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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季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改土归流研究
——以镇康地区为例

2022-06-30袁文权

保山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土司清政府

袁文权 王 娟

(1.六盘水师范学院,贵州 六盘水 553000;2.云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昆明 650091)

土司制度是古代封建王朝统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曾为我国多民族国家的构建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因中央王朝实行松散或半松散的统治模式,不利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发展,时常被诟病。云南地区历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土司制度盛行,自明、清两朝以来,特别是雍正时期加强了对云南改土归流力度,废除大量土司,引进先进制度等,进一步推动了云南的“内地化”进程;但受自然、交通等因素掣肘,滇省沿边土司波及不大,土司制度仍然存在。改土归流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目前学术界对云南改土归流的整体研究是相当丰硕,并在不断创新;而对于云南地方府县的研究则显得相对薄弱。

有清一代,镇康隶属永昌府,界连缅甸,其地理位置极为重要,并设镇康土知州一职管理该地。清政府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便对其实行改土归流,此次改流活动持续时间之长、规模之大,产生较大影响,被认为是清政府最后十年在云南进行的最具典范的改流活动。但学界对清季镇康改土归流研究较为匮乏,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仅王文成②简略提到镇康改土归流的原因、措施,不全面。加深对镇康改土归流的研究,一方面可以更好探究清末政府治理滇边政策的转变;另一方面也可为日后民国时期对云南沿边改土归流运动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镇康土司袭位之争与清廷治边政策的转变

自明代起,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刀闷氏便被明政府委任为镇康土知州,世袭至清末,已有五百余年。光绪十六年(1890年),镇康土知州刀闷锦圆被土民刀老五戕害,镇康出现权力真空,土司内部为争权夺利,长期相互攻讦,造成社会动荡,这便是清廷在此实行改流的直接动因。同时,清廷受边疆危机的影响,逐渐重视边地的改流运动,加强对边地的管理是清末政府应对边疆危机的重要措施。

(一)镇康土司袭位之争

光绪十六年(1890年),镇康土民刀老五不满土司刀闷锦圆的苛政,纠集土民发动暴动,将其杀害,但锦圆其子“纯祖因年幼未能任事,扎委锦圆之嫡妻刀闷线氏护印抚孤”[1]。后土知州继承者刀闷纯祖不幸夭亡,其母线氏便潜回缅甸,长期不归。因锦圆仅有一子,清政府无奈又将土知州印交由锦圆另一名妻子即刀闷罕氏暂管,代行土知州之权。不久,罕氏以年事已高为由,申请“以其婿罕荣邦承袭”[2]。罕氏做法遭到镇康部分土目的反对,其中刀上达(即刀闷纯瑕)派反对最为激烈。纯瑕之母为已故土知州锦圆之女刀刀氏,其父为锦圆之嫡堂兄,身份显赫。若遵照礼法,纯瑕为袭位之最佳人选。但纯瑕卷入到镇康地区另一起重大变乱中,即发生在光绪十九年(1893年)的镇康陈小黑叛乱。纯瑕其父“趁乱内倚南甸为声援,外结六户诸野夷,荼毒生灵”,“纯瑕母子均隐与其谋”[2]。后事败,其父被诛,其母因其身份特殊并未被处置,纯瑕本人因此被关押至省城。当获印妇罕氏欲将土知州之位传以罕荣邦之际,促使纯瑕之谋,“益急”。

纯瑕母亲刀刀氏便立即召集土目万申复、罕国恩、张朝发等人,企图讹言诈弄刀罕氏,达到力保纯瑕之目的。同时,刀刀氏还时常发动当地民众去永昌知府衙门“邀释请袭”。刀刀氏甚至还与当地土匪勾结,假借刀纯瑕之名,纠扰滋闹,企图向清政府施压释放纯瑕。但永昌知府谢宇俊并未妥协,派人将滋扰闹事者逮捕。刀刀氏眼见计划落空,便另生一计,四处传播谣言来中伤罕荣邦。罕荣邦本为缅甸人士,刀刀氏借此说道,“罕荣邦得袭,则购婿敌国,枝节横生”[2]。对于纯瑕母子的敌对行为,罕荣邦亦纠结党羽进行反击。镇康“土民狡猾者,则各援其党,造言煽惑,致边境骚乱”[1],两派因此时常武斗,造成数百人伤亡,当地社会动荡不安。

云贵总督锡良尤为重视镇康地区的动乱,他立饬永昌知府谢宇俊竭力弹压,并查明事件原委。随即宇俊一行便前往镇康进行调查,宇俊与罕荣邦交谈后,认为罕荣邦其人“童騃无知”,不能胜任镇康土知州一职,若“遂以罕荣邦承袭,是贻刀纯瑕以口实,刀纯瑕之党之戎心……”[2]。而对于纯瑕,宇俊也认为其才能平庸,不能任其职。宇俊指出镇康刀氏土司长期以来欺压百姓,随意生杀,大肆敛财,致民众于水深火热之中。因此,宇俊向锡良建议道,“斯民以改土归流之便,拟请委一可信明白耐劳之员,前往该处弹压。查明烟户田亩能否升科,土司私庄能否自给,妥议办法改置州县”[2]。锡良随后督促宇俊筹备镇康改土归流之事。镇康土司袭位之争,造成的社会动荡,为清政府决意撤裁土司提供了直接动因。此举势必能加强中央对滇西南边陲的控制。

(二)清廷治边政策的转变

我国古代封建王朝对边疆地区的治理主要采取王朝治边的策略。在此方针之下,中央王朝的治边理念在遵循“内华夏、外夷狄”的思想,是强调以强大的权威、文化等因素吸引边疆各少数民族,使其臣服,达到“以夏化夷”的目的。因此,中国历代中央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管理主要运用朝贡、羁縻等怀柔的方式,使其认同中央王朝,助天子守“四土”。土司制度就是在这种环境中应运而生。综合来看,我国古代王朝治边政策还是以文化治边为主,这种治边模式存在诸多弊病,正如西方学者拉铁摩尔称中国古代传统治边政策为“静观政策”[3]。或者称为“半实效性管理”,在这种模式下中央对边地的控制是十分有限的。往往在中央王朝初期或者国力鼎盛时期,这种治疆政策是大为有用的;而到了国力下降或者王朝末期,这种政策则大打折扣,边地各土司会时常叛乱与中央王朝作对。清王朝也继承了前朝治边政策的理念,而这种传统治边政策终究是不适应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构,直至清末才改变。

鸦片战争后,清廷中央权威与国力日益下降,西方列强疯狂侵略,继而造成了19世纪60年代、70年代的中国边疆危机,中国西北、西南等处告急。列强对于中国边疆地区的入侵主要表现在对掠夺土地、争夺人口。如俄人在中国东北边疆地区宣扬“若入俄籍,则享特别之利”[4]。因此,导致大量华人加入俄籍。又如英人在滇边片马地区向当地头人颁发证书,宣告其管辖权[5]。列强采用地域管理方式,企图将所占地区划为己有。相比列强的做法,清政府强调文化族群治理的边疆管理方式在清末已显局促,地域管理已成大势[6]。因此,在边疆危机的冲击下,清廷内外官员多建议抛弃传统怀柔治边方式,提倡在边地建厅县、驻军、移民戍边等手段,以此应对边疆危机。在西南地区,特别是云南,土司众多,改土归流已成为趋势。改土归流既能成为清廷在西南御外的重要方式;又能通过取缔土司,加强中央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控制。在清末治边理念转变的影响下,清廷认为镇康改土归流具有固边作用,尤为重视,且势在必行。永昌知府谢宇俊指出镇康“毗连缅甸,任大责重,亟应改土归流设官治理,庶足固疆弭患。”[2]云贵总督锡良也认为“以此边事可整顿,得以人安”[1]。

二、镇康改土归流的筹备

土司刀闷氏占据镇康地区已久,其势力不容小觑,改流过程尤为艰辛。因此以锡良、谢宇俊等为代表的滇省地方官员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初,便开始谋划。为后面镇康改土归流的具体实施,打下了基础。

(一)拟定筹办人选

在拟定筹办镇康改土归流的官员方面,历经一波三折。先前,永昌知府谢宇俊认为镇康地区亟须进行改土活动,建议云贵总督锡良立即饬派专员总理此事。锡良对此,认为谢府知悉镇康事务,便让谢府自行选人。宇俊便遵照锡良指令,起初力推永昌名绅赵瑞、李宝仁二人共同办理。但因李氏突发疾病,赵氏即将嫁女,二人无法立即赶赴镇康。因此,锡良大为不满,指出,“倘系有意支吾,借词延误……或谓李赵二绅又有别项事,则非本部堂之所以期望”[2]。由于时间紧迫,锡良不得不亲自选派官员,任命毕节知县孙熙昌为专员,令其“立刻兼程来省,勿稍迟延”[2]。但孙熙昌体弱多病,在途中不幸病故。云南布政司推荐云南试用知县周道濂代替孙熙昌,“坐办该土州地方一切事宜”。周道濂接到饬令后立即赶往镇康。镇康地区瘴毒盛行,周道濂于途中染上瘴毒,不久病逝。永昌知府谢宇俊则推荐“耐劳能勤”的保山县典史潘思江为专员,且保山县仅挨镇康。锡良思虑再三,即委“潘典史(田土、户婚、盗贼事件亟需办理)暂行代办”。经过三个多月的时间,最终选定潘思江为专员,督办镇康改土归流事务。

(二)拉拢土司,减轻阻力

镇康土司争袭一案久未解决,造成当地社会动荡不安。永昌知府谢宇俊亲至镇康地区调查,以求平息内乱。罕荣邦、刀纯瑕两党整日滋事,相互挑衅。入夏以来,罕党公然烧香结盟拥立荣邦;刀党不惜倾家破产扶持纯瑕,源源接济,两党互为水火。宇俊以不杀人、不用兵为宗旨,建议采取笼络土司,达到减轻阻力的效果。宇俊指出刀闷氏世代为中央镇守边陲,有功于国。因此可以给予故土州母妻养膳田庄,并准举一人世袭承祀官以奉刀闷宗祀。这实际就是优待政策,以此力劝镇康暂任土司罕氏及其追随者支持清政府的改流活动,从后面的发展轨迹来看,此举为解决土司争端、实行改土归流发挥了重要作用。宇俊还向当地民众保证若实行改土归流后“,门户、租息、夫价、马例、差发、销磺、芙蓉等课一概蠲除,以后只纳钱粮,不得另立名目索分文”[2]。以此稳定民心,减除当地人民对政府改流运动的戒心。除此之外,宇俊还准许大小各头目照常办事,先造烟户册呈核土署,已结案件不得翻供、追责。企图通过拉拢镇康本土特权阶层,进一步减轻阻碍。

对于谢宇俊来说,以上三项均易筹办,而最为关键的是如何处理好罕、刀两党的关系,这影响到该地区改土归流的发展进程,稍处理不当则有前功尽弃的可能。以锡良、谢宇俊等为代表的云南当局秉持着“和平改流”的理念,对此尤为关注。谢宇俊认为,“刀纯瑕母子预前土州被杀之谋,陈小黑之乱又为祸首,解省押禁免其一死,已是法外施仁”[2]。刀党在当地声名狼藉,无法稳定民心。宇俊则将拉拢的对象投向罕党,他认为镇康此前在罕妇的治理下,社会有发展,罕党还是有一定的民众基础。因此,宇俊亲自与罕妇面谈,传达优待政策,此举赢得了罕妇等人的好感。同时,刀党一方面纠结力量欺讹罕妇伸保刀纯瑕;另一方面鼓动罕妇就近调湾甸土知州景绍文前来主持大局,以此篡夺罕妇的土知州一职。刀党的阴谋活动引起了罕妇的警觉,罕妇等人权衡利弊后,“率同头目陶国华、景向阳、李孝万等,保罕荣邦为承祀官”,[2]指求城壩、猛底等处田庄为归隐地,主动放弃土知州职务,支持政府的改流活动。罕妇等人也向政府提出了十条建议,如下所示:

一、刀纯瑕母子仇隙已深,不能令回镇康致生他变;二、承祀官恳求世袭;三、养膳田庄请免钱粮;四、汉官于承祀官宜待以礼貌不得苛细;五、请给夏秋二季半税;六、请给节年供应子花;七、请给节年供应蜂蜡;八、请不栽农时赴各邻购夫马;九、请札孟定、湾甸、耿马各邻对俾知改土归流缘由;十、请饬汉夷团长照常尊敬,不得欺侮[2]。

宇俊将此十条呈至锡良,锡良一一照准。锡良等人的温和政策取得巨大成效,赢得了罕妇等人的支持。在锡良同意其请求后不久,罕妇则亲至土署请改四大丛为八团,设立正副团长,并劝说各团配合改土归流活动。清政府的笼络政策与当地土司及部分土目达成默契,进一步瓦解、分化土司势力,为随后改土归流的实施扫清了一定的障碍。

三、镇康改土归流的具体措施

在以锡良等为首的云南官员积极筹办下,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底始,镇康地区在经济、政治、教育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大力推进改土归流,为镇康地区的社会近代化奠定了基础。

(一)量土地,减赋税

1、掌土治民

镇康土司及各大小土目不仅大肆侵占土地,将其视为私产,且隐匿不报。正是由于当地土司、土目掌握大量私产,为其与政府抗衡提供了经济来源。这促使谢宇俊等永昌府官员认为,“非钱粮续定则事不成,计亩科粮,绝不可缓,必丈量清晰,上中下则必郑重分明”[2]。因此,丈量土地成为清政府整顿镇康经济,打击土司的重要措施。锡良亦意识到掌握土地,才是治理当地的关键,建议来年开春即办,并命专员潘思江统筹,郑永熙佐之。潘、郑二人当即饬令当地士绅杨庆贤、王朝清等十八人分赴各团丈量田亩,俟清算完毕,再核定钱粮分摊至各团。

在政府的严厉监督下,清丈土地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如团猛捧下五户地区,当地居民迁徙频繁,造成大量土地荒芜。此时,该团土目向模趁机侵占,私自经营。士绅杨庆贤等人查到,该土目侵占土地达五百余亩,其中公田多至三百六十余亩。政府随即将公田收回,并将其分为上、中、下三等,进行招租。其“上则二十五亩,每亩定价五两;中一百三十七亩,每亩三两八钱;下则两百亩,每亩二两七钱;共约一千二百两”[2]。宇俊见该土目“心生坏念,自不肯轻去”,便将“此款丰建学堂充学费一举两得”。又如核查至获印妇刀罕氏时,政府将其“共田逆产数百亩,拟分别发归学堂,或变价修建衙署”[2]。经过半年多的努力,镇康八团清查出大量隐匿土地。如表1所示,镇康八团清丈出的部分田亩数:[7]

表1 镇康八团清丈的部分土地

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尽管未能完全统计出镇康八团地区的清丈田亩数量,但是从谢宇俊与锡良的多次电报往来推断,收归政府的田地在四万亩以上。由于丈量土地,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当地部分土目的既得利益,遭到了他们强烈反对。锡良等人对于土目的反抗,进行了强烈的镇压,以此保证丈量工作的完成。经过一年多的丈量工作,使得当地土目交出了大量的非法田产,一方面沉重打击了土司的势力;另一方面,使得国家清晰掌握当地土地数量,便于日后的管理。更重要的意义是,此次丈量活动,赢得了当地百姓的拥戴,“自丈量以来,赢得土民好感,猛底、猛黑等力求归汉”[2]。进一步推动改土归流的进程。

2、减免赋税,与民休息

镇康地区民众不仅受到当地土司盘剥,还受到各种杂税的困扰,人民苦不堪言。清末,政府在镇康猛黑等多处设厘金,收取过往商货之税,严重阻碍其商贸发展。因此,锡良饬令取消镇康地区的厘金,“以纾商力”。同时,政府在征收田税方面也做了一定的让步。原本政府委托当地土司向民众代征夏秋两税,但锡良秉持着“民本”理念,同意减免一半田税。除此之外,锡良还取缔各种苛税,如最扰民众的“汤判税”。地方官在镇康各属街市的宰猪场所,每天每地征钱两百文,名为汤判。镇康委员潘思江粗略估计该属城壩、猛底、猛捧等各街,每月可收判钱四十余两。汤判钱严重影响当地百姓的日常生活,锡良也将此税取消。锡良等官员为了进一步恢复镇康生产,还实行“禁夫马”等措施。

总的来说,清政府在改流进程中,对镇康采取轻徭薄赋的经济政策,旨在推动当地经济的复苏,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进而扩大政府的影响力。

(二)增派军队,以固边防

历来边疆土司大多为国家肩负着“守边”重任,滇边土司“守土历数百年,巩我藩篱,皆吾邦族”[8]。清季,云南沿边一带的军事力量主要依靠土兵进行维系。清末,在西方列强的蚕食侵略下,装备落后的土兵显然不能有效拱卫疆土。因此,政府增派正规军队取代土兵守边已成为趋势,也是清政府应对边疆危机的一大举措。其实调整滇边军事部署的建议最早在光绪七年(1881年)左右,就由时任云贵总督岑毓英提出,但未引起清廷的重视。而真正将此措施有效落实的正是锡良在其云贵总督任内。他奏准将“全省巡防队及铁路巡防队,每营概以二百五十人为定额,按南防、西防、普防、江防、铁路巡防分为五路……”[1]。共计四十七营士兵,驻扎各边陲要塞,以求拱卫边疆。

尽管锡良已对滇边军事进行了新的部署,但镇康地区由于先前在现任土司罕妇等人的强烈阻扰之下,加之该地区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导致政府对其军事控制较弱。镇康地区罕、刀两党为争袭位,大动干戈,造成“盗匪丛生”,社会矛盾尖锐,因此宇俊建议“不可无兵以镇之”。谢宇俊所持的观点引起了迆西道护道刘胜的支持,他指出,“土司有干预之举,固不容稍涉烦扰致后患,亦不能因有阻扰途废中途,亟应将现在办理之,并饬派兵哨分扎之”[2]。这两位官员是对镇康民情较为了解,在他们的促使下,锡良决定,“为弭边患、整饬地方起见”,命“驻永昌巡防第七营管带羊立朝,发兵两哨驻扎镇康”[2]。至此,清政府所谓的“正规”军队首次进驻镇康,一方面为其改土归流顺利完成提供了军事保障;另一方面,某种程度上巩固了本就“虚弱”的边防力量。

随着清廷对镇康地区的军事策略变动,也间接推动了该地区警察事业的近代化,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自清末新政引进西方近代警察制度以来,各地官员多将此项作为一大要政。永昌知府彭继志认为“筹办警察以卫地方也,穷惟警察乃庶政之母,东西各国无不注重”[9]。因此,永昌府地方官员也极为重视镇康地区警察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另外镇康地区的民风落后,社会治安较差,也让彭继志等官员有迫切筹办警察事务的想法。在锡良、沈秉堃两任滇督的极力推动下,彭继志先后共招募两百人,分为四队,分扎其城内各要隘,从省城派人加以训练,并保证经费充裕,各级官员不得克扣此款。由此,镇康警察事业初具规模。

(三)兴教育,启边智

清末,镇康地区教育发展缓慢,各级、各类学堂较为匮乏。云贵总督锡良认为兴教育、启民智是镇康改土归流亟需办理的重要事项,有利于移风易俗,改变边疆民族地区粗犷的民风,推动改流进程。锡良在改流之初,便密电永昌知府谢宇俊,“兴学宜亟需应速筹之”[2]。后永昌府继任知府彭继志也指出,“东西列国,其国度所以日见富强者,无不归本乎教育普及之效,”而“吾滇土司之对于属民,多用愚民政策,故数百年来土民程度毫无进化,镇康改流伊始应办之事固不只一端,开通民智实为第一要务,是学堂之必宜亟设”[9]。兴办教育,成为了影响改土归流的关键措施,清政府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在锡良等人的推进下,镇康地区教育逐渐起步,大力兴办新式学堂。据统计,在改流之前,镇康并无一所新式学堂。在改流之后,镇康地区八团,每团至少“立学校一区,猛汞团地广民多竟然立四区”[2]。鼓励当地百姓送其子女入学接受教育。至于教员,则聘用省城合格师范生充任。至于学校日常经费,锡良则饬令此前丈量土地时没收的土司及土目非法田产变卖后充当此款,此举有效的保障了教育经费的充裕。至于学费,则由各村公款筹提,万一无款,则由学生家庭自筹。同时,锡良还在城内设立农桑传习所一处,调各村民数十人入所学习,以六个月为期,教以种桑养蚕之法。

宣统元年(1909年)初,锡良调任东三省总督后,沈秉堃被清廷任命为护理云贵总督,继续推进镇康改土归流事务。沈氏在锡良的基础上,加大对镇康教育的改进。他指出倡办教育,“籍以开化边氓”,肯定了发展教育的重要性。尽管镇康教育在改流后得到发展,但仍然存在许多弊病,如所办学校数量少、层次低、多为私立且设施等条件极为简陋。为此,沈氏饬令在镇康“设官立初等、高等小学各一堂,以为模范”[10]。镇康地处边地,教育极为落后。针对这种情况,沈氏建议学生先“编为初等小学,学生俟将来初等毕业,再办高等较为合适”[10],循序渐进实行。并将镇康初等小学升为五年之简易科,高等小学定为三年之完全科。两类学校俱要求设立算数、科学等新式科目,其每班学生人数应在三十人至六十人之间。尽管镇康教育发展面临诸多困境,但沈氏仍然表示,“应广为开导,竭力扩充,以达教育普及之旨”[10]。在锡良、沈秉堃等官员的努力下,大力兴办学校,镇康教育的落后局面得到好转,推动镇康改土归流与教育近代化的进程。

(四)建永康州,设置流官

废除镇康土司制度,改设流官监管,是清政府镇康改流的核心措施,亦受到清政府的高度关注。此举,牵涉到镇康土司、土目等特权阶层的切身利益,受其多方掣肘,企图阻碍改流。但清政府决心改流,对其产生了较大的震慑作用,一方面增派军队,设置弹压委员,对其施压;另一方面,采用怀柔政策,拉拢部分土司上层。清政府刚柔并进的措施,取得了成效。暂任镇康土知州刀闷罕氏同意废除土知州一职,改任承祀官,以奉宗祀,恳求“世袭”。时任滇督锡良,将罕氏的请求上奏朝廷,“请仍留原处作为承祀官,择其稍近之支族,准予世袭不理民事,仍酌量发给田庄”[1]。清廷中央也同意该请求,下诏“赏给该土官子弟顶戴田产存留奉祀者,准该后裔承袭”[7]。至此,罕氏一派获得“有名无实”的承祀官一职,放弃镇康土知州,为清廷在镇康设置流官提供了条件。

暂任镇康土司罕氏同意设置流官后,清政府立即着手此事。宣统二年(1910年)五月,清政府将此前设立的镇康改流委员取缔,重新革新行政区划,置永康州,隶属永昌府各州县之例。永康州的设立,标志着镇康改流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并设知州一缺、巡检两缺、分司治理[11]。永康知州,统管镇康地区的行政,如钱粮、刑狱等事务。清廷每年为其支公费两千两、支养廉银八百一十两,并设役四十七名,供其差遣[12]。巡检则分设于猛郎、小猛统两地,前者称为永康州分防猛郎巡检,后者称为永康州分防小猛统巡检,两大巡检控制镇康扼要之地,执掌镇康军队、巡查等事务。清政府每年为两巡检各支养廉银二百两,各设役十名,各支工食银六十两。永康州、知州及巡检的相继设立,进一步瓦解了镇康地区的旧制度,沉重打击了镇康地区土司势力,为民国初年镇康设县自治,彻底废除土司制度奠定了基础。

四、镇康土司、土目的应对

清政府在镇康地区推行改土归流,与当地土司、土目的根本利益产生了对立。根据现存史料来看,他们绝大多数是抵触、反对政府的改流活动,只有少部分支持改流。

(一)部分土目审时度势,由激烈反抗转而配合

此类土目以镇康土知州罕氏为代表,他们作为改流前镇康地区最大的利益获得者,自然不愿意放弃。在改流之初,对清政府的政策表现出了强烈的不满,在罕妇的鼓动下当地土目纠众数百人抵抗禁夫马等政策。还在政府丈量土地之际,特别是罕妇党羽郭、李等十余头目躲避抵抗丈量之事,又蛊惑各土司抵抗等。锡良等官员对于罕妇等人的悖逆行为,进行了有效的遏制,对罕妇等人晓之以理,以温和的政策对其展开拉拢。最终罕妇等人综合考量后,同意甚至支持清政府的改流活动,并且罕妇亲自至各团劝说,各团表示“同具情愿改土归流,以望汉官求速来”[2]。争取到罕氏等人的支持,无疑减轻了一定的阻力。

(二)多数土目自始至终联合抵抗,以图维护自身利益

此类土目以刀闷纯瑕母子为核心,他们不只在争夺镇康土知州一职上反应激烈,在抵抗改流运动上有过之而无不及。首先,他们为赶走热心改流运动的永昌知府谢宇俊,竟怂恿刘文申等头目以十条劣罪联合诬告谢氏,如控其滥用武力、贪污受贿等罪状。并将此事散布至民众中,使民众混淆视听,以此向清政府施压。清政府为缓解舆论危机,不得不将谢氏撤职。其次,企图援引他地土司,进行反政府活动。镇康不仅是边关要地,而且周围环境也错综复杂,与滇边其他土司往来甚密。纯瑕之母刀刀氏则是出自南甸土司,该土司曾参与镇康地区的陈小黑之乱。在镇康改流之时,刀刀氏又私下勾结南甸土司,希望该土司出人出力助其之谋。负责镇康改流事务的两任永昌知府谢宇俊、彭继志多次提到南甸与刀氏母子勾结之事,彭氏更是直接指出,“祸根固由南甸主使,致使各土司结成团体”[7],致使“阻力横生”。最后,据印不缴,负隅顽抗。当清政府已经明令指出将由罕荣邦继任承祀官,此举激起纯瑕母子及其党羽的强烈不满。他们不甘于现状,趁机将镇康土知州印信偷出,藏匿起来。他们一边据印不缴,一边鼓动镇康民众逃往缅甸。清政府对此尤为重视,务必将纯瑕母子及其印信一并找回,时任云贵总督锡良加派人员进行搜查,最终在滇缅交界地带将其及党羽抓获。

清政府对镇康改流一直奉行和平改流的方式,锡良等官员再三强调,“坚定宗旨、镇静不摇、约束严明、不烦不扰,使恩信俘人心”[2]。对于镇康土司、土目的反抗行为,清政府从大局出发更多的是选择包容与谅解,对其进行优待,如给予罕氏承祀官,又如对抓捕回来的纯瑕母子赐予田产等,并且镇康其余各土目等并未受到处置。

五、余论

镇康改土归流不仅作为清季云南地区最大规模的改流运动,同时也开创了清末民初云南沿边土司革新的先河。镇康改土归流的兴起、发展,清政府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边疆危机的影响下而做出的积极反应,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巩固边防的作用。同时改土归流对于镇康的后世影响也是较大的,一方面加强了民族之间的交流、交融;另一方面推动了镇康社会各方面的近代化,进一步促进了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与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由于当时清政府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镇康地区改土归流并不彻底,大量土目等仍然存在,直至民国时期才最终完成改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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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品《中国土司学导论》读书札记
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华侨政策的变化研究
余庆毛氏清朝科举人物考
卢汉铁路筹款问题探析
国家认同视野下的土司文教制度:乌江流域例证
《里瓦几亚条约》对清政府外交的考量
甲午战争后清政府第一次政治大借款的意图与困境