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竞赛带给学生的负担
2022-07-05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22年5期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减轻因竞赛带来的学生过重负担。
竞赛与考试都是一种人才选拔方式,是多元评价形式中的一种,竞赛本身是客观的,竞赛结果的广泛性采用,是造成學生负担的一个关键因素。当竞赛与校内评价、升学等挂钩,自然会促发学生的参赛热,带来培训热,各类形式的集训严重挤占了学生的课后休息时间。
大赛的奖项是有限的,如果学校教育不能破除以奖项为标准的评价,就意味着大部分的学生必然会被竞赛捆绑,成为陪跑者,即使少部分学生历尽艰辛取得了成功,也不一定都是出于自愿。《管理办法》规定,“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活动”,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和家长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塑造更加健康的教育生态。
学校对学生的选拔方式,影响着学生的竞赛需求和校外培训热度,科学的评价才能让竞赛成为学生发展的内在真实需求,而不是外在的功利化的需求,真正具有禀赋的学生才能在选拔中脱颖而出。
首先,学校要坚持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学校的教育理念引导着家长的教育理念与教育行为,学校要发挥好评价的激励作用,突出评价的诊断、改进,促进个体发展的功能,从而引导家长。其次,要树立促进学生成长的过程性评价观念。成长过程最能体现学生的素养,是学生发展能力的全面展现。学习习惯、身心发展等多个内涵,不能通过一次或者几次竞赛或者奖项体现。同时,全过程、全要素获取资料是科学评价的必要条件,过程性评价需要对学生发展过程的掌握,通过建立贯通中小学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记录学生发展的资料,由选拔者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写实性证据,并做出评价,让这种“谁使用谁评价的”评价变得更加客观。
(来源:光明网 杨玉春 王小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