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浅谈
2022-07-07李长元
李长元
摘要:本文以石油化工行业为例,先分析了化工厂生产过程产生危险废物种类和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就化工厂危险废物管理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探讨。
关键词:石油化工;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已将成为重要监管对象据统计,我单位目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20种,按照危險废物名录分类有10类危险废物,生产性产废和非生产性产废,合计约45000吨。就产生周期正常运行期间要生产的5000吨,企业自行利用量40000吨,危险废物量大、类多、成分复杂是危险的难点,现场人员意识不到位,管理机构欠缺,能力不足等是危险废物管理的薄弱点。
去年,危险废物规范性管理工作进步,公司领导认可,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及人员受伤的情况。完成公司环保责任目标,但还是在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我在工作中发现,对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2012》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管理要求,有些地方模糊,不清楚或适用性不强,甚至存在空白,有些在落实方面不到位,和执行力度不强,导致成了危险废物管理中的盲点,针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建议如下:
首先,企业建立电子档案的合法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电子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由移出人、危险废物承运人、危险废物接受人(以下分别简称移出人、承运人和接受人)组成,操作按照各自的职责流程,完成转移处置工作。
企业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按照要求进行管理,部分危废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企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企业并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依法承担责任。
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应当依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发生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按相关规定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一)对承运人或者接受人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要求及相关责任;
(二)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明确拟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流向等信息;
(三)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计量称重,如实记录、妥善保管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接受人等相关信息;
(四)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信息,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等;
电子平台管理工作,登陆危废管理、危废入库管理、危废入库确认、库存管理与电子平台相符、联单创建工作、筛选接收单位信息、选择承运单位信息、填报危废基本信息、选择危废种类、确认创建、报国家危废管理中心、确认信息、出厂及携带联单运送至接收单位、承运单位确认信息、危险废物运送至接收单位。随着环保管理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各企业使用电子平台填写快速,创建速度快,实现信息化管理手段。因此,要尽快将电子信息管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及技术手段等实行无缝对接,解放监管力量,提高监督效率。
其次,明确无害化处理的危险废物范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企业,危废进行危险废弃物,进行鉴别按照《危废鉴别通则》。
我单位产生废硫酸、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如果全部要求无害化处理则是巨大的资源浪费。我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优先原则是减量化、资源化,因此,到底是真正需要作为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的,重新定义一个范围,实现危险废物分类处置、分类管理。
我单位2021年跨省转移处置量共计1000吨,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危险废物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商请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接受的意见,并通过信息系统函复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说明理由。部分地方要求更严格,正常办理跨省转移手续,时间较长一个月至两个月时间,在法规要求中,进行简化办理,网上进行办理。但是简化不明显,办理效率不高。
完善环境管理机构,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体系运行,环保标准体系建设。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和适用性的要求,加快完善以环境质量标准为核心。围绕企业组织架构,标准要求执行环保体系要求,有必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和指导。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更上一个平台。
做好对区域化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以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人员培训、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重点对废矿物质油产生单位实施一月一查。
实施动态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档案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台帐。对地区管理范围内的废矿物质油产生单位和中金嵩原黄金冶炼厂实施动态系统化管理,确保危废规范化管理、资源化处置。
开展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理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镇区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意识和能力,促进地区化工企业危险废物总体管理水平提升。通过培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结合地区实际向企业讲授固体废物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制度、资料整理、现场管理等,积极引导企业完善好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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