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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以来引汶济运水利工程变迁研究*

2022-07-06尚家乐

农业考古 2022年3期
关键词:东平水源河道

卢 勇 尚家乐

元明清三朝皆奠鼎幽燕,而江南为富庶粮赋之属,“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于江南”,使得“国家紧要命脉,全在转运”。因而,保障南北畅通的大运河成为关系政权稳定与发展的大事。为了运河畅通与漕船的顺利北上,元明清三代官府均通过各种措施保障运河水量,维护运道畅通,尤其是大运河山东段,在“水脊”难渡等劣势条件下,水源问题成为该段运河的主要矛盾。

对于山东运河的水源工程,近些年一直有学者关注和研究,成果颇丰。整体观之,目前学界研究多集中在对大运河山东段水源工程的历史地理、水工技术、经济社会效益等不同角度的考察和对某一具体工程的阐释,而对于引汶济运水利工程的历史变迁及其所荷载的“承前”“启后”之意,尚未见深入探讨者。鉴于此,本文以元代以来引汶济运水利工程为研究对象,对其济运思想、历史演变进行梳理,希冀从微观层面探究汶水济运的历史背景与工程构思,管窥“济运”与漕运的紧密关联以及运河工程修建对周边生态的影响等。

一、引汶济运思想的形成与延续

山东运河因地形、地势等自然条件的限制,水源不足,航运极为困难。为保证运河的畅通,元明清三代皆有构思引水工程用以接济运道。

(一)引汶济运思想的发端

因汶河适宜的自然条件、引水的历史背景,以汶水作为水源沟通人工运河,借汶水水源推动运道通航的构想贯穿了元明清三代运河建设的始终,成为引汶济运水利工程修建、改筑与完善的指导思想。引汶济运的最初实践在《晋书》中便有记载,“慕容兰以数万众屯卞城,甚为边害。徐州刺史荀羡自光水引汶通渠,至东阿征之,临阵斩兰”,通过开凿沟渠,借洸水河道引汶水接济运河。其后,世事变迁,元代之前的洸、汶两河早已不再相通。为了满足军事需求,元宪宗七年(1257),蒙古军于汶阴堽城之左筑一斗门,遏汶水使其南流,“益泗漕,以饷宿蕲戍边之众,且以灌济兖间田”,由此“汶始通与泗”。这次重开汶泗,是恢复汶泗相通的又一次尝试,也为此后会通河水源工程的修建埋下了伏笔。

元代构建的山东运河水源方案最直接的思想来源是“宋人都汴时”的历史经验。至元十二年(1275),丞相伯颜曾就“江淮达大都河道”一事“访问”马之贞,“之贞乃言:宋金以来汶泗相通河道,郭都水按视可以通漕”,其中,“宋金以来汶泗相通河道”便是以“僧应言钱塘范金佛舟载以归,东河(相对于汴梁而言的山东区内运河航道)其迹故在,是知复泗水可达于河,于淮、海,于江;北入漳、济……可至于潞县,达于京师”为基础。“东河其迹故在”成为元代会通河水源工程规划核心方案的理论依据。刘天和在《问水集》中,对“宋人都汴时”山东区内运河航道工程有过讨论,“宋人于堽城作斗门,割汶流益泗槽,以饷宿、蕲之众。元漕江淮之粟,以至于燕,乃遏全汶合泗水而南,后复分导之北达于卫,而漕始通,其宋之遗智乎?”可见,元代会通河的开辟和水源工程的营建沿袭宋人,因此,才有了刘天和“宋之遗智”的点评。

(二)元代引汶思想的发展

元代开济州河与会通河之前曾对地形、水源进行两次专项勘测,根据地形和水系分布特点,证实运河具备可开之状,且基于前代引汶实践,对于处理山东运河沿途特殊地理情况提出了一定的设想,即以汶水作为运河水源,开凿新渠引汶水以济运河。第一次勘测是至元十二年,由“测量地平尤为精绝”的郭守敬主持,有关这次测量活动,详细记载在元代数学家、太史院使齐履谦所撰的《知太史院事郭公行状》中,记录勘测路线如下:

自陵州至大名;又自济州至沛县,又南至吕梁;又自东平至纲城;又自东平清河逾黄河故道,至与御河相接;又自卫州御河至东平;又自东平西南水泊至御河。乃得济州、大名、东平、泗、汶与御河相通形势,为图奏之。

根据记录可知,郭守敬布设的六条测绘线,大致以东平路为中点,作为勘测路线的起点或终点。为何将东平路作为勘测的起点或终点加以重视?从地形上看,是显而易见的。泗水和御河位于山东地形高脊南北两侧,两河分别为南北流向,若是经此修建一条沟通南北的运河,东平汶上一带高耸的分水岭,必将成为漕船难以渡过的天阻。为了保证通船,只能引地势更为突出的汶水以接济运河,再经水脊分流南北,以此沟通泗水和御河。而这引汶济运的构思,在郭守敬沿汶水布线勘察的“又自东平至纲城”,但至纲城而止的勘测设计中得到体现。第二次勘测大致是在至元二十四年三月到至元二十五年十月,由漕运副使马之贞主持,勘测路线为“自临清由东昌而南,得河故道,过景德镇至寿张,抵安氏山,袤三百里奇,与源所言合”,如图1。元代会通河修建大抵与第二次勘测路线相合,水源工程则是沿袭宋金旧制,即借用“汶泗相通河道”,同样也是引汶泗之水,推动运河通航。

图1 元代会通河及其水源工程略图

(三)明清引汶思想的延续

明代山东段运河继承了前朝开凿运河的遗泽。明建国之初定都南京,粮饷仰仗江南,因南京据舟楫之会,运输便利,京师位置与供给税粮尚无矛盾。永乐元年(1403)明成祖朱棣登基称帝后,迁都北京,江南之税粮借由漕运补给京师。永乐四年(1406)成祖命平江伯陈瑫总领漕运,“一仍由海,而一则浮淮入河,至阳武,陆挽百七十里抵卫辉,浮于卫,所谓陆海兼运者也。海运多险,陆挽亦艰”。永乐四年,运河漕运走的是之前元代开辟的河道,但是元代运河本就已经难堪重任,这也导致迁都前期漕运极为艰难,税粮只能多赖海运。永乐九年(1411),济宁州同知潘叔正上谏,请奏重浚会通河。重浚之事交由工部尚书宋礼、都督周长等主持,是年初集山东丁夫十六万五千人,至六月,会通河功成。

元代首开会通河,后因分水位置、水源供给处理不当,加上岸狭水浅,堤坝崩塌,运河河道最终被泥沙淤塞。到了明代,在重新疏浚元代淤积河道的过程中,同样也遇到水源不足、地势高低悬殊等一系列棘手问题。待重浚会通河后,并未着手修复或重新构思水源工程,因此河道曾一度面临“河成无水”的窘况。如何补给会通河水源,以供行船所需,避免重蹈元代运河“不堪重载”的覆辙,成为明代运河通航的重要难题。为保证会通河水源供给,宋礼基于前朝引汶实践,延续其水源构思,提出

“会通之源,必资汶水”的水源方案,但是元代改建堽城坝截流汶水,通过洸水引汶水直达济宁会源闸的引汶之策,因会通河的淤积而失败,证明了借洸水河道引汶济运的不可行。那么如何解决汶水接济运河,供给水源以助通航?这个问题的解决得益于宋礼私访至彩山之阳所遇的“老人”白英。《漕河图志》载,宋礼“又用汶上县老人白英计,于东平州东六十里戴村旧汶河口筑坝,堨汶水西南流,由黑马沟至汶上县鹅河口入漕河,南北分流,遂通舟楫”,此计的核心是在东平戴村修建水坝截留汶水,沿汶水故道开挖小运河,引南下之水达南旺水脊,实现引汶济运的目的。清代漕运承袭明代,对山东运河河道无所改迁,会通河水源工程仍然 沿用引汶济运之策,只是河道、闸坝与水柜等水利工程在清代历经多次修固完善,演变为一个结构复杂的枢纽。

二、从洸水到小汶河的河道选择

引汶济运的构思,是解决山东段运河水源问题的关键之策,也是元明两代修建运河水源工程的共识,对“水脊”的认识和引汶水道的选择,是影响元明两代山东段运河兴废的重要因素。

(一)元代洸水引汶的实践

元代作为大规模开凿山东段运河的初探者,济州河、会通河的开凿就是在引汶济运的思想下展开的。如开济州河时,在汶、泗、济、沂等水和济州城南设置石闸,控制来水,以实现“虽岁或亢,而足以利济舟楫”,后又在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建汶河上的堽城坝,缓解洸河淤积以利汶河供水。在“开汶、泗水以达京师”指导下修建而成的会通河,则是直接引汶水北达御河,实现山东安山到临清的运河通航。

元代引汶济运,所使用的引水渠道是“汶泗相通河道”,在《水经·汶水注》中记载,“又西南过蛇丘县南,汶水又西,洸水注焉”,证明了以洸水沟通汶泗的可行性。根据马之贞在至元二十七年四月谈及兖州闸时的记载,“据新开会通并济州汶、泗相通河,非自然长流河道,于兖州立闸堰,约泗水西流,堽城立闸堰,分汶水入河,南会于济州,以六闸撙节水势,启闭通放舟楫,南通淮、泗,以入新开会通河,至于通州”卷64《河渠一,文中提及的“非自然长流河道”就是在元代之前贯通汶泗的洸水。元代引汶济运并未重开河道,而是借用了十六朝时期人工所开的北通汶水、南合泗水的原洸水河道。由此,大致可以了解到元代会通河水源工程的规划。待会通河成,“以六月辛亥决汶流以趣之,滔滔汩汩,通注顺适,如迫大势,如复故道,舟楫连樯而下,仍起堰闸以节蓄泄,完堤防以备荡激”,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元代运河的通航。

(二)从洸水到小汶河的转变

明代引汶济运,在水源工程上设置了两条引水河道,如图2,其一是在元代堽城坝闸旧址西南八里重筑堽城新坝,开涵洞置水闸控制过水,通十余里新渠沟通洗水,再筑堽城新闸调控流沙,引汶水经洸水注入运河。其二是沿南北朝时期注入茂都淀的古汶水溜道开挖小汶河,通过修筑戴村坝拦截汶水,遏汶南流,注入南旺分水。明代引汶济运所设计的两条引水工程,因“汶水西流,其势甚大,而元人于济宁分水,遏汶于堽城,非其地矣”,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形成了由戴村引水入小汶河为主的引汶方案。弘治十六年(1503)工部主事张文渊提出“欲将坝闸革去,使汶水由分水河口接济南旺运河一带河道”,朝廷便已有彻底废除堽城引水的想法。万历二十一年(1593),因春水日涨,济宁一带蓄水湖泊湖水满溢,因之,堵筑堽城闸断绝汶河来水,堽城引水由此废除。

图2 堽城、戴村坝引汶图

小汶河虽是沿汶水故道开凿,其形并非凿空,但在引汶河道位置的选择与河道的设计上并没有完全遵循古迹。小汶河头尾直线距离不过40公里,实际却长达90公里,首要考虑的便是从戴村坝到南旺分水两地的海拔高程。戴村坝顶的海拔高程为50.3米,而南旺济运交汇口的海拔高程为37.3米,两地高达13米的落差,若采取直流河道,“以数百丈之汶河,而尽注于十丈宽运河之内”,北来的汶水将会对南旺分水口造成极大的冲击。而增加约八十八弯道,延伸河道长度,将比降降低至万分之零点八,可以降低坡比和流速,使其达到不冲不淤的流速范围。即便是如此,在小汶河注入南旺运河的交汇口,仍筑起一道高约4米,长约220米坚固的迎水石驳岸,以降低北下的汶水对分水口的威胁。又因小汶河集域内数百里之沙泥,夏秋汛期河水“每水涨一次,则淤高一尺,积一年则淤高数尺,二年不挑则河尽填”,在对河道多加疏浚的基础上,明宪宗成化十七年(1481)增修柳林、十里南北两闸,一为以工程控制来水,二为集中来水所携沙泥,便于清淤。由此可见,小汶河迂回弯曲,延长河道长度设计的前瞻性和必要性。

元明两代主要引汶河道从洸水到小汶河的改变,体现了对山东“水脊”位置的正确认识和引水工程系统化、整体化的趋势。元人因袭前人引洸会泗的引水路线,定济宁分水为宜;而明代认识到“南旺地耸,盍分水焉”,以南旺分水为优。同时相较元代,明代水源工程的设计更具系统性和整体性,通过更加多元、完善的水利工程,使得各类水工设施相互配合,实现了南旺分水枢纽“拦、引、分、蓄、排”的动态平衡。而这拦与引的系统流程,便是戴村坝和小汶河的彼此协作。戴村坝拦截汶水,使其南流,通过设计三合土坝、窦公堤与南端主坝这三段高低不同、长短不一的坝段,实现碑文记载的:“水盛,则浸入清河,以疏其溢;水落,则尽挟入南,以济其涸,此坝之利也”,以此保证小汶河引水流量的蓄泄得宜,用以调控运河水量。

三、漕运衰落与引汶济运的式微

元代王喜所撰的《治河图略》载有“天下有自然之利,亦有自然之害,顺而导致者易为利,逆而遏之者难为功”,强调了修建水利工程应因势利导、顺应自然。但是水利工程的修建却又难以避免对自然条件有所依赖或违拗。一般而言,在水利工程建造投入使用的起始阶段,这种对自然条件的违拗往往能够保证工程作用的正常发挥;但是在运行一定的时间后,水利工程与自然条件之间的矛盾便会逐渐显露出来,需要以人力重新规划调整。仅至明成化时期,此间矛盾便已愈发严重。

按汶水本东北入海,以人力遏转济漕,非其性然也。成化以后,戴村坝以下,河淤塞平满,故水易涨溢,运河不得其用,频年挑浚,颇劳费。历岁滋久,坝或圮坠,时以全流漫行而西,夏秋伏发,南旺以北舟缪不行,则漕渠病。东原之田或苦羡溢,膏壤亩钟化为沮洳,则民亦病。

但运河的通畅仍赖引汶济运之效,只得多加挑浚、维护,至于水溢成灾,损民收成。小汶河与戴村坝两者作为大运河重要的引水渠道,明清运河通航南北之时一直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而当清咸丰以后漕运停摆、运河不通,其所带来的消极作用日益凸显。最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当地政府下定决心,于小汶河河源筑坝,致使引汶济运水利工程彻底消亡。关于此次筑坝截流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漕运衰落

黄河泛决毁及运道,是山东段运河修建完成后仍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是运河淤废的关键诱因。自明代大运河重通南北,黄河在山东境内数次决口,波及运河河道。入清之后,黄河泛决有增无减。清顺治二年(1645)“七月,决流通集。一趋曹、单及南阳入运;一趋塔儿湾、魏家湾,侵淤运道,下流徐、邳、淮阳亦多冲决”,自此清代山东段运河的治理开始了淤浅与浚治的拉锯战,只是运河仍难畅通。“自嘉庆之季,黄河屡决,致运河淤垫日甚,而历年借黄济运,议者亦知非计,於是有筹及海运者”。嘉庆道光之后,运河废弛近乎半个世纪,“漕船经过山东境界计一千数百里,中多阻滞,以致挽运艰难”。

黄淮运交汇之处的淤滞与淮安至临清运道的阻塞,加之受“善淤、善决、善徙”的黄河影响,使得畅通南北的大运河日益梗阻,物资供应极为不便。清定鼎燕都,食于东南,京师供给问题只能另寻他法。道光五年,陶澍提出漕粮改行海运,是年清廷准许江浙“改雇大号沙船,分起装运”卷。此后虽多经改行海运之争,但以海运代替河运,已经是清代漕粮运输的主要趋势。直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六月四日,张之洞上《遵命筹议变法疏》,主张停止漕运,弥补国家财政支出,同年七月二日清廷颁发停漕令,江苏、浙江和山东正式停止征漕,京杭运河这条极具社会属性的河流由此停罢,逐渐回归其自然属性。

黄河的屡次泛决和漕运的停罢使南北往来的重要渠道从运河转向海路,运河地位大大降低,并逐渐被海运、铁路所取代。漕运停办,维持其正常运行所需的人力、物力难以为继,清末民国政府对运河的治理也不再重视。黄河泛决,运河不修,河道淤废指日可待。小汶河的形成主要是为京杭运河通航服务的,当运河停罢、水运不通,小汶河的使命也告以终结。

(二)纠纷激化

小汶河引水南流后,因为河道工程标准低,每当汛期洪水四处漫溢,河道不断遭到冲击。历史上为保河道,仅在左右两岸留水口,通过水口将洪水泄入湖泊,但是水口又没有建筑物控制排水,使得流经地区周边农田、村庄、运河等常受洪水威胁。特别是众水口之一的何家口,“此口稍卑,汶水就西而下,每决房家口而伤运河之堤,南旺之水则涸矣”。 也正是因为缺少必要的河道工程,汶河水急,经过地又多是农田,小汶河流域水土流失情况极为严重。刘天和在《问水集》中对此问题进行过描述:“汶水出泰、莱诸山,伏秋流亦浑浊,率皆虚浮泥沙……自泰、莱至南旺凡三百里”,指出了从泰、莱诸山到南旺数百里汶河泥沙状况,并提到“然数百里泥沙不可尽浚,且将复浚,所浚两岸之沙,终归河内,劳费无己”。不难看出,小汶河水土流失、泥沙淤积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严重的水土流失使小汶河流经地区土层变浅,表土砂化,土壤肥力流失,甚至吞没大片田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主席提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掀起了水利建设的高潮。遵照党中央“防止水患,兴修水利”的建设方针,当地政府带领群众对济北地区河道进行了多次的开挖疏浚与增修加固,但是汶河来水量多,小汶河工程标准低,加之缺乏相应的工程管理工作等原因,使得小汶河渡汛安全与水土流失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

表1 1411年-1959年小汶河主要决溢情况④

如前所述,小汶河原是明清引水济运的旧有水道,除了引水也担负着大汶河下游分水泄洪的任务,但是由于水灾威胁、水土流失与下游河流、湖泊淤垫等原因,对小汶河流经的东平、汶上两县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进而形成并不断激化两县群众水事纠纷。从地理位置上看,小汶河左右两岸分属东平与汶上两县,但是水事纠纷真正的矛盾点不在两岸,而多是上下游。运河停罢后,小汶河临源之处曾多次私自修筑横堤,进而引起上下游扒堵纠纷。1957年因汶河水涨,水决横堤,洪水沿小汶河席卷而下,下游多地受灾,水消之后汶上县集民工重新修建了拦河土坝。至汶河汛期,汶水再度泛滥不可收拾,为了减少洪水对己方田地、房产的损害,东平、汶上两地居民因此曾多次操戈相向。“下游以堵截为御水之计,上游以导流为远害之谋”,便是这水事纠纷的“病灶”所在。东平县主张与汶上两县各自加强堤防,确保汶河汛期下游泄洪,减轻大清河防洪压力;汶上县则主张截堵废除小汶河,不使“祸水”南下。为了解决这一矛盾,1959年山东省水利厅、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和济宁、泰安两地区、东平、汶上两县派代表协商,东平、汶上两方各自妥协,本着遭遇一般洪水,汶上、东平两县均不受灾,尽量压缩灾情的原则达成了修建小汶河拦河土坝的临时防洪措施,虽规定若汶河来水超过四千五百秒立方米或不超过四千五百秒立方米,但汶河上游继续来水,就要拔除土坝。只是此后经多次防洪实践证明拦河坝十分保险,并不需要破坝防洪。由此小汶河拦河坝也就固定下来,成为拦截汶流的束水坝,截断了南流的汶水。

(三)洪涝频发

发自于鲁中山地的汶河水系是小汶河水源的主要来源。受当地季风性气候影响,汶河水系降水量较为集中,根据对19世纪30年代前半期三年汶河流域的泰安等12个县每个月降水量资料进行统计,每年夏季是降水量最为集中的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50%—70%。加之汶河水系形式属树枝状水系,暴雨集中的季节各分支流水量汇注,下游洪水集中,而小汶河又是汶河下游人工凿通的支流,上宽下窄的设计使上游过洪能力为下游的十倍以上,戴村坝的修建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汶河洪水在小汶河的宣泄,若宣泄不及,极易泛滥成灾。

自明代小汶河再次凿通后,这条京杭大运河的“供血动脉”所经的东平、汶上两县受水涝灾害影响的程度进一步加深。

以上所列,为小汶河开凿后在汶上、东平两地的主要决溢情况。为了更好地研究在1959年这个时间节点上,小汶河断流之原因,本文采用“时间分区法”对受小汶河影响所生灾情量化分析。从1411年到1959年的548年间,受小汶河流域辐射影响的东平、汶上地区先后发生水涝灾害121次。其中:第一阶段253年间水灾次数47次,第二阶段262年间水灾次数61次,第三阶段37年间水灾次数4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0年中水灾次数3次。单以数据分析,四个阶段水害发生频次分别为0.19、0.23、0.11、0.33。

表2 小汶河辐射影响范围内两县灾度计量统计表

再依据史料中对水灾灾情的描述,以及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具体状况和产生的社会效应,采用“史料灾度等级计量方法”,对四个阶段灾情史料进一步量化处理。灾情状况由灾变幅度和灾区大小这两方面因素决定。灾变幅度通过史料中对灾情和灾害效应的描述来确定,因小汶河流域辐射范围仅在东平、汶上两县,灾区范围局限在1~2县。若记载被灾受害、水伤禾稼,钱粮缓征、赈济等,且仅发生在一县,则此次灾害计为1度;两县均有,则为2度。若记载田禾淹没、水平地数尺,饿殍载道、蠲免钱粮等,仅发生在一县计为2度;两县皆有,则计为3度。由此,通过计算得出四个时间分区1~3灾度等级的整体分布,结合四个时间阶段水害发生频次,可以看到在1949—1959年的10年间,受小汶河流域辐射的地区水灾发生频次和程度都达到历史最高。10年内发生的三次重大水灾加速促使东平、汶上两县达成在小汶河河源修筑堤坝,截流北来汶水的协议,由此导致了引汶济运的彻底消亡。

四、总结

“南旺者,南北之脊也。自左而南,距济宁九十里,合沂、泗以济;自右而北,距临清三百余里,无他水,独赖汶”,正是南旺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使得能否借用汶水以资运河成为山东段运河水源工程成败的先决条件。小汶河承接古汶水左二支合流之遗迹,又满足从汶河引水南流对河道的要求,加之戴村坝遏汶水南流,因而成为引汶济运思想贯彻落实的重要实践之所,也是元明清时期解决山东段运河水源问题和保证漕运的最优解。咸丰五年(1855)黄河北徙大清河注入渤海,截断运河航道;光绪二十七年(1901)山东正式停漕,会通河逐渐淤废。引汶济运水利工程因运河之起而修建,因运河之衰而逐渐式微,折射出运河水利工程与漕运政策的深度关联,反映了水利工程“保漕”强制性目的偏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今天,明初所建之戴村坝仍在使用,小汶河引汶河道依旧清晰可见,龙王庙古建筑群通过考古发掘又得以重现,这些工程曾正常运行长达数百年,为京杭大运河的通航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中蕴含着先民的生态智慧与实践,是遵循自然规律与人类创造结合的实物见证。总结并传承小汶河作为大运河“济运河道”所蕴含的传统水利智慧,不仅对于探求引汶济运水利工程的“曲折身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对于大运河的恢复通航可行性探索和文化带建设也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①邹逸麟:《山东运河历史地理问题初探》,载《历史地理》1981年第1期;官美堞:《明清时期的张秋镇》,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2期;陆家行:《运河南旺枢纽文化考》,载《济宁师专学报》1998年第5期;王元林、孟昭锋:《元明清引汶济运及其影响》,载《人民黄河》2009年第4期;卢勇:《明初大运河南旺分水枢纽水工技术考》,载《安徽史学》2015年第2期;凌滟:《从湖泊到水柜:南旺湖的变迁历程》,载《史林》2018年第6期;卢勇、冯培:《20世纪以来大运河水利史研究的反思与前瞻》,载《中国农史》2019年第5期。

②明代河书《漕运通志》中,“老人”记有“若夫经历坝闸浅洪则又有徒役,时备以济其不虞……统领者曰老人”,其指明代设置负责养护水利设施的专职人员。

③资料来源:《(万历)汶上县志》卷7《杂志》,第1页;《明史》卷83志59《河渠一》,第1361页;《(光绪)宁阳县志》卷10《灾祥》,清光绪五年刻本,第30页;《(光绪)宁阳县志》卷5《堰堤》,清光绪五年刻本,第19页;《(乾隆)兖州府志》卷30《灾祥志》,第14页;《淮系年表》表11,第33页;《山东水利大事记》第78、81页;《(宣统)四续汶上县志稿不分卷》第56页;《(宣统)四续汶上县志稿不分卷》第58页;《山东建设月刊一卷十期摘录》;汶上县水利志编纂办公室《汶上水利志》,第7页。[1](明)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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