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地方祠祀中的农业神灵与神系*
——以汾阴后土祠为中心
2022-07-06戴方晨
戴方晨
汉代是中国神灵祭祀观念不断理论化、典制化的时期,根植于原始社会宗教习俗的农事崇拜、农神信仰与春秋诸侯国各地上古神话、帝王传说、阴阳律历等不断融汇,呈现出日渐庞杂、调整频繁的特征。迄今为止,中国古代祭祀文化是一个成果众多而学术观点分歧明显的领域,仅汾阴后土祠的专题论文就有多篇,但涉及古史传说、汉代经学、天文历法等知识背景,仍属研究中的薄弱环节。本文选取汾阴后土祠为研究对象,从知识史、观念史的背景梳理战国秦汉以来后土崇拜的时空线索,考察汉代地方祠祀、农业祭祀的演变趋势与特点,以期增进我们对中国早期农业文明与祭祀文化的认识。
一、“封土立社”:土地崇拜与先秦农业祭祀的源流
“农”字本义指耕作,商代甲骨文中,“农”的字形就仿佛一个人手持工具在山林草地锄耕。商周时期,对于我国居住在黄河流域的先民而言,农业祭祀最初便是围绕土地五谷的崇拜而展开。
在汉代文献中,人们将土地神称为“社”,将五谷神称为“稷”,《史记·封禅书》记载:
周公既相成王,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自禹兴而修社祀,后稷稼穑,故有稷祠,郊社所从来尚矣。
《汉书·郊祀志》则说:
自共工氏霸九州,其子曰句龙,能平水土,死为社祠。有烈山氏王天下,其子曰柱,能殖百谷,死为稷祠。故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族从相土居商丘始便以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
古文献中,“土”“社”相通,从字形来看,“社”即是从“示”之“土”。《白虎通义》以“封土立社,示
《史记》记载“禹兴而修社祀”,《汉书》记载“社稷”均源于黄帝之时(烈山氏,即炎帝别称,共工、炎帝,皆是黄帝时代的部族首领),前者源于今文经学,后者属于古文经学的主张。今文经学将周公制礼作乐视为先秦历史的开端与节点,故社祀为旧礼,自夏以来,相沿未改;郊祀为新礼,为周公摄政所创制。周人祭祀后稷的仪式由“稷祠”一变而为“郊祀”,与此同时,社祀的传统也一直保留了下来,这便是《史记》所述“郊社所从来尚矣”。
学术界基于甲骨卜辞对商代宗教祭祀的研究向我们揭示,社祀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商代。甲骨文所见商代宗教祭祀中,“土”神的祭祀引人注目。“土”的含义,原指商人始封之祖相土。《左传·襄公九年》记载商之祖先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有土尊”,“社者,土地之神也”,又说“王者所以有社稷何?为天下求福报功”,又解释说“不谓之土何?封土为社,故变名谓之社,别于众土也”。可知人们在农耕社会很早认识到土地对于生存的重要意义,封土立社的本义乃是为了报偿土生万物之功。
商人立“土”为“社”,赋予了土地神的神格,周人奉祀后稷,以“后稷稼穑”,尊为五谷神。社稷崇拜兼具着氏族神、土地五谷神、国家保护神等多种神格,商周时期的农业祭祀反映了原始宗教从祖先神、自然神崇拜向着氏族神、职能神祭祀不断演变的历史过程。
二、“后土为社”:汉代后土祠祀之起源
《史记》记载“自禹兴而修社祀”,《汉书》只是说共工之子句龙,能平水土,死为社祠,两种文献均没有提及后土。
“后土为社”之说见于《左传》《国语》。《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蔡墨答魏献子问“龙见于绛郊”事,其文称:
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史记·殷本纪》 记载相土为契(阏伯)之孙。司马贞《史记索隐》说,相土佐夏,功著于商,其继承阏伯居商丘,是商族封建之始。王国维将商人祭祀相土与周人祭祀后稷的习俗两者进行对比,推断卜辞中单称“土”字均指殷先公“相土”。詹鄞鑫指出,“相土”的本义是察看土地之宜,相土之称为“相土”,透露出商
《左传》所见“社”“稷”“五祀”神系
《国语·鲁语上》记载展禽论“圣王之制祀”,其文又称:
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
在汉代,人们将《国语》视作与《左传》内容相为表里的春秋学著作,称《国语》为《春秋外传》,正是在春秋时期,在原有以社稷为土地五谷神的农业神系中,出现了“后土为社”的说法。
据《左传》蔡墨所论“社稷五祀”,社稷分为社、稷,五祀分为句芒、祝融、蓐收、玄冥、后土,是先秦以来并行流传的两种祭祀神系。其中,后土神兼具社神与五祀之一的两种角色,系由上古职官中的土正演变而来。此外,《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载:“稷, 田正也。”《汉书·郊祀志》载:“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左传·昭公十七年》载:“五雉为五工正……九扈为九农正”是又有南正、田正、工正、农正之名。
从先秦时期的宗教地理,结合出土文献分析,后土信仰起源于楚地。战国楚简中见有后土、宫后土的名称,常与司命、司祸、地主等神祇一起作为献祭的对象,这应是出土文献中有关后土的最早记载。楚辞中,《九章·橘颂》“后皇嘉树,橘徕服兮”,王逸注云“后,后土也”,《九辩》又有“皇天淫溢而秋霖兮,后土何时而得漧”之语。《山海经》中有“共工生后土”的记载,炎帝、共工见于战国楚帛书,可见其为南方地区相承已久的神话传说,亦是《左传》《国语》《汉书》相关记载的共同来源。
有关后土名称来历与含义,《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杜预注曰:“土为群物主,故称后也。其祀句龙焉,在家则祀中霤,在野则为社。”
所谓“土为群物主,故称后也”。先秦早期,古人原以“后”作为上古时代一方部落首领的尊称,因此有夏后氏、后稷、后土之名。许慎《说文》解释“后”字字义,说其“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尚书·舜典》称“班瑞于群后”,这里的“群后”,指的便是舜帝所分封的各路诸侯。《尚书·舜典》又说“汝后稷,播时百谷”,孔疏引《国语》证释“后稷”之名称来历曰:“稷为天官,单名为稷,尊而君之,称为后稷。”是“后稷”之“后”有“尊而君之”的含义,与“后土”之“后”喻义“土为群物主”,其取义相通。
所谓“在家则祀中霤,在野则为社”。中霤,即宅神,古人将中霤与社并立,取义住宅与城邑均为人们生活居住之所,《礼记·郊特牲》“家主中霤而国主社,示本也”可证。“霤”字古义,许慎《说文》释云:“屋水流也,从‘雨’‘留’声。”中霤,一名“室中霤”,楚简写作“室”“室中”“宫室”,指的均是住宅之神。《礼记·月令》郑玄注称“中霤,犹中室也”,又称“古者复穴以居,是以名室为中霤”。汉代以门、户、井(一作“行”)、灶、室中霤(宅)为五祀,因此,古人根据“社稷五祀”,将中霤与社并立,也就显得理所应当了。
春秋战国之际,与“后土为社”类似,司命、公厉、中霤等民间信仰诸神均存在着与社神合流的现象。与此同时,社神自身却进一步分化,出现了塞祷、祝寿、听狱等祭祀功能。从农业生产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祭祀的对象和范围扩大了,人们由祈求土壤和农作物带来农业生产的风调雨顺,到祈祷希望这些神灵能够保护自己,祛病消灾,为人间带来平安福佑。在长期的诸侯争霸战争、人口迁徙与经济文化交流中,各种地方信仰首先在民间活跃流行起来。
而到了战国晚期,随着齐地阴阳五行理论的发展,源自中原地区的社稷崇拜、与楚地巫卜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五祀信仰又逐渐分离,社稷重新回归到土地五谷神的本义,五祀由后土、司命、公厉等带有巫鬼色彩的神系进一步变为门、户、行、灶等与古代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间神祇,后土神亦重新回到五帝五官,成为兼具五行属性与上古帝王传说的中央土神,以上即是春秋战国以来后土信仰演变的基本时空线索。
三、后土与五行:战国秦汉农业神系的变化
战国时期,后土信仰受到齐地黄帝神话与五行学说影响,后土神的组合由社神后土变为黄帝后土,《管子·五行》记载后土为黄帝“六相”之一:
昔者黄帝得送尤而明于天道,得大常而察于地利,得奢龙而辩于东方,得祝融而辩于南方,得大封而辩于西方,得后土而辩于北方,黄帝得六相而天地治,神明至。
表面上看,此处后土位在北方,与五行配置不同。但是,联系《五行》篇之前后文,该篇阐释五行思想,在“数”的角度,“五”、“六”分别用来寓意五行和人事,两者实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管子·五行》正是先从“具五官于六府”的角度阐释五行设官之义,之后才又列举“黄帝得六相”的事迹作为旁证。
《史记·历书》记载“黄帝五官”,其文称:“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于是有天地神祇物类之官,是谓五官。”张守节引应劭释“五官”云:
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官。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
丁山比较“六相”“五云五官”两种说法,认为“六相”即“六云”,其原型均来自黄帝驾六龙的传说。钱穆认为“黄帝云官”说与农业生产有关:“其实以云名官,未必因为祥云笼罩,恐怕这和农业有关……北方雨量少的地方常闹旱灾,望云占雨,成了那时候的重要职掌,就衍变成官名,就传说成以云名官了”。
陈久金探讨五行学说的起源,指出五行这一概念来自农业生产,属于西周农历和农政的重要范畴。早期的五行“不是哲学上的五种物质概念,而是指一年或是一个收获季节中,太阳的五种运行状态”。邓东认为,西周中后期,亥正之制与五行学说相继创立,互为依托,五行历用亥正,同时规定了五大行星的命名。
而在早期黄帝五官之说中,纪历或者纪时之官同样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郯子引述“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又说炎帝氏以火纪、共工氏以水纪、大皞氏以龙纪,而其高祖少皞“纪于鸟”,“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杜预释此曰:“凤鸟知天时,故以名历正之官。”玄鸟、伯赵、青鸟、丹鸟分别对应分、至、启、闭,则为“历正之属官”。根据《左传·僖公五年》“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的记载卷12,P1794),可知《周礼》“观五云之物”、《左传》“书云物”均是基于农历四节而形成的占候传统。至汉代,《周礼》郑众注称“以二至二分观云色,青为虫,白为丧,赤为兵荒,黑为水,黄为丰……故曰凡此五物,以诏救政”,已是将五行从最初的农业占侯、指导农业生产,延伸至古代社会政治层面。
四、后土与太一:汉代国家对于农神祭祀的整合
历来认为,汾阴后土祠起源自汉武帝。元鼎四年(前113)冬十月,汉武帝立后土祠于泽中方丘;十一月,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上亲望拜,如上帝礼”。但是我们根据史书中“魏脽后土营”的记载,推测在武帝以前,汾阴当地已存在着一个以后土崇拜为主体的祭祀空间,其形成可能与汾阴地区河水洪涝有关。稽之文献,在汾阴鼎出现前后,即有“上方忧河决”之记载,汉武帝崇信方士栾大,期望其能收大禹治水之效;至巫锦掊土得鼎,武帝在向群臣提出“今年丰庑未报,鼎曷为出哉”疑问的同时,亦提及自己“巡祭后土”,原因乃是在于“间者河溢,岁数不登”。
至于汾阴周鼎之说也是取材于黄河决堤、“河溢通泗”的历史现象。秦汉之际,原本盛传周鼎沉没入泗水的传说。《史记·封禅书》记载周亡之后九鼎之下落,称:“秦灭周,周之九鼎入于秦。或曰:宋太丘社亡而鼎没于泗水彭城下。”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自琅琊经彭城欲于泗水祠出周鼎,“使千人没水求之, 弗得”。至汉文帝于汾阴祠周鼎,其逻辑前提还是在于“河决通于泗”,只是说者以为周鼎又是从泗水经由黄河溯游至汾水。此外,同样是在文帝朝,同样与治河治水问题有关,张苍曾将黄河决堤作为汉当水德的符应,“以为汉乃水德之始,故河决金堤,其符也”,以此反对公孙臣“汉当土德”之说。
与汾阴地区的河涝现象形成对照,此一时期后土神的形象往往也与治水之事关系密切。《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杜预注:“共工……以水名官,其子句龙,能平水土,故死而见祀。”孔颖达疏引《祭法》曰:“能平九州,是能平水土也。”《左传·文公十八年》 记载太史克之言曰:“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杜预注:“后土,地官。禹作司空平水土,即主地之官。”可见汉代经学家们正是从“平水土”这一角度来解释后土神所具有的“主地之官”的职能。
相较早期后土祭祀祠河、治水意义,从武帝君臣议立太一后土的过程(见次页表1)可知,其立后土祠,以为祀地之礼,又是对战国秦汉五行学说中“黄帝-后土”信仰的进一步发展。
表1 汉武帝“始立后土”“郊拜太一”之始末②
公孙卿等人奏上黄帝鼎书,将黄帝铸鼎升仙神话作为汉武帝立祠后土、郊拜太一的理论依据。元鼎四年(前113),有司答武帝诏问,声称“黄帝作宝鼎三,象天地人”,这一天、地、人并举的说法最早出现在战国秦汉时期流行的“黄帝书”中。同年秋,有司进言“宜立太一而上亲郊之”,齐人公孙卿趁机献上“鼎书”,声称武帝得宝鼎,时间在“辛巳朔旦冬至”“与黄帝时等”,书中记载“黄帝得宝鼎宛朐,问于鬼臾区”云云,假借申公之言,增衍出“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等传说,又声称“申公,齐人,与安期生通,受黄帝言,无书,独有此鼎书”,可见其说正是来自战国齐地的黄帝之学。
其次,后土、太一祭祀反映的天地二元观念,也与黄帝信仰有关。战国秦汉文献中,人们用“皇天后土”一词代指“天地”。《左传·僖公十五年》晋大夫三拜稽首曰:“君履后土而戴皇天,皇天后土实闻君之言。”刘师培、郭沫若、顾颉刚等均认为,古人“黄”“皇”相通,“黄帝”“皇帝”“皇天”原是彼此相承的一组观念)。至汉武帝祠祭后土,以“今上帝朕亲郊,而后土无祀,则礼不答也”,将后土作为祭地之礼,与郊天匹配。在当时,黄帝作为天神上帝的地位由太一取代,后土神也从战国以来的五行之“土”始具有了汉代郊祀中天地之“地”的性质。
此外,汉武帝郊祭后土、太一采用的仪式也可见黄帝-后土崇拜之痕迹。宋代徐天麟总结西汉文、武两朝礼记沿革:“文帝郊见五帝,祠衣皆上赤;武帝祠后土,祠衣皆上黄。”汉代以黄色象征大地的颜色,如《说文解字》“黄,地之色也”,《周礼·典瑞》“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元鼎四年(前113),汉武帝始立后土,依祠官宽舒等人所议,祠衣上黄。至元鼎五年(前112),天子始郊拜太一,而衣上黄;有司云“祠上有光焉”;公卿言“黄气上属天”,均是沿用了武帝祠后土时的尚黄观念。
五、结语
西汉时期,农业祭祀文化与国家政治的紧密结合,其综合了先秦神灵祭祀的宗教传统与战国秦汉盛行的阴阳五行数术学说及其神秘主义文化,而由西汉经学不断系统化、理论化。汉代后土崇拜远承商周时期的社祭传统;在战国楚地南方神话与齐地黄帝五行学说影响之下,后土作为土地神的形象逐渐确立;黄河水患和流行于战国齐地的黄帝之学则共同构成了汉武帝设立汾阴后土祠的时代背景。从五行之“土”,到天地之“地”,汉代后土祭祀的这种演变,反映出我国古代农业祭祀从原始农事崇拜向着国家祭祀、王朝祭礼转变的历史过程。
①自1930年,卫聚贤等对汉代汾阴后土祠遗址加以考察,学界有关汾阴后土祠的专题论文主要有:卫聚贤《汉汾阴后土祠遗址的发现——附发掘计划》,载《东方杂志》(第26卷),1929年第19期;李零、唐晓峰《汾阴后土祠的调查研究》,载《九州》(第4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李玉洁《汾阴后土祠神灵形象演变探析》,载《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向晋卫、穆岁《秦汉时期的后土崇拜——兼论汾阴后土祠的建置背景》,载《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15年第1期;姚媛媛《论汉代的汾阴后土祭祀》,载《运城学院学报》2021年第1期。
②因汉代历法有改元、正朔等事,使学者对汉武帝设立汾阴后土祠、汾阴得鼎的时间及先后顺序存疑。如向晋卫探讨汾阴后土祠建置背景,以汾阴得鼎在立祠后土前,“宝鼎的出现被视为'大地显灵'的表现,于是按照当时的祥瑞观念,在当地设立后土祠祀以报答神灵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了”。(向晋卫,2015)田天认为汉武帝汾阴获鼎可能有前后两次,一次在元鼎元年(前116),一次在元鼎四年(前113)。(田天.秦汉国家祭祀史稿[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P131、153)本文据《资治通鉴》略举其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