,是船氏中租(祖)王智仁首儿那沛故首之子也。生于乎娑陁宫治天下天皇(敏达)之世,奉仕于等由罗宫治天下天皇(推古)之朝。至于阿须迦宫治天下天皇(舒明)之朝,天皇照见,知其才异,仕有功勋,敕赐官位大仁,品为第三。殒亡于阿须迦天皇之末,岁次辛丑十二月三日庚寅,故戊辰年十二月殡葬于松岳山上。共妇安理故能刀自同墓,其大兄刀罗古首之墓并作墓也。即为安保万代之陵,其牢固永劫之宝地也。

此间已然涉及到家世、官历、生卒时间、殡葬地等个人传记的要素。此外,家族记事的修撰也不止用于墓志记述当中,如持统天皇二年(688)十一月,皇太子草壁皇子率领群臣于天武天皇殡宫哭祭,于时“诸臣各举己先祖等所仕状,递进诔焉”,同五年(691)八月,天皇下诏命大三轮、雀部、石上、藤原等18氏族“上进其祖等墓记”。以坂本太郎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此处提到的“墓记”是如墓志一般叙述先祖事迹的记录,是诸氏族传承的历史记录。在《书纪》的80条薨卒记事中,天武朝以前的薨卒记事,除苏我马子及圣德太子等极少数个例,确实只附录有去世地点及葬地,甚至不着一语。可以推断,这些带有传记要素的記事,亦当源自于朝廷所收集的氏族对先祖早期记事的编录。

值得注意的是,天武朝以后的薨卒记事体例发生了变化,数量也急剧增多,整个《书纪》的人臣皇族薨卒记事共80条,天武一朝13年便有42条,占比超过一半,且这些薨卒记事大部分伴随了天皇的赠官记录。这一变化的关键,应当是源于激烈的政治斗争。公元672年,天智天皇去世,其子大友皇子即位,但时为天皇之弟的大海人皇子受东国地方豪族拥戴而掀起反旗,攻击拥立大友皇子的近江朝廷。两军经过一系列战斗,近江朝廷方败北,大友皇子自杀,大海人皇子继位为天武天皇,这便是日本古代史上著名的“壬申之乱”。天武天皇即位后,一边为了稳固统治而加封从龙之臣,另一边也意图借由修史活动来树立正统性。以修史树立正统性的做法前已有之,笹川尚纪指出,推古天皇二十八年(620)天皇命圣德太子与苏我马子录《天皇记》之举措,便是于其父钦明天皇50周年忌之际进行的显彰活动之一环。天武天皇既以武力手段翦除大友皇子之势力,以近江朝廷为逆,便自然需要对现存的相关记述进行有意识地整理,《古事记》序言引天武天皇诏书所言“撰录帝纪,讨核旧辞。削伪定实,欲流后叶”便是这一行动的体现。朝廷为了对壬申之乱中产生的大量“功臣”进行论功行赏,也需要对相关的功臣记录进行收集,天武至文武朝的薨卒记事中大量出现的“壬申年之功”一语,当即为功臣记事在国史中的反映。除此之外,据细井浩志的整理,《书纪》的天文记事在齐明朝和天智朝出现了断档,其原因当是在壬申之乱中,由近江朝廷所掌管的齐明和天智朝之公文记录大部散佚。可以想见,当舍人亲王着手编纂《书纪》时,前朝记录的佚失已成为了一个重大问题。故而这一时期的修史工程作为国史之滥觞,需要在一个标准的框架下进行,这个框架便是“令”。

天武天皇十年(681)二月,天皇诏命诸皇子及大臣立草壁皇子为皇太子,“令摄万机”,并领衔编纂律令,以贯彻官僚制度的运行。值得注意的是,天武天皇下令“记定帝妃及上古诸事”,正是随后的三月之事。天武天皇未能见到律令修撰完成便辞世,草壁皇子也在持统天皇三年(689)四月猝然离世,在他去世后仅两个月,朝廷便“班赐诸司令一部二十二卷”,这便是《飞鸟净御原令》。此次持统天皇未及将“律”完成便匆忙颁布“令”,一大原因便是需要稳定草壁早逝后不安定的政局,宣告对天武一朝政策的遵循。这部《飞鸟净御原令》内容虽不存,但能够判定是对唐令的踏袭。在颁布令文10天前,朝廷下令“赐大唐续守言、萨弘恪等稻,各有差”。8此二人为百济向日本输送的唐人俘虏,后受封为音博士,负责教授中文的音读。此次赐稻一事,当是对二人参与《飞鸟净御原令》制定之赏赐。在律令制定的同时,持统朝也在稳步推进着史料编纂工作。也正是在当年的六月二日,天皇下令:“以皇子施基、直广肆佐味朝臣宿那麻吕、羽田朝臣齐、勤广肆伊余部连马饲、调忌寸老人、务大参大伴宿祢手拍与巨势朝臣多益须等,拜撰善言司”。青木和夫指出,持统天皇设置的撰善言司是仿照南朝宋范泰所著之30卷《古今善言》,为时年仅7岁的轻皇子(文武天皇)收集编纂“善言”、进行教育的专职机构。虽然此机构最终未能编纂成书,但其收集的材料也被使用到《书纪》的编纂当中。2可以看出,此时朝廷的历史编撰工作与律令制定具有塑造合法性的重要意义,故有着一定的同调性。

文武天皇即位后的大宝元年(701),《大宝律令》修撰完成。《大宝令》虽然散佚,但其内容基本为后来的《养老令》所沿袭。为了能够全面把握各家历史书写的大概,《职员令》将相关职权交由了式部省,由式部卿对“功臣家传”进行统辖管理,《令义解》对此注释道:“谓有功之家,进其家传,省更撰修”。这一条实际是来源于唐代吏部所辖考功郎中的职权,《通典》中对考功郎中的职权有所记载:“掌考察内外百官及功臣家传、碑、颂、诔、谥等事”。此条应是直接采自唐令中的《三师三公台省职员令》。应该说,与此前诸次修史不同的是,《书纪》是第一部在律令体系下修成的国史,律令也将史料的收集和史书的编撰过程制度化。如贵族的家族记事体系实际上在律令传来之前便已有雏形,但功臣家传制度的形成,标志着朝廷开始以律令为工具,将贵族的记事体系进行收集管理,形成了一套史料来源,这也是“薨卒传”在《续记》后得以成立的一大原因。这不仅是朝廷修史的需求,更是统一历史叙事、提升统治合法性的重要手段。薨卒记事在《书纪》中留下的蛛丝马迹,正是早期贵族史料纳入朝廷所修正史中的一种磨合形式。

那么,这样一种“薨卒传”体例的形成,是否是日本自发形成的史体?前人对这一问题有过不少判断,坂本太郎认为这种史体兼具编年体与纪传体的性质,今西春秋、福井重雅则敏锐地指出这种体例实际上来源于唐代实录。在此认识基础上,神野藤昭夫从《令》中关于史书修撰的规定对此问题进行了阐释。在律令体制下,掌管“修撰国史”的部门是中务省属下的图书寮,《令义解》注云“谓捃摭国事,修缉史书”。《令集解》中则更进一步地对此进行了详细注记与解释:

穴云:“国史,谓当司所记是也,《令释》称史官所记录书也,假如实录之类也。”又《古记》云:“国史,当时之事记书名也,如《春秋》《汉书》之类,实录事也。”朱云:“修选国史,谓实录事也。何者,《考课令》云‘详录典正,词理兼举,为文史之最’故也。”

“古记”与“朱云”是早期成立的令文之解释,这两条中的“实录”二字还不是史体之称,而当为“纪实直录”之意。如扬雄所著《法言·重黎》:“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史迁’。曰:‘实录。’”但是,“朱云”所言应当是来自于唐代的史官设置。《唐六典》卷九“史馆史官”条载:“史官掌修国史;不虚美,不隐恶,直书其事。凡天地日月之祥,山川封域之分,昭穆继代之序,礼乐师旅之事,诛赏废兴之政;皆本于起居注以为实录,然后立编年之体,为褒贬焉。”

《考课令》对“文史之最”的规定亦是直接来源于唐令。有理由认为,令制下的史官对唐代实录的编撰应有一定认识,故“穴记”(9世纪明法家穴太内人之令文注释)就明言国史“假如实录之类也”。池田温指出,唐代形成的“起居注—实录—国史”三段修史体系,被日本以一元化“国史”的形式接纳。《书纪》先以编年体编写各帝纪,迨至天武、持统二纪,又习唐代实录之体例,在臣下薨卒条中加以简历文字,最终形成了后面几部国史中的“薨卒传”。将这一变化趋势纳入整个东亚的长时段发展进行考察时,会发现这一编年体逐渐“实录化”的发展趋势,实际上也是4—7世纪中国史学变革反馈到日本的一个缩影。

对于4—7世纪即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的史学变革,前人已指出其关键契机在于经学与史学的分途。胡宝国强调,汉代的经学在学术上占据了支配地位,史学在当时只是经学的附庸。《汉书·艺文志》依据刘向、刘歆父子所著《七略》,将《国语》《世本》《战国策》《史记》等史书都归到了“《春秋》家”中,此时的书籍目录中还不存在“史部”这一概念。到了东汉末,古文经学得到发展,该学派反对此前今文经学的微言大义,强调对事实的考订和补充,这实际上与史学有着不少相通之处。在古文经学的推动下,史学的关注点从考订古代历史走到了撰写当代历史,并进一步催化了史学的独立。迨至魏晋,整个儒家思想因为现实危机而被迫后退,这导致原来笼罩在儒家之下的各派思想以及文學获得了独立发展的机会,如建安文学、魏晋玄学,都是这一趋势下的产物。逯耀东就此提出,在这一大背景之下,魏晋时代文人的个人意识逐渐觉醒,在儒家道德规范约束下的个人获得情感个性的解放之后,将以前不足为儒家所道的材料纳入了历史解释领域,这也导致了史料选择和引用范围的扩大。3个人在脱离传统约束之后,开始对旧有理论进行重新审视和反省,最终从传统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才形成了魏晋史学脱离经学而独立的思想基础。

《书纪》中对魏晋史学成果的吸收和接纳,最具代表性的便是第一、二卷,也就是《神代纪》的编纂。这两卷形成时间相对较早,体例也与其他部分有所区别,最为显著的标志便是其中出现的“一书”。《书纪》编纂时,编史团队便已进行了注释,附于正文之后,以“一书曰”开篇,故习称为“一书”。《神代纪》的“一书”收录了大量有别于正文的记载,有些只是文字上的出入,但更多的则是全新的故事情节。关于编撰“一书”的目的,《书纪》钦明天皇二年(约541)三月条“一书”中曾有注言:“帝王本纪,多有古字。撰集之人,屡经迁易。后人习读,以意刊改。传写既多,遂致舛杂。前后失次,兄弟参差。今则考核古今,归其真正。一往难识者,且依一撰,而注详其异。他皆效此。”太田晶二郎指出,此段文字直接化用了唐初颜师古所注《汉书》之“叙例”,实际上在此起到了“一书”凡例之效用。在《书纪》成书百年后形成的《弘仁私记》序言中指出《书纪》中“异端小说,怪力乱神,为备多闻,莫不该博”,旁注云“一书及或说为异端,反语及谚曰为小说也”。这也是对“一书”编撰的核心目的之阐释。太田氏据此认为,“一书”的出现可能是受到了以颜师古为代表的初唐史风之影响。

不过,如果以“一书”为标准观察《书纪》诸卷注释,会发现神代卷与后文有着极为明显的差异。自《神武天皇纪》以后的注释多为标注读音的“此云”以及注明版本差异的考校,但《神代纪》中的“一书”更多是“注详其异”的史料汇集,这实际上是与南朝宋时裴松之注释陈寿《三国志》的体例如出一辙。醍醐天皇延喜年间(901—923)负责讲读《书纪》的学官藤原春海便注意到了二者关系:“上古之间,好事之家所著古语之书,稍有其数也。撰此书(《书纪》)之时,虽不尽采用,而亦不能弃,仍所加载也。是则裴松之《三国志》注例也。”室町时期的贵族学者一条兼良赞同这一观点,并指出:“此书注文、一书、或曰等,全非注解,止杂记诸说而已。盖玄古之事非亲闻见,十口相授,未知谁是谁非。故并录之,至其用舍之义,俟后世君子也。”这些观点实际上都本自于裴氏在《上三国志注表》中所言:“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可见在古人认识中,《神代纪》“一书”与裴注之间的密切联系。北朝时期《三国志》已经向周边国家输出。《周书·高丽传》载:“书籍有《五经》《三史》《三国志》《晋阳秋》”。《神功皇后纪》中曾出现引用《三国志·魏志》的旁注,而《书纪》行文也多次使用裴注所引史料进行润色。由此可以认定,《书纪》编纂时已经参考了带有裴注的《三国志》,对其特殊的注释体例有了一定把握,从而采用了“一书”这样将各种流传的“异说”汇编起来的特殊注释形式。

近年来,榎本福寿试图解释《神代纪》采用《三国志》裴注形式撰写的原因,他指出,《神代纪》以“本传”为纲,将不同的历史记述以“一书”的形式系于“本传”之后,是希望通过营造历史纪录的差异性,让“本传”作为被官方选定的话语体系流传下来。榎本氏立足于《书纪》自身的编纂逻辑进行解释,颇有参考价值。但从史学史的角度看来,更值得关注的是《三国志》裴注本身与其他中古史书注释的不同。自古以来,有不少学者谈及这一点,清人李慈铭曾言:“裴松之注博采异闻,而多所折衷,在诸史书中为最善,注家亦绝少此体。”概而言之,此前及此后的大部分史书注者,实际上大多是“考究训诂,引证故实”的“小学”之功。如汉末应劭集解《汉书》、裴松之子裴骃所注《史记集解》、颜师古注《汉书》、章怀太子李賢注《后汉书》皆为此类。裴松之所注之内容反倒鲜少此类,而是专注于史实的增补和考订。一直以来,世人对裴注的评价褒贬不一。刘知几评价其“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四库提要》虽讥其“嗜奇爱博,颇伤芜杂”,但承认其“网罗繁富”。而关于裴松之一变此前“笺注名物,训释文义”的注释方法,选择征引各处史籍进行注释的原因,与南北朝时期“经史之别”这一时代背景密切相关。逯耀东指出,传统的史书注释与裴注根本性的区别在于一为“经注”,一为“史注”,并认为裴注的出现“由经注的义理阐释转向历史事实的探讨,是经史分途过程中重要转变的关键”。胡宝国则关注到裴松之所处的南朝之际,史学在与经学逐渐分途的过程中,逐渐摆脱了经学的附庸地位,同时出现了重视“事”、重视知识的风气。裴松之明确提出自己注释《三国志》的主要目的是“务在周悉”,这种务于翔实的史注之形成,实际上也是对《左传》“以事注史”传统的回归,并侧面体现了这一时期史学由“附于经”到“次于经”的发展趋势。

另外,胡宝国指出此种以多家史书注释一家之书的特点,是建立在汉末魏晋以来史书数量激增的基础之上。魏晋南北朝之大分裂局势使得政府对史书的修撰失去了有效控制,“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记闻见,以备遗亡”。正因为有如此多的书目存在,才使得裴松之有了足够的材料对“失在于略”的《三国志》进行注释补充。认识到这一点,便容易理解“一书”存在的主客观条件。在与中国和朝鲜半岛的交流当中,《书纪》的编纂者实际上朦胧地认识到了自经学中独立出来的史学之独特性,如上引《钦明天皇纪》一书所言,“依一撰”与“注详其异”并行不悖的背后,是编撰者“考核古今,归其真正”的目的所在。“好事之家所著古语之书,稍有其数”这一客观条件,则成为了《神代纪》众多一书得以形成的客观因素。但与裴注不同,《神代纪》注释只云“一书曰”而不载出典书目,也当是因为不少史料文本散佚,只能以口耳相传的形式被记录下来。如乙巳之乱中苏我虾夷焚史书、壬申之乱中近江朝廷所存史料遗失等事件,都给《书纪》的编纂带来了困难。然而与此同时,朝廷利用史书的修撰,以“异”衬“一”,通过《神代纪》构建起了一条完整的神话谱系。《书纪》后半部分的“一书”数量明显减少,也从侧面印证了朝廷逐渐垄断史料记载与史书编纂之过程。

从整个体例上来看,《神代纪》的特殊性不仅在于数量众多的“一书”,它与其后的《天皇纪》完全不同。自《神武天皇纪》后,每一卷均是以纪主为核心的“即位前纪+天皇(年号)纪年叙事”的体裁。这与中国正史中的本纪,以及朝廷纂修的实录基本一致。然则在史书开头插入两卷《神代纪》描写的体例,可以说是迥异于现存的东亚诸国之正史。即便如《史记》第一篇《五帝本纪》叙述上古时带有半传说性质的统治者,尚且遵循正史本纪之体例,以纪主为核心,叙其家世、行事。《神代纪》的特点便是不以人(神)为主线,而是叙述自天地开辟到诸神诞生、万物形成的神话。这种体例可以说是《书纪》的特色所在,细井浩志关注到《古事记》与《书纪》在自创世诸神至上古天皇一统“大八洲”这一段神话叙述中出现的区别,指出《古事记》的特点是不采异说,单以“天神—天皇”的叙事为主轴。相对而言,《书纪》则广采异说,将组成律令国家的豪族之传承纳入官方的历史记载中。由此可见,《书纪》编写时的日本尚未建立起高度集中的皇权。天皇与贵族联合执掌权柄的现实局势,令朝廷在构建统治合法性的同时,还需兼顾构建与诸豪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传承,这也是《书纪》编纂有异于中国正史的一大背景所在。

然而,日本朝廷在编纂《书纪》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中国成熟的史学影响。将历史上溯至天地开辟,诸神诞生的体例,便与魏晋南北朝之际的“修通史”之风密切相关。司马迁作《史记》百三十篇,以《五帝本纪》为首。据卷末“太史公曰”可知,“《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所以太史公“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唐人司马贞补《三皇本纪》,于篇首注云:“今阙三皇而以五帝为首者,正以《大戴礼》有《五帝德》篇,又帝系皆叙自黄帝已下,故因以《五帝本纪》为首。其实三皇已还,载籍罕备。”那么,司马迁作“十二本纪”,是以“帝系”、帝统为根本,兼因五帝之前之历史“载籍罕备”,故才以五帝开篇。回溯整个两汉时期,也鲜少有史家将人类生活的肇始溯源到太古,并对上古史进行不断增补的迹象。

不过,司马贞在篇首注中自述增补《三皇本纪》的原因时,写道“古今君臣宜应上自开辟,下迄当代,以为一家之首尾”,故而“君臣之始,教化之先,既论古史,不合全阙”。他提到在此之前,已有“近代皇甫谧作《帝王代纪》,徐整作《三五历》”,这些著作“皆论三皇已来事”。西晋皇甫谧的《帝王世纪》与孙吴徐整之《三五历纪》早已散佚,现仅存辑本。但从现存内容来看,主要是述天地初分、三皇治世以来之史事。不仅是此二人,《隋书·经籍志》中还著录有孙吴韦昭撰《洞纪》4卷,“记庖牺已来,至汉建安二十七年”;刘宋吉文甫撰《十五代略》10卷,“起庖牺,至晋”。通史之风不仅流传于私撰史书中,也影响到了官方的修史行为,如梁武帝萧衍命吴均撰《通史》,“起三皇,讫齐代”。这一时期的不少史家试图对上古史进行重新阐释解读,由此兴起了一股著述起自三皇、下至当代的“通史”之风潮。户川芳郎指出,魏晋六朝的这一股修撰“通史”的风潮,实际上是与东汉以来的经学历史观之发展有着极密切的联系。东汉末期,荀悦奉汉献帝之命,依《左传》编年体之体例删略《汉书》,改编为《汉纪》30卷。虽然此书为断代编年,但实际上开了以帝纪编年的“通史”之先河。西晋时,《竹书纪年》出土,迅速引起了学界的注意。杜预在《春秋经传集解》后序中评价道:“其著书文意,大似《春秋》经,推此足见古者国史策书之常也。”由此机会,晋代史家开始注意到编年史体例与经书体例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了“经学历史观”。户川氏指出,“经学历史观”的核心,便是要将历史的开端纳入“帝纪”中来,将古典式宇宙生成论与帝王的统治世纪相结合,借描绘人类的根源状态,将宇宙与人相结合,并通过纬书的年代观和历数操作形成礼教国家之历史观。

从这个角度回过来看《神代纪》,便能够理解这一特殊体例的出现,《神代纪》开头记载:“古天地未剖,阴阳不分。浑沌如鸡子,溟涬而含牙。及其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淹滞而为地。精妙之合抟易,重浊之凝竭难。故天先成而地后定,然后神圣生其中焉。”此前学界大多数只关注到了此段文字与《淮南子·天文训》间的文字引用关系,户川氏则明确指出,这一段天地生成之文字就是魏晋时期“通史”著作之常例。如《三五历纪》中言:“未有天地之时,混沌状如鸡子,溟涬始牙,濛鸿始萌,岁在摄提,元气肇始。”《帝王世纪》篇首:

天地未分,谓之太易。元气始萌,谓之太初。气形之初,谓之太始。形變有质,谓之太素。太素之前,幽清寂寞。不可为象,惟虚惟无。盖道之根,自道即建。犹无生有,太素质始萌。萌而未兆,谓之庞洪。盖道之干,即育万物成体。于是刚柔始分,清浊始位。天成于外而体阳,故圆以动,盖道之实,质形已具,谓之太极。

综上所示,《书纪》将《神代纪》置于篇首,实际上是效仿了魏晋六朝时期的“通史”,以“上自开辟,下讫当代,以为一家之首尾”之体例编纂而成。当中保留下的众多“一书”,实际上也能看出受到以裴松之为代表的“以事注史”风潮之影响。可以说,《书纪》的编纂留下了深刻的魏晋六朝史学之烙印。

对于魏晋六朝史学的相关研究,可谓已是汗牛充栋。率先关注到这一阶段史学新发展的是周一良,认为史学正是于这时开始独立于经学。胡宝国更进一步指出,东汉以来的今古文经学之争在汉末走向新阶段,古文经学开始占据优势地位,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了今古文的融合。学者逐渐摆脱今文经学微言大义的特征,重新认识到《春秋》《左传》作为“史”的属性,并开启了“经史分离”的过程。永嘉之乱后,东汉末所奠定的“经学历史观”为南渡的河洛名士所继承,成为六朝史学之滥觞。此时之史家“以为《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体”。不仅是体例,包括史书之名亦多以“春(阳)秋”为名,如司马彪《九州春秋》、孙盛《魏氏春秋》《晋阳秋》、习凿齿《汉晋春秋》等史书。这实际上是对古文经学思想的继承。在此趋势推动下,方有“编年之体”在东晋六朝的兴盛。周一良指出了魏晋南北朝史学有着编年纪传“二体并行”的特点,这一特点最早由刘知几所概括。他在《史通·二体》中对编年体和纪传体进行了比较,并提出:“班(班固《汉书》)、荀(荀悦《汉纪》)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故晋史有王、虞,而副以《干纪》;《宋书》有徐、沈,而分为裴《略》。各有其美,并行于世。”

这一时期,史家对于二体之优劣正在进行争论。如东晋干宝不甚中意司马迁之纪传史体,而对《左传》青睐有加,认为左丘明“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遗也”。他所撰写的《晋纪》也追随左史,竭力效仿其行文叙事之方。但干宝并未完全服膺《左传》而无所变通,他在《晋纪》行文中增设了用以补充说明臣子生平始末的“谱注”这一部分,极大地改进了编年史的体裁结构。略晚于干宝《晋纪》成书的袁宏《后汉纪》,在述及大臣任官、升迁、薨卒等重大事件时,每每在后追叙其生平乃至其后嗣之行迹,此种措置与《晋纪》的“谱注”可谓如出一辙。周一良以为这种寓纪传于编年的史体可能是当时习用。正是在干、袁二书的基础上,一个新的史体——“杂取编年、纪传之法而为之”的实录终于在梁代形成。

从目前留存的史料记录来看,当时的日本对中国产生的史体之变革有一定认识。虽然日本并不存在今古文经学之争,但南朝时期正是东亚各国交流颇为频繁的一段时间。榎本淳一注意到《日本国见在书目录》中载录的各种梁代书籍,指出此目录中的大部分梁代书籍是在遣隋使及遣唐使派出之前,便已流入日本。日本使用吴音对汉籍进行音读,正是受到南朝文化的浸润。河内春人也指出,7世纪之前的东亚,以梁朝为中心,通过五经博士形成了一个“梁—百济—倭国”的“南朝文化圈”。经此学术交流渠道,日本的学者应当有能力阅读到当时的史书,并初步把握当时渐臻成熟的史学。事实上,延喜年间的《书纪》讲习者便曾从这一角度论及了《书纪》的体例选择:

又问:《后汉书》者,帝纪列传有异。仍叙帝王事,谓之书纪。叙臣下事,谓之书列传。而此书者,不别帝纪列传,只称《书纪》,如何?

答:师说:此书虽无列传,兼注帝王君臣事,仍谓之《书纪》。但其体者,习于《梁典》《齐春秋》《唐历》等纪咸入,犹可谓依《后汉书》所称也。

此处提到的《梁典》(南陈何之元撰)、《齐春秋》(南梁吴均撰)、《唐历》(唐柳芳撰)俱收录于《日本国见在书目录》中,均为颇具佳评的编年体史书。平安时代的讲书者注意到这些史书之“体”为《书纪》所习,“兼注帝王君臣事”。其中《唐历》编著于代宗朝,远在《书纪》成书之后。然《梁典》《齐春秋》为南朝史书,极有可能于早期便已传入日本。在《书纪》后半部,尤其是于律令形成后编撰的天武、持统二纪中广泛出现的薨卒记事,当是在“编年附传”体例在向实录过渡时为日本所接纳的体现,这种“薨卒记事”一直延续到了《续纪》前半部。《日本后纪》延历十六年(797)二月十三日条载菅野真道等人《上续日本纪表》提到:“初起文武天皇元年(697)岁次丁酉,尽宝字元年(757)丁酉,总六十一年,所有曹案卅卷。”这一部分草案撰成年代较早,成为了《续纪》前20卷内容的底稿。其中的“薨卒记事”记述亦如天武纪与持统纪一般简略,以家世、官历叙述为主。然自《孝谦天皇纪》以后,“薨卒记事”的内容变得极大丰富,备尽详实,并且发展出了人物评价这一极具纪传体色彩的要素。追究这一变化的最终形成,当与吉备真备于天平宝字年间(757—765)带回日本的大量汉籍,尤其是唐代实录的大量引入有关。借此机会,日本朝廷能够完整地把握实录的体裁,并以此为蓝本进行编著。自“薨卒记事”发展而来的“薨卒传”,可以认为是修史团队充分吸收了中国实录体要素后的产物,同时也成为了后代4部国史的标准体例。正是借由对唐实录的消化,“六国史”的史体逐渐固定了下来。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9—10世纪中日书籍交流的弛缓,日本对中国持续发展的史学文化的吸收逐渐停滞,这直接导致了中日史学在平安时代中期出现重大分化。从《日本三代实录》的编纂也可对此趋势窥见一斑,由《见在书目录》中的类目来看,日本所存之唐实录为一整部“九十卷”,这可能导致了日本未曾形成实录为“一代帝王之史”的概念,从而出现了《日本三代实录》这样将三代君主之史放入一部实录中的特殊形式。黑羽亮太更进一步指出,从“本纪”到“实录”的变化,体现了“六国史”从“随王朝更迭编纂史书”到“不随王朝更迭编纂史书”这一定位的变化,反映出了“日本”对自己是“没有王朝更迭的国家”这一自觉认识的深化。从内容上来看,《三代实录》不厌其繁地记载了典礼仪式、灾异庆事,并留存了大量诏敕表奏。这本身已经凸显日本修史目的的转向,即从记录历史转向记录“先例”,将史书变为执政的“说明书”。日本贵族的汉文总体水平在平安时代中期以后逐渐低下,文书整理、公文撰写等文字处理工作被数家以汉文为“家业”的学者所垄断。统治阶层对史书的编撰需求和热情下降,这导致技术含量较高的史书编撰让位于低水平的史料汇编。相对的,传记的撰写本身则开始从史书编撰中独立出来,9世纪时出现了汉文传记撰写的高潮。在国史停止编撰后,朝廷依旧编撰了《历运记》这种记录纳言以上公卿个人简历的“贵族档案”。如此一来,传记本身被作为公卿贵族的“档案”汇编进史料当中,最终形成了记录贵族官历变迁记录的《公卿补任》,现存于其卷首的《公卿传序》明言其目的是:“举门地而显污隆,陈政迹而载兴废。聊为手集,以备遗忘。”可见这一时期的日本史学已经放弃了中国史学兴亡继绝的道德追求,专注于史料记录的留存,以之服务于陷于停滞的统治秩序。薨卒传这一史书记录体系,也被自平安中期开始,公卿以家族为单位撰写的日记所继承。但是,这种“薨卒传”本身并不是经过发展形成的史体,而只是日记记主充满个人感情色彩的描写罢了。

作为东亚文化圈的发源与核心,古代中国对周边地区产生了巨大影响。僻居海岛的日本通过与中国的海上交流,吸收并接纳了这一套以汉字为载体并体现在礼仪、书籍、历史撰写当中的符号秩序。《书纪》作为日本编写的第一部“国史”,它的编写对日本朝廷而言所具有的意义不言而喻。日本朝廷利用《书纪》的修撰,将自古以来口耳相承的传说神话纳入到“历史”这一框架中,建构起了以天皇为核心的统治阶层的共同记忆。另一方面,仿照中国史书以汉文撰写的《书纪》,其框架与史体自然而然地受到了中国的极大影响。不过,日本所接纳的不仅是简单的几部史书,而是一个正在发生巨变的中国史学。魏晋南北朝之际,史学开始自经学中独立出来。南朝学界继承了古文经学思想,开始重视《春秋》与《左传》作为史书的侧面,推动了编年史体的回潮。在此基础上,以干宝、袁宏为代表的史家尝试将“编年”与“纪传”进行有机结合,创造出“编年附传”的新型史体,成为了日后“实录”的滥觞。另一方面,“经史分离”的风潮也促成了经学历史观的形成,晋代以后的史家将古典式宇宙生成论与帝王的统治世纪相结合,借描绘人类的根源状态,将宇宙与人相结合,从而产生了这一时期撰述“通史”之风。《书纪》的编纂过程正是处在这样一个大转折的中间期,他的行文和注释的手法都留下了深刻的魏晋六朝史学烙印,从前半部的“编年通史”到后期的“编年附传”雏形的出现,更是反衬出了一整条中古中国的史学发展脉络。

如果将眼光放到整个东亚,正是在魏晋南北朝之际,东亚诸国产生了第一次交流的高峰。朝鲜半岛诸国与日本间争斗不休,交流也极其频繁。为了争夺更大的政治利益,他们先后向大陆国家派遣使节,请求朝贡。在这一趋势的推动下,5—7世纪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学新风逐渐向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传播,半岛地区的修史事业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开始兴起。其中百济最早出现明确的修史记录,《三国史记》所引《古记》中提到“百济开国已来,未有以文字记事”,在近肖古王三十年(375)时,“得博士高兴,始有《书记》”。其次为新罗,真兴王六年(545)秋七月,“伊飡异斯夫奏曰:‘国史者,记君臣之善恶,示褒贬于万代。不有修撰,后代何观?’王深然之,命大阿飡居柒夫等,广集文士,俾之修撰”。高句丽正式修纂国史的时间非常模糊,但基本可明确高句丽的修史工作早已有之,在建国之初“始用文字”时,即有人着手創著史书《留记》100卷。婴阳王十一年(600),命太学博士李文真删修古史,编为《新集》5卷。由此可见,“南朝文化圈”的形成,使得中国自经学中新兴的史学得以向周边地域扩散,并影响到东亚诸国史书的形成。

概而言之,《书纪》前后史体出现的转折,实际上是“经史分离”时期中国史学体裁发展变化在日本的映射。不过,这种直接输入的史学始终有些“拿来主义”的色彩。日本的本土史学未曾经历过“经史之争”这样一个奠定史学地位的发展阶段,而统治阶层自身并未产生依靠正史编纂来强调统治正统性的紧迫需求。由此,“六国史”之后的日本正史难以为继,被退化到记录性质的“公卿日记”所替代,也就不难理解了。但与后编的“五国史”不同,《书纪》尤其是《神代纪》本身作为天皇统治合法性的理论来源,在平安时代的重要性未曾衰减,朝廷以“日本纪讲筵”等形式对其进行研究学习,形成了庞大的注疏系统。迨至中世,神道家与僧人持续对《书纪》进行注释,通过解构将其与佛教经典相融合,构建起一套“中世日本纪”体系,由此奠定了日本“神国观”的理论基础。从这一层意义上来看,以中国的正史为范本,按照官方程序修撰而成的《书纪》被赋予了神道教“经典”的地位,这也能从侧面反映出日本本土史学观念在脱离中国影响后自主发展的独特轨迹。

[收稿日期:2022年2月16日]

(责任编辑:孙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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