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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个人所得税筹划

2022-07-04杨洁

科学与财富 2022年8期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均税负的不断增长,一份好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对于个人和社会来说也越来越重要。那在新税法颁布的前提下,我们又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来制作一份好的筹划方案呢?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现行个税筹划的现状及问题作出分析,以我国现行个税筹划的原则为基础,对个税筹划的方法做出具体阐述。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筹划原则;筹划策略

1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简介

1.1 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原因

税收作为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其设立的合理与否关乎着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在2018年到现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虽然我国的国民经济与居民收入得到了质的提升,但是下列严重问题的暴露催促着我国政府加大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步伐。

第一、不同纳税义务人之间个税税负极端不平衡

在收入不断提高的前提之下,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之间税负出现了极大的纵向、横向不平衡。纵然说我国政府近些年来一直号召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口号,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因为纳税人之间的税收筹划意识不同、政府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结果与目标背道而驰。

第二 个税收入未能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纳税人筹划意识、纳税意识的淡薄以及各种税收相关法律不全面导致大量偷漏税行为频频出现。国家的税收收入不能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国家经济因为税制的不完善放慢了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人民的幸福感大大减轻。

1.2 2018年个税改革新政策内容

伴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的个人所得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为了促进我国经济更加高质量发展、提高纳税义务人的幸福感,我国于2018年对个人所得税的内容进行了系列重大调整。

1、简并所得项目、建立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

2018年以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对企事业承包承租单位经营、股息利息红利、财产转让、财产租赁、偶然以及其他所得等11个征税项目,2018年以后的改革把个体工商户生产所得与企事业承包承租单位经营合并为经营所得、把股息利息红利、财产转让、财产租赁、偶然所得一同归档为其他所得,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项目由11个简化为6个。

2、提高基本减除费用、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在新税法的改革背景下,纳税义务人的基本费用扣除由原来的3500元每月提高到每月5000元。纳税义务人在以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准许在扣除基本费用和五险一金专项扣除之后,还增加了一系列專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

3、综合税制的转变

新个税法明确提到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 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按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新个税还规定居民的全年纳税总额为税法规定居民个人每一纳税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总数额减除 60 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可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且采用 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综合征收,我国个税的分类征收模式正式向综合税制模式转变。

2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筹划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纳税义务人筹划意识淡薄

虽然说人们的可支配收入在日益增多,税务筹划的空间也正变得越来越大,但是大部分纳税义务人仍旧不重视税务筹划,因为他们不曾在这方面多做了解,缺乏相应的筹划知识。更加严重的是,很多纳税义务人甚至把个税筹划看做是偷漏税,觉得税务筹划时不合法的,是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的。再加上国家对于个税筹划知识的宣传重视程度淡薄,长此以往的这就让人们认为个税筹划是可有可无的。

2.2 个税筹划相关法律政策不全面、纳税人不懂得如何进行有效筹划

整体上来看,虽然我国近几年个税改革进程正不断加快脚步,但是我国关于个税的税收法律条款仍旧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某些法律条文不够清晰、某些税法优惠的具体使用标准没有明确等,这些现象使得我国的很多税法条文引起争议。再加上很多纳税义务人对于税收筹划知识的不了解,使得很多纳税义务人不知道该怎么根据自身实际去进行筹划或者由于没有掌握好筹划的成本与效益度,从而导致筹划失效、加大自身的涉税风险。

2.3 征管水平低导致纳税人情愿偷漏个税代替筹划个税

宏观上来看,我国的税收征管程度随着税制改革的脚步在不断加深。但是从细节上来看,国家个税征管信息化能力还有待提高、某些政府官员还在因为一己之私包庇偷漏税现象、传统的监管方法还占据着个人所得税监管市场的主导地位。这一众现象的存在无疑给纳税人的偷漏税行为搭起了桥梁,很多纳税义务人报着侥幸心理偷逃税款,在花时间去进行个税筹划和直接逃税二者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3现行个人所得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3.1 节税最大化

节税最大化是个人所得税筹划的主要目标,也是个人所得税在进行筹划时应该遵循的原则。所谓节税最大化不等同于偷漏税最大化,节税最大化是在税法所允许的合理范围之内进行的。合理有效的个人所得税筹划应该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当前和未来最大的收益,最大程度上减轻其税负。

3.2 个税筹划综合效益

个人所得税筹划的优点在于它能给个人和企业都减轻税负、带来效益。因此,个人与企业在进行筹划方案的选择时,不仅要关注节税是否最大化,更应该关注筹划成本是否达到最小,筹划所带来的综合效益是否最大。在实际的筹划过程当中,应根据纳税义务人发生的成本与通过筹划所能带来的收益进行合理分析,综合衡量个税扣缴负担与员工税后可支配收入,注重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企业员工的个税进行总体筹划。

4现行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策略探析

4.1 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筹划存在问题进行筹划

虽然我国税制结构在不断优化、国家对个税筹划的重视程度也得到提高,但是由于人所得税筹划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在我国个税市场中占据重大比例。因此,国家应该在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做好以下两项工作,帮助纳税筹划者更加高效的开展个税筹划工作。

1、国家健全个人所得税筹划法律法规、加强收征管力度

由于我国个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不确定性和国家对个税的征管方法、征管力度不够,使得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间,绝大多数纳税义务人并没有因为个税筹划方案的出现最大限度减轻税负。因此,国家应该健全好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加大税收征管的信息化程度,避免纳税筹划者在进行个税筹划时因为这些漏洞的存在对某些本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项目通过非法手段来偷逃税款或把个税筹划错当成偷逃税款,加剧纳税人的个税筹划涉税风险。

2、提升纳税义务人的个税筹划意识、加大对个税筹划知识的宣传力度

国家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宣传、培养納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意识在个人所得税筹划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提升纳税义务人的筹划意识,能够很好地帮助人们减轻税负、提高自身的税后可支配收入,能够让人们加大对个税筹划方案的使用力度,以此来避免纳税义务人因为没有筹划而多承担税款。

4.2 利用现行税收政策进行筹划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是非常多的,不仅涉及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回避期间发放工资,而且还包括转化税目、分次取得收入、延长纳税期、费用转移税收等。但以下几种方法是在日常的筹划方案中经常用到的。

1、充分利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合理转换来拖延纳税时间

我国税法中明确规定,个人的四险一金、独生子女补贴、财政补贴等不属于缴纳个税的范围。所以各纳税义务人可充分利用税法中的各项优惠政策、把各项免税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以此减少实际发放的名义工资;除此之外,我国在进行各项个税筹划时,将纳税人所取得的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进行转换转换来合理避税。例如针对制衣厂,其大部分工作都比较简单易懂,因此制衣厂可以多招募一些能从事一般体力活动的残疾人员工作者,这样做来,该厂不仅可以利用残疾人员的工资薪金减半征收,而且企业还可以在工资薪金年度汇算清缴时增加50%的扣除,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残疾人员的收入。

2、公司提供多项福利

企业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提供多项福利,在工资薪金的筹划方案中显而易见,这样做不仅能够提高居民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能够帮助居民在实际收入不变的前提下,降低名义收入,达到为个人减轻税负的目的。

3、各项补贴收入合理费用化

在税法中,明确提到凡是以现金收入发放的各种收入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各项实际发生经济业务的收入在报销之后可以进行合理扣除。所以,我国大部分筹划师都会选择将各项补贴收入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将其转为费用,以此来达到避税效果。

4、分次取得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间在税法当中明确说到,在取得收入的同时就应该扣缴相应的税收。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的是累进税率,伴随着收入的增多,所得税的税率也相应越高。因此,纳税义务人可以在取的收入的过程当中,通过分次取得收入的方法,降低所得税对应收入的税率,从而降低相应的税负。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杨志清.税收筹划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 0.9.

作者简介:杨洁(1998-)女,汉族,贵州毕节,硕士,研究方向:数字经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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